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蘇無名

(唐)牛肅

天後[1]時,賞賜太平公主[2]細器寶物兩食合,所值黃金千鎰,公主納之藏[3]中。歲餘,取之,盡為盜所將[4]矣!

公主言之,天後大怒。召洛州長史[5]謂曰:“三日不得盜,罪[6]!”長史懼,謂兩縣主盜官[7]曰:“兩日不得賊,死!”尉謂吏卒遊徼[8]曰:“一日必擒之!擒不得,先死!”吏卒遊徼懼,計無所出。衢中遇湖州別駕[9]蘇無名,相與請之至縣。遊徼白尉:“得盜物者[10]來矣。”無名遽進至階,尉迎問故。無名曰:“吾湖州別駕也,入計在茲[11]”尉呼吏卒:“何誣辱別駕?”無名笑曰:“君無怒吏卒,抑有由也:無名曆官所在,擒奸 伏[12]有名,每偷,至無名前,無得過者。此輩[13]應先聞,故將來,庶解圍耳。”尉喜,請其方[14]。無名曰:“與君至府,君可先入白之。”尉白其故,長史大悅,降階執其手曰:“今日遇公,卻賜吾命。請遂其由[15]。”無名曰:“請與君求見對玉階[16],乃言之。”於是天後召之,謂曰:“卿得賊乎?”無名曰:“若委臣取賊,無拘日月[17]。且寬府縣,令不追求;仍以兩縣擒盜吏卒盡以付臣,臣為陛下取之,亦不出數十日耳。”天後許之。

無名戒吏卒:“緩則相聞[18]。”月餘,值寒食[19]。無名盡召吏卒,約曰:“十人五人為侶,於東門北門伺之。見有胡人與黨十餘,皆衣縗絰[20],相隨出赴北邙[21]者,可踵之而報[22]。”吏卒伺之,果得,馳白無名。往視之,問伺者:“諸胡何若?”伺者曰:“胡至一新塚,設奠,哭而不哀;亦撤奠,即巡行塚旁,相視而笑。”無名喜曰:“得之矣,”因使吏卒盡執諸胡而發其塚。塚開,割棺視之,棺中盡寶物也!

奏之。天後問無名:“卿何才智過人而得此盜?”對曰:“臣非有他計,但識盜[23]耳。當臣到都之日,即此胡出葬之時,臣一見即知是偷,但不知其葬物處。今寒節拜掃,計必出城,尋其所之,足知其墓。賊既設奠而哭不哀,明所葬非人也;奠而哭畢,巡塚相視而笑,喜墓無損傷也。向若陛下迫促府縣,此賊計急,必取之而逃,今者更不追求,自然意緩,故未將出。”天後曰:“善!”賜金帛,加秩[24]二等。

(見《太平廣記》)

〔1〕天後:即武則滅。 〔2〕太平公主:武則天寵愛的女兒。食合:裝食物的盒子,容積很大。 〔3〕藏:指倉庫。 〔4〕將:帶走。這裏作“偷去”解。 〔5〕洛州:今河南省洛陽附近。長史:州府的最高行政長官。 〔6〕罪:治罪。 〔7〕兩縣:洛州所屬河南、洛陽兩縣。主盜官:主管捉賊的官員。 〔8〕遊徼:鄉一級政府中負責巡捕的人。 〔9〕衢:街道。湖州:今浙江湖州一帶,下轄五縣。別駕:州刺史之下的次高長官。 〔10〕得盜物者:捉到偷東西的人。 〔11〕入計在茲:今日到京城辦理統計製敕計奏的事。 〔12〕伏:捉拿隱藏的壞人。 〔13〕此輩:指吏卒。 〔14〕請其方;問他有什麽辦法。 〔15〕請遂其由:即請申明你的設想。遂,申,達。 〔16〕對玉階:在漢白玉石階前回答皇帝。 〔17〕無拘日月:不要限定破案時間。 〔18〕緩則相聞:有誰不盡責就來報告。緩,放鬆,放縱。 〔19〕寒食:清明節前天。 〔20〕縗絰:(cuī dié催碟):一種孝服。 〔21〕北邙:山名,在洛陽城西北,是墓葬地。 〔22〕踵之而報:跟蹤並報訊。 〔23〕識盜:認識強盜的行盜伎倆。 〔24〕加秩:提升官階。

本篇《太平廣記》注明選自《紀聞》。該書現已失傳。現存一百二十多條,內容廣泛,人事和超人間的神仙鬼怪故事均有,多數宣傳鬼神迷信,也有一些表現人們智慧、歌頌美好事物、揭露社會黑暗的作品。作者牛肅,是唐貞元、元和間人,生平事跡不詳。

《蘇無名》是我國現存最早的偵破小說之一。蘇無名破案的智慧和推理,他對待皇帝和大官的鎮靜和勇敢精神,都很有啟示作用。寫作上,也善於蓄勢,能吸引人。武則天以下的官吏,憑藉權勢,不顧客觀情況,蠻不講理地層層加碼下達指示限期破案,令人覺得可怖又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