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和平相處:12個和解的方法
“不,你就不能像大家一樣排隊嗎?”“哦,怎麽了,不可以嗎?”“不,你這樣不行,你以為你可以任意妄為嗎?”情況越來越糟。你不能真的跟他動手,也不能互相辱罵,但你火冒三丈,你煩躁極了,因為你的電影之夜毀了。這一切都是因為你想捍衛自己的權利(你先到的)或是因為你受不了這種沒有禮貌的行為。我們每天麵對他人的粗魯、愚蠢、惡意或攻擊。我們為此生氣,一步一步捍衛自己的權益。我們錯了。和平與愛(peace and love)才是最重要的。
1.戰爭:隨處都可見的挑釁
我們感到被針對、被邊緣化。一個眼神、一個反應、一句責備在我們看來都是不適宜的、不合理的,我們會立刻逃離。我們暫時不會想到對方的情緒。當你的老板看起來心情糟糕時,你不會想到“他的妻子讓他在客廳的沙發上睡覺”,你想到的是“他怨我是因為他想伺機打擊我”。
和平:不要把所有問題歸結於個人問題
他人有權利情緒低落,有權利“失控”,我們不能常常感覺這些都與自己有關。我們應該專注於自己的態度,而不是糾結於他人的行為。不要憤怒地反擊對方,與對方保持情感距離,我們就可以化解矛盾。
2.戰爭:不能容忍不公正
一個司機超你的車還搶你的車位?稅務稽查員或治安官首先就以惡意來揣度你,你的老公打著支持你的名義幹涉你,而他的母親甚至比你更清楚什麽是為你的孩子好。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打著荒唐的正義的旗號,對你擺出高傲的姿態!你要知道,你有自己的權利、道德、經驗和簡單的常識。
和平:與大衝突相比,小不公更可取
我們不和粗人以及傻瓜爭鬥(否則我們就變成了傻瓜)。日常生活中發生的大多數戰鬥並沒有用,它們影響了我們的生活、我們的關係,通常還是算了吧。
3.戰爭:堅持自己的想法
我們始終堅持自己的立場,這是動物的本能反應。我們本能地保護自己的領土、成就、特權。有人正在電話亭裏打電話,本來談話即將結束,他馬上要掛電話了。你也靠著電話亭,也需要打個電話,但不知不覺中,對方的談話重新開始了。就這樣無意識地,對方牢牢抓緊自己的電話不肯放下了。
和平:丟卒保車
“你知道,實際上,你可能是對的,但我不在乎。”不要總是過早下定論(即使你是對的)。一般說來,此時,對方也會讓步的。
4.戰爭:想消除他人的偏見
在法國,仍然有人認為地球是平的。我們給他們看衛星照片,試圖以此來證明相反的觀點。他們的反應:這些是假的,用了蒙太奇手法,或者用了特效攝影。一個偏見(奧朗德很軟弱,牛奶、咖啡對健康有益……)總是帶有情感和非理性的維度。你越是試圖用A加B的方法證明對方錯了,你就越強化了他的偏見,讓情況變得更糟。
和平:尊重他人意見(盡管這會引起我們的反感)
我們朝著對方邁出一步,以打開話題或保持交流。我們對待朋友就是如此。我們適應他們的偏見(因為他們也接受我們的偏見)。我們將這些想法放到實際環境中(為什麽他們這麽認為……)。或者,如果我們無法承受這種偏見,我們幹脆逃開。與形形色色的狂熱分子或宗教激進主義者爭論是沒有意義的。
“雙贏”策略
