【第一章】花前飲 一

春天在大多數人的印象中,都是河水湍流、柳枝抽條的盎然模樣。而我出生並成長的城市,春天就隻有無止境的風沙彌漫。它就像一個在高原上不停奔跑的莽漢,整個春天刮過的大風都是他粗重的喘息,高高低低的房屋錯落著,在這龐大的喘息聲中苟延殘喘。

三月,又到了狂風肆虐的時候。記憶中最深刻的,應該就是深青色的早晨,長風裹挾著清冷,四麵八方的吹,路旁剛抽出的樹葉沙沙的響,天邊一片暗青。一大早,我背上書包放輕腳步走出門,爸爸粗重緩慢的呼吸聲傳進我的耳朵裏。天空還沒有褪去一身的夜色,一抬頭,便能看到遠處樓宇上高高掛著的啟明星。

然後騎上自行車,兩三下拐出狹窄的小巷,視野開闊後,周圍建築物的輪廓逐漸清晰起來,所有商店都還關著門,一片寂靜。早上的風沒有什麽力量,涼涼的撲在臉上,鑽進領口袖口,打幾個寒顫後,整個人就完全融進了這欲亮未亮的早晨。

我叫阮素年,我在這座城市出生,卻不是很喜歡這座城市,不喜歡它的時刻躁動不安的空氣,但是,小時候爸爸跟我說,我們家祖祖輩輩都生活在這裏,他的祖輩,和媽媽的祖輩,所以我猜,他想告訴我的是,我們和這片土地血脈相連,因此我們都該對它情深義重。上一輩人對家鄉土地的熱愛與信仰是最不容置疑的,最神聖的永遠是腳下踩著的,所以我也應該喜歡並且熱愛著它,並不需要任何理由。

那個時候,我的媽媽剛來到我們家,那年我七歲。七歲的時候不知道“媽媽”這兩個字的定義,所以可以輕易地對著一個陌生的女人叫媽媽,卻也不會因此而感到快樂或者難過。不過,讓我興奮的是,她身邊帶著一個跟我一樣年紀的小姑娘,她的眼睛大大的,留著長長的頭發,爸爸牽著她的手說:“她叫唐瀟,比你小兩個月,以後,就是你的妹妹了。”

“妹妹……”我嘟囔了一聲。

然後她叫起來:“嗯,姐姐,你好!”她的聲音很甜,說完後,還朝我眨了眨眼睛,未長開的眉眼間有著說不出的好看。

很多年後再回想起這一刻,我才發現,原來嫵媚和風情,對於有些人來說,真的是一種與生俱來的天賦。

媽媽是個單薄又敏感的女人,她最讓我感動的時刻,便是十月懷胎,生下阮誥軒的那晚。

臨近分娩時,我跟爸爸和唐瀟一起守在醫院裏,坐在過道上,看著來往忙碌的醫生護士,突然覺得這樣的時刻無比奇妙,好像電影裏的一個場景。

也是從那時開始,我不斷發現生活中很多瞬間都可以被裁剪下來,當做一個意味深長的電影鏡頭,但也僅僅是一瞬間的事兒。

我看著臉色蒼白,額頭滿是汗水的媽媽被推進手術室,爸爸在旁邊坐立不安,眉頭緊緊皺起來,但是我能從那些淺淺的皺紋裏,體會到萌發著的幸福和喜悅,這讓爸爸整個人看起來溫柔而和藹。

然後“哇”的一聲,嬰兒啼哭的聲音打破了黎明的寂靜,我從無止盡的聯想中回到現實,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護士抱著我的弟弟,臉色泛紅地走出來。

懷裏,那小小的一團,就是我的弟弟。

我第一次用手碰他肥肥的臉蛋時,柔軟的感覺讓我指尖微微一顫,他張著小嘴看我,發出很小的,對這個陌生世界表達好奇的聲音。小家夥,我悄悄地笑,低頭盯著他明亮的眼睛看,想到今後就要和這個新鮮而柔軟的小生命打交道了,心裏有種說不出的興奮和期待。

這個小家夥,還沒出生爸爸就給他起好了名字,說他將來一定很聰明,很多幸福的孩子出生時,都會被這樣預言,所以,誥軒,你是個幸福的家夥,我捏著他的小臉告訴他這個好消息,然後他把肉乎乎的小手朝我伸出來,好像在表示肯定。

