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篇盜案現場的鞋印之謎

王東東是小學五年級一名女生。

星期天的下午,她從同學家寫完作業趕回家,發現鎖頭掛在門鼻子上,門鼻子耷拉在門上——有人將門鼻子破壞了,肯定有賊來了。她一轉身跑向食雜店,通過公用電話報了警,然後通知了爸爸媽媽。

派出所的所長是個大胡子老頭兒,進院先查看嫌疑人的鞋印。王東東也覺得這兩行鞋印不是自家人的,從清晰程度看,也是剛剛印在地麵不久,肯定是嫌疑人的。

大胡子所長沿著鞋印走進屋,又走出來,肯定地說:“可以認定,鞋印就是嫌疑人留下的。”然後命令助手將可疑鞋印倒模取樣。這時爸爸媽媽回來了,發現藏在櫃子底層的一副金手鐲不見了。

王東東這才走進屋內(此前害怕破壞現場),見箱子櫃子都被翻得亂七八糟,衣物被扔得滿地都是……根據調查,鄰居劉誌偉成了嫌疑人。劉誌偉是一家飯店的廚師,身高一米八五,體重100公斤以上,而且為人謙和、隨順、善良,從來不貪圖小便宜——這樣的人怎會偷東西呢?王東東簡直不敢相信。

可是,證據已經指向了劉誌偉,這可真是“畫龍畫虎難畫骨,知人知麵不知心”呀!

劉誌偉被帶到派出所。

脫下腳上的涼鞋,卻讓所長大感詫異:

“你腳上穿的不是同一雙襪子?”

“是嗎?”劉誌偉這才仔細看,兩隻腳上的襪子顏色雖然相近,但還是一隻較深一隻較淺,應該不是同一雙,“嗨,又穿錯了。我這人就這樣,生活方麵一塌糊塗,不光經常穿錯襪子,弄錯的事情還多著呢。”

“看來你是一個需要有人照顧的人。”

所長說。

“沒錯,我老婆很會照顧我。”劉誌偉說,“我這人,除了做菜還行,別的事情如果不是老婆精心照顧,都是一塌糊塗。”

劉誌偉的老婆名叫田桂霞。

助手已將劉誌偉腳上的涼鞋與案發現場的鞋印做了比對,向所長點點頭說:

“可以做同一認證。”

也就是說,根據這雙鞋印可以認定,偷走王東東家金手鐲的人就是劉誌偉。可是,案發時間,劉誌偉正在飯店忙著做菜,根本沒有出過廚房。飯店的服務員、老板都可以作證。

鞋印是留在案發現場的惟一物證,鞋印的特征與磨損程度,都與劉誌偉腳上這雙涼鞋相同,而他卻沒有作案時間,難道還有一雙與劉誌偉腳上這雙涼鞋同一品牌、同一特征、同一磨損程度的涼鞋?

大胡子所長也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了。

此時此刻,王東東正盯著自家院子裏的鞋印發著呆。

王東東家的院子沒有鋪水泥地麵,尤其臨近大門的地方土質有些鬆軟。她沿著屋門前的嫌疑人鞋印向大門走去,仿佛一個很有經驗的大偵探在仔細勘察現場一樣,走著走著,她發現鞋印越來越深,突然靈機一動:如果讓劉誌偉也來走一趟,那麽,根據腳印的深淺就可以計算出嫌疑人的體重,不就成為一條查找嫌疑人的線索了麽?

所長聽到王東東的建議,當即豎起大拇指說:

“聰明!就這麽做。”

劉誌偉走過的鞋印要比嫌疑人的鞋印深一倍左右,那麽,嫌疑人的體重就要比劉誌偉的體重小一半左右。王東東當即小聲對大胡子所長說:

“我懷疑是田阿姨幹的。”

“理由是什麽?”

“第一,她特別愛占小便宜。第二,好幾次她讓我媽媽拿出手鐲來看,說不定就是偵查手鐲存放的地方。”王東東說,“我媽媽早有防備,每一次田阿姨看完了,媽媽都在她離開後才放回櫃子,而且不再放回原來地方。第三,她的體重差不多就是劉叔叔體重的一半。”

大胡子所長思考了一會兒,然後給劉誌偉打電話:

“你腳上的鞋是自己買的嗎?”

