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夢的刺激和來源

俗話說,“夢產生於消化不良”,這有助於我們了解夢的刺激和來源是何所指。在這些觀念後麵,包含了一個理論,這個理論認為夢是睡眠受幹擾的結果。如果我們在睡眠中沒有受到幹擾,就不會有夢,夢就是對幹擾的反應。

有關夢的刺激因素的討論在本主題的文獻中占據了很大一部分。隻有在夢成為生物學研究的對象後,這個問題才變得十分明顯。古人相信夢是神靈的啟示,沒有必要去尋求產生夢的刺激原因:夢由神的意願或魔力產生,夢的內容是這些力量的真知和意圖的產物。科學麵臨的迫切問題是:產生夢的刺激是單一的還是多種多樣的;這個問題涉及夢成因的解釋是屬於心理學的範圍還是屬於生理學的領域。大多數權威似乎一致認為:幹擾睡眠的原因——夢的來源——可以是多種類型的,軀體刺激和心理興奮同樣都可以成為夢的刺激因素。然而有關夢的來源孰先孰後和這些因素在夢的產生上重要性的次序,看法分歧就很大了。

任何有關夢來源的詳細分類,都包括下列四類,它們也可用做夢本身的分類。它們是:

1.外部(客觀的)感覺刺激;

2.內部(主觀的)感覺刺激;

3.機體內部的軀體刺激;

4.純粹精神來源的興奮。

(一)外部(客觀的)感覺刺激

哲學家斯特姆培爾有關夢的著作已經給了我們關於這些問題的多次啟示。他的兒子小斯特姆培爾發表了一份他對一位病人的著名觀察記錄。這位病人患有全身皮膚感覺缺失症和幾個高級感官的麻痹症。如果這個人其餘幾個感受外界的感覺通道關閉了,他就會昏睡。當我們想睡眠時,我們習慣於設法創造一個與斯特姆培爾的實驗相似的環境。我們關閉自己最重要的感覺通道和我們的眼睛,並盡量使其他感覺受到各種刺激,或作用於感覺器官的刺激發生變化。然後,我們進入了睡眠,盡管我們的計劃從來不可能完全實現。我們既不可能使自己的感覺器官完全避免刺激,也不可能延遲我們的感覺器官的興奮性。事實是,相當強的刺激隨時可以把我們驚醒,這證明了“即使在睡眠中,心靈仍與體外的世界保持著持續的聯係”。在睡眠中給予我們的感覺刺激很可能變成夢的來源。

有大量的這種刺激存在,包括那些不可避免的刺激——睡眠狀態本身必須的或者時常必須容忍的——到那些偶然的,可以或足以喚醒睡眠的那些刺激:一道射入眼內的強光,一個可以聽見的噪聲,一些可以刺激鼻黏膜的強烈氣味。通過我們睡眠中的無意識動作,我們可以使身體的某些部分暴露在外,使它們感受寒冷,或者通過姿勢的改變,我們可以使自己產生壓力和接觸的感覺。在夜間,我們被一隻蠓蟲叮咬後,或者發生的某些小小的不幸事件,可能對我們幾種感官立即產生影響。細心的觀察者已經搜集到了一係列夢例,在清醒時可注意到的刺激與一部分夢的內容有著影響深遠的關係,因此我們可以確定夢的來源為刺激。

我將引用耶森搜集的若幹這一類夢例,它們可以找出客觀的,或多或少是偶然的感覺刺激。

“每一種可感覺到的模糊的噪聲可以引起相應的夢象。一陣雷鳴使我們置身戰場;公雞的啼叫可以化成一個人的驚叫;而吱吱嘎嘎的門聲可以夢見竊賊入室。如果被子在夜晚滑下, 我們可能夢見**行走或跌入水中。如果我們橫躺在**,雙腳伸出床邊,可以夢見站在嚇人的懸崖邊上或者從懸崖上掉下去。如果我們的頭碰巧滑到枕頭下麵,我們就會夢見頭上有一塊高懸的岩石,它正要把我們壓在身下。精液的儲聚可以引起色夢,局部疼痛產生被虐待、被襲擊或受傷的感覺……

