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曾有一個人,愛我如生命

1.

“我回來了。”女孩兒推開門,朝屋內坐著的男孩兒說。

“那個男的是誰?”

女孩兒漫不經心的解釋,根本不在意這個問題,“什麽男的。哦,你說他呀,公司同事,順路送我一趟。”

“我看到他抱你了。”男孩兒低著頭,眼睛卻看著女孩兒。

“其實有件事我一直沒告訴你,對不起。公司有個同事給我送花,我給拒絕了。剛剛送我回來,他說像朋友之間擁抱一下,以後還做朋友,我就答應了。”

“你去找他,我不會介意。”男孩兒的聲音很輕,卻很有力量。

“你又發什麽瘋。”女孩兒盯著男孩兒,身軀佝僂,略顯疲憊。

男孩兒看向女孩兒,“我沒瘋。”

“你就是閑得慌,整天胡思亂想。你去找份工作吧,我公司旁邊最近在招人,一直待在家也不是回事兒。”

“不去,沒前途。”男孩兒想都沒想,轉身走向不遠處電腦桌前的椅子。椅子是別人不要扔掉的,還能用。

女孩兒似乎有些急了,說話有些大聲,“你能不能考慮一下我,整天做著文藝夢,這麽大的北京城寫作的人一抓一大把,成功的能有幾個?”

“你看不起我你找別人去啊。”男孩兒轉過頭朝女孩兒吼道。

女孩兒看著男孩兒,男孩兒這麽吼,她卻沒哭,“老娘走了之後你別後悔,我他媽再也不會回來找你。”

“你走,你看我會不會說半個不字。”男孩兒背向女孩兒說。

“周荃,我他媽從大一開始跟了你八年,八年的青春全交代在你身上,我從沒說過什麽也沒跟你要過什麽。我今年二十八,我快三十歲了,愛情遊戲我玩不起,我不陪你玩了,你一個人慢慢過吧。”

“那你他媽還在這兒幹嘛,滾啊。”男孩兒愈加情緒激烈,一個人在房間裏手舞足蹈,將寫好的稿子弄的一團亂。

“周荃,你可真狠啊。”

說完這話,張曉轉身提著行李箱離開了那個寒冷的家,臨走之前還幫男孩兒把稿件全撿起來。或許已不能稱之為家,因為這一刻,家已經沒了。

張曉用力的將門合上,發泄著自己的情緒,原本就被雨水鏽蝕的破舊鐵門發出嘎吱的聲音。它看上去那麽破爛,好似再輕微的碰一次就會轟然倒塌。

十二月,淩晨,北京,下著雪,中國最繁華的城市,沒有絲毫溫暖。

2.

雲南,大理,火車站。

我擠下人貼人的火車,周荃已經等了許久。我向他招了招手,露出一個微笑,算是打了招呼,又說了聲抱歉,讓他久等了。

他回我,沒事,剛到。

我問他怎麽一點不驚訝。

“早猜到了,除了你小子,誰會那麽無聊,跟民宿老板發那麽表情包,一段話最後還喜歡加哈,生怕別人不知道你是重慶人。一點兒沒技術含量。”

“我靠,你居然裝了這麽久。”

周荃領我上了他專門用來載客的麵包車,麵包車上了年份,外表看上去有些許破舊,我有些不太相信。

周荃見了我的表情,拉開車門轉過身跟我解釋,二手淘的,用很多年了,別看外表破破爛爛的,裏麵很幹淨。

我也並不在意,對他微微一笑,說了句沒事兒,直接鑽進車裏。窮遊的人,哪兒來那麽多講究?

那是我第一次見到周荃。

一個下巴滿是胡渣,眼神無光好似看透生活本質,身著亞麻短袖黑色運動短褲的男人。對了,頭發還挺油。

我和周荃認識已久,我們在同一個寫作平台寫東西。他是大神,寫故事賊溜,他寫的故事我都喜歡。

我經常在他寫的故事下麵留言評論,他也會給我提出意見。我們互相加了微信,將交情延伸至生活。

周荃不愛發朋友圈,僅有的幾次動態都是打廣告,我讓他發照片給我,他也從未發過,卻自稱大理最帥,我對他自稱雲南彭於晏吳彥祖混合體的長相很好奇。

我們很熟悉,我們卻從未見過麵,也就是俗稱的網友。

3.

