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墓碑記

張 溥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於義而死焉者也①。至於今,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②,且立石於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③。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④,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誌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⑤!獨五人之皦皦⑥,何也?

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丁卯三月之望⑦。吾社之行為士先者,為之聲義、斂資財,以送其行,哭聲震動天地⑧。緹騎按劍而前⑨,問:“誰為哀者?”眾不能堪,抶而仆之⑩。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11),周公之逮所由使也。吳之民方痛心焉,於是乘其厲聲以嗬,則噪而相逐,中丞匿於溷藩以免(12)。既而以吳民之亂請於朝,按誅五人(13),曰:顏佩韋、楊念如、馬傑、沈揚、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14)。

然五人之當刑也,意氣揚揚,呼中丞之名而詈之(15),談笑以死;斷頭置城上,顏色不少變。有賢士大夫發五十金買五人之脰而函之(16),卒與屍合。故今之墓中,全乎為五人也(17)。

嗟夫!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誌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而五人生於編伍之間(18),素不聞《詩》、《書》之訓(19),激昂大義,蹈死不顧,亦曷故哉?且矯詔紛出,鉤黨之捕遍於天下(20),卒以吾郡之發憤一擊,不敢複有株治(21);大閹亦逡巡畏義(22),非常之謀難於猝發,待聖人之出而投繯道路(23):不可謂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觀之,則今之高爵顯位,一旦抵罪(24),或脫身以逃,不能容於遠近,而又有剪發杜門、佯狂不知所之者(25),其辱人賤行,視五人之死,輕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義暴於朝廷,贈諡美顯(26),榮於身後,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於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無有不過而拜且泣者(27),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領以老於戶牖之下(28),則盡其天年,人皆得以隸使之,安能屈豪傑之流扼腕墓道,發其誌士之悲哉(29)!故予與同社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為之記,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於社稷也(30)。

賢士大夫者(31),冏卿因之吳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長姚公也。

【注釋】

①蓼洲:周順昌(1584—1626),字景文,號蓼洲,吳縣(今屬江蘇)人,萬曆進士,官文選員外郎,署選事,乞假歸。忤魏忠賢,被誣入(書為人)獄而死。 ②魏閹廢祠:大奸臣太監魏忠賢被廢毀的生祠。 ③旌:旌表,表揚。 ④去:離。墓而葬:下墓安葬。 ⑤草野:代指民間。 ⑥皦(jiǎo狡)皦:原指玉石之白,引申為明亮,這裏是指聲名廣為人知。 ⑦丁卯三月之望:天啟七年(1627)三月十五。丁卯應為丙寅,即天啟六年(1626),此為作者誤記。 ⑧吾社:指作者所在的複社。聲義:伸張正義。 ⑨緹(tí提)騎:此指奉命來捉周順昌的錦衣衛校尉。緹,橘紅色。 ⑩抶(chì赤):笞打。 (11)大中丞:官名,對禦史中丞的尊稱。撫:巡撫。此作動詞用。吳:今蘇州一帶。私人:指忠於魏閹的黨羽。 (12)溷藩:廁所的籬笆。 (13)按誅:點名誅殺。 (14)傫(lěi壘)然:本指頹喪的樣子,此形容長眠於墓中之人的狀態。 (15)詈(lì利):罵。 (16)脰(dòu豆):頸項。此指斷頭。函:用盒子裝起來。 (17)全:指身首皆全。因屍體與斷頭原來是分開的,故雲。 (18)編伍:指平民百姓。古代以五家為一伍。 (19)《詩》、《書》之訓:儒家的教育。《詩》,《詩經》;《書》,《尚書》。此泛指儒家經典。 (20)鉤黨之捕:指魏忠賢借口大肆捕捉與此有牽連的人。鉤黨:相互有牽連的同黨。 (21)株治:株連究治。 (22)逡巡:遲疑不決的樣子。 (23)聖人:指當時在位的皇帝明思宗。投繯:上吊自殺。明思宗即位後,貶魏忠賢到鳳陽去看墳,後又下令逮捕治罪,魏在路上畏罪自縊。 (24)抵罪:根據罪行大小而受不同的懲處。 (25)剪發杜門:剪掉頭發,關緊房門。表示無臉見人。佯狂:假裝瘋癲。 (26)諡:死後追贈的稱號。周順昌死後賜諡“忠介”,按照“諡法”,是美好而光榮的稱號,故曰“美顯”。 (27)土封:墳墓。 (28)牖(yǒu有):窗。 (29)屈:屈駕。扼腕:用手握腕,表示惋惜的一種動作。 (30)社稷:土神和穀神,代指國家。 (31)賢士大夫:賢明的士大夫,即為五人買斷頭函之並請葬的吳默(因之)、文震孟(文起)、姚希孟(孟長)。

