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心製定新《憲令》
楚懷王任用屈原進行變法改革,是從具體到整體逐步推進的。變法的具體內容大致包括以下細節:限製貴族特權,發展生產,改善人民生活。獎勵戰鬥有功的人,加強國防力量。大力發展工農商業,反對縱橫遊說之士。舉賢授能,明君賢臣以推行“美政”。聯齊抗秦,努力創造條件實現統一的宏圖偉業。
在推行變法改革過程中,每前進一步都要付出昂貴的代價,包括流血犧牲。如果說楚之變法改革是一葉風帆,那船就是在狂風巨浪中顛簸前進的。雖然如此,楚國還是在發展、前進著。
為了盡早實現“統一天下”的願望,楚國需要製定一部國家的根本大法,這便是《憲令》。以《憲令》來規範其他具體法律,同時《憲令》也是其他法律的依據。屈原向楚懷王提出了這一建議,楚懷王不僅欣然同意,而且大加讚賞,將草擬《憲令》的任務交給了屈原。屈原唯唯受命,這件事似乎對他來說責無旁貸。
楚懷王再三強調,《憲令》是國之機密,在詔示天下之前,不得泄露給任何人。屈原也有這個願望,萬一不慎泄露一二,朝中奸佞之臣和頑固派必定千方百計予以破壞。
對於擬定《憲令》之事,楚懷王與屈原都十分重視,不敢有絲毫馬虎與懈怠。屈原重新將自己禁錮於書齋之內,整日埋身於書山簡海之中,不分晨昏晝夜,筆耕不輟。餓極了,他就啃幾口幹糧;困極了,他就伏案而眠。即使麵容憔悴,脫皮掉肉,他也全然不顧。
為了擬定《憲令》,屈原翻閱的資料,研究的典籍,猶如漫天星鬥,莽莽林海,難以曆數。毫不誇張地說,在此之前問世的各種書籍,他幾乎瀏覽無餘,涉獵無數。對重點部分,他反複研究,或圈圈點點,或筆錄摘抄,以備查考。
這幾個月夜以繼日苦讀的日子,屈原仿佛穿行於林莽之中,昏暗幽晦,不見天日。最後,他仿佛走出了密林,豁然開朗,眼前天高地闊,陽光明媚。他又仿佛攀登上了頂峰,居高臨下,山川、村鎮、田野,全都一覽無餘。
至此,屈原可以展帛揮毫,製定《憲令》,一揮而就,一氣嗬成。然而,他卻遲遲不肯動筆,因為他總覺得準備得仍不充分,似乎還缺某種成分或是某道工序。
經過幾個月的伏案攻讀和潛心研究,屈原對華夏曆史的法製已經了然於胸,曆曆在目。製定新法,需要借鑒古人智慧,結合現實。但屈原仍覺得自己對監獄中的情況還不太了解。
屈原早就聽說楚國貪贓枉法之風盛行,訴訟勝敗,判罪輕重,全賴行賄的多少來定。獄中情形,更是漆黑一團。無罪的被處死,犯死罪的人卻逍遙法外,這樣的情況屢見不鮮。
然而,屈原隻是耳聞,並未實見。想要製定切實可行、完美無缺的《憲令》,就必須結合這一現實。為了製定《憲令》,為了當今和後世,哪怕肝腦塗地,他也在所不辭。因而屈原當機立斷,他要深入監獄了解實情。
從此,屈原雜於囚徒之中,與案犯為伍,自然也少不了經常被提審,被嚴刑逼供,飽嚐獄中的千辛萬苦,同時也掌握了牢內及整個司法係統的斑斑傷痕與累累症結。
監獄裏的條件十分惡劣,地狹人多,人滿為患。屈原所在的牢房,總共不過一丈見方,沒有窗戶,隻有一扇小小的木柵門,卻監押著20 多名罪犯。
白天,犯人們都坐著或是站著,相對來說占的地方比較小。到了夜晚,牢房就成了災難之地,他們彼此相擠相壓,你枕著我的腿,我躺著他的腰,毫無回旋的餘地。屎尿都在這個小空間裏解決,與呼吸和飲食的氣息混雜在一起,令人難以忍受。所以,每夜都有窒息的人,少則三五人,多則十幾人。
監獄裏最怕疾病傳染,但也最容易傳染疾病。每當流行病傳染時,患者相繼倒地,來不及外運,死者堆積著,甚至堵塞了門戶。獄卒命犯人幫忙往外抬死者,常常走著走著就有犯人猝然身亡,令人不寒而栗。
為什麽郢都和全國大大小小的監獄關押的罪犯這麽多?原來,士師、胥吏、獄官、禁卒都以此來謀利。關押的犯人愈多,他們獲利就愈豐厚。所以,隻要與案件稍有牽連的人,就會被千方百計地捉拿監禁。
這些人一旦入獄,不問是否有罪,一律被戴上手銬腳鐐,鎖進監牢,困苦不堪。然後官吏就對他們進行敲詐,根據犯人出錢多少,分別對待。
出資最多的人,不僅可以脫去刑具,還能移至監外板屋居住。一貧如洗,一滴油水也難擠出的人,不僅刑械決不稍寬,還被施用種種折磨手段。
因同一個案件入獄的,主謀和重罪的人可以逍遙法外;輕罪和無罪的人反而深受嚴刑折磨,遭受非人的待遇。這些被折磨的人積憂成疾,染病後又無藥可醫,能夠僥幸生存下來的人,百不及一。
在獄裏,金錢能夠通神。上上下下的工作人員,很少以國家法律為依據。他們大多利用手中的權柄牟取暴利。劊子手本是十分下作的職業,但在獄裏卻盛氣淩人。
對被判處死刑並且已經上呈的人,劊子手們會公開進監獄敲詐他們,索取金錢與財物。那些被判處極刑的人,如果滿足了劊子手的要求,他們行刑時會先刺犯人的心,否則劊子手就將犯人四肢先卸下來,還不讓他們的心死。那些被判處絞刑的人,如果滿足了劊子手的要求,劊子手剛開始就會將犯人勒死,否則就先對其用刑,然後才讓犯人死去。對那些被判處死刑的人,劊子手們還拿他們被砍下來的頭,對其家人進行勒索。
負責捆綁的官吏也是這樣,對不滿足其要求的人,他們會在捆綁時先折斷犯人的筋骨。專管上刑的和打手們更是如此,例如,有三個犯人同時被拷打審訊,其中一人給20 金,被打得筋斷骨折,幾個月臥床不起;另一個給了雙倍,隻傷了點兒肌膚,第二日就痊愈了;第三個人給了6 倍,當夜便健步如飛。
在獄中待了幾個月,屈原雖吃了許多皮肉之苦,卻對楚國的司法係統和監獄中的黑暗腐敗現象摸得爛熟。《憲令》成竹在胸,於是他迫不及待地出獄,不顧遍體傷痕累累,全身筋骨酸疼,一頭紮入書齋,一心撲在製《憲令》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