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到“原因”,就能接受“現實”
世界上有各種各樣的人,隻要願意用心傾聽,就能明白每個人背後所隱含的原因。隻要理解那些“原因”,就能接納真正的現實,同時接受“原本的對方”。
然而,我們基本上很少有機會,去“用心傾聽”別人所背負的原因。大多數時候,我們都沒辦法知曉其他人的狀況。
即便如此,對方會做出這樣那樣的言行,一定還是有他自己的原因。
所以,就算不知道背後的理由、隱情或苦衷,最合理的做法還是——就直接認為——應該是有什麽原因。
要是能想著“應該是有什麽原因”,就不會產生“這個人不應該這樣”的想法,也更能接受“原本的對方”。
而接受“原本的對方”,並不代表“肯定所有的行為”。
用暴力傷害他人,無論如何都是不能被接受的。“無法容忍暴力”與“知道此人背負的原因後,就能理解他為何會變成如此”,這兩件事並不衝突。
接受“原本的對方”,就是不去否認現實,並且有所認知——現實會演變成這樣都是事出有因,除了接受別無他法。
前麵也提過,“尊敬某個人”的想法主要是來自覺得對方“……很優秀”的“評價”。
但是,尊重一個“即使背負各種各樣的問題,也仍然努力活著的人”,就完全不需要評價與條件。
隻要去評價他人“……很優秀”,就沒辦法給予所有人相同的尊重;但若能放下評價,用心去理解事情背後隱藏的原因,或許就能尊重這些在眾多製約中仍竭盡全力活下去的人了。
那是一種“憐惜”,也是一種從他們身上感受到“堅強”“誠實”,還有“一直這麽努力活著”的感動。
對於那些刻意使用暴力傷害他人的人,我們或許很難產生“他們隻能這樣對待別人,真可憐”的情緒。然而,我從未見過一個使用暴力的人擁有高度的自我肯定感,即使不清楚詳細始末,也能得知這些人以往必定過著自我肯定感極低的日子。當他們對別人暴力相向,很多時候內心都在發出求救的悲鳴。
他們有時候明明是在求救,卻因為不知道求救的方法或太過笨拙,最後選擇了使用暴力。他們明明需要幫助,卻自己親手毀掉了得救的機會。
由此可知,“無條件的尊重”並不是以個人的言行為憑,而是要從根本上去理解人類這個存在——認知到人類原本就能不斷前進的生命力,感動於人類無論失敗多少次卻仍想去愛人的堅持,體會到人類在惡劣條件下笨拙掙紮的能量。
重點 現實演變至此都是事出有因,除了接受別無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