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引論(絕欲的問題)(1)

從社會的立場說,也多少從生物學的立場說,婚姻是性的關係的一種,凡加入這種關係的人總立意要使它可以維持永久,初不論在加入的時候有無法律或宗教的裁可。不過在入題以前,我們似乎應當把絕欲或禁止**的問題與夫絕欲後所發生的惡劣影響,無論其為真實的,抑或傳說的,先約略地考慮一下。

絕欲的問題自來經曆過好幾個段落。在一百年以前,這問題是極難得和醫師發生接觸的,即使發生接觸,他在情理範圍以內所能說的話是:就男子論,婚姻以外的絕欲是道德的,而**是不道德的(不過這是冠冕的說法,私人的行事是不一定受這限製的,即,男子在婚姻外有無**的行為是個人可以自由抉擇的一件事);至於女子,她是公認為沒有性的要求的,因此,絕欲與否,就不成問題了。(2)後來當本書一部分的讀者入世後不久的時代裏,社會狀態發生了變遷,一般人對於性的題目的態度也比較公開了,於是就有人開始向醫師請教,要他對於絕欲的問題,宣示出幾條大家可以遵守的原則來。結果是演成了不少籠統與模糊印象的說法,認為節欲是無傷的,這種說法可以說是全無意義,並且還可以有被人任意利用的危險;例如,有的道學家之類主張生育子女,為傳宗接代的必需而外,一個人盡管可以絕欲,換言之,即一生之中,隻需有兩三度的**,於事已足;這一類的道學家就大可利用這種說法,而躊躇滿誌。無疑的,一般肌肉係統和內分泌係統的撙節利用是於健康無礙的,與性的功能有關的肌肉和內分泌腺的節用也未始不如此。不過,這一類絕欲的說法失諸咬文嚼字,故弄玄虛,稍知自尊自愛的醫業中人是不屑做的;因此,日子一多,這種似是而非的努力,就掉進庸醫和江湖醫生的手裏,一般民眾對於性知識既缺乏,即有一知半解,又大都是一些傳統的成見,也就成為這一類庸醫的斂錢的工具。真正的醫師原是準備著應付實際的病例的,無論是預防未然的病,或診療已然的病,他所與接觸的都是一些活潑潑的男子與女子,而不是一些抽象的說法,或死板的條文。這一層現在很多人已經明白了解,且自近年以來,性道德的觀念既然也不像以前的那般呆板,絕欲問題究應如何應付,也就比以前活動得多,而不限於一個千篇一律的答案了。

在以前,大家對於絕欲的危害不是估計得太大,便是估計得太小。在一方麵,有人以為絕欲的困難和危害是微小得不足掛齒的,不惜舌敝唇焦地向人申說;這種人大都屬於上文所稱的道學家一類,他們對於道德的興趣實在是濃厚得過了分,他們所日夜焦慮的是人心不古,世道衰微。在另一方麵,有人以為各式各樣的瘋癲,各種不同的神經錯亂,是絕欲所釀成的,這樣一個極端的看法雖局部與一部分古代的傳說有關,而局部也未始不是道學家的看法所引起的反響。據我們所知,在先天康健的人中間,隻是絕欲一端似乎是不會釀成任何嚴重的精神病或神經病的。以絕欲為此種病態之因的人是犯了一個很普通的錯誤,就是,把前後發生的關係當作前因後果的關係;反過來,假如一個一生**縱的人後來也得了這種病態,我們若把病源歸咎到性衝動的身上,也是一樣的不合邏輯。弗洛伊德在一九○八年說過一句話:“組織成我們社會的分子,就先天氣質而論,大多數是不配講絕欲的。”不過弗氏接著又說過幾句極有意義而值得我們牢牢記取的話:絕欲是可以引起極大的困難的,但必得有一個先決的條件,就是,一個神經病的先天傾向這條件而存在,則絕欲的結果,不免引起神經病態,特別是所謂憂鬱性的神經病(anxiety neurosis)。後來在他的《導論演講集》(Introductory Lectures)裏,弗氏又說,“我們一定要小心,不要把絕欲對於神經病的影響看得過分重要了;因久曠而欲力壅積所造成的可以致病的狀態裏,隻有一小部分可以用唾手得來或用錢換來的**來減輕。”我們都知道,弗氏從來沒有把性衝動對於生命的意義估得太低,所以他這一番見證的話是特別的有價值的。還有一點值得參考的事實,天主教的神父在神經方麵的健康大抵極好,難得因絕欲的關係而發生困難或痛苦;洛溫費爾德也提出過這一點來,洛氏對於這問題的經驗很豐富,並且曾經用不偏不倚的眼光加以研究,他的結論也複如此;(3)他的解釋是,或許因為神父的貞操生活是從幼年便養成的,所以沒有困難。

