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篇:金手鐲丟失之謎

王東東是小學五年級一名女生。

星期天的下午,她從同學家寫完作業急忙回家,因為爸爸媽媽參加同學聚會了,回來如果發現她不在家學習,肯定會大發雷霆。她心裏像揣個小兔子似的走進大門,見外屋門大開著頓時開始害怕了,“肯定爸爸媽媽回來啦”,他心裏喊叫著加快了腳步。

突然,她又停下來,而且愕然地站在了那裏。

她發現鎖頭掛在門鼻子上,門鼻子耷拉在門上——有人將門鼻子破壞了,肯定有賊進入了家中。她一轉身跑向食雜店,通過公用電話報了警,然後通知了爸爸媽媽。

派出所的所長是個大胡子老頭兒,一進院就查看起嫌疑人的鞋印來。王東東也覺得這兩行鞋印不是自己家人的,而且從清晰的程度看,是剛剛印在地麵不久,很可能就是嫌疑人留下的痕跡。

大胡子所長沿著鞋印走進屋內,又走出來,肯定地說:“可以認定就是嫌疑人留下的。”然後命令助手將可疑鞋印倒模取樣。這時爸爸媽媽回來了,發現藏在櫃子底層的一副金手鐲不見了。

王東東這才敢走進屋內(此前她害怕破壞現場),見箱子櫃子都被翻得亂七八糟,衣物被扔得滿地都是——如果不去同學家寫作業,就不會發生這種事情。她更加害怕了,爸爸媽媽肯定知道自己出去了,肯定會受到最最嚴厲的懲罰——盡管爸爸媽媽現在還沒有說什麽,但是,他們肯定不會忘記這件事。

大胡子所長開始向王東東問話。

王東東是下午兩點離家,四點回家的,也就是說,案發時間應該在下午兩點到四點之間。

根據對鞋印的檢測與鑒定,鄰居劉誌偉的嫌疑越來越大。劉誌偉是一家飯店的廚師,身高一米八五,體重要在100公斤以上,而且為人謙和、隨順、善良,從來不貪圖小便宜——這樣一個人怎會偷盜鄰居家的東西呢?王東東簡直不敢相信。如果說劉誌偉的老婆田桂霞偷了自家的手鐲,還完全可信,因為她太愛占小便宜了。

可是,證據已經指向了劉誌偉,這可真是“畫龍畫虎難畫骨,知人知麵不知心”呀!

劉誌偉被帶到派出所。

脫下腳上的涼鞋,卻讓所長大感詫異:“你腳上穿的不是同一雙襪子?”“是嗎?”劉誌偉這才仔細看,兩隻腳上的襪子顏色雖然很相近,但還是一隻較深一隻較淺,應該不是同一雙,“嗨,又穿錯了。我這人就這樣,生活細節方麵一塌糊塗,不光經常穿錯襪子,弄錯的事情還多著呢。”

“看來你是一個需要有人照顧的人。”所長說。

“沒錯,我老婆就很會照顧我。”劉誌偉說,“我這人,除了做菜還行,別的事情如果不是老婆精心照顧,肯定都是一塌糊塗。”

劉誌偉的老婆名叫田桂霞。

助手已將劉誌偉腳上的涼鞋與案發現場的鞋印做了比對,向所長點點頭說:“可以做同一認證。”也就是說,根據這雙鞋印可以認定,偷走王東東家金手鐲的人就是劉誌偉。

可是,下午兩點到四點期間,劉誌偉都在飯店忙著做菜,根本沒有出過廚房。飯店的服務員、老板都可以作證。

這就奇怪了!

鞋印是留在案發現場的惟一物證,鞋印的特征與磨損程度,都與劉誌偉腳上這雙涼鞋相同,而他卻沒有作案時間,難道還有一雙與劉誌偉腳上這雙涼鞋同一品牌、同一特征、同一磨損程度的涼鞋?

案子不大,卻蹊蹺得很。

大胡子所長也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了。

此時此刻,王東東正盯著自家院子裏的鞋印發著呆。

王東東家的院子沒有鋪水泥地麵,尤其臨近大門的地方土質有些鬆軟。她沿著屋門前的嫌疑人鞋印向大門走去,仿佛一個很有經驗的大偵探在仔細勘察現場一樣。走著走著,她發現鞋印越來越深,突然靈機一動:如果讓劉誌偉也來走一趟,那麽,根據腳印的深淺就可以計算出嫌疑人的體重,不就成為一條查找嫌疑人的線索了麽?

所長聽到王東東的建議,當即豎起大拇指說:“聰明!就這麽做。”

劉誌偉走過的鞋印要比嫌疑人的鞋印深一倍左右,那麽,嫌疑人的體重就要比劉誌偉的體重小一半左右。王東東當即小聲對大胡子所長說:“我懷疑是田阿姨幹的。”

“理由是什麽?”

“第一,她特別愛占小便宜。第二,有好幾次她讓我媽媽拿出手鐲來看,說不定就是在偵查手鐲存放的地方。”王東東說,“我媽媽也早有防備,每一次田阿姨看完了,媽媽都在她離開後才放回櫃子裏,而且不再放回原來的地方。第三,她的體重差不多就是劉叔叔體重的一半。”

大胡子所長思考了一會兒,然後給劉誌偉打電話:“你腳上的鞋是自己買的嗎?”“我哪會買鞋呀?”劉誌偉說,“我的生活全靠老婆照顧著。”放下電話後,大胡子對助手說:“我也懷疑這案子與田桂霞有關。”

助手不解:“為什麽?”