國慶長假,我去雲南旅遊。

突然我想到周荃在大理開了家民宿,便在網上預訂他的房間。

我裝作從不認識他,私信他說,我不認識路,能不能來接我。

他回答,好說。

我又問他能不能打折。

他說可以請我喝骨頭湯。

我很高興,說了謝謝,然後問他為什麽。

他說可以把我打骨折,一定要喝點骨頭湯好生保養保養。

我發給他一個白眼的表情。

周荃的民宿生意不是很好,加上我一共才三位客人。

我看他房間的裝飾偏愛西歐風格,附帶文藝特色,牆上還有自己設計的圖畫。除了**的被子是結婚時用的大紅色,一切都挺好,環境也挺幹淨。

我問他為什麽。

他笑著說,沒錢做廣告,接送的車也破,別人根本不願意上。脾氣不太好,還跟客人吵過架,久而久之,網上的差評越來越多,客人也就越來越少。

我看向他逆著陽光的側臉,特別想知道,剛滿三十的周荃為什麽選擇在這裏做一家民宿,並且生意不太好。

我曾在聊天時問過他,問過三遍。

第一次,他說空氣新鮮,景色好看,路過的女人漂亮,生意不錯。

第二次,他說習慣了,其他地方水土不服。

第三次他沒回複,直接換了話題。

其實這次來大理,我還有一個想法,見見他的廬山真麵目,雲南第一帥的男人,聽聽他寫過的阿歡的故事。

4.

女主叫阿歡,周荃寫過兩篇她的故事,很虐,很喜歡。

我問他真假,他笑說全是假的。

阿歡的故事我看過不下五遍,周荃說全是假的,我不信。

如果你們看到過他寫的阿歡的故事,你就會知道,感情這事兒靠編造是不行的,看得直叫人想哭。

周荃和阿歡是大學同學,同專業,不同班。

他們相識於一次頒獎典禮。

學校組織的一場文學故事比賽,周荃參加,並且獲獎。

阿歡是頒獎典禮的主持人。

在台上,阿歡跟周荃說恭喜。他們之前就認識,畢竟是同專業同學,卻從未打過招呼,這是他們第一次說話。

周荃生性不愛講話,性格孤僻。

周荃原本以為領獎過程很容易,隨便說兩句話,感謝感謝老師父母和學校領導就完了,誰也不知道教導主任抽了什麽風,硬要周荃講講寫作的方法,以及寫這篇獲獎文章時的心理活動。

周荃在台上急得團團轉,額頭冒汗,滿臉通紅,沒有絲毫準備。

周荃說,當他在台上焦急如焚的時候,他發現沒有一個人可以依靠。是阿歡看向他的眼神給了他鼓勵,阿歡的眼睛泛著光,好似黑色眼瞳的背後連接著一個不知名世界,帶給他希望。

周荃定了定神,摸了摸鼻梁,說,“其實自己隻是喜歡寫作,寫這個故事的時候什麽都沒想。這篇故事在他寫過的文章裏算差的那一類,自己都不抱希望,以為初試就會被刷,誰知竟獲了獎。”

周荃說這話的時候,直挺身軀,他覺得台下坐著的領導都是草包,整天問些沒營養的問題,那一刻,他是多麽自信啊。

愛情有時候真的很奇妙,他們相愛了。

周荃說,我喜歡你的眼睛,喜歡你的微笑,喜歡你美妙的聲音,喜歡你動人的名字,還有你皎潔的身體。

阿歡說,我喜歡你驚人的才華,喜歡你那自信的樣子,喜歡你通紅的笑臉,也喜歡你的無所適從。

周荃總喜歡把故事的女主角名字叫阿歡,他給我看他大學寫過的故事,故事裏的女主角永遠都很幸運。

他說,阿歡配得上這世間的一切美好。

5.

轉眼四年,周荃大學畢業。

周荃和阿歡選擇留在北京,成為萬千北漂中的一員。

他們租了一間地下室,空氣潮濕,每天早上得和十多個人搶衛生間,隔音不好,隔壁房打了個哈欠都聽得清楚,條件艱苦,他們卻感到異常幸福。

夜裏,無論是他們,還是隔壁的小情侶,寂寞了做個愛都好像有人現場直播。

阿歡跟周荃說過很多次搬家,周荃每次都說再堅持一下,發了稿費就搬走。周荃從不敢直接一口答應,他怕他實現不了,周荃不想給她一個空口承諾。

大約過了半年,周荃打電話給阿歡,說有一個好消息告訴她。

阿歡還在公司加班,根本沒聽清周荃說的是什麽,隨便應付一句,便掛了電話,再次投身於眼前加急的PPT稿件中。

淩晨兩點鍾,阿歡回到他們的家,一個陰暗潮濕的地下室。

周荃沒睡,一直在等她。

阿歡一進門,看到屋內擺放著兩個大箱子,桌子上放著剛熱好的飯菜。周荃也沒吃,他說等她回來一起吃。

北京這座城市,一個人吃飯太孤獨。

阿歡問,什麽好消息?

