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不安:“我要證明我是同性戀!”
我們就是他們身後的牆,
不是為了堵住他們的退路,
而是成為他們最後的屏障。
“我要證明我是同性戀!”
女孩一坐下來便單刀直入地提出需求,毫不扭捏。
她有張幹淨又剽悍的臉龐,語氣跟她的臉廓一樣鋒利,這是我第一次遇到初中女生提出這樣的需求。
坦白講,這句話應該能顯示出她是被誰要求過來的。畢竟要證明案主是同性戀一點都不困難,對其而言,他們不需要證明這件事,就像異性戀也不需要開證明。
難的反而是他們大多不想證明這件事。因此我遇到的情況有可能是:“能不能讓我愛女人?我爸幫我訂婚事了,就在三個月後。”最後一次療程,男人抱著頭哭了半個鍾頭,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等時間走過,我不敢去想他的未婚妻會麵臨什麽處境,如果再有一個孩子,孩子的造化會如何轉折。
也有可能是:“好吧,我承認我說的那個朋友就是我,但可以不要寫進記錄嗎?這會影響升遷。”因為伴侶劈腿而吞藥自殺的女主管,被公司要求進行心理治療。我們都知道她口中的朋友就是她自己,但這種心電感應無法給她實質的幫助,因為她是傳統模具公司的第一位女主管,底下全都是等著拉她下馬的男人。
又或者是:“她還能治得好嗎?我想讓她正常一點,喜歡男生。”對麵坐的不是理平頭、染金發的女孩,就是用粉底蓋住痘疤的男孩,他們都向往同一件事,就是互換身體。他們都嫻熟於同一句開場白,就是“我媽什麽都不懂啦”。看著焦心的家長,我已經很習慣他們的要求,也有預感這句話會出現在今天的場景中。
以上這些變換為文字的故事,都是在做同一件事:“移除”或“隱蔽”喜歡同性的事實。前者基本不可能,後者隻能出現在文書作業上,於是反其道而行,主動要求“曝光”的案例就顯得耐人尋味了。
那是4月時節,寒假才剛結束,學校準備換季,一想到這件事,我便突然明白女孩願意在醫療場所公然“出櫃”(7)的原因。
“我不想再穿裙子了,但教官說要拿到醫院的證明才能算數,證明我是同性戀。”
同性戀(Homosexuality)這個詞,已於1973年從《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中除名,也就是說,同性戀已不再被精神醫學界視為一種“精神疾病”。接下來的幾個版本中,與同性戀相關的診斷是“性別認同障礙”(Gender Identity Disorder,簡稱GID),最新版則改稱為“性別不安”(Gender Dysphoria)。但這並不表示同性戀或其他跨性別診斷又再度借屍還魂,成了另一種病,而是指當一個人非常明確地對自己的性別認同(心理認定的性別)與生理性別不一致時,譬如性器官為女性,心裏卻認定自己是名男性時,所引發的“不安或困擾情緒”。因此,有問題的並不是“性別”議題,而是“情緒”議題。也就是說,一旦當個人對自己的性別認同達成一致時(變性成功、法律認可、人際環境接受度提高等),診斷便不複存在。
因此,教官很顯然畫錯重點了。在這個案例中,女孩其實沒有明顯的“性別認同”問題(她認定自己是個帥氣的女性,所以不想變性),而僅是性傾向為同性(喜歡女生),因此即便她是同性戀,也不一定符合診斷。當然,這個孩子或許也有跨性別(女跨男的異性戀)的可能。但學校看起來不太在意,他們隻是要她來申請一張通行證,因此,我決定輕輕帶過性別認同議題,把重點放在她強烈拒絕女性裝束,因為在穿著裙子的過程中,如果產生了“不安與困擾情緒”,持續下去可能會損及社交功能。
整個衡鑒的過程並不複雜,量表也是照著診斷準則書寫的,流程順完就大致完成了。但沒想到,接下來才是重頭戲。
一個鍾頭後,女孩一邊低頭傳信息給女友,一邊走出會談室。媽媽拿著有點褪色的棕色皮包走進來,她是電子公司的會計,下午特地請假陪同。
“怎麽樣,她還能不能治得好?”媽媽一開口就是一股煙味。
“嗯,跟媽媽報告一下,其實今天的目的不是治療,而是確定她的診斷。”
“那她真的是……那個嗎?”
