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暗處,朝他丟了石頭

一個正常人,

何以從旁觀者變身施暴者?

白蟻是個少年,他真的很喜歡女生的內衣褲,不隻拿來聞,還拿來穿。

別誤會,他並不想變成女人;相反地,穿上內衣之後,好像就有一種女人直接住進身體,搖醒他性欲的感覺。白蟻平常不太擅長與人溝通,也沒交過女友,因此不可能光明正大地買套女性內衣回家,於是他選擇用偷的,不僅方便,而且內衣一旦沾染了人的氣息,有了肌膚之親,那套內衣就會活過來。

對於一個異裝癖(Transvestic Disorder)來說,有什麽比“會呼吸的內衣”更值得收藏?

某個清晨,白蟻又順手偷了一套紅色內衣,但他並不知道,那會是他最後一次偷內衣。

幾天後,他收到一張光盤,來源不明,是直接塞進信箱裏的。光盤裏有幾段用手機拍攝的影片,他第一次成為影片的主角,卻是以不太光彩的腳本登上舞台。白蟻拿出光盤後馬上關了燈,躲在書桌旁,他不知道這是一種警告還是戲謔,於是他把那兩箱整理得井然有序的竊來的內衣塞進了垃圾袋,隔天一如往常地去上班。

接下來的日子,白蟻過得非常不安。

他在工作的書店裏掃視著每一位客人,很希望自己的隱形眼鏡具有某種辨識係統。

他回到作案現場,循著拍攝角度尋找幕後人,但一無所獲。他隻好在社交網站留言,暗諷那位正義魔人,而那段留言也徹底發揮作用,隔天,他又收到第二張光盤,於是白蟻崩潰了。

他直接把光盤掛在胸口,當成一麵照妖鏡,不斷在作案現場徘徊,希望能靠它篩選出凶手。很可惜,這樣做隻能篩選出認為他是神經病的人。多虧老天眷顧,後來被他找到兩名手持相片、形跡可疑的嫌犯,他二話不說便動手將那些相片悉數撕毀。隻可惜他撕毀的是兩個無辜文青的攝影競賽資格,因而遭到一頓痛毆與辱罵。然而相較於被打,他更想向這個世界辯白:“我不是個變態!”

於是,他不斷對空吼出這句話。

但周圍早就沒人了。

白蟻回到家,想起小時候在媽媽的房門口目睹的一切。那時媽媽正與她的男友**,對於孩子的窺視渾然不覺。白蟻的震撼不是來自感官的衝擊,而是瞬間確認了親情的叛離。原來在爸爸過世後,除了自己,媽媽心裏還有別人。自此,他在真實世界裏喪失了所有權,隻有女性內衣能讓他奪回一些想象。然而這樣就是變態嗎?他想起自己雖然戀母,但並沒有害過任何人,想起大家都在假裝正常,想起無論再怎麽掩飾,自己終究被當成怪物──於是他拿起剪刀,一刀一刀,把自己的頭發剪成了“鬼剃頭”。

他不想被了解,但也不想被誤解。隻是他還年輕,不明白這兩件事其實是一個連續的過程 :人們對於不了解的人,往往都是以誤解收場。

白蟻覺得身上很多東西都在流失,幹涸的身體讓他變得很敏感。第二天上班時,他對每一件事都看不順眼,就像他最在意的書序仿佛被誰弄亂了。在結束與客人的爭執後,白蟻被老板趕回家,心神不寧的他,過斑馬線時沒注意交通信號燈,突然間就被撞死了。

在一旁看傻的你,仿佛是整起車禍的目擊者,但你很清楚,自己其實才是肇事者。

那天清晨,你蹲在前男友家門口,不想接受被分手的事實,百無聊賴之際,發現露台底下有個變態正在偷內衣,於是順手拍了下來。

你無心念書,生活索然,寫著無關痛癢的報告,念著沒有未來的專業,情感的空窗,讓你隻能隔牆偷聽室友**的聲音。直到有一天,你再度在路上遇見那個男人,於是你跟蹤他,一路跟到書店,從胸前名牌得知他的名字,再跟蹤他回家,最後在社交網站查出他其實是你學長。

乏善可陳的人生,自此露出一線曙光,出現一片明朗。

你不想把光盤交給警方,隻想給這個道貌岸然的“變態”一點教訓,因此決定跟他玩個小遊戲。或許是為了正義,更多時候是想填補情感的空虛。你不想花力氣去確認這個人的背景,你隻需要確認這樣的行為是一種罪,這樣的動機,讓你忘了每個人其實都有自己的傷痛,都有自己的理由。