周荃說,先把飯吃了再說,一定讓你高興。

阿歡先洗了澡,吃過飯正準備去**睡覺,周荃叫她穿好衣服跟他走。阿歡問他發什麽神經,大晚上不睡覺。

周荃讓她別管,自顧自的幫她穿好衣服,拉著她就往門外走。一邊走一邊說,我在旁邊小區租了一間房。有陽台,陽光一天能照十幾個小時呢,獨立衛生間。

阿歡問他錢是哪兒來的,阿歡怕他用了他們存下來買房的錢。

周荃回應阿歡,我給別人當槍手寫小說,稿費好幾萬。

阿歡說,我希望這是最後一次,寫作是你的夢想,不要玷汙它。如果靠丟失你的夢想,讓你去做你曾經最不喜的事才有這個房子,那我寧可不要。

周荃說好,最後一次。

那天夜裏,周荃和阿歡躺在他們新家的大**,他們再也不怕夜裏劇烈運動傳出的聲音影響到別人,房間的隔音效果特別好,至少聽不到別人打呼嚕。

周荃對我說,她愛我,愛我的夢想,愛我的一切,超過愛她自己。

6.

後來,周荃再沒給別人當過搶手。

周荃說,她說的話我得聽。

日子就這麽一天天過去,兩人很幸福,生活正在慢慢變好,他們也會吵架,大多是雞毛蒜皮的小事。

阿歡在公司混的如魚得水,越來越好。周荃卻失了意,屢次投稿被拒,寫的小說也被讀者說不好看,更有甚者直接大罵,這他媽寫的什麽狗屁玩意兒。

周荃在評論區和幾個讀者對罵,你他媽看不懂就閉嘴,不說話沒人把你當啞巴,老子又沒求你看。

讀者沒了,訂閱自然沒了。沒了訂閱,稿費也減少了。

那段時間周荃天天喝酒,甚至當著阿歡的麵抽煙。周荃曾對阿歡保證過,永遠不會當著她的麵抽煙,見她之前會刷牙洗手,不讓她聞到煙味。

周荃食言了。這好像預示著他們的結局,當初他們說好的那些幸福,買房,結婚,生子,生活,通通都會食言。

故事的結局,阿歡離開了那個家。

阿歡離開了周荃,周荃也離開了阿歡。十二月,淩晨,北京,下著雪,中國最繁華的城市,沒有絲毫溫暖。

我問周荃,後來你見過她嗎?

周荃說,再一次看到她是半年後。

超市裏,她挽著另一個男人的手,兩人走走停停,談笑之間都是微笑,笑容和大學時的笑容一模一樣。

北京城那麽大,大到兩個人分開後半年才見了麵。北京城那麽小,逛超市買個菜都能碰上前女友。

周荃跟阿歡打招呼,說好久不見。

阿歡沒有說話,挽著那個男人的手轉身就離開,留給周荃一個冰冷的背影。周荃說,還留下一個冷漠的眼神。

周荃曾經寫過這麽一句話,“你永遠都不知道,你有多喜歡一個人,除非,你看到她和別人在一起。”

我知道,他一定經曆過,不然,怎能寫出這麽真實的句子。

7.

後來又隔了大半年,周荃離開了北京。

周荃終究沒能成為大作家,夢想還在,他還在努力寫,但不再執著,隻是因為喜歡,可那個支持他夢想的人卻沒了。

周荃說,離開的時候,發現自己能帶走的隻有一台筆記本,裏麵是他寫過的稿子,還有她的照片。

周荃說自己最重要的東西已經被他弄丟,他想要找回,卻忘了掉在哪兒。

阿歡,再也找不回來了。

周荃來到雲南大理,盤下了這家店,翻修成民宿,已經一年多。

周荃曾和阿歡商量好,春節假期兩人到雲南旅遊。

生活太苦,總要自己找找樂子。

說好的一起來旅遊,我就在這兒一邊定居,一邊等你。

周荃說,我這麽做,不是為了再和她發生故事,我隻是想遠遠的見見她,我得知道她過得好不好。

周荃說,他也不知道自己還會在這兒待多長時間,民宿的生意越來越不好,房租越來越貴,等到自己真交不起房租的時候,也許就會離開了吧。

其實我知道還有一個原因,可能連周荃自己都忘了。他曾在故事裏寫過,雲南大理,是阿歡姑娘最喜歡的地方,那時候阿歡總想著以後有錢了,和周荃來這兒旅行,可是他們沒熬過那天。

淩晨三點半,周荃跟我談天說地到現在。

我看向周荃,我問他,你還想她嗎?

他說,想啊,那有怎樣呢?我們都有自己的新生活,我想,她現在一定是幸福的,那天她臉上流露出的笑容不會騙人,不打擾是我最後的溫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