我點點頭,補了一句:“如果她沒說謊的話。”
“那她有沒有可能是被帶壞?還是覺得這樣很好玩?你知道她們小圈子很多啊。還是因為她讀女校的關係?有沒有可能上了普通高中會好一點?”
這一連串問號,都是為了增加翻盤的可能。一旦加上問號,事情仿佛就有了轉機。
“沒錯,都有可能,對性的懵懂或探索可能會造成這種情況,又或許是環境氛圍使然。但是,她說她從幼兒園就喜歡女生,小二開始不愛穿裙子,甚至故意把裙子剪破改穿長褲,有這樣的事嗎?”
媽媽突然安靜下來。用沉默說出來的答案,往往最讓人不安。
“我很擔心她會被看不起,她這樣走出社會一定會被排擠或是霸淩。”
“太太,說實話,現在支持錯的市長候選人才會被霸淩。”本來想跟她開個玩笑,但幸虧我的理智線還沒斷。
“這種病,真的治不好嗎?”
“首先呢,同性戀很早之前就被精神醫學界除名了,因此它不算是一種病。如果不是病,就沒有治療的必要。”我搖搖頭,接著說,“有個精神科醫師說過,精神病必須要和痛苦感受或社交功能障礙有關。倘若以這個條件為前提,那精神病就跟是否為同性戀或異性戀無關了。”
“就算不是病,那也不正常啊。不是說同性戀生不出小孩,人類會滅亡嗎?”
“如果照這樣的邏輯,那全世界的人都得是同性戀才行啊,這不要說你,連我都無法想象。如果你擔心同性戀會讓人類絕種,因此逼她結婚,她一樣也不想生小孩吧。就算她人工受孕或勉強生了,最後還是離婚,小孩判給別人養,然後多出一個不快樂的人,那孩子不是很可憐嗎?現實中這種例子太多了。
“所以說,有些族群原本就無法延續後代,把他們放進樣本是不公平的。就像神職人員或不孕症患者,他們在人類的生命傳承史中是缺席的,從以前到現在都是,這樣的人並沒有變多。同性戀之所以被誤以為族群人口愈來愈多,大多是因為曝光率變高的關係。事實上,同性戀跟感冒不一樣,它是不會傳染的。更何況,隻要雙方談好,同性戀也可以進行人工受孕或試管嬰兒,人類要是哪天因為某種原因不幸滅亡,我相信核爆會排在這件事情前麵。”
“那如果她去領養小孩,教出來也是同性戀,或心理有問題怎麽辦?”
“這就更不用擔心了。幾年前,國外有一份社會科學研究報告指出(8),無論家長是異性戀或同性戀,他們的孩子在心理與行為表現上都沒有差異。也有研究指出(9),同性戀家庭出身的孩子,不會比較容易成為同性戀,或出現性別認同問題。”
我引經據典,舉證曆曆,目的是希望減緩她的擔心,消弭同性戀與異性戀間的差距,讓她相信孩子即便是同性戀,也沒有想象中的那麽糟。
為了強調我的觀點,我決定加重力道,但沒想到,我做錯了。
“嗯……冒昧地問一句,您是同性戀嗎?”
“怎麽可能?!當然不是。”
我可以感受到她內心的衝擊,而這就是我要的。
“那就對了!我相信您沒有教她去愛女生,但她還是愛上了,可見這種事,並不是性別教育能左右的。就算不教她愛女生,她長大後也會有所感受,即使勉強教她愛男生,情況也不會改變。你們家不就是一個證明嗎?重點是,她有沒有學會去愛一個人。”
我講得頭頭是道,但沒想到媽媽居然哭了,淚水撲簌簌地往下掉。我根本來不及回防,隻好狼狽地掏出幾張皺巴巴的衛生紙。
“那為什麽我會把孩子教成這樣?嗚……她以前真的很可愛……”
她委屈地一邊拭淚,一邊看著自己的手機屏幕,照片中的人穿著草莓母女裝,孩子大概是六七歲的年紀,笑得很甜,這或許也代表著,往後沒有比它更值得放上手機屏幕的合影了。
“如果是你的孩子,你難道不擔心嗎?”我相信這句話並不是為了反擊,但我卻覺得自己被擊中了。
“如果是……不好意思!”我看著手機屏幕,“先接個電話,病曆室打來的。”
我走出會談室,拿起手機,直接放進口袋。沒錯,根本就沒有什麽病曆室的電話,病曆室一輩子都不會知道我的手機號碼,但當下我隻能選擇逃避。我得逃開一下,走進樓梯間梳理心情,因為──
我搞砸了,徹底砸鍋了。
如果剛才的對話有錄音存盤,那錄下的就會是專業的傲慢,會談室的官腔。
那些根本就不是她要的,她不需要有人來跟她講同性戀不是病,不需要引述任何論文的結論,她隻想要被理解,以一個媽媽的身份。
我站在樓梯間,對著窗外發愣,慢慢接受自己的低級錯誤,至於下半場該怎麽走,我毫無頭緒。其實我的手機屏幕也跟她一樣,放的是孩子的照片,女兒在萬聖節扮成了一隻兔子,理由是“沒關係,我喜歡”。於是當下,我決定把心理師的袍子脫掉,隻留下一個四歲女孩的父親。
回到會談室,我一邊坐下,一邊伸手示意看她的手機。
“她那時候幾歲?”