你看著那具屍體,根本沒想過這樣做會害死誰,你隻是要為這個世界出一口氣。

即便你根本不認識他。

沒錯,認識一個人太花力氣,更何況對方還是個變態,給他定罪就輕鬆多了,正如前麵提到的,這正是電影《白蟻:欲望謎網》(15)告訴我們的事。

而所謂的定罪,大抵上就是用激烈的語言去重複宣示他的罪行,一句一句堆棧,透過正義的包裝與號召,演變成一種不落痕跡的暴力、問心無愧的霸淩。

一個正常人,何以從旁觀者變身為施暴者?答案在1971年的加州。那裏有所大學叫斯坦福大學,裏頭有個長得很像演員李羅的心理學教授,叫作津巴多(Philip Zimbardo),這個家夥進行了一次舉世聞名的“斯坦福監獄實驗”(Stanford Prison Experiment),聞名之處在於它既混亂又失敗,但最後卻成功地產出了五個字 :“路西法效應”(The Lucifer Effect)。

實驗是這樣搞的:老津想知道一個正常的好人,有沒有可能因為“體製”或“權威”的壓迫,讓他喪失判斷力,投入邪惡的施暴行列。於是他把斯坦福中心廣場的一部分改造成監獄,招募了24個心智正常的大學生,每個人看起來都是相信世界和平的嬉皮士。接著把這群人隨機拆成兩組,一組當獄警,一組當囚犯,每天都隻要蹲在假牢房就能輕鬆地領到15美元,然後大家一起開歡樂派對度過接下來的兩周。

怎麽可能。

囚犯組在第一天就被剝奪了一切,包括他們身上原本的衣服、一切能對外通訊的方式,以及他們的名字。他們發現老津是動真格的,自己的存在隻是一組號碼。獄警組成了匿名的矯正官,他們被賦予的任務很簡單:“盡量像個真正的獄警。”而這個指令,吹響了這場混戰的號角。

第一天,兩組人馬還能練肖話。第二天,獄警們開始覺得自己不太受到尊重,於是試著加強對囚犯組的規範。接下來幾天,他們開始對囚犯的各種生活細節挑刺,在不傷害對方身體的原則下,進行了一係列的懲處。因為在獄警眼中,人名一旦轉換成號碼,對方的感受就變得不太重要了,更何況,他們還是獲得授權的。

想當然耳,囚犯組也不是吃素的,他們很清楚自己進來的目的,就是輕鬆地賺 15 美元,而不是進來沒事被罰幾百下俯臥撐或徒手刷馬桶。於是一部分人起身反抗。但他們愈是如此,愈讓獄警們投入到這場實驗中,因為獄警充分感覺到:“這真的是囚犯會有的反應。”

自此,兩組人馬開始往極端的方向靠攏,一方享受施虐,一方習得無助(16)(Learned Helplessness),在真實與模擬失去界線的同時,善惡開始變得分明。

但就在囚犯組陷入絕望之際,老津突然終止了實驗,因為他被女友瘋狂暴捶後幡然醒悟,然後出了一本叫《路西法效應》的書,探討好人如何在一夕之間變成壞人,善惡之間的界線如何經由體製的壓力被抹殺。

由此可見,建立一場霸淩,隻需要三個條件:

第一,“體製”的許可。一旦獲得製度授權,我們就能心安理得,因為一切都是奉命行事,執行者隻是經辦人,經辦人隻是通道。

第二,偏見。隻要設定好所謂的“敵人形象”,建立製式的模板,就不用花時間去了解他的背景,箭靶不需要任何背景。

第三,從眾。經由群體的背書,保障了整個過程的正當性。

於是,當某條令人發指的實時新聞跳進手機頁麵時,出自心中的善,讓我們感到憤怒,當媒體幫大家設定好敵人的形象後,憤怒找到了出路。它讓我們不問因果,不做判斷,直接用文字或語言製裁對方。

人類自從發明了鍵盤,“獵巫”(17)就變得簡單。在狩獵的過程中,我們並不覺得自己正在被風向帶著走,我們沒有試著推敲始末,厘清敵人的形象,因為這樣做實在太煞風景,太故作清高,不如把自己埋進群體,放下定見,順風走勢又獲得一波集體**。

荒謬的是,當熱潮退散,我們才會發現自己連敵人的來曆都不太清楚,就像影片中被撞死的白蟻。

我們領著輿論的許可,踩在道德的製高點進行轟炸,整場定罪行動就像一組被默認的流程,對象是誰根本不重要,重點是大家宣泄了生活的苦。

仔細回想,我們跟斯坦福監獄裏的獄警根本毫無二致,仰仗體製,以善之名,執行問心無愧的霸淩;隻不過身處網絡時代,多了一張匿名的保護傘,讓人得以隱身在暗處,然後朝有“罪”的人丟石頭。

隻是,到頭來,我們究竟實現了什麽?

如果沒有具體的答案,我們是否該考慮,什麽樣的決定,才能讓眼前的局麵不再惡化?我們可以跟大家一起為情緒找個出口,也可以選擇不妄下評論,增加對幽微人性的理解。熱血不代表蠻橫,冷靜也不代表矯情,但不管決定為何,我們都必須為接下來的舉動負責,也逃避不了可能造成的波及。

我始終相信,當我們麵對計算機屏幕,準備在頁麵上留下文字之際,一定還有其他選項等著我們。

伊朗導演阿斯哈·法哈蒂(18)曾說過一句話:

現代社會的悲劇,是一場善與善的戰爭,無論哪一方獲勝,結局都讓人心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