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尋人

早上我們一家在吃飯,吃飯的時候爺爺就問:“你們倆啥時候把婚事辦了?”陳小玉灑脫的說:“這事大誌做主,啥時候都行。”

我和陳小玉接觸了有一段時間了。她的性格挺招人喜歡的,話不多,能吃苦耐勞,回家之後還能把自己收拾的幹淨利落。

就因為這樣,我暫時不想結婚,想著那個約定,就算結婚我不碰人家,好好的姑娘最後和我分開的時候,還要落一個二婚的名聲,對她不公平。

“等我的養豬場有起色的。”

我推脫著,爺爺瞪眼睛,媽媽無奈的笑。爺爺還想說什麽?正好,家裏的老狗叫了,我就出去看看。

外麵來了兩個人我不認識,看上去是城裏人,男的帶著金邊眼鏡,女的穿著打扮看著也是特別知性的那種人。

“這是陳小玉的家嗎?”

“對!”

我答應著,把兩位引進屋子裏麵去,爺爺回屋了,媽媽給客人沏了一壺茉莉花茶。就出去了,估計媽媽以為這是我的客戶。

其實這兩位是來找陳小玉的,我看看陳小玉,她沒有說話,我就沒走。陳小玉和我說過,她沒有親戚朋友,這兩位能找來一定是因為尋人畫屍的告示。

我們在屋裏沉默了好一陣,來的兩個人,眼神互相推諉,都不願意說明來意。最後還是女人說了。

男的叫李文彬,刑警隊的刑偵人員。女的叫金秀雲,是小學老師。兩個人都是唯物主義的好公民。他們能找到這裏,真的是沒招了。

他們的閨女丟了,才三歲半。奶奶帶的時候,一不小心把孩子丟了,找了三個多月都沒有消息。李文彬是刑警,所有的關係都用上了,該用的調查手段也都用了,這孩子就是找不到,當著他兩口子的麵別人不說,但背後都說,閨女一定是人販子拐走了,找不回來了。

金秀雲每天都哭,哭得工作都幹不了,傷心欲絕的,連自己都不想活了。沒招了,就臨時抱佛腳,拜菩薩,找算命的。

這孩子跟憑空消失了一樣,一點蛛絲馬跡都沒有。陳小玉了解了這個事情之後,還是一如既往的爽快。

“尋人1000,畫屍10000,有些規矩要是事先言明。先給錢後辦事,無論尋人畫屍,一個人一年隻能有一次機會,所以您得事先做個決定,尋人還是畫屍。”

“尋人。”

金秀雲毫不猶豫的說,她才不相信自己的小閨女死了。但李文彬有些猶豫,他是刑偵人員得罪過人,這些日子有不少人都好心提醒他,是不是有人惡意報複。但李文彬很尊重金秀雲的意見,說尋人那就尋人。

金秀雲從包裏拿出一千塊錢,他們這種家庭不缺錢,平時生活也小資,要是能找到孩子,別說一千,就是十萬她們也能拿出來。

金秀雲帶著眼淚把錢塞到了陳小玉的手裏,悲悲戚戚的說:“要是能找到,我們一定重謝。”

“我隻收一千塊,多一分我也不要。”

陳小玉幹脆的回答,把錢遞給我,又要了孩子的生日和一張照片後就讓李文彬兩口子出去等,我也準備走,陳小玉讓我幫她窗簾擋上,關著門。還讓我給她看門,半小時不能讓人進來,囑咐我也不能偷看。

我守著門心裏直癢癢,總想順著門縫看看,陳小玉在裏麵幹點啥。

半個小時後,陳小玉拿出一幅畫遞給金秀雲,她和金秀雲說按照畫上麵的時間地點,就能找到小寶貝了。

這事結束後,陳小玉沒和我說啥。還是幫著養豬,做家務。這事沒有多久,就被村裏人知道了,可能是我媽說的。

大家對陳小玉畫畫尋人的法子不屑一顧,覺著陳小玉貼出來的告示尋人畫屍,根本就是騙子行為。

後來我上街,我覺得大家看我的眼神都不對,跟看二傻子一樣。我隱約的聽他們說,陳小玉就是一個騙子,騙了人家城裏人一千塊,給村裏人丟人。這種聲音我就裝著聽不見,我挺相信陳小玉的,但這事真的太玄了,我心裏也是跟著打鼓。

我能忍住,我媽可不行,她經曆過畫屍,但還是被閑言碎語說的心裏沒譜。有一次我吃過飯,媽媽就悄悄和我說:“大誌,你和小玉說一聲,她要是缺錢啥的,咱給她點,家裏窮,但不缺她那一份花的。”

“嗯!”

