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亭記題詞

湯顯祖

天下女子有情,寧有如杜麗娘者乎!夢其人即病,病即彌連①,至手畫形容傳於世而後死②,死三年矣,複能溟莫中求得其所夢者而生③。如麗娘者,乃可謂之有情人耳: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與死、死而不可複生者,皆非情之至也。夢中之情,何必非真?天下豈少夢中之人耶?必因薦枕而成親、待掛冠而為密者④,皆形骸之論也。

傳杜太守事者⑤,仿佛晉武都守李仲文、廣州守馮孝將兒女事⑥,予稍為更而演之。至於杜守收考柳生⑦,亦如漢睢陽王收考談生也⑧。

嗟夫!人世之事,非人世所可盡。自非通人,恒以理相格耳。第雲理之所必無,安知情之所必有邪?

【注釋】

①彌連:彌留,病危瀕死。 ②手畫形容:親自畫自己的肖像。 ③溟莫:冥世。即迷信傳說中的鬼的世界。 ④薦枕而成親:宋玉《高唐賦》記巫山神女對楚王說:“聞君遊高唐,願薦枕席。”後以此指女子主動向男子獻身。掛冠而為密:舊注以為用漢逢萌掛冠”帶家屬遠走避禍典,似不確。 ⑤傳杜太守事者:當時流傳的杜太守的故事,今存有明何大掄的《燕居筆記》所收的《杜麗娘慕色還魂記》,即《牡丹亭記》所本。 ⑥“仿佛”句:指《還魂記》所本的兩件事:前者見《搜神後記》載:晉武都太守李仲文女喪,葬城北,後代理郡守之子夜夢一女來會,遂以為常。李仲文見女兒一履在郡守子床下,即命人發塚,見女體屍骨新肉再生,顏色如故。女因此不得複活,夜中托夢泣別。後者見《法苑珠林》等載:東晉時廣州太守馮孝將之子馬子,夜夢一十八九歲女子,自稱是北海太守徐元方女,被鬼所殺,應複活為其妻。馬子祭墳發塚,見女屍完好,抱歸帳中,一年後複如生人,便結為夫婦。 ⑦收考柳生:見《牡丹亭》第五十三出《硬拷》。 ⑧收考談生:事見《搜神記》等書,謂談生四十歲未聚,一天晚上有一十五六歲少女來與他結為夫婦,囑他三年之內不可用火照她。待生子後,談生忍不住照看,見女子腰以上生肉,腰以下為枯骨。女醒,責備談生“負義”,遂與永訣,贈以珠袍,並裂生衣裙為念。後談生賣珠袍,為睢陽王懷疑是盜墓者,乃收而拷之。談生據實告,王遂召之為婿。

【作意】

敘述杜麗娘本事由來,歌頌杜麗娘生死不渝、一往情深的純真愛情。

【鑒賞】

湯顯祖作有戲曲四部,稱“玉茗堂四夢”或“臨川四夢”,他自己最滿意、別人也一致公認為最好的是《牡丹亭》。這個劇本寫杜麗娘與柳夢梅生死不渝的愛情,雖然有李仲文、馮孝將兒女事為藍本,其實是寄托了作者深深的感慨和美好的理想的。自從宋代理學家朱熹提出“存天理,滅人欲”的口號以後,統治階級便大加讚賞地接過去加以推廣應用。他們自己滿肚子的男盜女娼,卻要裝出一副正人君子的麵孔,祭起“理”的繩索,企圖捆住一切有思想、有感情的人們。這種現象到了明代顯得尤為嚴重,但遇到的反抗和抵製也十分激烈。在文學作品中,以宣傳“情”來反對“理”,就是表現之一。像蘭陵笑笑生的《金瓶梅》、馮夢龍的《山歌》、《掛枝兒》以及“三言”、“二拍”中一些作品,甚至走得過頭了一些,使某些愛情描寫有陷入“色情”之嫌。不過,它們都是那個時代特定環境下的產物,有其不應受苛責的理由。湯顯祖的《牡丹亭》則用舞台形象給“情”字寫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為了讓人明白他的劇本的主旨所在而不致被曲解,他才寫了這段題詞。所以,這《題詞》也可看作是理解《牡丹亭》的一把鑰匙。

文章的重點是歌頌杜麗娘的“至情”。這種至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它是心靈撞擊的火花,是兩顆沒有受到環境汙染的“童心”的**。這種“情”,用道學家之“理”絕對是無法理解的。而有些“恒以理相格”的“通人”,就是企圖拿他們的所謂“理”來衡量和要求《牡丹亭》所表現的“情”的。作者巧妙地駁斥道:人世間的事,並不是人世所能窮盡其理的。你一定要說按“理”不可能有,可你又哪裏知道從“情”方麵看就一定會有呢!他就是這樣否定了“通人”的“理”,而強調了人世“至情”的存在。

針對“通人”們可能會發出“夢中之情,當不得真”的責難,作者也隻是巧妙地用“天下豈少夢中之人耶”作答。認為既然現實社會中許多人生活在“夢”中,是一個真實的存在,為什麽夢中的真情就不真呢?接著以兩個例子說明,過於拘泥實際,反倒成了膚淺之見。其言下之意就是:我寫的夢中的情,正是一種深刻的情,本質的真。劇本及演出的成功,恰好是有力的佐證;而後世一些人對劇作和作者的歪曲、攻擊,又恰恰從反麵論證了它的震撼力量。

【補充說明】

王思任說:“若士以為情不可以論理,死不足以盡情。百千往事,一死而止,則情莫有深於阿麗者矣。”陳繼儒《牡丹亭·題詞》謂湯顯祖“以《花間》、《蘭畹》之餘彩,創為《牡丹亭》,則翻空轉換極矣,一經王山陰批評,撥動髑髏之根塵,提出傀儡之啼笑,關漢卿、高則誠曾遇此知音否?”文中還記載湯顯祖答複張新建的責難時說:“師講性,某講情。”並稱讚湯是一個“化夢還覺,化情歸性”的“善談名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