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阿成的牢騷

話說阿成老師騎輛無牌證摩托車下班的途中,遭三警察(交警?民警?非專業人士誰知道他們有啥差別)分騎兩輛有牌證的摩托車迎麵猛然攔下——要不是阿成鎮定自若緩緩刹下,準因車速過快而摔個劈哩啪啦。刹車瞬間阿成不由歎氣,心想完了,得跟屁股底下這輛花三個月工資買來的坐騎說永別了。警察麻利地拔出阿成的車鑰匙,曰:“想跑?!駕照車證拿來!”然阿成一個窮教書的,哪來的駕照車證?遂答曰:“警察同誌,俺是個教書的……”奇跡發生了,興許阿成這關鍵的一句話觸動了其中一位警察頭兒的某根神經(警察不忍對一個“臭老九”下手?警察念及尊師之道?),機關大開,他閣下遂耐人尋味地問道:“在哪教書呢?”阿成曰:“南民中學。”警察再問:

“教師證、車證——都沒帶出來?”

阿成相當配合地說道:“今個兒出門緊張,都忘在家裏了。”

“唉,下次注意點。”警察歸還阿成鑰匙。

阿成發動電門,繼續開車上路。路上,阿成越想越覺得不可思議——明明上周市政府下達死命令,未來三個月內要嚴整“三無”摩托車、電動車及超標助力車,一經查處一律銷毀,還攤給全市每個派出所至少繳獲200輛的任務(乖乖,全市有近百個鎮,這次豈不是有兩萬輛以上的平民坐騎要化為兩萬堆以上的廢鐵?),今個兒又怎會放了俺?敢情他們良心發現?敢情嫌俺是一個臭教書的,不恥於抓俺?想不通呀!簡直他啦啦的奇跡!開摩5年了,今天還是頭回被攔,阿成一路開著,心情久久不能平靜,腦海裏圍繞著全市“禁摩令”發起了若幹牢騷:

出門最好帶上教師證,好歹有個碰運氣的台階——當然,遇上自小不服老師、認為老師是土匪的警察,你就認倒黴吧。

得,俺以後再不敢上大道開了,也不敢在黃金工作時段開了,俺就在警察上班前上班,在單位瞎泡到太陽下山再回家吧——可這樣一來,紅的(警察攔車)俺避開了,卻不定要遇上黑的(歹徒搶劫),俺又防紅來又防黑,你說俺一介草民容易嘛?他啦啦的,誰叫俺生在這座被強盜奉為天堂的城市?你說那些人民公仆抓貪汙腐敗社會治安不見動靜,抓平民百姓的破車咋就這麽賣命?

不是俺不想上牌照,是上牌照的費用比俺血壓還高,高到俺們草民受不了的境地。俺也想當守法良民呀,可一輛摩托駕駛證、牌照、養路、保險、年審、附加費……一路下來,每年沒個兩千說不過去——俺的年薪才一萬出頭,交了這些,俺爹娘俺老婆孩子還要不要照顧?在這個自稱現代化的社會裏俺會不會由平民變為貧民?那麽,政府就不能為廣大買不起四輪小車的百姓著想,把這些相關費用調低?譬如每年300元以內,想必大夥都能接受啦。

退一兩步說,摩托牌照費太貴,俺就不騎摩托車唄,俺幹脆買輛助力車或電動車,可眼下奶奶個熊,怎麽連助力車和電動車也要禁啦?這兩種更為省油更為環保的坐騎,平常出門都是唯唯諾諾甘為人後孫子的,究竟什麽地方得罪你政府啦?

俺所在的這個爛市,GDP全省倒數第二,窮得叮當響兼響叮當,可當官的別的不見積極,在趕潮流耍政績唬人民方麵倒挺在行,這不,最近又學人家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禁摩”,不但禁斃“三無”摩托,連助力車、電動車也一塊遭殃受斬。試問人家北京上海廣州深圳那是啥經濟條件?啥交通條件?它們的市民可以自購小車,搭公車也隻需出門走兩步,你能比嗎?再過20年你能趕人家現在的條件嗎?真不要臉!哦,不,是打腫臉充胖子!