“邁耶曾經夢見被幾個人襲擊,他們將他打翻在地,在他大腳趾和第二趾之間釘上了一根樁子。此時他從夢中驚醒過來,發現有一根稻草夾在他的兩個腳趾之間。根據亨寧斯的記載,另一次,邁耶把他的襯衣緊緊纏在他的頸上,他夢見他被吊了起來。霍夫鮑爾夢到,在他年輕時從高牆上跌下,醒後發現他的床架塌了,他真的跌在地板上了……格雷戈裏報道,有一次他睡覺時把腳放在了熱水壺上,夢見了他爬上了埃特納火山,地上熱不可耐。另一個人睡眠時把膏藥敷在了額上,夢見被一群印第安人剝取頭皮;而第三者,他穿了濕的睡衣,夢見被拖過一條小溪。在睡眠中,痛風突然發作,使病人在夢中認為自己在宗教法庭法官手中,在拉肢刑架上受盡折磨。”

如果慎重地對睡者施以感覺刺激和使他產生與這些刺激相關的夢內容,這樣做如果有可能,則基於夢刺激與夢內容之間存在相似性的論點就可得到有力的證實。根據耶森引證的麥克尼希所言(在上述引文中),吉龍·德布澤萊格恩已經做了這種類型的實驗。“他**自己的膝蓋,夢見夜間乘坐在郵車內趕路。他對這一點評論道,旅行者一定知道夜間乘坐在郵車裏膝部會如何受冷。又一次,他自己的後腦勺**著,則夢見了他站在室外參加宗教儀式。這隻能這樣解釋,在他居住的地方,人們習慣於將頭部遮蓋,除了在舉行宗教儀式時例外。”

莫裏發表了對他自己所做的夢進行的一些新觀察(其他一些實驗則沒有成功)。

1.用羽毛刺癢他的口唇和鼻尖。——他夢見一種驚人的折磨:臉上貼上一層由瀝青製成的麵具,然後撕去,最終將他的皮給撕了下來。

2.把剪刀在鑷子上摩擦。——他聽見響亮的鈴聲,繼之是警鍾聲,將他帶回到了1848年革命的日子。

3.給聞一些科隆香水。——他夢見到了開羅,在約翰·瑪麗亞·法林娜的店內。隨之是一些記不清的荒唐冒險。

4.他的頸部被輕輕捏了一下。——他夢見醫生正給他上芥末軟膏,想到了兒時給他看病的醫生。

5.一塊熱鐵靠近他的麵部。——他夢見“司爐”(1)破門而入,強迫居民把雙腳伸入燃燒的火盆內,迫使他們交出錢財。然後出現了阿布蘭特公爵夫人,他想象他是她的秘書。

6.一滴水落在他的前額上。——他想象他此時在意大利,大汗淋漓,正在喝奧維托酒。

7.燭光透過一張紅紙不斷地照著他。——他夢見炎熱至極的天氣,然後出現了一場他曾經在英吉利海峽遇到的風暴。

赫維·德·聖丹尼斯、魏甘德和其他作者已經嚐試用其他實驗方法引發夢。

許多作者對“夢具有驚人的技巧,它們能把感官世界的突然感受編織進它們自身的結構,因此它們的出現就似一種預先安排好了的逐漸到來的結局”,這句話作了評論。同一作者繼續寫道:“我在青年時代,習慣用鬧鍾在固定的時間把我喚醒。無疑這鬧鍾產生的上百次響聲與一個顯然很長而有關聯的夢相符合,盡管整個夢正在被引向那一事件,在合乎邏輯的、必不可少的**中達到它預定的結局。”

我將引用三個在其他方麵有聯係的這類鬧鍾的夢例。

福爾克特寫道:“一位作曲家曾夢到他正在上課,並力求把問題向學生講清楚。他講完後,問一個男生是否聽懂了,這個男生發瘋似地叫喊道:‘哦,是的!’他氣憤地訓斥男生不該高聲喊叫,然而整個教室發出了陣陣叫聲,先是‘Orja!’接著是‘Eurjo!’最後是‘Feuerjo!’恰好此時他被街上一陣真正的‘Feuerjo!’(2)叫喊聲驚醒了。”

加尼爾敘述到拿破侖一世在馬車中入睡時被炸彈的爆炸聲驚醒了。他夢見在奧地利人的炮擊下,他正在再次越過塔格利蒙托河,最後驚起大喊:“我們遭到暗算了。”

莫裏做過一個極為著名的夢。他抱病在家休息,他的母親坐在他的旁邊。他夢見此時正值大革命的恐怖統治期。在他目擊了許多恐怖的殺戮景象後,最終他自己被帶上了革命法庭。他在那裏看見了羅伯斯庇爾、馬拉、富基埃-坦維爾和其他在那恐怖日子裏不妥協的英雄們。他受到他們的審問,在一些記不清的事件之後,他被判處死刑,並被帶到在大量暴動者包圍之中的行刑處。他走上斷頭台,被劊子手綁在木板上。木板翻起,斷頭台的刀片落下。他感覺到身首分離,在極度焦慮中醒來——發現床的頂板已經落下,正好擊中了他的頸椎,與斷頭台上刀片落下鍘他的方式相似。