我們可以激烈爭吵,大家都是失敗者。或者,我們可以共建和平,大家都是贏家。怎麽選擇?重視合作與互惠,而不是個人利益。密歇根大學政治學家阿克塞爾羅證明了這一點。他請專家(心理學家、社會學家、數學家……)製訂一些策略(在每種情況下都應采取的措施)。例如,“一個人對抗所有人”是一種策略,“隨機”是另一種策略。他們共提出了63種不同的策略,其中一些非常複雜。然後,阿克塞爾羅組織了一場計算機聯賽,其中每個策略都與其他所有策略進行對抗,也包括它自己。結果:“雙贏”策略最終拔得頭籌。該策略在第一局中尋求合作,然後模仿另一名玩家在前一局的行為。“雙贏”策略重視四種個人行為:
——不要嫉妒別人的成功
贏得更多才對我們有利,而非擊敗他人。當你試圖擊敗對方時,你可能會損失很多。另一方麵,在追求更多的成功的路上,有時也會輸,但總體而言,你總是贏的時候較多。
——不要做單槍匹馬第一人
要心懷善意。因此,隻要對方願意合作,就避免不必要的衝突。滿懷惡意的策略會帶來強大的報複行為,以及代價慘痛的衝突。
——任何時候都要互惠互利
我們追求合作,但如果對方不肯合作或不再肯合作,我們也要進行反擊:反抗既不能太激烈,以免事態升級,但也不能太軟弱,否則對方覺得自己可以為所欲為。
——不要太狡猾
換句話說,行事要光明磊落,這樣別人才能做到心中有數。簡單來說,“雙贏”策略要追求顯而易見的雙贏,這樣,合夥人也很容易明白合作的價值。
5.戰爭:發出最後通牒
我們覺得自己能贏,隻要他人肯讓步、肯放棄。因此,我們威脅、恐嚇、勒索,結果:對方懷有敵對情緒,最後變成一個公開的衝突。或者他屈服了,但是有一天他會報仇。這就是所謂的“心理逆反原則”:我們越是阻止對方做那些他認為好的事情,他就越是要反抗,按照相反的要求來行事。
和平:讓對方“自由地……”
大量的實驗證明,當我們說“你可以自由地……”或者“按照你內心的想法去做吧”“你自己決定吧”等,反而會獲得更多成效,讓對方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的概率會增加兩倍。
6.戰爭:反複勸說
我們試著消磨對方的耐心。典型的例子:為了讓朋友或同事戒煙,我們不厭其煩地勸他。即使剛開始時,他認為這個主意還是不錯的(這對他的身材、呼吸、性能力都有益處……),你越是堅持,他越是不勝其煩。
和平:我們將主動權交給其他人
我們沒有堅持,在碰了第一個釘子之後就放棄了。對方將自行決定是否繼續。當然,你沒有立即得到你想要的,你也不能陶醉在自我勝利中,這令人沮喪。但是你可以避免爭吵,你可以(暫時)放鬆神經,(長期)保持良好的情緒,也可以避免關係破裂。
7.戰爭:小題大做
我們覺得自己受到了攻擊,然而我們沒有就此打住。相反,他們將它小題大做(我們尖叫、打電話給工會、請律師……)。這是一種惡性循環:對方也感到——有正當理由——受到了攻擊,他也以同樣的方式作出回應:他大喊大叫,也請了律師……
和平:不做回應
我們可以大事化小,息事寧人,避免事態升級。當發生“極其複雜”的衝突時,通常最好的解決方案是不做任何回應!特別是在工作中,人們每兩個月都想辭一次職。當我們不把它小題大做的時候,我們之間的大多數問題都會自行解決。一天天過去,情緒也平靜下來,人際關係有了進展,我們也能夠相對客觀地看待問題。
8.戰爭:對對方的示好無動於衷
很多時候,我們的“敵人”,甚至在不知不覺中,給我們發出了小小的妥協和求和的信號。這些信號可能非常低調,側眼一瞥、害羞的笑容、淡淡的表情。簡而言之,就是一種迂回的提議——“我給你帶杯咖啡?”