“小學二年級,那時候我剛跟她爸離婚。”
“離婚?”我想起照片上的笑容。
“我和她爸同事了十幾年。她爸是業務員,但那幾年景氣不好被公司裁了。他隻懂電子零件,開出租車根本賺不到什麽錢,晚上一喝酒就動手,我被他打了兩年多,實在受不了才離婚的。我其實不怪他,隻是酒這種東西實在太恐怖,他以前是個斯文人,一沾上酒就把自己賣了。
“後來他放棄撫養權,自己搬走了。我和女兒感情蠻好的,隻是過了一兩年,她升上高年級後,就不太和我聊天了,我想她應該也不知道怎麽跟我開口。我知道她討厭穿裙子,知道她的抽屜全都是寫給女生卻被退回來的告白信,知道她在外麵隻穿束胸,知道她的瀏覽紀錄很多是女同性戀的網站。這幾年,她喜歡女生的情形愈來愈明顯,連親戚都在傳。我離婚已經讓家裏很丟臉了,現在女兒又這樣,我爸媽根本不歡迎我回家,我等於沒有家人了。但這些都沒關係,我是真的擔心她會被欺負。”
我點點頭。
“我一直很自責,會不會是因為她從小被媽媽帶大,缺乏父愛,對男人不信任,所以才選擇跟女生在一起。如果真的是這樣,那就是我的責任,我一定要把她矯正過來。”
“也難怪你會這樣想,但如果是缺乏父愛的女孩,很多長大後反而會尋找父輩的年長男性,就算原生父親很糟糕也沒關係,這反倒會提升她們的尋找動機。也就是說,‘正因為沒被父親好好對待過,所以渴望這樣的經驗’。反過來說,因為這種原因發展成女同性戀的,真的比較罕見。
“不過坦白說,同性戀真的不一定會有什麽明確的前因,我知道你一時之間很難接受,甚至想找自己問罪。然而事實是,當孩子的基因決定了某些事情後,我們心裏再怎麽掙紮,也是跟概率鑽牛角尖而已。”
“其實我常常偷看女兒的手機,她應該也知道,但她並沒有鎖起來,或許這就是她和我溝通的方式。我常常看到她跟她那個……婆,這樣說對嗎?跟她接吻的照片,我看到都快暈了。我們家是個單純的大家庭,爸、媽和哥哥都是在梨山種水果的,他們一輩子都沒看過同性戀,我也是。所以我是真的……真的很難接受。”
“不需要馬上接受啊。坦白說,我自己也不習慣看到兩個胡子男人當街對吻,畫麵太刺激了,根本不知道該怎麽跟女兒解釋。有些人會說不用解釋,怎麽可能?!麵對這種狀況,家長不可能飄走或裝死,因為孩子的連環追問術是非常粗暴的。”
如果沒記錯,這應該是媽媽第一次笑:“但你們做這行的,應該很會處理啊。”
“我是心理師,但也是一個父親,會有難以啟齒的時候,也會有自己的價值觀。畢竟這不是我之前習慣的畫麵,我需要時間適應,但這並不代表我反對這樣的行為與現象。倒不是因為我有多開明,而是我找不到反對的理由。‘不知如何麵對’與‘徹底反對’,原本就不是對立麵。很多人不是反對,而是無法立刻支持。”
“其實為了女兒,我已經看了好幾本書,很多都是同性戀家長寫的,他們說之後會慢慢接受適應,但幾乎都要十幾二十年,我根本不敢想什麽時候才能回老家。”
“唉,身為同性戀的家長,最起碼都會有三項擔憂:外界加諸的眼光、自身所受到的牽連,以及孩子的未來。但到最後,他們都不太在意前兩項了。”
“如果是你的孩子,你不擔心嗎?”她還記得這一題,好吧。