這個夢成了洛蘭和埃格在《哲學評論》上進行有趣討論的基礎。爭論的關鍵在於夢者是否可能或如何在他感知喚醒刺激到他驚醒這一瞬間,將如此豐富的材料壓縮進這一短暫的時間內。

這一類夢給人的印象是:在夢的所有來源中,最能肯定的是睡眠中的客觀感覺刺激。而且常人普遍認為它們是夢的惟一來源。一個受過教育但對夢的文獻不太熟悉的人在被問及夢是如何產生時,他一定會用某些他所遇到的夢例來回答。這個夢可以用他醒後發現的客觀感覺刺激來解釋。但是,科學研究不應僅停滯在此。在觀察到的事實中,可以發現有值得進一步提出問題的地方,在睡眠中給予感覺的刺激並不是以真實的形式出現,而是被另一種通過某種方式與之有關的另一個意象所取代。但是,夢的刺激與刺激引發的夢之間的關係,引用莫裏的話來說,“具有某種密切關係,但並不是那種獨一無二的關係”。讓我們思考一下希爾德布蘭特三個鬧鍾的夢之間的這種聯係。它們提出的問題是為什麽同一種刺激會引起三個如此不同的夢,而且為什麽恰恰引起這些夢而不是另外一些夢。

“我夢見一個春天的早晨,我正在散步,正在穿過綠色田野,向鄰村走去,我看見村民們穿著盛裝,帶著讚美詩擁向教堂。當然,這是星期日,早禮拜即將開始。我決定也參加,但首先由於走得太熱,就先到了教堂的院內涼快涼快。正當我讀幾塊墓銘誌時,看見敲鍾者爬上了教堂閣樓。樓頂上,我看見有一隻小鍾,即將發出晨禱開始的信號。鍾掛在那兒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沒有動,最後它開始搖擺,突然發出清脆響亮的鍾聲,將我從睡眠中驚醒過來。然而敲響的卻是鬧鍾。

“這是另一個夢例。那是一個明朗的冬日,街上積雪很深。我已同意乘坐雪橇參加一個聚會。但是,在被告知雪橇停在門口時,我已等了很長一段時間。接著,我準備上雪橇——將皮氈打開,將暖腳皮筒放好——最後我坐到了座位上。然而就在出發前的那一刻仍還有一些事情耽擱。直至馬韁繩一拉,給等候的馬發出信號,馬匹才開始出發,一陣猛烈的搖晃,雪橇掛鈴發出那熟悉的叮當聲,這樣強烈的鈴聲實際上一下子就撕破了我的夢網。事實上又是那鬧鍾的尖銳響聲。

“現在列舉第三個夢例。我看見一個廚房女仆,手捧著幾打疊起的盤子,沿著過道向餐室走去。她捧著的那高高疊起的瓷盤有失去平衡的危險。我叫喊道:‘小心!不然你的瓷盤會全部打碎。’她迅速作出了回答:她已相當習慣於這類工作,等等。但我仍焦急地盯著她那向前走的身影。接著,果然不出所料,她在門檻上絆了一下,那些易碎的盤子掉了下來,滿地盡是盤子的碎片。但是那聲音仍持續不斷,不久似乎不再是瓷盤摔碎的破裂聲,而是變成了一種鈴聲。在我醒來後我知道了,那是鬧鍾到了該鬧的時候了。”

斯特姆培爾和馮特二人對為什麽在夢中心靈會把接收到的客觀感覺刺激弄錯這個問題的答案幾乎是相同的:在睡眠中,心靈在有利於形成錯覺的情況下,接收到達它的刺激。感覺印象被我們所認識並被正確地理解了,也就是說,這個感覺印象被置於我們的記憶群中,隻要這個印象有足夠的強度、清晰和持續的時間,隻要我們有足夠的時間考慮這件事,根據我們過去的經曆,它屬於那個記憶群。如果這些條件不能實現,我們就會把印象來源的事物弄錯:我們就對它產生了錯覺。“如果一個人在空曠的鄉間散步,看到遠處一個模糊不清的物體,他最初可能認為它是一匹馬。”到走近一些,他認為是一頭躺著的牛,到最後能肯定地認出那是一群坐在地上的人。大腦在睡眠中從外界刺激所接收的印象具有一種相似的不確定性;在這個印象的基礎上,大腦形成了錯覺,因為或多或少的記憶景象由印象所引起,通過它們從而獲得了精神價值。在與許多與景象有關的記憶群中,至於哪一群被喚起,哪一個可能有關的聯係相應地要產生作用,根據斯特姆培爾的理論,這些問題也無法確定,就像它本身一樣,由心靈任意作出選擇。