我們總得牢牢記住,生命是一個藝術,而這個藝術的秘訣是在維持兩種相反而又相成的勢力的平衡;一是張,現在叫作抑製,一是弛,現在又叫作表達或發揚。(4)廣義的抑製,而不是精神分析家有時候所了解的狹義的抑製,也未嚐不是生命的一個中心事實,其地位並不在於表達。我們在同一個時間裏,總是不斷地在那裏抑製一部分的衝動,而表達另一部分的衝動。抑製本身並無壞處,且有好處,因為它是表達的先決條件,不先抑製於前,何來表達於後?抑製也不是文明生活所獨具的特點,在比較原始的各時代裏,它也是一樣的顯著。甚至於在動物中間也很容易觀察得到。抑製既然是這樣一個自然的東西,其對於人生在大體上決不會有害處,是可以推想而知的;抑製不得其當的弊病固然也有,特別是對於那些先天稟賦淺薄而在身心兩方麵不善做和諧的調適的人;不過這些終究是例外。(5)

不過我們也不否認,絕欲的結果,即使對於生命的安全與神誌的清明不發生威脅,就許多健康與活動的人說:還是可以引起不少很實在的困難的。(6)在生理方麵,它可以引起小範圍的擾亂,使人感到不舒適;在心理方麵,對性衝動既不能不驅遣,而又驅遣不去,結果是一個不斷地來回的掙紮與焦慮,而越是驅遣不成,神經上性的意象越是紛然雜陳,那種不健全的性感覺過敏狀態越是來得發展,這兩種傾向更會轉變而為一種虛偽的貞靜的表現,(7)特別是在女子中間。例如有一個大學青年在此,他很能守身如玉,誌氣也很遠大,願意把所有的力量放在學業上麵,但因和性衝動掙紮的關係,在精神上不免忍受著大量的焦慮和抑鬱。許多女子也是如此,她們或許也在求學時代,或許已經加入社會而從事於各種作業,衝動之來,無法排遣,隻好在學業上、工作上或體育運動上加倍地努力,甚至於弄得筋疲力盡,頭昏眼花,也還是不能排遣。(8)我有時候甚至於以為女子在這方麵所感受到的困苦要比男子為大,倒不是因為升華的功夫在女子比在男子為難(弗洛伊德有此見地),也不是因為女子的性衝動要比男子為強,而是因為在婚姻以外發生性的關係的機會,在男子比在女子為大,向來如此,現在也未嚐不如此;同時,還有一層,就是守身如玉的男子還有一條正常的出路,就是睡眠期間自動的亢進作用,而在女子,除非她以前有過性的經驗,這種作用是比較的很難得發生的,初不問其人性欲強烈到什麽程度。往往越是才性過人的女子在這方麵的困苦越是大,因為越是這種女子,越不願意把她的困苦訴說出來。(9)