“我哪會買鞋呀?”劉誌偉說,“我的生活全靠老婆照顧著。”

放下電話後,大胡子對助手說:

“我也懷疑這案子與田桂霞有關。”

助手不解:

“為什麽?”

“劉誌偉連襪子都能穿錯,說明他確實在生活細節方麵一塌糊塗,完全依靠老婆的照顧才能井井有條。”大胡子所長推理說,“如果田桂霞同時買回相同的兩雙涼鞋,每天一雙地給劉誌偉輪換著穿,他肯定不會發現……”

“這樣一來兩雙涼鞋的磨損程度就會差不多,然後,田桂霞穿著其中一雙去作案,之後再毀掉,那麽,嫌疑人就是劉誌偉了。”

“可是,劉誌偉是她丈夫,世界上有妻子陷害丈夫的嗎?”

“確實是個迷啊。”

“那我們就解開這個迷。”大胡子所長帶著助手通過調查了解到,田桂霞背著丈夫又交了一個男友,名叫潘惟山,看來,田桂霞已經不在乎劉誌偉,陷害丈夫也就合理了。

“會不會是潘惟山穿著田桂霞準備好的涼鞋作案的呢?”

助手提出了新的問題。

“可以排除這種可能。”所長思考了一下說,“潘惟山的體重超過75公斤,留下的鞋印不會這麽淺。”

田桂霞就成了惟一的嫌疑人。

然而,田桂霞不承認盜竊,家中也找不到王東東家丟失的手鐲。大胡子所長又分析說:“說不定會放在潘惟山家。我們從潘惟山身上打開缺口,將手鐲拿到手中,讓田桂霞無話可說。”

潘惟山被帶到派出所。

大胡子所長開門見山地說:

“說說吧,金手鐲是怎麽回事?”

“什……什麽金手鐲?我不知道啊。”

潘惟山裝出一副無辜的樣子。

“有可能你還不知道這副手鐲的來曆,那也是有人在欺騙你。”大胡子所長展開了攻心術,“如果我現在告訴你,這副手鐲是贓物,而你成了窩主,你知道是怎樣的結果嗎?”

“這……這個……”潘惟山吱吾了半天,終於說,“好吧,我交出來。不過可不是我偷的啊,是田桂霞放在我這裏暫時寄存的。”

大胡子拿到手鐲後,開始檢測上麵的指紋,卻沒有發現田桂霞的指紋,反而發現了潘惟山的指紋,而且隻有他的指紋。

這下潘惟山可著急了。

“怎麽會這樣?怎麽會這樣?確實不是我偷的呀……”

“田桂霞是怎麽將手鐲給你的?”

所長問。

“是,是放在一個信封裏的。”潘惟山說,“她將信封一起給我,隻說裏麵是好東西,我就拿出來看,然後她將信封撕毀了。”

“田桂霞不承認是她偷了手鐲,反而是你,你現在就是滿身是嘴也說不清嘍。”

大胡子所長故意嚇他。

“這……這可怎麽辦呀?”潘惟山急得滿頭冒汗,“對啦,對啦,我沒有作案時間。案發時,我正和朋友一起打麻將,他們可以為我作證。”

“我相信你沒有作案時間,但是你們打麻將肯定賭錢了,這就是賭博行為。”大胡子所長說,“你想想,你那些賭友會承認他們賭博了嗎?”

大胡子所長這樣說的目的,就是逼迫潘惟山再拿出證據來。所長認為潘惟山不會不知道田桂霞偷竊的事情,也不會不知道田桂霞偷竊的過程。

“肯定不會承認,我知道他們肯定不會承認,可是,我該怎麽辦?”潘惟山越來越緊張,“對啦,她還放在我這裏一雙鞋,不知,不知有沒有用處。”

說著,他急忙拿出一雙涼鞋來。

這雙涼鞋與劉誌偉腳上穿著的涼鞋一模一樣。

“怎樣才能證明田桂霞穿過這雙鞋呢?”助手為難起來,“如果不能證明田桂霞穿過這雙鞋,就不能認定是她偷了手鐲。”

“這有什麽難的。”所長說,“你想想,現在的女人穿涼鞋有什麽特點?”

