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 夕陽下的心動

陪閨蜜亭子去逛街,其實也沒買什麽,就是兩個人隨便逛了一圈,看了場電影。明明沒有走多少路,可是坐在麥當勞裏的時候,我卻覺得腳都快走斷了。

亭子去點餐,我隨便找了一個角落,坐著邊揉著小腿肚邊等亭子。

亭子端了兩份套餐走過來,看著我直皺眉頭:“曉,你也太沒用了吧,才走了多久就不行了。跟你逛街真沒勁!”

我趕緊上前接過亭子手上的餐盤,賠笑道:“姑奶奶,我可不是你,我每天的運動量就是從宿舍走到教學樓,再從教學樓走到食堂。今天陪你逛了這麽久,已經是極限了好不好。”

亭子用鼻子狠狠哼了一聲:“你還好意思說,每天宅在宿舍裏,也不怕長毛!看看你現在的身材,都有一百二了吧,就你這樣,還怎麽找男朋友,你說!”

我偷偷吐了吐舌頭,往嘴巴裏塞了一根薯條,在心裏歎了一口氣,亭子對我說話可真是一點都不客氣啊。

“哎,不對。”亭子突然坐直了身子,目光炯炯地看著我,讓我也不由自主的放下手上的薯條,眼帶疑惑地看著她。

“你說,你一直沒找男朋友,是不是還沒忘記他?”

我愣住了,沒想到亭子會突然提到他。已經三年了,我們一直很有默契地,誰也沒有提起過他,哪怕是一次。

我垂下眼瞼,拿起可樂吸了一口,平息著內心裏忽如其來的波瀾,小心地吐出一口氣,緩緩地說:“他是誰呀?”

“就是那個姓曾的!”亭子瞪了我一眼,有些生氣了。

姓曾的……

心跳好像突然停了一下。

“沒,我早忘了,要不是剛剛你提起他,我還沒想起有這麽一號人呢。”我揚著明媚的笑臉,連嘴角那淺淺的梨渦都出來了,看起來就好像真的對這個突然被提起的人已經毫不在意了。

“真的?”亭子看著我的眼神裏充滿了懷疑:“那你怎麽一直沒有找男朋友,都已經三年了……”

“男朋友又不是東西,說找就能找得到啊?這是要看緣分的。”我笑道。

亭子一聽我這話,又開始吹胡子瞪眼了:“你還好意思說!整天宅在宿舍裏,連個雄性都看不到,看個鬼緣分啊。”

我趕緊舉起雙手做投降樣:“我的好姑奶奶,你不餓嗎?我們趕緊吃吧,我都能聽到我的肚子在抗議了。”

亭子再一次朝我翻了個白眼,再也沒說什麽,不知道是顧忌我的心情,還是因為相信了我早已遺忘的言論。

終於耳根清淨的我,咬著吸管,卻始終是心不在焉了。

姓曾的。

似乎每一個女孩,都喜歡給自己喜歡的男孩一個代名詞。姓曾的,就是我給曾維的代名詞。每一次和亭子提及他的時候,我都喜歡用姓曾的來代替他的名字,好像這樣喊的時候,心底裏的喜悅會更多一點一樣。

第一次遇見他的時候,是在一個很美好的傍晚。

天空藍的不可思議,幾朵軟綿綿的白雲嵌在湛藍的天空裏,很是可愛。還沒來得及落下山頭的夕陽居然是金黃色的,洋洋灑灑的金色光線散落下來,整個世界都籠罩在一層金色的光芒下,顯得那麽的奢華。

這樣的天氣,讓我連日來被數學打擊得疲憊不堪的心情也好轉了起來。看著窗外的好風景,隻猶豫了幾秒,我就放下了手上的筆,拿了隨聲聽和一本小說,走了出去,準備好好享受一番這樣難得的如詩般美景。

向來隻走右邊樓梯的我,那一天不知道是怎麽想的,突然就想要從左邊的樓梯下去。因為這一時的興起,我遇見了他。後來的我,不止一次的地埋怨著自己,為什麽要一時興起,走了左邊的樓梯呢。

如果沒有那一場遇見,是不是現在的我已經能夠擁有一個美好的愛情故事了?

我所在的班級在三樓靠近右邊樓梯的位置,從教室走到左邊的樓梯要經過兩個班級,曾維的班級在靠近左邊樓梯的位置。

不急不緩地走過這段幾乎不曾走過的長廊,隨聲聽裏播放著王力宏的大城小愛。輕快的曲調,動人的歌詞,搭配上這美好的天氣,讓人忍不住嘴角上揚。鬱悶疲憊的心情在這一刻全然放鬆了。

在左邊轉角準備下樓梯的時候,我不經意間朝教室裏看了一眼。然後,我看見了他。

金色的夕陽恰好透過鋁合金窗戶,灑在這個有些鬧騰的教室裏的一角,那是他在的地方。周圍的聲音有些嘈雜,他卻仿佛完全不在意,隻是低頭看著手上的書,骨節分明的右手拿著一支筆在草紙上飛快移動,我可以感覺到他的思維也在飛快地舞蹈。他整個人沐浴著夕陽的金輝,長長的睫毛微微顫動,在眼睛下方投下一小塊陰影,專注而自信的眼神,讓我深刻地理解了認真的人最好看這句話。

一絲微風襲來,他的幾根頭發也隨著睫毛的顫動而顫動起來。突然,他的嘴角上揚,潔白的牙齒隱約可見。大約是這個微笑太過明媚了,連周圍的金色光芒也有了幾絲波動。我的心髒就好像被觸動了一個開關,跳動的頻率已經脫離了我的控製,臉開始隱隱發燙,就好像害怕被發現偷窺一樣,我急忙走開了。可是,那個夕陽下的男孩,那個夕陽裏的微笑卻在我的腦海裏一遍遍的重播,無法遺忘。

我不再走右邊的樓梯了,我開始有意無意地經過那個教室,尋找那個夕陽下的男孩。我對他的了解也越來越多了。他叫曾維。他很高但是有點瘦。他很喜歡笑,笑起來很好看。他很聰明,讓很多人都頭疼的數學,對他來說‘不是太大的問題’。他喜歡玩遊戲卻從不會耽誤功課。他的人緣很好,無論是男生還是女生。他對男生講義氣,對女生很溫柔。他喜歡看愛情公寓。他不太喜歡運動。他……

偷偷地、一點一點地收集關於他的一切,漸漸地,已經成了我養成的一個小習慣。每一次,即使隻是知道他剪短了頭發,也能讓我興奮很久。

我想,我大概是喜歡上他了吧。自從那次夕陽下的遇見開始,我應該就已經喜歡上他了。之後,越了解越喜歡。

這是我的秘密,它就好像一顆糖,藏在我的心裏,讓我覺得生活很甜。

十三歲那年。亭子說,愛情應該是轟轟烈烈、刻骨銘心的,不然那就不是愛情了。當時的我覺得這不是愛情,可是當時的我也不知道愛情是怎麽樣的,所以我沒有反駁。

不知道一顆隻有十六歲的心是否已經足夠理解愛情了。可是,聽說愛情是不分國界,不分年齡的,所以,大概那時候十六歲的我是懂得愛情的吧。不是梁山伯與祝英台雙雙化蝶的淒美,不是羅密歐與朱麗葉為愛赴死的壯烈,也不是白雪公主與白馬王子甜蜜美好的童話。愛情,隻是那一刻因夕陽下的他太過美好而起的心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