戴維斯女醫師在她的研究用的征求案裏,曾經提出這樣的一個問題來:為了身心兩方麵的十足的健康設想,你認為**合是必須的嗎?我們可以很有趣地把一千多個女子對於這問題的答複參考一下。當然我們得記住,這些答複,即使一般的都能夠考慮到比較嚴格的生理與心理的需要,也還不一定全都能考慮到,其間自然有許多不能避免的道德標準、社會觀念以及流俗的成見等等的影響。不過我們從這些答複裏,總可以知道一點,就是,二十世紀初年裏所長大的美國的知識界婦女,對於這問題究屬有一些怎麽樣的私人的觀感。一千多個答案中,我們發現百分之三十八點七(即三百九十四人)認為**合是必須的,其中少數更認為是絕對的必須,大部分則附上一些特殊的條件,還有一小部分則不很肯定。其餘的大多數,百分之六十一點二(即六百二十二人),認為不必須,有的認為絕對的不是必須,也有一小部分不很肯定。認為必須而附有條件的答複裏,其所附的條件自不很一律:有的認為“特別是為男子”是必須的;有的認為“為心理的健康”,則然,為身體的健康,則否;有的添上“為生命的完整”或“為某幾種類的人”一類的字樣。在認為不必須的方麵也附有不少有條件的說法:有許多答案說“不必須,而是正常的”,有的,“不必須,而是可以要得的”;有的,“為真正十足的心理健康是不必須的”;有的,“不必須,但有困難”;有的,“不必須,但沒有**經驗的人似乎見得很粗糙魯莽,而身心上也似乎有些幹癟的樣子”。一個很有趣的從旁參考之點是,在那些認為不必須的女子中間,百分之五十九點五,即半數以上,是有**的習慣的;而在認為必須的一方麵,則有**習慣的人更多(百分之七十六),這當然更是在意料之中,不足為奇了。認為必須的一方麵有過**合經驗的例子要比認為不必須的一方麵為多,也是很自然而可以料想得到的。(10)

凡是把絕欲的困難與痛苦看得太無足重輕的人很應當參考一下,基督教初期裏許多禁欲主義者在沙漠裏的經驗,例如帕拉狄烏斯(Palladius)在《天堂》(Paradise)一書裏所敘述的種種。這些獨身絕欲的人都有強健的身體與堅忍的意誌,他們對於禁欲主義所昭示的理想是準備全神貫注地求其實現的,他們所處的沙漠環境,為實現此種理想計,而是再理想沒有的,而他們日常生活所守的戒律真是嚴厲到一個程度,在我們看來,不但是不可能,並且幾乎是不可想象。但是,他們是感覺困難而排遣不來的一點,始終是性的**,終他們的一生,這種**多少總不斷地和他們為難。(11)

