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教堂做彌撒

那段時間最讓人興奮的事,莫過於周日去教堂了。母親在23歲結婚以前,從未到遠的地方做過彌撒。嫁到聖·安東尼奧以後,唯一感到失望的,就是當地沒有神甫。

裴爾瑟神甫遠在聖·馬歇爾,沙卡洛雖有神甫,可是也得駕車走很遠,這對像希爾頓家這樣的一個大家庭來說,十分不方便。每一個月裴爾瑟神甫會到聖·安東尼奧來一次。他是位小小瘦瘦的比利時人,具有幽默感、碧藍的眼睛以及濃重的鄉音。他遠從法國到這個貧乏、落後的教區,要適應這裏的風俗,也要適應這裏的兩種語言。

據神甫說,起初有一段時間他徒步到各教區傳福音,然後,逐漸進步到騎馬,從聖·馬歇爾到迦太基,再到聖·安東尼奧照顧他的民眾。最後,他終於可以搭乘火車,貫穿他的教區。不過,從希爾頓認得他起,他就是乘著火車來回跑,很受鐵路工人的尊敬。

每一次他搭乘火車到達聖·安東尼奧時,都會在城裏引起一陣不小的**。所有教區民眾都會擠到車站,爭取招待他夜宿的榮幸。而這份榮幸通常都會落在希爾頓的母親身上。母親的這番勝利是因為母親在教堂內擔任風琴手。

父親對於裴爾瑟神甫能來家中做客一事同樣很高興。這位比利時神甫的機智與幽默,父親非常欣賞,而裴爾瑟神甫似乎也挺樂於聆聽父親講述在他未來此地之前,新墨西哥州的一些奇聞趣事。

父親常常講的一個故事是有關主教與大教堂的。據說主教向一位猶太人貸了一筆錢興建教堂。可是,償還的日子到了,主教仍籌不出錢來還債。於是猶太商人提出條件——隻要讓他在教堂入口處用刀子鑿上幾個字,他就把債務一筆勾銷。主教隻能冒著風險答應了這個奇怪的請求。結果,這位猶太商人刻的是舊約中希伯來文的“耶和華”三個字。

希爾頓知道母親也很喜歡聽這個故事,因為,每回父親開始講的時候,她都不曾阻止。裴爾瑟神甫似乎也很喜歡這個故事。

不過,即使如此,能將裴爾瑟神甫邀來家中吃住的這種機會,實在少之又少。神甫沒有到鎮上來的時候,他們就到他那兒去。這對希爾頓家的小孩子來說,真是再興奮不過的事了。

全家人一起坐在馬車上,也許到聖·馬歇爾,也許到迦太基,這要取決於神甫的行跡決定。母親會戴起插羽毛的美麗帽子坐在馬車最前麵,懷裏抱著一個,其他幾個就坐在後座。母親一生中,什麽都可以不做,就是不能不去教堂做彌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