【作意】

通過為五個義士作墓碑記來說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於社稷”的道理。

【鑒賞】

本文幾乎被所有的選本選錄,其膾炙人口、流傳不衰,可以說是事奇、人奇、文奇三美俱備的結果。

事奇,是它所記的是明代末年一場轟轟烈烈的反對宦官的政治鬥爭。天啟六年,辭官在家的周順昌因作文送削職巡撫周起元和將女兒許配給被抓的魏大中而得罪了奸相魏忠賢,被魏以捏造的罪名逮捕,蘇州市民平日盛感周順昌的恩德,在得知他被抓的消息後,紛紛上街為他鳴冤。魏忠賢的爪牙、巡撫毛一鷺狐假虎威,破口大罵,並“手擲鋃鐺於地”,下令帶走被抓的周順昌。此時,民情激憤,動手毆打前來捕人的錦衣衛校尉,當場打死一人,其餘也受重傷,毛一鷺躲在廁所裏,才得幸免。在知府寇慎、知縣陳文瑞的勸解下,憤怒的民眾才逐漸散去。事後,周順昌自去投案,而毛一鷺與東廠特務飛報魏忠賢,添油加醋,說“吳人盡反,謀斷水道,劫漕舟”。魏大驚失色,迫於民眾威勢,抓住顏佩韋等五人作為“首倡亂者”給以殘酷鎮壓之後,對東廠特務也稍作約束,不敢放出四下抓人了。在“犯上作亂”被視為“大逆不道”的封建社會,這一事件的發生是足以震撼人心的。最後雖然以無辜者的鮮血為事件劃上了句號,但留在人民心中和曆史上的影響則是深遠的。所以,曆代讀者捧讀此文,首先會從這一政治事件中得到教訓和受到啟發。

人奇,是它所歌頌的五人,都是極普通的勞動人民,其中除周文元是周順昌的轎夫外,其他人的身份都沒有交代。他們雖被閹黨點名捕殺,但是否真是“首倡亂者”,卻毫無實證。不過,五人並不貪生怕死,也不屑於洗刷自己,當然更沒有賣友求生的醜舉。他們受刑的時候,神情自若,一方麵大罵閹黨,一方麵對執法的知府寇慎說:“您是好官,知道我們是好義,不是犯上作亂的人。”這種從容就義的壯舉甚至使得劊子手也流下了眼淚。的確,這些普通的市民正是中華民族的脊梁,是彪炳千秋的奇人。

文奇,一是指它的感情的充沛與深沉。張溥作為複社的首領,與周順昌等有著共同的思想基礎,所以,很明顯地站在擁周的五人一邊。文章以倒敘和對比的手法,對五人極盡歌頌、讚美之能事,認為他們的死重於泰山,足以留芳百世,永垂不朽,比起那些病死而湮沒無聞的“富貴之子、慷慨得誌之徒”,他們猶如日月之皦皦,較之那些沒有節操的縉紳和高官們,他們真是冰清玉潔,義薄雲天。文章反複讚揚五人的鬥爭所取得的現實與長遠的效果,對生死的意義劃了一個發人深省的界限。字裏行間,處處透出忠肝義膽,滿腔正氣!文奇,還表現在它結構的嚴謹和章法的井然有序。作者為學刻苦,基礎紮實。史稱他“詩文敏捷,四方征索者,不起草,對客揮毫,俄頃立就”。這種本領全靠苦學得來。本文看似顛來倒去,夾敘夾議,實則文氣一貫,一腔**,傾瀉而下,所以感人至深。當時記敘五人就義之事的文章還有不少,但唯獨張溥一篇不脛而走,恐怕與他的文奇大有關係。

【補充說明】

清初詩壇盟主王士稹有《五人墓》詩曰:“流連虎阜遊,宛轉山塘路。石門映回波,英靈此中聚。滿壇鬆桂陰,落日青楓樹。生旁伍胥潮,死接要離墓。千秋忠介墳,鬼雄勢相赴。酹酒拂蒼碑,寒鴉自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