“特點——”

助手想不起來。

“基本不穿襪子。”

“對呀!”助手恍然大悟,“隻要不穿襪子,涼鞋裏麵肯定會留下田桂霞的皮脂屑,提取皮脂屑就能檢測出DAN,再與田桂霞的DNA進行比對……這下看她還往哪裏跑……”

助手話音剛落,田桂霞走進了派出所,後麵跟著王東東。

田桂霞低著頭說:

“我是來自首的。東東家的金手鐲是我偷的,就放在潘惟山家裏……”

“可惜,你來晚了一步,”大胡子所長拿出金手鐲,“我們已經從潘惟山家裏拿到了手鐲。”

田桂霞聽罷,身體顫抖了一下,萎靡地坐在了地上:

“唉,都怪我,都怪我心生貪念。這一念之差,害了我自己……”

“哦——東東,是你勸她自首的?”所長見王東東點點頭,然後捋了一下胡子,又豎起大拇指,“東東,大學畢業以後當警察吧?你肯定能成為一名好警察……”

“那——您得做我師父!”

王東東臉上綻開了桃花般的燦爛。

12篇

現金員導演的失蹤騙局

東方小學訂購了一批教學設備,商場來電話說已經到貨,張校長便讓現金員準備好20萬現金第二天提貨,可是,現金員從銀行取完錢沒有回學校,而是回了寢室,此後便黑夜裏追人——無影無蹤了。

派出所所長金鳳俠聽完校長的案情陳述,與助手先去銀行確定了現金員取走現金的事實,然後去學校宿舍查看現金員住處。

宿舍是一排坐北朝南的平房,位於校園最北麵,再向北三米就是校園圍牆,圍牆與寢室之間種植著兩行水曲柳。整座平房22間,兩邊和中間三處開門。房子中間是一條由東到西的走廊,走廊兩側是一間一間的寢室。現金員的房間位於中段走廊北側,門上寫著“現金員”三個字。

房門死死地鎖著。

張校長拿來備用鑰匙打開門。屋內收拾得整潔幹淨,**放著一本中年作家穀子創作的小說,扉頁上還有穀子的簽名,後窗雖然關著,但是沒有上閂。金鳳俠懷疑現金員是從後窗離開的,但她沒有急於去後窗外勘察,而是調查起金鳳俠回寢室的過程有否被人看到。

當時有兩名清潔工正在寢室外麵打掃衛生,看到了現金員提著一個皮包回來,10多分鍾後又來一個人,年齡50多歲,滿臉大胡子。清潔工認得此人就是穀子。穀子是現金員的好朋友,經常來學校找現金員喝酒,所以很多人都認識。當時還有一位體育老師因為在體育課上崴了腳脖子,也在寢室內休息。因為他敞著門,躺在**可以看到現金員的房門。他說穀子站在現金員門前敲門,後來門開了,穀子就進去了——卻沒有人看見現金員和穀子離開。

難道穀子見到20萬現金心生歹意,綁架了現金員?沒有證據,金鳳俠不敢隨意判斷。她輕輕推開後窗,向外麵看了看,然後繞到房後仔細觀察。現金員和穀子沒有從前門出去,肯定從後窗離開,然後跳牆走的,那麽就會留下腳印,可是,她隻發現了一個人的腳印,而且是兩行,都是從後窗出來走向院牆。

奇怪了,應該有兩個人的腳印才對,怎會隻有一個人的,而且還是兩行呢?經鑒定,這兩行腳印都屬於現金員一個人。

“媽媽,您破案子呢?”

一句童音突然從高處落下。

金鳳俠抬頭一看,原來是自己的兒子金童,正騎在院牆上笑嘻嘻地看著自己。

“哎,你不好好上課,來這兒幹什麽?”

