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政壇

富蘭克林生平第一次步入政壇是在1736年被選為州議會秘書。這一次選舉很順利,他也沒有遇到任何對手,但是到了第二年再度被提名時,有一個新議員為了支持另一位候選人,竟然發表了一長篇對富蘭克林很不利的演講。不管怎麽說,富蘭克林還是被選上了。當秘書不但有薪水,也有機會和議員們做更進一步的交流,還能使富蘭克林獲得印刷選票、法令、鈔票和其他政務上的生意。總體來說,富蘭克林對這個職務還是很滿意的。

1737年,前任弗吉尼亞州州長斯波茨伍德上校正擔任郵政總局局長一職,因為費城支局長布拉福德玩忽職守、賬目不明,他對他的表現很不滿意,於是委派富蘭克林擔任這個職位。富蘭克林欣然接受任命,雖然這個職務薪水不高,但是對富蘭克林報紙的郵寄有很大幫助,不僅可以促進報紙投遞的速度,還可以增加報紙的廣告收入和銷量。

布拉福德任郵政局長時,不準郵差幫富蘭克林送報,富蘭克林上任後,並沒有對他加以報複,隻是布拉福德在賬目方麵太疏忽,因此遭到大眾的抨擊,他的報紙銷量也就一落千丈了。

接著,富蘭克林又開始考慮做一些有利於大眾的事,當然隻能從小事著手。他最先想要調整的便是城裏的巡夜製度,當時的規定是每個家庭在晚上要輪流派一個人來陪警察巡視,假如不願意出來巡視,必須每年付給警察6先令,這樣警察便可以付錢尋找另一個代替者。事實上,另找一個人並不需要花這麽多錢,因此警察往往中飽私囊,把這些錢拿來喝酒,然後隨便找一些乞丐無賴來充數。

富蘭克林針對這個問題寫了一篇文章,他指出,不區分具體環境,硬要每一家都支付6先令的巡視費實在很不公平,因為一個普通家庭的財產可能不超過50鎊,而那些有錢的大商人,光是倉庫裏的存貨也許便超過數千鎊,所以要大家付同樣的錢並不合理。

富蘭克林還提出了一個比較有效率的巡夜製度。首先要雇用合適的人去巡夜;其次,巡夜稅應按照每個家庭的財富多寡來征收。這個提議先是在“讀書會”上獲得一致通過,雖然這一計劃並沒有立即付諸實現,但是幾年後,有關這個計劃的法律終於獲得通過。

在同一時期,富蘭克林還寫了一篇文章討論各種意外發生的火災,警告大家要小心防火,還提出了避免火災的方法。富蘭克林的這篇文章促成了消防隊的成立,短短時間內,他們就召集了30個會員。他們還約定每月聚會一次,相互交換消防的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