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雪地的村落

盡管肖向平這個父親有些不近人情,但也正是有了他經濟上的支持與幫助,肖岑的畫才有展出機會。

在畫展上,她見到了自己的偶像格米。

格米五十出頭的年紀,但皮膚很好,五官精致,加上一身時尚的裝扮和一頭奶奶灰短發,更是顯得青春活力。

格米對她的繪畫才能很欣賞,尤其是她的幾幅現代創意油畫。

格米盯著她那幅《雪地的村落》看了好久好久,都沒移開目光。

畫麵很簡單,乍一看是灰蒙蒙的一片白,但在這灰蒙蒙的一片白裏,能看到那被大雪覆蓋的若隱若現的房屋、小路、行人、初生的太陽,還有那幾隻正在雪地裏奔跑的狗……

一切都看不真切,一切又活靈活現,很有美感,而且意境斐然。

格米的目光從這幅畫上移開時,才問:“為什麽你會想到畫這幅畫兒?”

肖岑笑了笑:“我在南方出生,在我八歲那年跟著奶奶去了她江蘇老家住了半個月。去那邊的第二天正好是下雪,那是我第一次見到雪,特別興奮。這幅畫兒上畫的,其實就是第二天一大早起床是見到的情景,當時感覺自己好像進入了童話王國……所以,這個畫麵一直在我腦海裏。”

肖岑說罷,格米連連點頭:“真的很棒!看來你的童年,應該很美好……”

肖岑聽到這裏,愣了一下,然後笑著點了一下頭。

“這幅畫,我要了。”格米說。

“您要了?”

“嗯。”

“你是打算用來……?”

格米意味深長地笑了一下:“收藏。”

肖岑頓時有些受寵若驚,畢竟像格米這麽大腕兒的畫家,怎麽可能收藏她的畫作?

但她還是很禮貌地說道:“我的拙作如果真能被自己的偶像收藏,那可真是三生有幸,估計我上輩子拯救銀河係了。”

格米似乎看出了她的心思,伸手在她肩膀輕輕拍了拍:“肖岑你知道嗎?我的畫第一次參加畫展的時候,也被我的偶像看中了。有時候,一幅畫的價值並不取決於畫家當時的知名度,而是在於它本身。還有,你之前的遭遇我聽說了,相信以後都會真相大白的。”

肖岑聽罷,多少有些感動。

畢竟,遭遇那次黑天鵝事件之後,她的名譽也一度受損。而格米不但欣賞她的作品,還能如此“不計前嫌”,這也算是對她本人的一種信任。

她看了格米好久,才重重地點了一下頭:“我也相信。”

這些日子,她時常會想:如果在飛向雲端的這條路上,我注定是一隻命運多舛的笨鳥,隻希望自己別折翼、別落地,盡可能飛得久一點、遠一點。若能無限接近星光,路途中的艱辛困頓又算得了什麽呢?

格米臨走時,帶走了她的畫。

在她看來,能被收藏已經很不錯了,卻沒想到,還有諸多意想不到的驚喜在後麵。

畫展結束之後,肖岑很快便聯係了卓楠,當時卓楠正在上課,聽說肖岑來了,還是請假跑了出來。

好久沒見卓楠,卓楠突然大變樣:之前的小辮子沒了,剪了短發,看起來格外清爽帥氣,加上他還穿了一身休閑西裝,有種都市精英的既視感……

隻是,肖岑看著卻有些不習慣,總覺得他是受了什麽刺激,才做此決定,於是將他上上下下打量了個遍,才問道:“卓楠,你怎麽回事?突然變成這樣了?”

“不好看嗎?”卓楠問,笑起來的時候上揚的唇角很好看,是那種陽光、自信又灑脫的感覺。

這是肖岑喜歡的感覺,在那麽多個陷入低穀的日日夜夜,正是他這樣的笑容,給了她重新站起來的勇氣。

“但是……”肖岑一邊繼續打量他,一邊皺著眉頭說,“可是我總覺得不太習慣,你怎麽突然想到要做出改變的呢?”

卓楠笑了笑:“三十歲了,就應該和過去好好告個別。”

肖岑這才想到,前幾天卓楠剛過了三十歲生日。

時間,過得可真快呀!

