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帝俊及羿、禹

如前各章所述,我們對於中國神話的麵目,可以有了一個大概。但是神話中的一個最重要的線索,即“諸神世係”,卻還是沒有。本章即要就此點略加討論。

我屢次說過,中國神話在最早時即已曆史化,而且“化”的很完全。古代史的帝皇,至少禹以前的,都是神話中人物——神及半神的英雄。那麽,我們能不能從上古史中抽繹出神話中的“諸神世係”來麽?這是個耐人尋味的問題。我們自然不敢說這件工作一定有把握,但總不至於以為全無可能性罷。既然認為有“可能性”,就不妨先立個“假定”,然後依此考證而推求。申言之,即先“假定”了神話中諸神的領袖——或神之王——從而創造出一個“諸神世係”來。如果承認這個方法是可行的,那麽,古史中的帝皇,可以充當我們的假定的,至少有三位:(1)是伏羲;(2)是黃帝;(3)是帝俊。請分論之。

伏羲是中國“可靠的”古籍上所載的一個最早的皇帝。據《易·係辭》的“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也”一段文字而觀,伏羲顯然是中華民族文化的始祖;由神話中的“主神”變而為民族文化的始祖,是很合乎情理的。這是伏羲氏可假定為中國神話第一神的理由之一。關於伏羲氏的神話,現在幾乎全然沒有,但伏羲與神話中的重要人物女媧就有相當的關係。據舊籍所載,女媧與伏羲的關係有三說:一是說女媧繼伏羲而為帝,一說女媧為伏羲的妹子,一說女媧為伏羲之後。把一位煉石補天、摶土造人的女媧說成伏羲之妹及後,是一件最有意義的事;也就證明了伏羲的“神性”是很充足的。如果假定伏羲是中國神話的“主神”,相當於希臘神話的宙斯,則女媧的地位也就相當於赫拉(宙斯之後)了(依女媧是伏羲之後的說法)。但可惜伏羲的神話太少,即使我們承認他是中國的“主神”,亦隻是一個“光杆”的和“絕後”的“主神”而已。在這點上,我們不能不拋棄了伏羲這個假定了。

次言黃帝。關於黃帝的神話除上述的蚩尤故事外,還有不少;如說他乘龍上升,與素女試**等,凡是後世方士派的胡言,皆托始於黃帝。《史記》亦謂黃帝賜諸子以姓,為諸國之始。又謂黃帝時始造文字、造舟車、造樂器、育蠶、製裳、“鑄首山之銅”;把銅器時代歸於黃帝,也很可以令人推想到他是神的始祖的。所以黃帝也很有資格來充當我們的“假定”。但考之《山海經》,則黃帝的記載不多,顯不出他的特別重要的身份。在《山海經》中有“主神”的資格的,反是別處不見的帝俊。

據《山海經》,則帝俊是神話中的重要角色,很有被假定為“主神”的理由。帝俊之妻羲和生十日,常羲生月十有二,這都是上文已經說過的了。這豈不是和希臘神話所說宙斯的外婦勒托生子女各一,是為日月之神,是一樣的事麽?宙斯是希臘的“主神”,因而我們也可以想象那既為日月之父的帝俊,大概也是中國神話的“主神”。再看《山海經》其他的關於帝俊的記載,則有下列各條:

有中容之國。帝俊生中容。中容人食獸木實,使四鳥豹虎熊羆。

有司幽之國。帝俊生晏龍,晏龍生司幽;司幽生思士不妻,思女不夫。食黍,食獸;是使四鳥。

有白民之國。帝俊生帝鴻,帝鴻生白民,白民銷姓,黍食,使四鳥虎豹熊羆。

有黑齒之國。帝俊生黑齒,薑姓,黍食,使四鳥。

(以上皆見《大荒東經》)

大荒之中,有不庭之山,榮水窮焉。有人三身。帝俊妻娥皇生此三身之國,姚姓,黍食,使四鳥。

有人食獸,曰季厘。帝俊生季厘,故曰季厘之國。

(以上見《大荒南經》)