還有一樁事實,可以警告我們,對於這問題不要輕易聽從許多近乎道學家的老生常談,我們可以撇開古代禁欲主義者的經驗不論,而就目前的情形說話,一切比較精密的研究都證明,真正能絕欲而曆久不懈的人,即,真正沒有任何方式的性的活動的人,即使我們把從事於醫業的人包括在內,事實上是很少很少的。(12)除非我們把這些方式都除開不算,例如向異性勾引、搭訕一類雖正常而不完全的性滿足的方式,又如種種歧變的性的活動,又如自動戀的種種表現等等,那數目自然是比較的大了。羅雷德是這方麵很有經驗的一位醫學家,他在好幾年前就說過,絕欲或絕對童貞的現象是根本沒有這東西的,少數真正能絕欲或真正毫無性的表現的人無非是一些性能或性感覺缺乏(sexual anaesthesia)的例子罷了。(13)至於表麵上好像是性操貞潔的例子比較多,那大體上是因為各國傳統的風氣不同,而這種風氣又不外兩途:一是宿娼的一途,二是**的一途。事實上在這題目上醫師也分兩派:一派極端的反對**,認為是乾剛正氣的一個玷汙,而對於宿娼,卻持一個比較寬大的態度;另一派則極端反對宿娼,認為是一種危險而不道德的行為,而對於**卻比較的寬容。(不過沃瑞爾則認為二者是一丘之貉,在他看去,和一個不關痛癢的異性的人發生狎娼的行為“也不過是**的一種方式罷了”)(14)這一段的討論是很值得醫師們的參考的,他們在行醫的時候,對於因性欲的不滿足而發生的種種病候,例如局部的充血、失眠、易於發怒、抑鬱、頭痛,以及各種模糊的神經的症候,必須設法加以診療,或減輕,這一類的討論到那時候就有相當的用處。假如這一類的症候再進一步,而逼近精神的領域,那其間我們總可以發現一些別的合作的原因,精神分析者因為要推尋這一類的原因,曾經在下意識或潛意識的領域裏發現過不少的彎曲的小徑。據洛溫費爾德的觀察,在二十四歲以下,絕欲的生活對男子所發生的困難很少,即在二十四歲以後,困難雖有,也還不至於到一個必須請教醫生的程度,不過希爾虛弗爾德則以為三十以前絕欲而三十以後方才結婚的男子是很要感受到一些困苦的。無論如何,要絕欲的經驗成為神經病態的一個原因,先天氣質的惡劣是一個必須的條件,而這種神經病態,據弗洛伊德、洛溫費爾德以及其他專家的發現,無論病者是男是女,大都取所謂憂鬱性的神經病的方式。

絕欲所引起的症候是需要診療的,不過在性的領域裏的所謂診療,事實上往往不用藥物的方式,而用衛生調養的方式,而此種方式,還得綢繆於未而之先,才會發生效力。這調養的方式包括:樸素的生活、簡單的食品、冷水浴、奢侈習慣的預防、一切身心兩方強烈的刺激的避免、謹慎的交遊、相當繁忙的工作、充分的戶外運動等等。一個兒童,家世既清白,天賦又健康,再從小能得到這種調養的功夫,除非碰上不可避免的危險事故,是很有希望可以把性意識的開發展緩上好幾年的。在理論上我們盡管承認兒童也自有其性的活動,但這種理論終究是很抽象的,和性自覺的發展的遲緩並不衝突。又性自覺的發展盡管延緩,相當性教育的實施依然一樣的可以進行,其間也並無妨礙。不過一旦性的自覺已經發展開來,而有機的性的衝動已經在意識上做有力的衝擊,這一類極好的調養方法就不像有的人所口講指畫的那般有效了。無論如何,這些方法還是值得履行的,它們的效用雖不如以前所說的那樣大,有時候也未始不能減輕或牽製性衝動的鼓**的力量,不過我們絕不能抱什麽奢望就是了。適當的肢體的運動,實際上不但不能抑製性欲,並且往往是可以激發性欲的一個刺激,在男女都是一樣;隻有過分劇烈而使全身疲憊不堪的運動才有一些抑製的影響,但這種運動又是違反了健康的原則的。(15)肉食的避免也是同樣的沒有多大效力,(16)希爾虛弗爾德指點出來過,肉食的獸類所表示的性的興趣反而要比穀食的獸類為冷淡。至於腦力的工作,有時候即使是純粹抽象的一類,也容易激發性的興奮。這都是不足為怪的,一切一般的攝生方法,對全身既有增加精力的效能,而性的領域又既屬全身的一部分,自亦不能不分受其惠;我們絕不能一麵設法使全身的精力增加了,而一麵又強加幹涉,不讓一部分多出來的精力分發到性的領域裏去。