原來,金童就在這所學校上學。

“現在下課了。”金童說,“這兒的柳樹上有一種鳥兒,特別漂亮,一有時間我就來看,經常能看到呢。對啦,媽媽,您在破案吧?說不定我可以提供一點信息呢,比如昨天下午就有人從後窗出來,翻牆離開呢。”

“什麽?”媽媽一愣,“你再說一遍。”

“我有一個條件,您得答應我參加破案。”

金童當即提出了要求。

“好吧,媽媽批準了。”

金鳳俠想都沒想就答應了。

“昨天下午第三節體育課,我偷偷跑來看鳥兒,正好有兩隻漂亮的小鳥在柳樹上飛來飛去,好看極了,突然,有人打開後窗,就是這個後窗……”金童跳下牆用手指著現金員房間的後窗,“從裏麵跳出一個滿臉大胡子的人,關上窗戶翻牆走了。可是奇怪的是,不一會兒,後窗又打開,又一個大胡子從裏麵跳出來,身上還背著包裹,又翻牆走了。我還奇怪呢,一前一後出來的兩個人怎麽一模一樣……”

“兩個人一模一樣?”

金鳳俠大惑不解。

金童肯定地說:

“我敢起誓,就是一模一樣,一點不差。”

金鳳俠不再說話,陷入了思考之中。

這時上課鈴聲響了,金童著急起來:

“媽媽,我什麽時候參加破案啊?”

“放學以後,現在回去上課。”金鳳俠嚴厲地說著,眼睛卻盯向大胡子“翻牆”的地方,發現牆壁下一棵柳樹有一根樹枝被撅斷,上麵掛著兩縷衣服上的纖維,便取下來放入物證袋,然後看著助手說,“調查大胡子。”

穀子的妻子說,為了不受到打擾,大胡子早在一個月以前就出去寫長篇小說了,至於去了哪裏,她根本不知道,除非曾經與他一起出去寫作過的作家,或者小學校的現金員才說得清楚。於是,金鳳俠和助手去作家協會進行調查,希望能找到曾經與穀子一起寫作的那位作家,卻沒有結果。可是,就在這天夜裏,鳳凰溝一戶民宅發生爆炸,接著發生火災,屋裏的人全部遇難。

金鳳俠與助手趕去調查,發現這戶人家隻有一個人,就是大胡子作家。原來,這家的人都在外地打工,穀子租下了房子,躲在這裏寫作。屋內很多東西都被燒毀了,座機電話、電腦和台燈也都被燒得不成樣子,外屋那個比較完整的煤氣罐引起了金鳳俠的注意,很可能由於煤氣泄漏引起的爆炸,但是,痕跡表明,最先燃燒的是裏屋,也就是作家寫作的房間。

金鳳俠又向周圍鄰居打聽,證明這個煤氣罐是作家剛來時買回的,裏麵的煤氣已經使用一個月了,應該剩下不多,現在打開煤氣罐已經沒有煤氣溢出,這也是火災沒能引起煤氣罐爆炸的根本原因。

突然,金鳳俠接到張校長的電話,說現金員回來了。她們馬上趕過去調查。現金員說他被作家綁架了,被綁在一個山洞內,要把他活活餓死,還說20萬現金被作家拿走了,他在山洞的一塊石頭上磨斷了綁在手腕上的繩子,又解開綁在腳上的繩子逃回來的。

金鳳俠讓現金員帶路去那個山洞進行勘察,果然,裏麵有兩根繩子,其中一根是在石頭上磨斷的,地麵上有一些雜亂的鞋印,根據取樣分析,都屬於現金員一個人。這就奇怪了,如果是作家將現金員綁架到此,怎會不留下作家的鞋印呢?