有西周之國,姬姓,食穀。有人方耕,名曰叔均。帝俊生後稷,稷降以百穀。稷之弟曰台璽,生叔均。叔均是代其父及稷播百穀,始作耕。

(《大荒西經》)

這便是所謂大荒諸國的來源(此自然是已經曆史化了的神話的遺形),《淮南》及《呂氏春秋》也記有此等國名,其屬神話之重要部分,自可想見,然而都說出於帝俊之後,則帝俊在神話中的地位也就不難推想得了。再看《海內經》所記人事的起源,也是屬於帝俊的:

帝俊生禺號,禺號生**梁,**梁生番禺,是始為舟。番禺生奚仲,奚仲生吉光,吉光是始以木為車。

帝俊生晏龍,晏龍是始為琴瑟。

帝俊有子八人,是始為歌舞。

帝俊生三身,三身生義均,義均是始為巧倕。是始作下民百巧。

(帝俊生後稷。)後稷是播百穀。稷之孫曰叔均,是始作牛耕。

舟、車、琴瑟、歌舞、百巧、牛耕,凡此文化的起源都托始於古代的帝俊,則帝俊之為神話中之“主神”,也就很明白了。《海內經》又記“炎帝之孫伯陵,伯陵同(猶通也)吳權之妻阿女緣婦,緣婦孕三年,是生鼓、延、殳(三子名也),鼓、延是始為鍾,為樂風”。又雲:“少暤生般,般是始為弓矢。”這兩條算是例外。然《海內經》又雲“帝俊賜羿彤弓素矰[13],羿是始去恤下地之百艱”,則帝俊和弓矢到底不是沒有關係的。

那麽,帝俊是否曾經曆史化而為中國古史中一人物?古史上是沒有帝俊的,但《山海經》所說帝俊之後人,在別處也見到,卻是屬於別人的子孫了。例如後稷,史言其為帝嚳之子;季厘則史言其為帝舜之子;帝鴻據《路史後紀》則為黃帝之孫。所以《學海》謂經所記諸國,多雲帝俊之後,而所謂帝俊者,或以為黃帝,或以為嚳,或以為舜。但郭璞則直謂“俊亦舜字,假借音也”。從帝俊有妻娥皇這一點而觀,俊也許就是舜。總之,這是一個懸案。我們所可說的,隻是中國神話的“主神”,大概就是所謂帝俊。然而要從帝俊身上尋繹“諸神世係”也還是辦不到。

把“主神”問題擱開,我們再看另一個受過曆史化的係統不明的神話人物,就是羿。

據《楚辭》《淮南子》《山海經》而觀,羿有兩個。一個是“人性的”,又一個是“神性的”;《離騷》雲:

羿**遊以佚畋兮,又好射夫封狐。

王逸注謂“羿為諸侯,荒**遊戲,以佚畋獵,又射殺大狐,犯天之孽,以亡其國也”。又在下句“固亂流其鮮終兮,浞又貪夫厥家”,王逸的注是:“羿因夏衰亂,代之為政,娛樂畋獵,不恤民事,信任寒浞,使為國相。浞行媚於內,施賂於外,樹之詐慝,而專其權勢。羿畋將歸,使家臣逢蒙射而殺之,貪取其家,以為己妻,羿以亂得政,身即滅亡。”這個羿便是“人性的”羿。洪興祖補注引《說文》雲:“帝嚳射官也,夏少康滅之。”又引賈逵語:“羿之先祖也,為先王射官。帝嚳時有羿,堯時亦有羿;羿是善射者之號。此羿,商時諸侯有窮後也。”郭璞注《山海經·海內經》的“羿是始去恤下地之百艱”句下謂“有窮後羿慕羿射,故號此名也”。這些解釋,都證明了因為在“人性的羿”而外,又有一個“神性的羿”在,所以王逸、郭璞等努力要把二者分個清楚,明其不是一人。然而他們不知道這個“人性的羿”卻就是曆史化了的“神性的羿”。我們再看“神性的羿”是怎樣的;《天問》說:

帝降夷羿,革孽夏民;胡射夫河伯而妻彼雒嬪?