在此,我們麵臨的是在兩者中作出一種選擇。實際上,我們會承認,不可能再進一步遵循夢形成的法則,因此,我們不必再去探索是否再有其他因素決定夢者對感覺印象引起錯覺所作的解釋。或在另一方麵,我們可以假設,作用於夢者的感覺刺激對於夢的產生隻起著有限的作用,還有其他一些因素決定著將他選擇喚醒的記憶景象。實際上,如果我們詳細分析莫裏用實驗方法引發的夢例(由於這個原因我已加以詳細敘述),我們不禁會說,實驗所解釋的隻不過是夢的一個元素之來源,而夢的其餘內容似乎是自身控製的,其細節十分肯定,以致沒有必要單純從外界引入實驗的元素來解釋。確實,當人們發現有時那些夢中的印象隻能用最特殊和最牽強附會去解釋時,人們開始懷疑錯覺理論以及客觀印象對夢的明確作用力了。因此西蒙告訴我們一個夢,他在夢中看見一些巨人坐在桌子旁,並能清楚地聽見他們咀嚼食物時,由上下頜閉合所發出的可怕哢哢聲。當他猛然醒來時,聽到的卻是一匹馬在窗外疾馳而過的馬蹄聲。如果沒有夢者的幫助,我可以大膽地作出解釋,馬奔馳所產生的聲響可以提示與《格列佛遊記》有關的一組記憶——巨人國的巨人和有理性的馬。因此,除了采用客觀刺激以外,選擇這樣一組不尋常的記憶作為最易於產生夢的動機,難道不是很恰當嗎?

(二)內部(主觀的)感覺刺激

盡管存在著各種各樣的甚至是截然相反的看法,仍須承認,客觀感覺刺激對在睡眠中產生夢所起的作用是不容置疑的。如果這些刺激發生,從它們的性質和頻率不足以解釋每一個夢的景象,這就要求我們尋找產生類似作用的夢的其他來源。我不知道何時起人們突然將感覺器官的內部(主觀)刺激與外部感覺刺激放在了一起考慮。然而,最近有關夢的發生學的許多討論,或多或少明顯地涉及了這一點。馮特寫道:“通過那些在清醒狀態時我們非常熟悉的主觀的視覺和聽覺,我們在夢中產生了錯覺,如在我們的視野一片黑暗時,一片無形的光亮能被我們看見,就像耳中的鈴響聲或嗡嗡聲,等等。它們中特別重要的是視網膜的主觀興奮性。這就可以解釋在我們眼前,為什麽夢中老是能呈現出這麽大量類似或相同的物體。我們看見我們麵前無數的飛鳥、蝴蝶、遊魚、色彩繽紛的彩泡和花朵,等等。在此黑暗中進入視野的閃爍塵埃呈現出一種虛幻的形狀,它所組成的無數光斑點融入夢中,變成了相同數量的不同景象,由於它們的運動性,使人們把它們當做是正在運動的物體。——毫無疑問,這也是為什麽在夢中常常出現各種各樣動物形態的基礎;而且,這種形式的不同變化易於調節自身,而適應於主觀發光景象的特定形式。”