這次所謂的禁止超標助力車上路,什麽叫“超標”?俺看到路邊橫幅的解釋是“時速超過20公裏”——這就太搞笑了,請問哪個廠家生產時速不超20公裏的助力車?誰騎的車又時速不超20公裏?倘速度限製成這副蝸牛狀,大家夥幹脆騎自行車算了,何苦花三千大洋買這種吃力不討好的玩藝?

再說了,你堂堂政府既要興師動眾禁助力車禁電動車,何不直接去阻止本市各家車店的銷售?這其中的利益關係明顯不過,你跟俺們玩的就是貓捉老鼠——“既要抓吃又不抓淨,放其自生好再抓吃”的把戲,就像“吸煙有害健康”的廣告一樣,既然有害健康,為何又允許煙廠生產、煙商銷售?或許你另有隱情也未定,比如你要沒收單輛上路老實巴交的摩托車很容易,要對付財大氣粗敢耍橫的車店就有所顧忌了……另外,交通管製部門執法有粗暴之嫌,太沒人性了。俺忘不了媒體報道的兩宗血淋淋的事故:第一宗發生在2006年11月15日,東莞市沙田鎮交警大隊在沙田橫流南路郵政分局路段例行設卡檢查摩托車,一位梁姓青年逃避檢查,被一位替交警履行職責的協警用一個摩托車頭盔砸中,失控撞死。阿彌陀佛,這位梁姓公民可是一位已報名將應征入伍的19歲的青年呀!第二宗,2008年11月7日晚至8日淩晨,深圳發生數百人圍堵交警隊群體事件,事由是一位李姓男子騎摩托車逃避檢查,被一耍無賴的賴姓男子用對講機砸中頭部,李駕駛摩托車失控,撞成重傷致死。家屬抬屍到交警隊討要說法,引發群體事件。報道說,此名賴姓男子並非警察,是街道辦事人員,當時是在協助交警執勤。老天,區區一個街道辦事人員,怎麽可以作威作福前來“協助交警執勤”?誰賦予他這樣的權力?這樣看來,死者家屬抬屍到交警隊也不算走錯門嘍——也許有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會跳出來說這種做法不合現代法治社會的精神,那麽官方粗暴執法這筆賬又要怎樣算?“隻許州官砸人,不準百姓圍堵”?

善哉善哉,騎摩托(助力、電動)的,大都是無權無勢的窮人——廢話,有權或有錢的人早開小車兜風去了。你官方要沒收他們的摩托輕而易舉,甚至跑到私營寄車場或維修店去大批大批收繳也興致勃勃不在話下(誰管你寄車場維修店死活),可是你想過你的任意為之給他們造成多大傷害麽?從某種意義上說,摩托就是他們的重要家底,摩托就是他們的生活工具,摩托就是他們的行路權!你隨便一禁、一繳、一銷,還讓不讓他們活了?他們還有沒有出行自由了?很遺憾,他們不能擁有你肥屁股坐著那輛公費私用的本田、奧迪或帕薩特,摩托夢一碎,他們隻能舉步維艱地騎自行車、步行……提前問一聲,到時你們不會連自行車也禁吧?不會連步行也要收“踩地費”吧?對了,一個網友說他的車被銷毀後想騎一匹馬去上班,屆時你們總不會改吃馬肉吧?

說到底,電動車、助力車、摩托車,都比你小汽車省排量呀,都比你小汽車環保呀,都比你橫行霸道的小汽車少肇事呀,怎麽隻禁俺們不禁你?哦……你是官!

寬闊的柏油路、水泥路,你們是為草根階級鋪的嗎?俺們電動車、助力車、摩托車自知沒有四輪車的豪華,走在上邊令你們很沒麵子,影響你們的市容,但俺們也要生活,不走上邊走哪裏?你們非得把俺們逼得走投無路才滿意嗎?

去死吧,這座可惡的荒唐的該死的所謂的現代化和諧城市!

……

想著,開著,眼看快到家了,阿成倒吸了一口涼氣,因為迎麵而來的,又是兩輛警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