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誰之罪

團市委邀請市裏幾名律師,到監獄給少年犯講法製課,我是其中之一。

第一堂課,安排我講。

講完後,少年犯不過癮,提出再召開一個座談會,讓我給他們講一講我的成長經曆。

座談會上,有一個少年犯突然向我發問:“陳老師,聽說您出了三本書。並且第四本書又快出來了,是嗎?”

“是這樣。”

“您的三部書,我都拜讀了,有好多文章我還能倒背如流。這三部書,諷刺文章居多,尤其是諷刺官場與官吏,更是入術三分,一針見血,可以稱之為新《官場現形記》。”

少年犯的話,引起我的注意。看來,他的文學功底不淺。

“你叫什麽名字?”

“劉文學”。

“蠻響亮的名字嘛。”

“父親是作家,希望我子承父業,可我”

“說說你的情況,或許對我們大宋都有啟發。”

“好吧,那我就自揭家底了。”

我的父親是作家,那隻能說明父親自己有水平。我雖是他的兒子,可我不願靠他的名聲和扶持成為作家。我有雙手,於是,我不停地寫作,不停地投稿,收獲的卻總是失敗。

現在是市場經濟,文學他媽的也成了商品,文學家和編輯也變得市儈了。

我不願寫小東西,要寫就寫大部頭。因此,我從寫中篇開始入手,每個中篇四五萬字,也不小了。

有一天,我收到一封信,拆開一看,高興死了,編輯老師開恩,擬用我的一個中篇。不過,要我寄去二千元讚助費,否則,隻能泡湯了。

這麽一個良機,豈能輕易錯過?

可是,上哪兒弄錢呢?

想來想去,我想到了那些弟弟妹妹們。

不到一個月,二千元湊齊了。

我馬上到郵局,給雜誌社匯款。正當我掏錢時,幾名公安抓住了我。

就這樣,作家沒當上,成了少年犯。我好後悔呀!

劉文學說罷,哭出了聲。

我邁著沉重的步子,走出少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