“這尋人畫屍的告示以後也別貼了,給那倆城裏人找孩子,到現在也沒有個結果,現在村裏人都拿這個事兒當笑話說。”

我想著和陳小玉的約定,有點無奈的和我媽說:“村裏的閑話你別聽。”

我媽無奈的歎了一口氣:“咋能不聽,吐沫星子能淹死人。你爺爺當初就是怕人家說老公公和兒媳婦的閑話才拚著那點家底,又蓋了一所房子。”

我有點心煩,村裏人的話我可以當耳旁風,但我媽的話我不能裝作聽不見。陳小玉又幫著我喂豬,我看她的頭發掉下來一撮,擋著眼睛,就喊了一句:“陳小玉你過來。”

“咋了!”

我幫著她把那一撮頭發掛到耳朵邊上,這個動作太親昵,陳小玉的臉都紅了。

“陳小玉!”

“嗯!”

我想說尋人畫屍的那個告示你別貼了,但這句咋也說不出口。無論如何我都不相信陳小玉是騙子,但是讓我相信畫幅畫就能找到孩子的事兒,更是有悖於我這些年接受的教育。我不是個猶豫的人,從來都不是,但在這件事上我猶豫了,怕說出來,傷了陳小玉的心。

“生活還適應嗎?”

“挺好的,以前跟著老頭子,每天就是看著哭哭啼啼的人找上門來。”

“你上過學嗎?”

“上過,小學三年級。那一年老頭子幫人畫屍破了規矩,腦溢血差點死了,我得照顧他,就回家自學。”

我聽這些話心裏酸,咬著牙把不讓她貼尋人畫屍的事兒,給壓下去了。

“今天有一撮頭發總梳不上,家裏要來客人。”

我沒把這句話當回事,我們從養豬場回去吃午飯的時候,就看見有人敲鑼打鼓的,我往那隊伍一看,前麵一個人舉著一個大錦旗,上麵寫著在世神仙,落款,李文彬、金秀雲於2006年9月贈送陳小玉。

舉旗的人是李文彬,金秀雲在後麵跟著,還抱著一個乖巧玲瓏的小孩子,小孩子因為後麵敲鑼打鼓的聲音,有點恐懼的小眼神,超可愛。

這算是不期而遇,我有點僵,敲鑼打鼓的早就引過來很多村裏人,大家站在遠處看熱鬧。他們看到我,鑼鼓聲也停了。

金秀雲帶著孩子過來,拿著一個準備好的大紅包,就往陳小玉的手裏塞,看那厚度我估計裏麵得有一萬塊。

陳小玉死活不要,說:“規矩不能破,錢我不要,這錦旗我收下吧!”

我沒問具體怎麽找到孩子的,我覺得有些事不說出來挺好的。這事,爺爺和媽媽都很高興,感覺掙了臉麵。

晚上,我看到陳小玉拿著錦旗,在屋裏轉,始終沒有掛上。

“你掛哪?我幫你!”

“我想掛告示板上去,不過我知道,那樣小林哥肯定找你麻煩。”

“就是,你別瞎搞,這錦旗我幫你收藏著。”

陳小玉把錦旗遞給我,眼神挺暗淡的。

轉天,我和陳小玉去養豬場的時候,路過村裏的告示板。陳小玉的右眼瞪得大大的,我忍不住的笑。

那一麵錦旗,在告示板上迎風飛揚呢。

“你幹的?”

陳小玉美滋滋的問我,我還沒有回答。就聽見一聲大吼:“王誌!”是小林哥!

“快跑!”

我拉著陳小玉的手就跑,我們倆都笑的非常開心,我感覺自己真的好久沒有這麽開心了。

這尋人的事兒算是一炮打紅,村裏人以前見我說的最多是養豬場,現在見到我,幾乎都是畫畫尋人的事,每個人都特別好奇陳小玉的本領,一張照片,一個生辰八字,就找到了失蹤三個月的孩子。

沒過幾天,從附近鎮子上來了一個人。這個人叫李強,在鎮子裏開KTV,黑白通吃,虎背熊腰的身體上弄滿了紋身。

聽說他得罪了人,兄弟李軍被人做掉了。這都是一年前的事兒,李強帶著幾個兄弟,穿著衣服咧著環,頭發都染得五顏六色的。

他們直接來到養豬場,把我們堵在了養豬場。

“強哥,你想幹啥?”

“我找你媳婦畫屍。”

陳小玉一如既往,痛快的說:“畫屍一萬。”

“你先畫,我在給錢。”

我看了一眼陳小玉,沒有想到陳小玉搖搖頭:“不行,先給錢,規矩不能破!”

“女人,別給臉不要臉,讓你畫屍是給你麵子。”

強哥變了臉,他身後那五六個兄弟也圍了上來,我趕緊把陳小玉拉在身後。

“在給你一次機會,先找到我弟弟的屍體。”

陳小玉躲在我的身後,這倔丫頭,又說了一句:“規矩不能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