和平:保持“開放”的態度
與其情緒激動,或說“讓我安靜會兒”,還不如抓住這個機會。我們需要做出回應,即使仍然有點不滿,但我們還是要回應!最重要的是,我們不要把對方的示好當作軟弱的標誌,不要利用這點來進一步打壓對方。
9.戰爭:用真理來“虐待”對方
“你看我是對的!”我們仗著自己有道理,就覺得有義務(被允許)駁得對方(犯錯的人)啞口無言。莫裏斯·T.莫斯奇諾在他的著作《兩個謊言》中提出“瘋狂而惡毒的真理崇拜”。我們有意識或無意識地想摧毀他人。但是,懷有惡意的策略將導致強烈的報複……
和平:尋求合作的基礎
我們達成妥協(“我對真理的要求教會了我妥協之美”——甘地),我們給人犯錯誤或過失的權利。我們應更加寬容,而不是惡意地譴責他人的弱點或失誤。真正的寬容首先在於承認不同於自己的思考方式或行為方式,盡量不要禁止或要求他人做某事。
10.戰爭:讓上級力量介入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打電話給大佬、老板的老板、上帝……老套的孩子式的反應:我們要舉報,我們會告訴媽媽!拉封丹寓言中有這樣的故事,“貓、鼬鼠和小兔子”:大貓同時吃掉這兩種動物!媽媽懲罰所有人!
和平:成年人自己解決問題
我們不要嚐試越級辦事,正如一句老話所言“家醜不可外揚”,我們就從對手那裏光明正大地贏得和平吧。
11.戰爭:想要複仇
讓對方跟我們一樣“吃苦”,這就是最初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有時候帶點教育性的托詞:“這樣,他才會明白這會帶來什麽樣的後果。”
和平:原諒
當情有可原時,我們選擇原諒,再不然可以選擇離開。科西嘉島的族間仇殺導致無休止的衝突。我們沒有治愈仇殺的傷口,沒有繼續前進,而是任由傷口裂開,在仇恨中裹足不前。正如《塔木德》中所說:“好好生活。這才是最好的複仇。”
12.試圖羞辱對方
我們不滿足於小小的成功想讓對方“聽命”於我們。由於對方沒有選擇,他隻得心裏憋著一口氣臣服於我們,他隻是暫時地順從,隨時渴望著複仇。1918年發生的事情正是如此,人們強迫德國接受難以忍受的條件,這一舉動埋下了強烈的複仇的種子,結果在幾年之後仇恨就爆發了……
和平:勝利時,寬宏大量
不要追擊他人。當對方失敗時,不要利用自己的成功來打壓你的競爭對手或者有“汙點”的敵人。不要想著報仇,總要給對手留點麵子。
發生衝突後致歉
當我們越界時,要好好道歉可不容易。即使我們感到羞愧、內疚,但是這種情緒要麽過於強烈,要麽不夠強烈,要麽很快就消失了。懂得道歉是一門藝術!
事發後不要過早道歉。
道歉的寬慰效果會隨著時間而增強:事情發生之後過快的歉意給人一種失落感,相反,遲到一點的歉意會更容易得到諒解。
首先應該留時間給對方出氣、表達他的憤慨和沮喪。
隻有在你承認所有冒犯、錯誤或失誤時,道歉才真正有效(修複、和解):你必須努力聆聽。冒犯對方之後,對方發泄自己憤慨的時間可能會相對較長(取決於被冒犯的程度)。這種情況下,在道歉之前,你必須在這段必要的時間裏,“忍受”“受害者”充滿敵意的批評意見。
資料來源:《實驗社會心理學雜誌》,2005年
(1).把嬰兒和洗澡水一起扔出去,詞組來源於洗澡的規矩。直到19世紀末,自來水資源有限,人們習慣按家中長幼尊卑的順序來洗澡。當水盆中裝滿幹淨的水後,爸爸或者是一家之長先洗澡。接著是長男們,然後是女性,最後是嬰兒。逐漸,水變得越來越髒,因此要注意不要把最後的小寶寶遺忘在澡盆裏。意思是為了避免煩惱而擺脫某樣重要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