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斯賓諾莎:以理性掙脫束縛

窗外,忽然掠過令人心悸的汽車尖叫聲,我馬上就聯想到肇事、鮮血或者死亡。這是一種無法令人愉悅的聲響。要是再年輕十幾歲,我會恐懼,身子裝模作樣地抖那麽幾下,以示我靈魂的不安。現實生活中,或是報刊媒體上,死亡這樣的詞語,距離我近在咫尺。好在,在邁入中年後,我接近了斯賓諾莎,喜歡上了他的名言:“自由人最少想到死,他的智慧不是關於死的默念,而是對於生的沉思。”

斯賓諾莎用其一生實踐著他的這句格言。他認為人們不必恐懼死亡。以平靜之心麵對死亡。

1632年11月24日,斯賓諾莎出生在一個非常富有的猶太商人家庭。他在少年時代就進入了猶太教神學院,畢業後做了一名神職人員。本來,他會有非常好的個人前途。但他深受迪卡爾理性學說的影響,對規定的宗教信仰產生了懷疑。二十四歲時,他被趕出了教堂,開始了流離顛沛的生活。十七世紀是歐洲啟蒙時期最為艱難黑暗的時期。那個時代的天才們注定了要為這個時代付出生命的代價。布魯諾被燒死在羅馬鮮花廣場上;伽俐略被以七十歲歲的高齡受審,並且被罰整整七十二個小時不準睡眠;迪卡爾一生小心翼翼,中庸平和,極力掩飾自己的思想,卻還是難免受到迫害,最終逃往瑞典,五十四歲那年客死於斯德歌爾摩。斯賓諾莎受到的迫害不是當時的荷蘭政府,而是來自歐洲的教會。他的思想對當時的基督教與猶太教構成了巨大的威脅。他的思想鋒芒直刺當時教會的既得利益者。所以,他們千方百計地收買他,用大學教授職位的待遇和地位引誘他,用巨額月薪來堵他的嘴,在這些手段不成功後,還派職業殺手來殺害他。但是,這些都沒有能夠動搖他對獨立、對自由權利的追求,也從來沒有放棄自己內心裏真實信仰的信念。短暫的一生裏,他淡泊名利,對物質與金錢的要求僅以不影響他獨立思考與研究為限,除此之外都是多餘的。他的代表作幾乎都是死後出版的。在長期的迫害與生活的窘困中,他的身體被拖垮了。他病死時,年僅四十五歲。

常常見到許多人麵對死亡的恐懼表情。悲哀、絕望,而不是平靜、坦然。如果不是以猝死的方式結束生命,他們會經曆艱難的心路曆程,如蠟燭熄滅般搖晃著自己的靈魂。而斯賓諾莎坦然麵對死亡。他認為人的一切努力都無可避免死這個人生的最後問題。死是人自然存在的一部分。他眯著眼睛,麵帶慈祥,平靜地說:“我們是萬有自然的一部分,所以我們遵從自然的理法。如果我們對這點有清晰、判然的理解,我們的本性中由理智限定的那一部分,換句話說即我們自身當中較良好的部分,必定會默受臨頭的事,並且努力堅守此種默受。”在他看來,人的死亡不過是宇宙規律的一部分。

黑格爾如此評價:要達到斯賓諾莎的哲學成就是不容易的,要達到斯賓諾莎的人格是不可能的。一個“不容易”,一個“不可能”,表明了黑格爾對斯賓諾莎的無比敬仰之情。德國哲學史家文德爾班在紀念斯賓諾莎逝世二百周年時更簡練地評價了他:為真理而死難,為真理而生更難。

我以為,斯賓諾莎是西方哲學史上第一個將自然和上帝融為一體的思想家。作為一名泛神論者,他認為宇宙間隻有一種實體,即作為整體的宇宙本身,而上帝和宇宙就是一回事。在他的著作中,屢次把實體稱為上帝或自然界。他說:“除了神(上帝)以外,不能有任何實體,也不能設想任何實體。”他解釋道:“自然的力量與上帝的力量是一回事”,“上帝是萬物的內因,而不是在萬物之外起著作用的原因——外因”。可見,他否認了那個站在自然界之外並創造自然界的上帝,而是把上帝與自然界等同起來,這正是他哲學體係中的基本論點。在他的視野裏,上帝不僅僅包括了物質世界,還包括了精神世界。他認為人的智慧是上帝智慧的組成部分,上帝是每件事的“內在因”,上帝通過自然法則來主宰世界,所以物質世界中發生的每一件事都有其必然性;世界上隻有上帝是擁有完全自由的,而人雖可以試圖去除外在的束縛,卻永遠無法獲得自由意誌。如果我們能夠將事情看作是必然的,那麽我們就愈容易與上帝合為一體。因此,他提出我們應該“本質地”看事情。