作為夢景象的來源,主觀感覺刺激具有其明顯的優勢,即不像客觀刺激那樣有賴於外部變化。就如人們所說,隻要它們需要解釋,就可以隨手拈來。但是,與客觀感覺刺激相比較,它們的缺點在於,在引發夢的作用中,很少或並不能像客觀感覺刺激那樣通過進行觀察或實驗去證實。支持主觀感覺刺激激發產生夢的主要證據,可由所謂“睡前幻覺”或采用約翰內斯·米勒的術語“幻視現象”來提供。在即將入睡時,這些景象通常非常生動並變化迅速,它們容易產生,特別在某些人有產生的習慣;在眼睛睜開後,它們還能持續片刻。莫裏非常容易感受到這種現象,並對此現象進行了詳盡的分析,使它們保持(在他之前米勒也這樣說過)與夢象的聯係和真正的一致性。為了產生這些睡前幻覺,他認為,必須要求一定程度的精神被動性,使緊張的注意力放鬆。然而,為了產生睡前幻覺,隻須進入這種嗜睡狀態片刻就足夠了(假使有事先準備的必要)。在這以後,人們或許再次醒來,這種過程可以重複幾次,直到最後入睡。莫裏發現,如果他在不太長的間隙之後再一次醒來,就能覺察在夢中出現的相同景象,這些景象就是在入睡前飄浮在他眼前的那些睡前幻覺。一次他出現這樣一個情況,在他將要入睡前,看見一些臉孔扭曲、發式怪異的古怪人物形象,他們緊纏他不放,在他醒後仍能記起夢中見到的這些形象。另一次,他因為控製飲食而餓得發慌,他在睡前幻覺中,看見一隻盤子和從盤子中叉取食物的一隻握著叉子的手。而隨後的夢,夢見了他坐在豐盛菜肴的餐桌旁,聽到了進餐者用餐時的刀叉響聲。又有一次,在睡前,他的雙眼又漲又痛,在睡前的幻覺中他看到了一些微型字符,隻能艱難地逐一加以辨認;一小時後他從夢中醒來,並記得在夢中他在讀一本打開著的、字體極小的書,讀得苦不堪言。

詞語、名字等的幻聽也能像幻視一樣出現於睡前幻覺之中,然後可以再在夢中出現——就像在歌劇中序曲預示著主題曲即將到來一樣。

新近一位睡前夢幻觀察者G. 特朗布爾·拉德沿用了米勒和莫裏同樣的方法。他經過實踐,能夠成功地使自己在逐漸入睡後2~5分鍾突然醒來而不睜開眼睛。這樣他就可以有機會將剛剛消失的視網膜感覺與保留在記憶中的夢象作一比較。他認為在每一個夢例中,都能發現在二者之間存在一種內在關係,因為視網膜上自動感受的光點和光線是夢中心靈感受到的形態的輪廓或圖像。例如,視網膜上以平行線排列的亮點與他在夢中看到的、正清楚地展現在他麵前的、他正在閱讀的一些印刷線條相符合。或者,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我在夢中正在閱讀的清晰印刷頁麵,逐漸隱退成為一個在我清醒意識狀態下的一部分真正的印刷頁麵,這頁麵就像我從遠距離通過一張紙上的橢圓形小孔,去辨認一些片段文字,它們非常暗淡”。拉德的觀點是[雖然他並沒有低估中樞(大腦)因素在這個現象中的作用]:若沒有眼內的視網膜興奮提供的材料參與,單一視覺景象的夢幾乎很少出現。這特別適用於在暗室內入睡不久所發生的夢。而在早晨即將醒來時,短暫產生的夢的刺激來源,是室內逐漸增亮的、透過眼瞼的客觀光線。視網膜上自感光線興奮的改變和不斷變化的特點,與我們在夢中出現的不斷運動的景象確實相符。隻要承認拉德觀察的重要性,人們就不會低估這些主觀刺激來源在夢中所起的作用,因為我們知道,視覺景象是我們夢的主要構成成分。至於其他感覺的作用,除聽覺的作用之外,是斷斷續續的和不重要的。

(三)機體內部的軀體刺激

由於我們現在是從有機體內而不是在它的外部尋找夢的來源,所以必須記住,我們所有的內部器官,在健康狀態時,它們幾乎不會給我們有關它們工作時的任何信息;而在它們處於我們稱為興奮的狀態時或在疾病中,就會成為我們痛苦感覺的一個主要來源了。我們必須將這些感覺與到達我們身體的來自外界的感覺或痛苦刺激同等看待。舉一例子,持久的經曆反映在斯特姆培爾有關這一主題的評論中:“在睡眠時,心靈比在清醒時能更深和更廣泛地意識軀體發生的變化。它應該去接收來自身體各部位的刺激和身體發生改變的印象,並受其印象的影響,而這些在清醒時是往往感覺不到的。”像亞裏士多德這些早期的作者認為,疾病剛開始時,在清醒時還不能覺察發生任何變化前,在夢中已經可能有所感覺了。這是由於夢的印象所產生的放大作用之故。這是非常可能的。一些不太相信夢有預示力量的醫學工作者也沒有駁斥它們作為疾病預示物的重要性。

夢具有診斷價值的例子在近代似乎有確鑿的例子。蒂西從阿蒂古那裏引證了一位43歲的婦女的例子。在她身體看上去還健康時,那幾年已被焦慮夢所困擾。然後她進行了醫療檢查,發現她患有早期心髒病。最終她死於該病。