王逸注此句謂“羿弑夏家,居天子之位,荒**田獵,變更夏道,為萬民憂患”。王逸的這個解釋,是錯誤的。我以為這裏的羿就是“神性的羿”。將這《天問》的兩句和《海內經》所記“帝俊賜羿彤弓素矰,以扶下國,羿是始去恤下地之百艱”等語對看起來,則屈原的意義也正是說“帝降羿下來,本是撫恤下民的,為什麽羿又射了河伯而以雒嬪為妻呢?”王逸以為“革孽夏民”的“夏”字是指夏朝,但我以為“夏”字實即等於“華夏”之“夏”,因而“革孽夏民”雲者,猶雲“革除華夏人民之孽苦也”。屈原見得一方有羿受帝命下來救民疾苦的傳說,而別一方麵又有羿射河伯妻洛神的話,覺得神性的羿不應該如此矛盾,故有此問。王逸以為是曆史上人性的羿,固屬非是;洪興祖謂“此言射河伯妻雒嬪者,何人乎?乃堯時羿,非有窮後羿也。革孽夏民,封豨是射,乃有窮後羿耳”,把屈原的整句分作兩橛解釋,尤為誤會。然則神性的羿又是怎樣的呢?《淮南子》裏有詳文。《本經訓》雲:

昔容成氏之時,道路雁行列處,托嬰兒於巢上,置餘糧於畮首,虎豹可尾,虺蛇可蹍,而不知其所由然。逮至堯之時,十日並出,焦禾稼,殺草木,而民無所食;猰、鑿齒、九嬰、大風、封豨、修蛇,皆為民害。堯乃使羿誅鑿齒於疇華之野,殺九嬰(水火之怪)於凶水之上,繳大風於青邱之澤,上射十日而下殺猰,斷修蛇於洞庭,禽封豨於桑林,萬民皆喜,置堯以為天子。

這便是《山海經·海內經》的一句“羿是始去恤下地之百艱”的注解。射十日的事又見於《天問》的“羿焉日?烏焉解羽?”猰就是“窫窳”,《山海經·北山經》雲:“其狀如牛而赤身,人麵馬足,其音如嬰兒,是食人。”《海內西經》謂是“蛇身人麵”,《海內經》謂是“龍首”。誅鑿齒事亦見於《山海經》之《海外南經》:“羿與鑿齒戰於壽華之野,羿射殺之,在昆侖墟東;羿持弓矢,鑿齒持盾,一曰戈。”

故據《淮南子·本經訓》的記載,則神性的羿實是希臘神話中建立十二大功的赫拉克勒斯那樣的半神的英雄。我們看羿誅鑿齒,殺九嬰,繳大風,射十日,殺猰、修蛇、封豨,無往而不勝利,正和希臘的赫拉克勒斯之無往而不勝利一樣。在曆史初期,這個羿一定是民間豔稱的半神的英雄;“妻雒嬪”一定也是羿神話中的一件戀愛故事,正和赫拉克勒斯一樣。後世史家將這神話的羿來曆史化,就成為堯之臣的羿,再變而為有窮後羿了。

和羿一樣,禹也是古代神話中的為民除害的半神英雄。然而比羿更完全地曆史化。禹的真實性之可疑,似乎毋須在此再討論,並且也沒有足夠的篇幅了。我們現在隻想就禹的神話來判斷禹在中國神話中所處的地位。《楚辭·天問》雲:

何勤子屠母而死分竟地?

王逸注謂“禹剝母背而生,其母之身分散竟地”,《搜神記》亦謂“修已背坼而生禹”。這是關於禹的生世的神話。《天問》又雲:

河海應龍,何盡何曆?

