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孝

孝,這個概念和行為,在世界上許多國家中都是有的,而在中國獨為突出。中國社會,幾千年以來就是一個宗法倫理色彩非常濃的社會,為世界上任何國家所不及。

中國人民一向視孝為最高美德。嘴裏常說的,書上常講的三綱五常,又是什麽三綱六紀,哪裏也不缺少父子這一綱。具體地應該說“父慈子孝”是一個對等的關係。後來不知道是怎麽一來,隻強調“子孝”,而淡化了“父慈”,甚至變成了“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古書上說:“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一個人的身體是父母給的,父母如果願意收回去,也是可以允許的了。

曆代有不少皇帝昭告人民:“以孝治天下。”自己還裝模作樣,盡量露出一副孝子的形象。盡管中國曆史上也並不缺少為了爭奪王位導致兒子弑父的記載,野史中這類記載就更多。但那是天子的事,老百姓則是絕對不能允許的。如果發生兒女殺父母的事,皇帝必赫然震怒,處兒女以極刑中的極刑:萬剮淩遲。在中國流傳時間極長而又極廣的所謂“教孝”中,就有一些提倡愚孝的故事,比如王祥臥冰、割股療疾等等都是迷信色彩極濃的故事,產生了不良的影響。

但是中華民族畢竟是一個極富於理性的民族,就在已經被視為經典的《孝經·諫諍章》中,我們可以讀到下列的話:

昔者,天子有諍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諍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諍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諍友,則身不離於令名;父有諍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諍於父,臣不可以不諍於君;故當不義,則諍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

這話說得多麽好呀,多麽合情合理呀!這與“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一句話形成了鮮明的對立。後者隻能歸入愚孝一類,是不足取的。

到了今天,我們應該怎樣對待孝呢?我們還要不要提倡孝道呢?據我個人的觀察,在時代變革的大潮中,孝的概念確實已經淡化了。不贍養老父老母,甚至虐待他們的事情,時有所聞。我認為,這是不應該的,是影響社會安定團結的消極因素。我們當然不能再提倡愚孝,但是,小時候父母撫養子女,沒有這種撫養,兒女是活不下來的。父母年老了,子女來贍養,就不說是報恩吧,也是合乎人情的。如果多數子女不這樣做,我們的國家和社會能負擔起這個任務來嗎?這對我們迫切要求的安定團結是極為不利的。這一點簡單的道理,希望當今為子女者三思。

199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