“如果是我的孩子,我一定會跟你一樣無助,一樣想知道哪裏出了錯,甚至把祖譜挖出來,好好檢視我們的基因究竟是從哪一段開始歪掉的,我的做法並不會比較高明。然後我會花上一大段時間適應整件事,跟孩子的關係會變得有點陌生,即便誰都沒做錯事。但仔細想想,這就是家長吧。我們不做他們的後盾,誰能呢?其他人不願理解沒關係,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有切身經驗,我們做不到讓每個人都接受這件事。反對的人會以各種理由反對,支持的人會繼續激辯,遊離的人會試著習慣,這就是社會的樣子。熱度退了,新聞會換上其他畫麵,但家長不會換人,我們就是他們身後的牆,不是為了堵住他們的退路,而是成為他們最後的屏障。”
接著我打開手機相簿,選了其中一張相片,交給她:“這張照片,讓我站上了某個起點。”
一年前,我在科學雜誌上看到這張照片,那是一個十歲就決定轉換性別的孩子,與她的雙親緊緊抱在一起的畫麵,對我來說,那就是血脈相連的證據。
在我看照片的同時,女兒在一旁玩黏土,然後做了個甜筒給我。
倘若在某個時間點,我可以開始把同性戀者視為一個“真正的人”,而不是特定族群或案主,那一天就是起點。能讓我公平看待他們的,不是專業知識或頭銜,那些隻能告訴我“正確的看待方式”,但真正讓我做到“公平地看待”的,是自己的孩子。因為她讓我想到,如果我是照片裏的家長,我會怎麽做?
不用說,一定是緊緊抱著她。
“如果她最後真的跟女人共組家庭,我要怎麽去想,才會比較健康?”
“嗯,這樣講或許對男生不太公平,但至少她比你幸運,躲過了一個臭男人的魔爪。這世界臭男生太多了,如果可以,我會親自拷問每一個牽過我女兒手的男人。”
“然後呢?”
“把他們的手剁了。”
“噗。”我們相視而笑,她露出了一個“這就是爸爸啊”的眼神,我相信如果她手上有支煙,應該會在深吸兩口之後遞給我,因為那抽的不是煙,是家長的默契。
那天會談結束前,我沒能替媽媽想出更溫柔的結語,如果這場對話有機會再來一次,《以你的名字呼喚我》(Call Me by Your Name)會是個很好的參考範本。
情竇初開的男孩,愛上了教授父親麾下的研究生,兩人相處六周,從試探到確認,天旋地轉,但研究生終究得回國與愛人成婚。男孩傷心欲絕,這是他的初戀,即便對象是個男人。男孩聰穎又貼心,教授十分疼愛自己的孩子,對於兩人的戀情,他始終看在眼裏,那是1983年的意大利,同性戀還無法輕易麵世的年代,情感的流動隻能心照,不能言傳。
影片結尾,男孩與父親同坐一席,男孩低頭不語,他的記憶還停在前幾天送對方上車的那個廣場。教授把看了一半的書合上,摘下眼鏡,用他所能想到的最溫柔的語氣、最慈愛的眼神,對兒子說出了這段話:
“老天總是在你毫無預警的時候,用最狡猾的方式送你一拳,但你要記住,我就在你身邊。現在的你,可能不想去感受什麽,也不想跟我談,但請你好好去感受你所感受到的,你有過一段很美好的友誼,或許超越了友誼,我很羨慕你。
“我相信大多數的父母都會希望整件事就此打住,希望他們的孩子回歸生活常軌,但我不是這樣的父母。為了加快療傷的速度,我們已經從自己身上剝奪了太多感受,結果一到了30歲,情感就透支了,每經營一段感情,能給的就會比前一段還少,為了避免自己受傷而不去感受,這多浪費啊。你的人生要怎麽過是你的自由,你隻要記住,上天賦予我們的心靈和身體隻有一次,即便現在你充滿了悲傷與痛苦,別讓這些痛苦消失,也別抹殺掉你曾感受到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