固然,我們可以把性的精力轉化成別的更神妙的方式;但我們以前也提到過,以後還有詳細考慮的機會,這精力之中隻有一小部分是可以這樣升華的;弗洛伊德說得好,性的精力之於我們的身體,好比熱力之於機器,隻有一部分是可以轉化成工作的。(17)當然我們還可以用藥物來應付剩餘的性的精力,特別通用的和也許比較最有效的是各種溴化物。不過藥物的用途也有限,它對於某一種人是有用的,就是神經衰弱、感覺過敏而其性的興奮又並不是性的精力的自然表現的那種人。對於身體強健性能煥發的人,溴化物是往往全無效力的,除非是用特別大的分量,但分量一大,性能固然受了管束,其他精神方麵比較細膩的活動,也就不免遭受一番萎縮的打擊。性衝動是一個偉大的自然的衝動,用之有節,它對於人生可以發生許多的好處,如果這種好處因藥物而橫受糟蹋,當然也不是一個滿意的辦法。總之,絕欲期間性能的應付是一個很難的問題,我們得承認目前的學識有限,還無法解決,但有兩點我們應當注意,一是碰到社會環境所已釀成的許多困難的時候,應明白承認它們,不應用老生常談的方法把它們輕輕擱過一邊,二是在可能範圍以內,還應當讓有問題的本人自己去相機設法,來解決他或她的問題,我們最好不要故作解人的幫忙,免得越幫越忙。

醫學界有一部分的人很大膽地當眾說:對於這個問題他們自己總得負起一個無限製的責任來。一個有問題的人來了——假定說是一個天主教的神父罷,或者是一個嫁上了一個**不舉的丈夫的婦人罷——因為長期絕欲的關係,這個來人顯然地在神經方麵有些問題。這一些醫師們拍著胸脯說,我們的責任來了,我們得堅決地勸他或她找**合的機會。我以為這是不對的。即不論**合的這個藥方是否真有效力,即開方子的人究屬能不能擔保,也不論這個方子的合乎道德與否,做醫師的人這樣的隨便越出了他的業務範圍說話,至少也得考慮到,如果向他請教的人真照了他的方子行事,在請教的人身上,除了生理的一端而外,還會發生些什麽影響。再就剛才不論的兩點說,關於第一點,我認為是未必十分有效的,關於第二點,我簡直認為是不道德的,醫師暗地裏勸告這種人尋找**的機會,而他在公開的場合裏,也許根本反對一切的胡亂的**行為,或者明說反對,或者在言辭間隱含反對的意思,總表示他對**是不讚成的;如今公開的是一種話,而暗地裏的又是一種話,並且兩者完全背道而馳,這豈不是不道德嗎?至於對於請教的人本身上的影響,我還可以申說一下。假如那個神父或那個守活寡的婦人真照了方子去行事,在前者,其結果勢必和他的宗教的信仰及職業的人格發生正麵的衝突,而在後者,勢必至於使她的社會地位一落千丈;此種衝突與社會地位慘落的影響,即單單就生理的健康而論,又何嚐是有利的呢?其為不利,也許比因禁欲的掙紮而發生的更進一步;禁欲的掙紮方去,而道德的掙紮已來,結果隻是一個以暴易暴,而事實上道德的掙紮所引起的痛苦大概更要在禁欲的掙紮之上。我以為如果一位醫師不得不越職言事的話,他應當把問題以及各種可能的出路的是非利害明白地、寬泛地、不偏不倚地向請教的人交代清楚,治愈抉擇哪一條出路,應由請教的人自己決定,因為這原是他自己的責任,別人不能越俎代庖的。醫師的責任在這裏好比是一個督促著陪審官的法官,他隻能把案子的原委審問明白,至於有罪無罪的判決,那是陪審官的事,不是他的事。醫師誠能這樣去應付,他不但可以不鬧亂子,並且同時可以讓請教的人心氣上更平和一些,態度上更合理一些,可以使他不操切從事,硬把一個不容易解的結一刀兩斷。快刀斬亂麻的辦法,在別處也許有用處,在別人也許可以出這樣一個主意,但是在性的題目上,從醫師的嘴裏說出來,卻是很不相宜的。

要補救絕欲的弊病,天下通行的唯一方法——隻要環境良好,條件適當,無疑的也是最美滿的方法——是一個人地相宜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