在大批夢例中,內髒器官的功能嚴重失調明顯是夢的刺激物。心髒病和肺部疾病焦慮夢的發生一般已為人所認同。確實,夢生活的這一方麵已被許多權威放在了令人注意的地位,我在此隻舉出一些參考文獻:拉德斯托克,斯皮塔,莫裏,西蒙,蒂西。蒂西的觀點甚至認為,不同的患病器官表現給予夢內容特定的印象。那些心髒病患者的夢一般很短促,在喚醒時有一個可怕的結局,夢的內容總是包括恐怖的死亡狀態。肺病患者則夢見窒息、擁擠和飛翔,他們顯然容易產生熟悉的夢魘。(順便提一句,伯爾納在這方麵的實驗取得了成功,他把麵孔朝下俯臥或捂住呼吸器官,結果誘發了夢魘。)消化功能紊亂的夢包括了與食物的享受或厭食有關的想法。最後,有關性興奮對夢內容的影響能從每個人自己的體驗中得到證實,為夢是由於器官刺激激發所致這一理論提供了最有力的支持。

此外,凡是研究過這一主題文獻的人,均會注意到一些作者,如莫裏和魏甘德,都是由於自己的疾病對他們所做夢的內容有所影響,而開始研究夢的問題。

不過,盡管這些事實無可置疑,它們對於研究夢的來源的重要性並不像我們所希望的那麽重要。夢是一種發生於健康人的現象——也許是每個人,每一個夜晚。很明顯,機體疾病不能看成導致做夢的必不可少的條件之一。我們所關心的並不是某些特殊夢的來源,而是誘發正常人日常夢境的原因。

然而,夢確實可以被認為是取之不竭的豐富來源。為了發現比我們迄今所討論的任何一個更為豐富的夢的來源,我們隻須再前進一步。如果能夠證明,軀體內部處於疾病狀態時,它可以作為夢的一個刺激來源;如果我們承認在睡眠中,從外部世界離開的心靈能夠對身體內部給予更多的注意,那麽認為內部器官在能引起睡眠中的心靈興奮——這興奮多少能轉化為夢景象——之前並不一定需要處於疾病狀態,這似乎是合乎情理的。我們在清醒時,能意識到一種廣泛的一般感覺或普通感覺,但僅是一種模糊的心境;從醫學角度考慮,所有器官係統都參與了這種感覺。但是到了夜間,這同一種感覺看上去逐漸產生有力的影響,通過它的不同部分發生作用,從而變成了激發夢景象最為強烈同時又是最普遍的來源。果真是這樣的話,我們需要做的就隻是研究器官刺激通過何種法則轉化成為夢景象。

我們在此談到的有關夢來源的這種理論是為所有醫學權威推崇的。掩蓋著我們認知存在核心(蒂西稱之為“內髒自我”)的模糊性與有關夢來源的模糊性極為相符,以致很難區分二者之間的關係。把機體功能的器官感覺作為夢內容的構成物這種想法對醫務工作者更具有一種特殊的吸引力,因為它能用一元論去解釋夢和精神病,這兩者間有許多共同的表現;因為來源於內部器官的普通感覺的變化和刺激也與精神病的病因有很大的關係。因此,關於軀體刺激理論方麵可以找出不止一個的獨立來源,也就不足為奇了。

1851年哲學家叔本華發展的思想方針對一些作者產生了決定性的影響。按照他的觀點,我們宇宙圖景的獲得,是通過我們的智慧,攝取外界與我們密切接觸的種種印象,然後把它們置入時間、空間、因果關係的模式中重新鑄造。白天,有機體內部和交感神經係統的種種刺激,對我們的心境最大限度地施加潛意識的影響。但到了夜間,當白天的印象不再對我們起作用時,那些發自內部的印象就能吸引我們的注意了——就像夜間我們可以聽到那白天被喧囂的聲音所淹沒的小溪的潺潺流水聲。但是理智除了對這些刺激施以自己特殊的影響外,是如何對它們作出反應的呢?這些刺激因此被重新鑄成占有空間和時間的模式,並遵循因果關係的法則,夢於是由此產生了。施爾納和他後麵的福爾克特隨後更詳盡地研究了軀體刺激和夢景象之間的關係,但我將把他們的這些探索留到夢的不同理論這一節中再加以討論。

