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作文,非徒紀事”

“有意作文,非徒紀事”——《聊齋》的“報告文學”

《聊齋》一書,雖然現在被習慣地稱為“短篇小說集”,其實,仔細區分一下,有許多作品是不能算作“短篇小說”的。這些非小說類的作品,大體上可以分為三類:

一類是短小的記事,有人稱之為“談片”或“瑣聞”。它用簡練的筆墨,把耳聞目睹的軼聞趣事用筆記的形式記載下來,不假修飾、沒有誇張和虛構,更多地傾向於生活的真實。如《真定女》、《黃將軍》、《三朝元老》、《牛飛》、《大鼠》、《富翁》、《元寶》、《研石》、《赤字》、《蛙曲》、《鼠戲》等等,都屬於此類。且看《蛙曲》:

王子巽言:“在都時,曾見一人作劇於市。攜木盒作格,凡十有二孔;每孔伏蛙。以細杖敲其首,輒哇然作鳴。或與金錢,則亂擊蛙頂,如拊雲羅,宮商詞曲,了了可辨。”

它轉述了友人講的一件趣聞,事甚是新奇,但情節也極為簡單。它與“微型小說”的不同之處,不僅在於缺少生動的人物形象,而且還在於它的寫作多采用敘述的方式,而不像微型小說的描繪手段。因此,讀者看後,隻知道有這樣一件趣“事”,卻無法在腦子裏勾畫出“人”的圖像來。這類作品雖簡潔可喜,卻無法歸之於小說之列。

第二類是散文。它們篇幅稍長,有的也間雜怪異,寫得生動可喜,不過,它所描繪的主體往往是“事”是“物”,而不是“人”,所以,仍不能稱之為小說,而以稱散文為宜。如《地震》、《山市》、《查牙山洞》等,都是典型的例子。特別是《查牙山洞》,運用白描的手法,寫章丘查牙山的奇異洞穴,真實傳神,令人又怕又愛:

……洞高敞與夏屋等;入數武,稍狹,即忽見底。底際一竇,蛇行可入。燭之,漆漆然暗深不測。兩人餒而卻退;一人奪火而嗤之,銳身塞而進。幸隘處僅厚於堵,即又頓高頓闊,乃立乃行。頭上石參差危聳,將墜不墜。兩壁嶙嶙峋峋然,類寺廟中塑,都成鳥獸人鬼形: 鳥若飛,獸若走,人若坐若立,鬼罔兩示現忿怒,奇奇怪怪,類多醜少妍。……逡巡幾百步,西壁開石室,門左一怪石鬼,麵人而立,目努,口箕張,齒舌獰惡;左手作拳,觸腰際;右手叉五指,欲撲人……在這後麵,還描寫了下穴探險的勇士遇少婦屍體時因心理因素而嚇暈過去的經過情形。這是一篇集徐霞客式的遊記和科學探險於一體的精彩散文,有情有景,生動靈致,是一篇優秀的“旅遊文學”。但明倫大加讚賞說:“洞之幽深奇險,即身入其中,亦不過逐處稱怪、張目吐舌而已。妙手寫來,遂覺高低上下、前後左右,紛紛遝遝,怪怪奇奇,不敢望,不能不望;不敢入,不能不入,而心為之惴惴,毛為之森森,手為之顫顫,汗為之****;定睛移時,複為言之縷縷,轉恨其未窮此佳境也。”的確,遊情山水,去大自然探秘,學學此類散文,足以啟迪性靈,增長技藝。

還有一類,基本上記的是真人真事,可以稱之為“報告文學”。在非小說類作品中,它占有不小的比例,也很有自己的特點。“報告文學”這個名詞是後來引進的,對於它的分類特點盡管目前還有不同的意見,但一般人還是傾向於它主要寫真人真事,以與虛構為主的小說相區別。在蒲鬆齡的時代,大概還沒有“報告文學”的概念,但蒲鬆齡在寫到“真人”的大多數篇章時,都注意了寫“真事”,而不願意用虛構的東西來擾亂它的真實性。他取了曆來史書中“列傳體”的長處,又加上某些“小說作法”,以至於使得他的“報告文學”兼有兩者的長處,使人愛讀、耐看。其主要特點是:

一、 有明確的目的和強烈的責任感。他寫小說是“假鬼神以設教”,寫“報告文學”也是為了“勸善懲惡”,匡世救時。如《張氏婦》,作者通過對“巧計六出”、“慧而能貞”的賢婦張氏婦的歌頌,揭露了清政府官兵帶給老百姓的巨大禍害。一開始就鮮明地提出:“凡大兵所至,其害甚於盜賊: 蓋盜賊人猶得而仇之,兵則人所不敢仇也。其少異於盜者,特不敢輕於殺人耳。”作者站在老百姓一邊,對“不敢仇”的大兵采取了口誅筆伐的“仇視”態度。先是揭露他們**擄掠的嚴重罪行:“雞犬廬舍一空,婦女皆被**汙。時遭霪雨,田中瀦水為湖,民無所匿,逐乘垣入高粱叢中。兵知之,**乘馬,入水搜**,鮮有遺脫。”接著用張氏婦的例子,寫人民機智勇敢的複仇活動。把兩個被燒死的“大兵”稱為豬,一語雙關,表示了作者高度的機智和極大的憤怒。《王司馬》寫新城王霽宇鎮北邊時,以智懾服敵人,雖描寫不足,但對王司馬的讚揚敬佩之情,溢於言表。

篇幅較長的《胭脂》、《折獄》、《老龍船戶》、《於中丞》等“法製文學”,目的也十分明確,就是頌揚愛民的清官,鞭撻害民的昏官。這在“異史氏曰”中表現得尤為明顯突出。如《老龍船戶》的“異史氏曰”說:“剖腹沉石,慘冤已甚,而木雕之有司,絕不少關痛癢,豈特粵東之暗無天日哉!公至則鬼神效靈,覆盆俱照,何其異哉!然公非有四目兩口,不過痌瘝之念,積於中者至耳。彼巍巍然,出則刀戟橫路,入則蘭麝熏心,尊優雖至,究何異於老龍船戶哉!”作者懲惡勸善的心情是何等的強烈!