現在阮誥軒三歲了,會叫爸爸媽媽和姐姐,有些口齒不清,也因此不斷地製造著笑料,致使家裏的氛圍格外的好。

我依舊不喜歡這個城市沒完沒了的風,和寂靜空曠隻剩下涼風的清晨,偏偏我躲不過這樣的早晨。

我總是希望在上學路上可以碰到江林涵,然後我們可以一邊騎車一邊聊天,三十分鍾的路程便會在各自的意識裏奇妙變短。天氣好一點的時候,可以看到太陽在天邊一點點探出腦袋,薄薄的白雲被染紅,和藍天融成一片淡紫,讓我想起媽媽衣櫃最底下那件陳年的暗紅色旗袍。

林涵說:“素年,還有一年我們就初中畢業了。”

“嗯,一年很快的,我們要去市裏最好的高中上學。”

她撇撇嘴說:“聽說那個學校不讓女生穿裙子,不讓男生留超過三寸的頭發。”

我說:“可我們還是得去。”

她聳聳肩:“嗯,得去。其實我覺得,瀟瀟上的學校也挺好的,壓力小,還能發展自己的愛好,而且,帥哥還多。”

我說:“那讓你跟她換,你換不換?”

林涵想了想,說:“不換……”

我笑了,帶著一種慕名奇妙的,連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麽會存在的得意。林涵沒看到我笑了,她說完,就抬起頭去欣賞朝陽了。

諸如此類的對話,簡單隨意,帶著十幾歲女生對眼下生活和遙遠未來特有的向往、計較和盤算,卻讓人踏實安心且有所期盼。

江林涵是我在學校裏最好的朋友,坐在我前麵,她說話語速很慢,腦子的反應卻很快。作文寫的好,數學題也做的出來,這樣的人應該是被所有人羨慕的存在,而我經常在她的眼睛裏看到憂傷,我們會一起坐在操場的欄杆上談天說地,在我一點一點了解她的憂傷後,發現自己在某個程度上,和她是一樣的。

其實,江林涵是個胖姑娘,剛過一米六的身高,卻有一百二十斤的體重,皮膚很白,臉上也有一些青春痘,鼻子上架著一個沒有邊框的眼鏡,開心的時候笑眼眯眯,像一隻可愛的貓。

她經常開玩笑說:“以後我們都不要找男朋友,就這樣一直在一起吧。”

那個時候我下意識會想,一直……一直是多久,到我們都變老嗎?

可我嘴上卻斬釘截鐵地說:“好啊!”

年少時期的每一個承若都是斬釘截鐵的,像一種生理反應,如同生物書上說的非條件發射,不需要經過大腦,隨口就能說出,於是很輕易地會被忘掉。

直到後來,我喜歡上一個人,才懂得“承諾”二字的重量。

而那時,她卻從好不容易考上的那所高中退學,轉到了城市另一頭的藝術中學。

她跟我說:“我怎麽都不會想到,你就這麽輕易地喜歡上一個人,他有多好?你喜歡他到什麽地步了?他叫什麽?”

輕易……她竟然這樣形容我美好如春花一樣的初戀。

我隻回答了最後一個問題:“他叫紀銘,銘記的銘。”

我沒告訴她,也許在我看見他的第一眼,就萬劫不複了,當時年少唯有一腔熱血滿腹真情,根本沒有深究什麽真心真意,就那樣順其自然的轟轟烈烈了,沒有想過什麽未來,當然那時我不知道,紀銘他,想過沒有。

林涵說我是個缺愛的少女,我瞥她一眼,學著雜誌上文藝青年的樣子抬頭望天,跟她說:“你說,現在的人,誰不缺愛啊!”

說這句話的時候,她還沒有離開我,她從城市的最北邊穿過擁擠人流來找城市最南邊的我,然後我們一起坐在穿城而過那條河邊吃一桶爆米花。天很藍,藍成深邃的模樣,萬裏無雲,在這個城市上空,飛鳥掠過的身影變得異常醒目,就像一場電影的開頭,是那種要講一個故事前,潦草鋪墊的倉促感。

但彼時的藍天下的我們,沒有什麽故事可以講。

生活是瑣碎的,記憶在長大的過程中變成無數片段,連不成一根完整的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