法醫的檢測結果出來了:作家胃液內有少量安眠藥,而作家卻死於煤氣中毒,並認定起火點是座機電話。技術人員說,肯定有人先在電話上做了手腳,又悄悄打開煤氣罐,在屋內布滿煤氣的情況下,再打電話來,由於電話短路散發出的火花點燃煤氣,從而發生爆炸……也就是說,在案發時間內打來電話的人,很可能就是嫌疑人。金鳳俠馬上讓助手去電信局調查,然後將物證袋中的纖維交給技術人員進行檢測,又去拿來現金員身上的衣服進行比對――結果是,兩縷纖維都是從現金員的衣服上掛下來的。

助手那邊也有了新的進展:最後一個打給作家電話的時間,與案發時間相吻合,但是,這部電話是一個手機號,現在已經打不通了,而且這個手機卡沒有注冊用戶姓名。

看到助手一臉為難的樣子,金鳳俠笑笑說:

“這有什麽難的?再查這部手機號,看看都有什麽人與這部手機有聯係,然後通過這些人就可以知道這部手機的主人是哪路神仙了。”

經過迂回調查,發現這部手機卡的擁有者正是現金員。

金鳳俠想了想說:

“看來,昨晚發生爆炸之前,現金員去過作家那裏。我們去查查。”

果然,有一個人在村外的路上遇到了大胡子,此時距離爆炸時間隻有30分鍾。

“這個大胡子不可能是穀子。”金鳳俠肯定地說,“距離爆炸時間還有30分鍾,穀子去村外做什麽?再說他已經吃了安眠藥,而且這個時間,煤氣肯定開始泄漏了,如果他出去過,回來時怎能聞不到煤氣的味道?何況爆炸之前,他已經死亡了……”

“頭兒,我怎麽覺得這案子越來越蹊蹺了。”

金鳳俠並不急於向助手解釋什麽,而是帶領助手再一次光顧現金員的寢室,找到穀子簽字的那本小說仔細翻閱,忽然發現簽字時間是去年3月16日,而這部小說卻是今年3月出版的,便請技術人員幫忙進行筆跡鑒定,結果,簽名的字體很像作家的筆跡,但是還是有許多區別,也就是說,這本書上的簽名不是作家本人的筆跡。

金鳳俠的臉上露出了笑容:

“可以結案了。”

“為什麽?”

助手不解。

“是現金員盜走20萬現金,又嫁禍作家,並且謀殺了作家。”金鳳俠解釋說,“現金員先購買了作家一本書,故意在上麵摹仿作家筆跡簽名,卻沒有想到簽名的時間,這本書還沒有出版。他這樣做的目的就是將我們的視線引向作家。

“之後,他化裝成作家的樣子,經過後窗翻牆出去,然後從正門進來,故意讓兩個清潔工看到,還故意在房間門前大叫,故意讓崴腳的體育老師也看到,以至於獲得人證達到嫁禍作家的目的。進屋後,他帶著20萬現金,再次通過後窗翻牆而走。所以,金童兩次看到的人都是大胡子,而留下的卻是現金員的鞋印,樹枝上掛下來的纖維也都屬於現金員。

“他先將20萬現金藏匿起來,再趕到山洞磨斷一根繩子,又拋下另一根繩子,製造了他曾被綁架在此的假象。

“再之後,也就是黑天以後,他又去了鳳凰溝穀子的住處。由於作家寫作太累,以至於休息不好,所以準備了安眠藥。當時,作家吃下安眠藥不一會兒就睡著了,現金員這才行動起來,將電話造成短路,打開煤氣罐,然後化裝成穀子的模樣離開,並且在村外路上遇到了那位回家的村民。

“當他覺得時間差不多了,便拿出手機向座機上打電話,於是,電話短路散發出來的火花點燃了彌漫在屋內的煤氣,同時造成爆炸……而後,他又返回學校,向校長報告說他被作家綁架,作家搶走了20萬現金——他以為作家一死,他就可以安安穩穩地得到這20萬塊……”

“卻不知道作惡的人都無法逃脫法律的製裁。頭兒,現在可以申請逮捕令了吧?”

助手話音剛落,金童闖了進來:

“媽媽,我突然想到,那個大胡子很可能是現金員……”

“有證據麽?”

媽媽故意問。

“現在還沒有,這隻是我的直覺。”金童看著媽媽和助手的表情,“是不是案子已經破了?嗨,我還沒參加呢,你們怎麽就把案子給破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