精神病學家克勞斯在進行一個有顯著連貫性的研究中,將夢、譫妄和妄想的來源都追溯到同一因素,即由機體決定的感覺。如果不把有機體的任何部分看成是夢或妄想的起始點,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機體決定的感覺“可以分為兩類:①構成一般心境的感覺(普通感覺),和②機體功能有機體的主要係統固有的特殊感覺。後者又可分成五組:a肌肉的、b呼吸的、c胃的、d性的和e外周的感覺”。克勞斯認為以軀體刺激為基礎的夢景象產生的過程如下:被喚起的感覺根據一些相關法則引起一個同源的景象,這種感覺與意象結合而成一個有機結構,然而,意識對這種結構產生不正常的反應。因為意識不對感覺產生注意力,而是將它傾注於伴隨產生的景象——這就解釋了為什麽真正的事實長期被錯誤理解。克勞斯對這個過程用了一個專門術語:感覺的“超具體化”而成夢象。

機體的軀體刺激對夢形成的作用,今天幾乎已被廣泛接受。但是對支配它們之間關係的法則的看法則各不相同,而且往往含糊其辭。根據軀體刺激作用說,夢的解析就麵臨著特定的困難,即從夢內容追溯到引起夢內容的機體刺激;如果不采納施爾納提出的夢的解析規則,往往會麵臨這樣的難題,即展示機體刺激的事物恰恰就是夢內容本身。

然而,對於所謂“典型的”夢的各種形式的解釋卻有相當的一致性,因為這些夢發生在許多人身上,其內容也幾乎相同。這是一些人們熟知的夢,如從高空跌下,牙齒脫落,高空飛翔,及因赤身**或衣冠不整而感到狼狽不堪。最後一種夢簡單歸於僅僅是由於夢者在睡眠中感覺到被子滑落而暴露在被子外麵。牙齒脫落的夢可歸結為一種“牙齒刺激”,盡管這種牙齒興奮並不一定是指某種病理性的。按照斯特姆培爾的說法,飛翔的夢可以這樣解釋:當咽喉部皮膚失去感覺時,肺葉伸縮時所產生的刺激是心靈所發現的一種合理景象,後一種情況下引起它產生一種飄浮的感覺。從高處跌下的夢被認為是因為當皮膚壓力的感覺開始喪失時,身體的一臂從身體上落下或屈曲的膝部突然伸張,這種運動毫無疑問引起觸覺再一次被感知,這種意識的轉變在心理上便以跌落的夢再現出來。這些嚐試的解釋聽起來盡管很合理,但其明顯的缺點在於缺乏任何證據,它們可以不斷地假設這一組或那一組機體感覺在心靈知覺中出現或消失,直到夢的大量可能性解釋出現為止。我將在後麵有機會再討論這些典型夢及其來源的問題。

西蒙通過比較一係列類似的夢,試圖推斷出一些機體刺激決定其所產生的夢的一些支配性法則。他證實,在正常情況下對情緒表達起作用的機體器官,在睡眠中,由於某種外來原因進入某種興奮狀態,這種狀態通常隻由情感所引起,此時產生了夢,生成的夢包含了與情感相適應的景象。他提到的另一個法則是,如果在睡眠中,一個器官處於活動、興奮或幹擾狀態,則夢產生的景象必定與所累及的器官表現出的功能情況有關。

穆利·沃爾德曾著手用實驗方法證明,在一個特定的領域中,夢產生的作用可以用軀體刺激作用理論去證實。他的實驗內容包括改變睡眠者肢體的位置,然後將產生的夢與肢體所做的改變進行比較,他將他的實驗結果公布如下:

1.夢中肢體的姿勢與其實際的姿勢大致符合。因此,我們夢見與實際情況相符的肢體靜止狀態。

2.如果我們夢見移動的肢體,那麽在完成這個動作過程中,肢體經曆的某種姿勢必定與該肢體的實際姿勢相符合。

3.夢者自己肢體的姿勢在夢中可以屬於他人。

4.夢中所做的動作可以受到阻礙。

5.任何特殊姿勢的肢體在夢中可表現為動物或怪物,在這種情況下在二者之間就形成了某種類比。

6.肢體的姿勢在夢中可產生與之相聯係的思想,因此,如果涉及手指,我們就會夢到數字。

基於上述發現,我傾向於認為:即使是軀體刺激作用學說,在決定產生夢景象時,也並不能完全排除缺乏明顯的決定作用。

(四)純粹精神來源的興奮

在我們討論到夢與清醒生活的關係和夢的材料時,我們發現,古往今來大部分夢的研究者都一致認為,人們夢見的是白天的所作所為或是清醒時最感興趣的事物。從清醒生活帶入睡眠中的這種興趣,不光是把夢與生活連接起來的一種精神紐帶,而且也給我們提供了夢更進一步的來源,一個不應忽視的來源。確實,如果把睡眠時發展起來的興趣——作用於睡眠者的刺激考慮進去,似乎就可以解釋一切夢景象的來源了。但是我們也聽到相反的說法,即夢使睡眠者遠離白天的興趣,一般隻有在它們已經喪失了清醒生活中真實性的情趣後,我們才能開始夢見白天最能打動我們的事。因此,我們分析夢生活過程的每一步,總覺得如果不加上“經常地”、“一般說來”或“就大部分而言”這一類限定詞,或者不準備承認例外的有效性,要進行概括是不可能的。

