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刊要帶頭規範化

近兩年來,國家有關部門為了純潔祖國的語言文字,十分重視規範化的工作,陸續頒發了一些文件和規定,有些還在報刊上公布了,並且引起了社會各界不同的反響和重視。這當然是一件好事。

不過,從嚴來說,語言文字規範化的工作還做得不很理想,就拿報刊來說,不規範的現象可以說是觸目皆是。譬如新公布的簡化字表有幾點新的改動,其中“像”、“覆”已經不作為“象”、“複”的繁體字,因此,“好像”、“相像”、“覆蓋”、“覆滅”等,已經不能再寫成“好象”、“相象”、“複蓋”、“複滅”了。可是書刊上對此似乎很少注意,仍舊按照以前的規定辦;有時還出現把作者正確的寫法改錯了的情況。又譬如,關於數字的用法,也公布了一個試行規定,但遵守的情況就更差一些,以至於報刊和出版物中對數字的運用五花八門,甚至同一篇文章,同一張報紙上也不一致。更早的時候有過規定,年份要用全稱,可是書刊上把“一九七八年”簡化為“七八年”之類的大有人在,口頭就更多了。

我國是一個地廣人多、語言環境複雜的多民族國家,語言文字規範化的工作十分重要。書刊是影響人民的最深遠的工具之一,應該在這方麵起帶頭作用才好。

(198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