上帝就在天上,是虛無飄渺的。這是中國人的理念。與中國人對上帝的漠視不同,斯賓諾莎認為上帝是“絕對無限地存在,亦即具有無限多屬性的實體,其中每一屬性各表示永恒無限的本質”。他認為,上帝是自然的內因,是全部的自然。通俗地說,上帝就在我們的身邊,就在我們的腳下,和自然的實體是一個東西。他如此界定了上帝的概念。

走出屋子,在大街上看到這樣的情景:一輛客貨車停在馬路上,車輪不遠處有輛歪倒著的自行車,四周是一團團血跡。一些人臉上帶著恐懼之情在圍觀議論,警察在勘察現場。聽說被撞的人是一位中年婦女,已經被120送到醫院了。圍觀的人在關心著她的傷勢,擔心著會不會因此失去生命。他們的表情不約而同的顯示出了悲傷。這是我眼界裏習以為常的表情。圍觀者不是哲學家,不是斯賓諾莎,無法對死亡坦然麵對。

我不願讓圍觀者的議論和表情影響了對斯賓諾莎的沉思,正想挪動腳步時,風忽然就來了,攜帶著樹葉和灰塵繞著人群打了個旋,顫抖出一圈圈弧線,人群便散了,這空****的場景讓我有點兒悵然若失。在大街上站了會兒,我很快回到了寓室。

以自己的方式信仰上帝。這是斯賓諾莎一生所付出的代價的原因。也就是說,他的聰明才智足以使他在當時過上非常體麵而富足的個人生活,但他寧願選擇像一隻狼那樣生活,也不願意像一隻狗那樣生活。羅素在其名著《西方哲學史》開篇則這樣評價斯賓諾莎:“斯賓諾莎是偉大哲學家當中人格最高尚、性情最溫厚可親的。按才智講,有些人超過了他,但是在道德方麵,他是至高無上。因此,他在生前和死後一個世紀以內,被看成是壞得可怕的人,這是當然的後果。”斯賓諾莎的思想理念與生活實踐的驚人一致,在哲學思想史上無與倫比。他的一生是實踐自己的思想信念的一生。盡管,我們現在可能對他的某些思想觀念很不以為然。但是,在思想的真誠方麵,這個世界恐怕再也難找到第二個斯賓諾莎了。

大約在2004年,一個深秋的日子,踩著地上的黃葉,我在京拜訪了經濟學家茅於軾先生。臨別時,先生贈給我一本倫理學著作《中國人的道德前景》。先生在前言裏說到:“道德說教之所以蒼白無力就在於缺少理性分析。說教者板著麵孔,說出一堆自己也不能自圓其說的主張,叫人覺得滑稽可笑”。翻過一些倫理學的書籍,那麽語重心長,掏心掏肺的教導讀者,可是在骨子裏又道貌岸然,故作高深莫測,根本原因就在於沒有智慧。如果有智慧,就不用板著麵孔。茅先生顯然是有智慧的學者,論理深入淺出,冷靜客觀,清楚明白。他說的一句話我至今難忘:倫理學的目的要是用來束縛人的思想和行為,那就錯了。幾年過去,我走近斯賓諾莎,才明白了茅先生話裏的深刻含義。斯賓諾莎也研究倫理學,認為倫理學是哲學的目的,是求得人的最高的善和最高的幸福。他的倫理觀強調“自我保存”是人們一切行為的推動力,是人們判斷善惡的標準。他說:“所謂善或惡,是指對於我們的存在有補益或有妨礙之物而言……任何事物使得我們快樂或痛苦,我們便稱那物為善或為惡。”可見,斯賓諾莎倡導的是在善和幸福原則指導下的倫理學說。

倫理學始終繞不過去的是死亡這個問題。斯賓諾莎認為人的一切努力都無可避免死這個人生的最後問題。死是人自然存在的一部分。“我們是萬有自然的一部分,所以我們遵從自然的理法。如果我們對這點有清晰、判然的理解,我們的本性中由理智限定的那一部分,換句話說即我們自身當中較良好的部分,必定會默受臨頭的事,並且努力堅守此種默受。”他把人的死看成是宇宙規律的一部分。人們不必恐懼死亡。