如果清醒時的興趣加上睡眠時的內部和外部刺激足以囊括夢的成因的話,我們就該對夢的每一元素的來源作出一個滿意的解釋:夢的來源之謎將得到解決,剩下的隻需將每一特定夢例中的精神作用和軀體刺激的作用分別加以確定就行了。然而,實際上迄今為止從來沒有得過這樣一種全麵的夢的解釋,而且凡是試圖這樣做的人都會發現,夢的某些部分(通常是很大一部分)的來源,他簡直無法說清。白天的興趣顯然不是如我們預料的那樣,是一種影響深遠的精神來源,因此決不能斷言每一個人在夢中都繼續著他白天的工作。

我們還沒有發現夢的其他精神來源。因此在有關解釋夢的一切文獻中的所有夢的解釋——施爾納的作品可能例外,我們將在後麵討論它——在要求談到構成夢的最具特征的材料的觀念性意象的來源時,都留下了一個大的空隙。在這種難堪的情況下,這個主題的大部分作者都傾向於盡量縮小在夢的激發中精神因素所起的作用,因為這些因素是最難獲得的。他們確實把夢分成兩大類,一類“源於神經的刺激作用”,另一類“源於相關性”,後者的惟一來源是再現(已經經曆過的材料)。然而它們並不能消除“是否任何一個夢的產生都不受某種軀體刺激的激發”這個疑問。甚至要描繪一個純粹是相關性的夢都是困難的。“在相關性夢的本身中,不存在這種(來自軀體刺激的)固定核心的問題,就連夢的核心本身也不過是鬆散地結合在一起的。任何夢中不受理性和常識支配的那些觀念性過程,在此不再因任何相對重要的軀體刺激或精神刺激而結合在一起,因此隻好陷入其本身的千變萬化和雜亂無章的混亂之中”。馮特也盡量減小精神因素在夢刺激中的作用。他認為把夢的幻想視為純粹的幻覺似乎毫無道理;大多數夢的景象實際上是錯覺,因為它們都來源於睡眠中從未停息過的微弱感覺印象。魏甘德采用了相同的觀點而且加以普遍應用。他主張所有夢象“最初主要來源是感覺刺激,隻是到後來再現的相關性才把它們聯係在一起”。蒂西更進一步限製了夢的刺激作用的精神來源。他說,“不存在什麽‘純粹精神來源’”,又說,“我們夢中的思想來源於外部世界”。

一些作者,如著名哲學家馮特采取的是一種折中的立場,他們毫不猶豫地指出,在大多數夢例中,軀體刺激和精神刺激(不論是未知的還是已得到承認的白天興趣)是協同工作的。

在下文中我們將發現,通過揭示一種不容置疑的精神來源的刺激,就能解決夢的形成這一謎底。同時,我們對於不是源於精神生活的那些刺激,在夢的形成中所起作用受到過高評價也不必感到驚奇。這類刺激不僅易於發現,並可以用實驗方法予以證實;而且夢的軀體來源的觀點與現代精神病的流行思想模式是相一致的。確實可以非常肯定大腦支配有機體。然而,隻要任何可以表明精神生活在任何情況下不依賴於軀體的改變與否,或者在任何情況下其表現自發地警示現代精神病學家,盡管對此的認識不可避免地把人們帶回到自然哲學的年代,或者回到心靈性質的形而上學觀的時代。精神病學家的懷疑將心靈置於監護之下,現在他們堅持心靈的衝動不允許提示其有任何自身方式。他們的這種表現形式僅能表明他們對於軀體和精神兩方麵的因果聯係的有效性是多麽缺乏信任。即使研究表明一個現象的主要興奮來源是精神的,更深入的研究有朝一日也許會沿著這條路進一步向前發展,並發現精神活動的有機體基礎。但如果目前我們的知識還不能充分提示精神的作用,那麽這也不能成為我們否認精神存在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