二、 巧妙的取材剪裁,富有吸引力的情節。報告文學不同於小說,不能搞“戲不夠,鬼神湊”,它必須是來自生活的真情實事。作者隻能在已有的素材中提煉、剪輯、加工,使之為某一創作目的服務。這種“典型化”的程度遠比小說為難。作者在這方麵顯示了高超的技巧和卓越的才能。這種技巧和才能,在《胭脂》等“法製文學”中表現得尤為明顯。《胭脂》一般被認為是小說,其實,它是一篇典型的“報告文學”。它從頭到尾,沒有絲毫的怪異,完全是一篇源於現實生活的力作。但是,它情節的曲折引人,使許多以虛構見長的小說也望塵莫及。胭脂一案,經曆多官,率無異詞,到吳南岱才發現冤情,替鄂生昭雪,同時卻冤枉了宿介。當定案後,“招成報上,無不稱吳公之神。鐵案如山,宿遂延頸以待秋決矣”。讀者至此,定以為宿介必死無疑,後麵不會有什麽波瀾了。誰知施愚山先生又發現新的冤情,終於使真凶落網,無辜獲免。作品寫此冤案,以時間為線索,極力突出“縱能知李代為冤,誰複思桃僵亦屈”,既清楚地交代了案子的來龍去脈,又使故事的情節一波三折,跌宕不已,使人拍案叫絕。遺憾的是,“判詞”冗長,夾於其間,鬆弛了緊湊的節奏。雖然如此,其情節之曲折,故事之複雜還是《聊齋》中的佼佼者。它在現代曾被改編為電影、戲劇廣泛流傳絕不是偶然的。

善於剪裁還突出地表現在《大力將軍》一篇。以篇後所附《觚賸·雪遘》一則相比較,可知作者用筆的幹淨利落。通篇寫吳六奇的“大力”,隻是開頭一小節“鍾貯丐食”,大多數篇幅隻是寫其十餘年後析產報恩一事。如果平鋪直敘,顯然索然無味,因而作者多作先果後因的驚人之筆,使得情節跌宕生姿。如查伊璜見將軍,將軍更衣拜查,將軍清理家產與查對分等等,寫事既出人意外,又活龍活現。但明倫說:“此事當以《觚賸》為詳”,但我以為,《觚賸》之詳還不如《聊齋》之略給人印象深刻。仔細對比兩篇作品,將能悟出《聊齋》剪裁的妙處所在。

像《大力將軍》這種特寫式的報告文學還有《金和尚》、《放蝶》等。《金和尚》寫一個“兩宗未有,六祖無傳”的金和尚,擷取他“服禦奢侈,聲勢赫奕”這一個側麵層層鋪敘,活畫出一個沒有文化、缺乏修養的暴發戶的醜惡靈魂。和尚家中的陳設層層疊疊,密密麻麻,作者的寫法也有些類似,隻是不斷列舉金和尚的暴富和炙手可熱,從各種側麵加強、升華,使讀者也有一種密不透風的壓抑感。馮鎮巒說:“通幅滿紙腥膻,文章則如錦繡”,可謂知言。

三、 在大體真實的前提下,敢於並善於運用虛構,甚至還夾雜一些“神怪色彩”。《大力將軍》所寫的“鍾貯丐食”和“分產酬恩”兩件事,都是《觚賸》中所沒有的,《聊齋》的一位評論家何守奇特地指出這一點,似乎是為了坐實《聊齋》之不如《觚賸》,殊不知這正是《聊齋》的優點。不管這兩件事是《觚賸》的遺漏還是《聊齋》的虛構,蒲鬆齡這樣寫,隻有加強而沒有削弱、更沒有損害吳六奇的形象。如《聊齋》所寫吳的“大力”:

查伊璜,浙人。清明飲野寺中,見殿前有古鍾,大於兩石甕,而上下土痕手跡滑然如新。疑之。俯窺其下,有竹筐受八升許,不知所貯何物。使數人摳耳,力掀舉之,無少動。益駭。乃坐飲以伺其人。居無何,有乞兒入,攜所得糗糒,堆累鍾下,乃以一手起鍾,一手掬餌置筐內……輕若啟櫝。

這段描寫,較之《觚賸》寫查主動問吳六奇是否“鐵丐”雲雲,顯然要高明很多。即使是虛構的“假事”,用在這裏,卻比“真事”還要“真”,還要令人信服。

比較起來,《姐妹易嫁》虛構的成分要更多一些。所以評者多認為此條乃“傳聞之訛”,“失實尚多”。其實,即使據孫擴圖的考證,“姐陋文簡有文無貌,臨嫁而悔。妹承父母意,遂代姐歸文簡。文簡既貴,姐自恨,出家為女道士”雲雲,蒲鬆齡所寫也並無多少可指責之處。因為,關於姐妹易嫁這一基本事實並沒有改變。當然,像店主人夢神示以及毛文簡因陰有休妻之念而遭冥譴之類的描寫,對於報告文學來說是否出格,還是可以討論的。

馮鎮巒《讀聊齋雜說》雲: 《聊齋》是蒲鬆齡“一生精力所聚,有意作文,非徒紀事”。這一點,對於記載真人真事的報告文學來說,尤其明顯。既“紀事”又不“徒”紀事,而是“有意作文”,並把這二者結合起來,這也許就是他這類作品成功的奧秘之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