那些日子我的椎間盤有點毛病,坐上一兩個小時就要下樓活動。我雙手叉在腰上,做著旋轉的姿勢走到街上,發現肇事的車輛不見了,肇事現場歸於沉寂,歸於空無。那個被撞的婦女是死是活,我仍然不得而知。有風吹來,緩緩的,溫暖的,和煦的,若無其事的,與死亡那樣的詞語毫無關聯。風是自由的,仿佛用理智控製著情感。“自由人最少想到死。”這是被羅素反複引用的一句話。這或許與中國的孔子提到的“未知生,焉知死”有某些共通之處。有一點是不同的,斯賓諾莎並不回避對死亡問題的探討,但是孔子的話有點刻意回避死亡問題的嫌疑。羅素一生追求著自由,對此最有感觸。斯賓諾莎的倫理學主張用理性控製情感。他說一個人如果能夠清晰地認識到他的情感,那麽這情感即使是熱烈的,也不再是一種過分的熾熱了。理性高於一切。在斯賓諾莎心中,理性其實就是他心目中的神。

將思維中斷,我轉身,我走開,腳步無所目的的遊移,不知道要去哪兒。這樣的時刻,是最適合思考的。我在想,世界的複雜微妙就在於,時世的滄桑使得人生處處充滿著變數,蘊藏著危機。自古以來,中國人反複著一句話:文章憎命達,憤怒出詩人。但是,這句名言卻不適用於斯賓諾莎。他雖一生命運不濟,卻從並不憤怒。麵對迫害,他始終心境平和,麵帶微笑,甚至在死神來臨的那一刻,也在與朋友從容地談著倫理學的問題。他死得從容不迫,身體力行了自己的倫理哲學。如果,他世俗的功利與權勢,哪怕稍稍屈服一點,就會獲得非常優裕的世俗生活。在世俗的功名利祿和思想自由麵前,他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後者,一生靠磨鏡片換取自己的獨立自由思考的權力。去世後,很多人哀悼他,精英敬佩他的智慧,民眾喜歡他的溫和,就連哲學家和政府官員也加入了送葬的人群。於是,不同信仰、不同身份的人聚集到這個異教徒的墓旁。

我所敬仰的尼采如是說:最後一個基督徒已在十字架上死去了,可他忘記了斯賓諾莎!

在斯賓諾莎逝世後的一個時期內,他的著作繼續受到不同宗教派別的譴責,並沒有受到哲學家和進步思想家的重視。到十七世紀末,法國的貝勒在著名的《曆史批判辭典》中,肯定斯賓諾莎的哲學是一個無神論體係。此後,斯賓諾莎的哲學逐漸受到重視。他的無神論影響了十八世紀法國的戰鬥無神論者。在德國十八世紀末至十九世紀初的啟蒙運動中,他的哲學經過萊辛、赫爾德、歌德等人的努力宣揚,才為人所重視,他的泛神論也深深地影響了德國的啟蒙思想家。赫爾德曾公開宣稱自己是斯賓諾莎主義者,費希特和謝林都把它視為自己哲學的也發點,馬克思把他視為十七世紀辯證法的卓越代表之一。

以自己的方式信仰上帝!喜歡斯賓諾莎的這句話。這句話潛藏著的含義是,上帝不是虛無的,是自然的物體。對世界本質的信仰,就是對上帝的信仰。想到這兒時,我麵對的是田野裏一片偌大的陽光。地裏的玉米是綠色的,陽光是金色的,一棵古老的樹彎著腰,任憑鳥兒在它的身上上躥下跳。幾隻羊在田埂的高處低頭啃著草,它們的身軀裏永恒地湧動著草的氣息。一隻羊啃累了,便揚起頭仰望著湛藍湛藍的天,潔白潔白的雲。雲層下,一群大雁排列成“人”字形,飛行在悲壯的還鄉路上,還是莊嚴地去參加一個隆重的節日或葬禮?悲壯和莊嚴,也許這正是斯賓諾莎心靈的影子。自然界這一幅幅組合的情景,按照斯賓諾莎的說法,就是上帝存在的方式。

伸了個懶腰,我蹲下身子,伸展開十指,在鋪滿陽光的麥苗上撫摸著,宛若撫摸著斯賓諾莎不死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