“劉誌偉連襪子都能穿錯,說明他確實是一個在生活細節方麵一塌糊塗的人,完全依靠老婆的照顧才能井井有條。”大胡子所長推理說,“如果田桂霞同時買回相同的兩雙涼鞋,每天一雙地給劉誌偉輪換著穿,他肯定不會發現……”

“這樣一來兩雙涼鞋的磨損程度就會差不多,然後,田桂霞穿著其中一雙去作案,之後再把這雙涼鞋毀掉,那麽,嫌疑人就是劉誌偉了。”

“可是,劉誌偉是她丈夫,世界上有妻子陷害丈夫的嗎?”

“這一點確實是個迷。”

“那我們就解開這個迷。”大胡子所長帶著助手通過調查了解到,田桂霞背著丈夫劉誌偉又交了一個男友,名叫潘惟山。看來,田桂霞已經不在乎劉誌偉,而是把感情挪在潘惟山身上了,難怪她會陷害自己的丈夫。

“會不會是潘惟山穿著田桂霞準備好的涼鞋作案的呢?”助手提出了新的問題。“可以排除這種可能。”所長思考了一下說,“潘惟山的體重超過75公斤,留下的鞋印不會這麽淺。”

如此一來,田桂霞就成了惟一的嫌疑人。

然而,卻沒有證據能夠證明就是她偷走了金手鐲。

大胡子所長又分析說:“田桂霞陷害自己的丈夫,就不會把手鐲放在自己家裏,說不定會放在潘惟山家。那我們就從潘惟山身上打開缺口,將手鐲拿到手中,讓田桂霞無話可說。”

潘惟山被帶到派出所。

大胡子所長開門見山地說:“說說吧,金手鐲是怎麽回事?”

“什……什麽金手鐲?我不知道啊。”潘惟山裝出一副無辜的樣子。“有可能你還不知道這副手鐲的來曆,那也是有人在欺騙你。”大胡子所長展開了攻心術,“如果我現在告訴你,這副手鐲是贓物,而你成了窩主,你知道是怎樣的結果嗎?”

“這……這個……”潘惟山吱吾了半天,終於說,“好吧,我交出來。不過我可沒偷啊,是田桂霞放在我這裏暫時寄存的。”

大胡子拿到手鐲後,開始檢測上麵的指紋,卻沒有發現田桂霞的指紋,反而發現了潘惟山的指紋,而且隻有他的指紋。

這下潘惟山可著急了。

“怎麽會這樣?怎麽會這樣?確實不是我偷的呀……”

“田桂霞是怎麽將這副手鐲給你的?”所長問。“是,是放在一個信封裏的。”潘惟山說,“她將信封一起給我,隻說裏麵是好東西,我就拿出來看,然後她將信封撕毀了。”

“現在,田桂霞不會承認是她偷了手鐲,反而是你,你現在就是滿身是嘴也說不清嘍。”大胡子所長故意嚇唬他。“這……這可怎麽辦呀?”潘惟山急得滿頭冒汗,“對啦,對啦,我沒有作案時間。案發時,我正和朋友一起打麻將,他們可以為我作證。”

“我相信你沒有作案時間,但是你們打麻將肯定賭錢了,這就是賭博行為。”大胡子所長說,“你想想,你那些賭友會承認他們賭博了嗎?”大胡子所長這樣說的目的,就是逼迫潘惟山再拿出證據來。因為所長認為潘惟山不會不知道田桂霞偷竊的事情,也不會不知道田桂霞偷竊的過程。

“肯定不會承認,我知道他們肯定不會承認,可是,我該怎麽辦?”潘惟山越來越緊張了,“對啦,她還放在我這裏一雙鞋,不知,不知有沒有用處。”說著,他急忙拿出一雙涼鞋來。

這雙涼鞋與劉誌偉腳上穿著的涼鞋一模一樣。

看來,大胡子所長的推理完全正確,田桂霞確實同時買了兩雙相同的鞋,而且給劉誌偉輪換著穿,連上麵的磨損程度都差不多。

“隻是,怎樣才能證明田桂霞穿過這雙鞋呢?”助手為難起來,“如果不能證明田桂霞穿過這雙鞋,就不能認定是她偷了手鐲。”“這有什麽難的?”所長問,“你想想,現在的女人穿涼鞋有什麽特點?”

“特點——”助手想不起來。

“基本上都不穿襪子。”

“對呀!”助手恍然大悟,“隻要不穿襪子,涼鞋裏麵肯定會留下田桂霞的皮脂屑,提取皮脂屑就能檢測出DAN,再與田桂霞的DNA進行比對……這下看她還往哪裏跑……”

助手話音剛落,田桂霞走進了派出所,後麵跟著王東東。

田桂霞低著頭說:“我是來自首的。東東家的金手鐲是我偷的,就放在潘惟山家裏……”“還好,你提前來了一步,”大胡子所長拿出金手鐲,“我們已經從潘惟山家裏拿到了手鐲。如果你再晚一會兒,恐怕就自首不成了。”

田桂霞聽罷,身體顫抖了一下,轉身向王東東鞠了一躬:“東東,真得好好謝謝你,不然,不然我……”

“哦——東東,是你勸她自首的?”所長見王東東美滋滋地點點頭,然後捋了一下胡子,又豎起大拇指,“東東,大學畢業以後當警察吧?你肯定能成為一名好警察……”

“那——您得做我師父!”

王東東臉上綻開了桃花般的燦爛。

【欄目二】

張小兵捉“鬼”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