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學習不該是為了考試
如果用一句話形容現在的教育,無疑是反複進行“聽課、背誦、考試以及遺忘”的過程。無論哪個階段的教育,總是擺脫不了聆聽式教育。
從小學到高中,超過十年的時間,學生坐在教室裏聽老師上課,放學後在補習班認真聽老師講解,勤做筆記;到了大學,繼續坐著聽教授講課;就連在研討會,也是一直聆聽其他人說話。不管在教室、課堂或研討會中,幾乎很少有人提問。如果有人發問,就會被當成浪費上課時間、給老師添亂的學生。
不管是準備司法、行政、求職考試,或者是大學入學考試、期中考試、期末考試,都是聽老師或教授講解上課內容,在接近考試日期時努力背誦,考完後又遺忘全部內容。我們為什麽要學習那些會遺忘的東西呢?
測驗的最終目的其實是審視目前的狀況,並找到改善方法。學習曆史的目的,不是為了背誦曆史知識或獲得好成績,而是審視目前的情況,為未來發展尋找一個最佳的方案。但是考試測驗的知識大部分屬於記憶型。稍有水平的測驗方式也隻是以那些記憶型的知識為基礎,延展出類推或綜合性考題。智能手機的發明使得背誦這些記憶型知識失去了意義。即使認真背誦,那些知識也會如赫爾曼·艾賓浩斯(Hermann Ebbinghaus)的“遺忘曲線”顯示的那樣,被人漸漸遺忘。
因此,幾乎沒有人會認為學習是為了考試而存在,但就現狀而言,許多人讀書隻是為了得高分或通過考試。學校成為準備考試的地方,老師成為出考題的人。如果說學校是應付考試的單位,老師是讓學生考試拿高分的人,你會同意嗎?但現實明顯就是如此。學生為考試而學習的現象愈來愈嚴重,於是有許多學生在大學入學考試結束後,因為覺得非常厭煩,再也不想看見書本,便將課本全都燒毀。
如今的行政與司法考試,不能隻遴選會背書的人。雖然應試者應該對法律具備一定程度的了解,但是也沒必要將法律書籍全都背下來。大多數資料隻要借助計算機或智能手機就可以查到。在選用人才時,應該以係統化方式評估一個人能否做出正確判斷、能否不被金錢與權力**客觀地執行法律、能否與人溝通和發揮領導才能等。所有的學習都應該把焦點放在培養這些能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