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現實

2017年,3月16日,我將《奇跡》的最終章上傳,按照玖月所說,終結了這所有的一切,將連載的狀態改為完結。

在2117年那個真實存在的世界裏,奇跡不再記得浮川是誰。這一切都變成了他的一場夢,他不再因為我而難過,也不會再因為我而哭泣。

這樣是最好的結局,不是嗎?

他不再難過,我也不會再心疼。可是,我的眼淚卻在頃刻間決堤。他忘記了我,可是我呢?我什麽都不會忘,人群中他那與眾不同的黑色風衣,他為我撐起的那把紅色雨傘,他的好,他的笑,他所有的一切都在我心底最深處。可是,那些隻能是我心底最深處的秘密,我不能跟任何人提起,也不能將這一切忘記。

如果他忘了我,那我就牢牢記得他吧。

如果必須要有一個人痛苦,那一定是我。以前玖美是這樣,現在浮川也是這樣,無論我逃到世界上哪一個角落,我對他的愛都不會隨風而逝,不會隨著每天潮起潮落而被衝刷不見。

玖月說,這就是宿命。

我承認我敵不過自己的宿命,也無法改變自己的命運。但我不能倒下,我隻能默默承受痛苦。因為,這個世界上還有很多事情等著我去做。養父母辛辛苦苦將我養大,我不能將年過半百的他們不管不顧。玖月為了我成為凡人,我更不能隨意揮霍她賦予我的第二次生命。

我可以痛不欲生,我可以生不如死。但是,即使是再千瘡百孔的我也必須活下去。因為這個世界上所有生命誕生的那一刻,就扛起了與生俱來的責任。

我還是我,對這個世界來說我就是這樣渺小。我的生存不會對這個世界造成任何威脅,但如果我離開,就一定會有人難過。所以,我沒什麽變化。如果我不告訴別人,誰都不會知道我經曆過什麽。如果我不說,誰都不會知道我曾用自己的生命愛過一個人,也有一個人用生命愛過我。盡管,他現在早已不再記得我。

對,這個世界不就是這樣的嗎?

如果我不說,我照樣可以很快樂的活下去。

如果我不說,就一定不會有人知道我的痛。

最終,不顧所有人的反對,我還是拒絕了誠娛公司提出的所有條件,包括任何一家出名的出版社,我都沒有讓出關於《奇跡》的任何版權。因為,我創作出《奇跡》,奇跡一百年後看到這部作品,我們再相遇相戀,這是一場永無休止的輪回。所以,我隻能讓這個故事停留在這個世界,讓我們二人從此以後的命運再無交集。

再後來,我向公司遞了辭呈,離開了那個30平的房子,離開了北京。

我放棄了自己的夢想,可是我不覺得後悔。因為這就是現實,現實的殘忍和冷酷永遠都超乎於我們的想象,這個道理我一直都懂。但是無論多麽萬念俱灰,還是要帶著一身傷疤努力向遠方前行,哪怕遠方漆黑一片毫無光明可言。

我記得我離開北京的那夜,和張海雨在一起喝了好多酒。我跟他道了歉,因為我覺得自己不能再跟他做朋友了。

因為,看到他,看到公司,看到北京,我都會想起奇跡,那個我這輩子唯一深愛過的人。我控製不了自己的難過,我隻能改變自己所有的一切。每個人這輩子當中總會有這樣一些事,努力不讓自己想起,但更不願忘記。

所以收拾行李的時候,我還是裝上了他給我的黑色風衣,他寫給我的十本情話,還有那個盤長結。

我就是這樣充滿矛盾地離開了北京,好像再也不會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