王逸注謂:“禹治洪水時,有神龍以尾畫地,導水所注當決者,因而治之也。”洪興祖補注引《山海經圖》雲:“犁丘山有應龍者,龍之有翼也。……夏禹治水,有應龍以尾畫地,即水泉流通。”這又是關於禹治洪水的神話。《天問》又雲:

焉得彼嵞山女而通之於台桑?

洪興祖補注引《淮南子》雲:“禹治鴻水,通轅山,化為熊,謂塗山氏曰:‘欲餉,聞鼓聲乃來。’禹跳石,誤中鼓。塗山氏往見禹方作熊,慚而去,至嵩高山下,化為石,方生啟。禹曰:‘歸我子。’石破北方而啟生。”這又是禹能化熊和啟的產生的神話。我們再看《山海經·海內經》末節之所記:

洪水滔天,鯀竊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帝令祝融殺鯀於羽郊。鯀複生禹,帝乃命禹卒布土,以定九州。

這裏所謂帝,有朱熹的解釋最妙:“《經》雲鯀竊帝之息壤,以堙洪水,帝令祝融殛之羽郊,詳其文意,所謂帝者,似指上帝。”(見《楚辭辯證》)然則“帝乃命禹卒布土,以定九州”的所謂“帝”,也該是上帝了。朱熹是不敢這麽承認的。因為曆史化的禹太有勢力了。但是我們卻要說:以文意觀之,此所謂帝,當然是上帝。換言之,《海內經》說“帝乃命禹卒布土”“帝俊賜羿彤弓素矰,以扶下國”,是同一句法,故此所謂帝,可信是即帝俊。後人因禹之曆史性太強,故刪去一“俊”字,給一個含混過去的辦法。又據《尚書》,禹是舜起用的,而《山海經》之帝俊又早有人疑是帝舜,則此處有一“俊”字,更覺可信了。綜合這些論證,我們不妨推想禹在中國神話中的地位,差不多等於羿:都是天帝特派下去扶恤下民的。羿是洪水以前天地大變動時代(相當於希臘神話所謂鐵時代)的半神的英雄,禹則是洪水時代的半神的英雄;希臘神話言丟卡利翁為洪水以後僅存之一人,是傳第二代人類,中國曆史則謂禹始傳子啟,而成世襲帝皇之局麵,在這一點上,我們也不妨想象中國神話原來亦說禹傳第二代人類,可是後世曆史家改竄神話,卻以為是始成傳子的一姓政治了。依此類推,我們又不妨假定史所記禹以前的帝皇都是神話之神,而禹為民族英雄之第一人;民族英雄大概是半神的超人,也不是真正的曆史的人。

關於禹之父鯀,禹之子啟的神話,《山海經》和《楚辭》也都有記載。《天問》雲:

化為黃熊,巫何活焉?

王逸注言:“鯀死後化為黃熊,入於羽淵,豈巫醫所能複生活也。”從反麵想,大概還有鯀死後複活的神話。郭璞注《海內經》亦引《開筮》曰:“鯀死後三歲不腐,剖之以吳刀,死化為黃龍也。”這也是鯀不曾死的別說。《山海經》記啟的故事有二則。《海外西經》雲:

大樂之野,夏後啟於此儛九代,乘兩龍,雲蓋三層,左手操翳,右手操環,佩玉璞。

郭璞謂“九代”是馬名,然亦許是樂名舞名。《大荒西經》雲:

夏後開上三嬪於天,得《九辯》與《九歌》以下。

《天問》中亦有“啟棘賓商,《九辯》《九歌》”的話。《九辯》與《九歌》據說都是天帝樂名。王逸注《天問》之句,以為禹有功業,故啟能得天帝之《九辯》《九歌》而作福下民。然則這也仿佛和希臘神話所謂普羅米修斯竊天庭之火以給人類,是同樣的意義了。啟大概也隻是神話中的民族英雄,不能認為真正的曆史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