……

兩個人在北京街頭的一家小館子裏坐了下來,館子不大,但大江南北各色菜都有,隻是都做得不精。

他們倆點了兩人份的酸菜魚,魚的賣相還算好,尤其是撒在上麵的那幾隻鮮紅的泡椒,看著就很有食欲。隻是入口之後,味道實在是不敢恭維,可卓楠卻吃得津津有味。

卓楠有個特點,不管是什麽菜,隻要不是差到極致沒法下咽,他都覺得挺好,也都吃得挺香,這讓肖岑一度懷疑他是不是味覺係統失靈?

肖岑看著卓楠,突然感歎道:“卓楠,我雖然和我爸相處得不太好,但要說美食,還是南方的好,更合我口味。之前人家總說人的胃是有記憶的,我總是不信,現在我信了。”

她是真的信了,這些天雖然和家裏人鬧得不太愉快,但不管哪一道菜,都能吃出溫馨的感覺。

這感覺很微妙,仿佛把她這些年積攢的那些漂泊之苦突然都給淡化了……

卓楠夾著魚片的筷子突然頓住了,過了半秒才將那片魚放進了肖岑的碗裏:“這塊兒魚肉好,骨頭少,嫩滑……你嚐嚐。”

肖岑低頭看了一下,但沒吃,接著說:“也不知道我爸這病最後到底怎麽樣,如果他近期好不起來,我還是得陪他,總不能真的像之前說的那樣和他斷絕關係呀。”

卓楠笑了笑:“這當然,那可是你的親生父親,怎麽能真的老死不相往來?”

肖岑沉默了一會兒,才低聲問了一句:“如果我留在S城,你怎麽辦?”

說罷,她抬起頭看向卓楠。

卓楠的眼神有些複雜,像是在思考,又像是在糾結為難。

搖滾這個東西,似乎在北方城市才更有發展前景。

肖岑見狀,笑了笑:“沒事,你如果真的要完成你的音樂夢想,還是留在北京好,我支持你。反正我們在一起這麽多年了,相信我們的愛情不會因為距離而改變什麽……”

她話還沒說完,卓楠就突然開口道:“我也跟你一起回去吧?”

肖岑有些懵,看著卓楠一時間不知該如何回應。

畢竟,上次卓楠跟她回去遭受的白眼她比誰都清楚。這待遇,誰能受得了?更何況卓楠有才華、有夢想,偶爾還有點兒小潔癖,自尊心也極強。

“我跟你回去。”卓楠又說,“你爸得了這個病,不管是手術還是不手術,接下來都要麵臨很多難題,我不想你一個人吃苦受累。”

肖岑突然有些感動,她頓了頓,才說出了自己的憂慮:“卓楠,其實我爸這個人心眼兒不壞,他脾氣就那樣,跟誰都相處不來,要不能和我鬧成那樣嗎?還有我媽……”

當她說到“我媽”時,突然打住了,過了一會兒又岔開了話題:“卓楠,其實我爸不是針對你,他年輕時也喜歡搖滾的,還跟我說過‘搖滾樂能讓聽眾觸摸歌者的靈魂’這樣的話呢。”

卓楠笑了笑,仍是一副寬容大度且沒脾氣的樣子:“是嗎?一聽就知道是個文化人。”

肖岑看著卓楠,看了好久,才問:“卓楠,問你個問題。”

“你問。”卓楠放下了手裏的筷子。

肖岑又頓了頓,才開口:“上次你真沒生我爸的氣嗎?”

卓楠聽罷,笑了:“肖岑,你還記得我之前跟你說過的話嗎?你問我為什麽明明是玩搖滾的,但在生活中脾氣卻這麽好?我跟你說,因為我把所有的情緒都給了音樂,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可以做到比一般人更平和。”

這些話,卓楠確實有說過。但若不是他今天提起,肖岑都快忘了。

她想了想,又問:“可是,我見到很多搖滾音樂人,都很任性,甚至還有點兒衝。”

“那隻代表一部分,不是全部。”肖岑說,“你快點兒吃吧,要不飯菜都涼了。”

“我吃飽了。”肖岑說話間,便站起了身。

站起身之後,她才發現方才卓楠給她夾的那塊魚還沒吃,於是重又坐下,小心翼翼地將那片魚放進了嘴裏……

味道還不錯,比剛才感覺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