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赴京殘殺初戀女友2

汪於兵在北京待了一個星期才回到文城。幸運的是,他果真找到了一個業務上的合作夥伴。許玲瓏送他到機場,臨別時,許玲瓏說:“你必須每個月來北京看一次,我不要你的名分,隻要你的愛!”汪於兵答應了。

開頭兩個月,汪於兵遵守承諾每個月都去北京一趟。那時,妻子有孕在身不能過夫妻生活,汪於兵在許玲瓏身上得到了充分的滿足。

可是。因為北京的業務一直沒有合作成功,父親對他去北京的動機表示懷疑,就不讓他每個月都去了。而汪於兵一個月不去,許玲瓏就不停地給他打電話,有時甚至打他家裏的座機,有一次讓他妻子接到了,許玲瓏在電話那邊不吭聲,妻子就有了懷疑,汪於兵費了好大的勁才解釋過關。

而這一切,都被汪於兵精明的母親看在眼裏。她私下對兒子說:“現在你妻子懷了我們家的骨肉,你可不能刺激她。要好好照看她。再說,那個小許在北京那麽久,誰知道她變成什麽人了?她這樣不停地打電話,隻怕是有目的的,要不去一趟北京,想辦法和她好合好散,不然會出大事的……”

這一次,汪於兵偷偷地去了北京一趟。然而,許玲瓏說什麽也不肯分手,她說:“我就要你陪陪我,難道這也過分嗎?我不會傷害你家庭的,你放心!以後我不要你每個月都來了,但你每年的中秋節必須和我一起過。一年三節,我隻要一個節,不過分吧……”

這,似乎確實不過分,但這也是一個天大的難題,因為汪於兵的父親是一個很傳統的人,每年的中秋節,父親不管在哪裏都會趕回家團圓,父親也要求他做到這一點。

偷偷赴京“善後”,愛情婚姻都成悲劇

2006年中秋很快就到了,而妻子的肚子也越來越大,分娩在即,汪於兵連在外過夜都不敢,哪能還有心思去北京和初戀情人過節?

可是不去也不行,許玲瓏一天給他打七八個電話,並威脅說,如果他不履行諾言,她就給何玉茹打電話攤牌。甚至有一次,許玲瓏用北京的座機打電話到他們家的臥室“找汪於兵經理”,還有模有樣地和他妻子談起了服裝生意。她打完座機之後,馬上又打汪於兵的手機,說:“我在北京給你做生意呢?剛才和你老婆談業務來著,你聽到了嗎?如果你不來的話,我可能就不光是談業務了。可能要談點別的……”

汪於兵驚出了一身冷汗。他明白,如果這個時候讓妻子受刺激的話,後果不堪設想。他決定想辦法去北京。

10月6日是中秋節。在10月4日那天,他找了一個機會去上海出差。5日晚上,他打電話給父親說,有一個很重要的客戶要見,不能回來過中秋了。父親要他放下業務,從上海趕回來,何況他妻子也更要他照顧,每天晚上得有人在身邊才行。汪於兵於是給母親打電話,向她如實說了自己的痛苦。母親長長地歎了一口氣:“我給你父親說,晚上我陪一下玉茹,你快去快回,這次一定要和她分手,不然,真的會出大事的,這個女孩子可不簡單啊……”

10月6日上午,汪於兵從上海飛抵北京。他用自己的身份證在北京市豐台區銀杏賓館6505室開了房間。一切安頓好之後,他打電話給許玲瓏,說陪她過中秋來了。許玲瓏很高興,很快就趕了過來。中秋那天,汪於兵陪她去長城和八達嶺,並給了買了一個新的數碼相機和一部新手機。晚上,兩人回房溫存之後,汪於兵向她提出了分手。起初,許玲瓏說什麽也不同意,後來見汪於兵哭了,她就同意了,但提出來要汪於兵多陪她幾天再回去。並說這是最後一次要求他陪了。汪於兵答應了。汪於兵決定9號回浙江。

10 月9 日淩晨1 點半左右,汪於兵和許玲瓏以及許的好友餘芳在“幺妹火鍋店”吃飯,餘芳一個人回她的住處。許玲瓏和汪於兵一起回賓館,當時大約是9日淩晨兩點鍾左右。洗澡上床之後,許玲瓏突然淚流滿麵說:“我不同意分手了,我要和你一輩子生活在一起……”

汪於兵一聽驚出了一身冷汗,說:“這不可能了,我已經結婚了,媳婦也懷孕了……”“她懷孕了,那我怎麽辦?我告訴你,我這次沒有吃避孕藥,我也要懷孕,我看你怎麽辦?我懷上你的骨肉,你也不來看我了嗎?”汪於兵頓時呆若木雞。許玲瓏又說:“你這次走的時候,必須給我3萬元錢。算是分手費也好,算是我們未來孩子的撫養費也好,你必須得給才能走!不然,你還沒到家,你媳婦就知道我們的事了。”

聽她說這話,汪於兵又恨又怕,恨她不講一點感情,怕她真的把他的事告訴妻子。於是,一個惡毒的念頭馬上在腦子一閃而過:殺了她!

當時許玲瓏坐在**麵朝東,汪於兵站在床邊她麵前的地上,他突然雙手掐住她的脖子,同時使勁地把她仰麵按倒在**,順勢騎在她的肚子上,兩隻手一直掐住她的脖子沒有鬆手,一直掐了有五六分鍾,看她手腳沒有反應了,才慢慢鬆開手。

這時許玲瓏的手突然抖動了一下,汪於兵怕她沒有死,看見床頭櫃上放著一部電話,就把電話線拽下來,之後將許玲瓏身體翻成麵朝下,頭朝南,我用左手從她脖子前麵順時針方向用電話線纏了有三四圈。隨後,他兩隻手抓住纏在她脖子上的電話線兩頭使勁向右勒,勒了有五六分鍾,許玲瓏徹底沒反應了……此時,電視上顯示時間正好是淩晨5 點。

殺死許玲瓏後,汪於兵十分後悔而且害怕,也想自殺。他抱著她的屍體到洗手間,將屍體放到浴缸裏。

10月9日上午7.8點鍾,汪於兵出了賓館到鑫利源農貿市場,買了一根新電話線,把從賓館帶出來的斷了的一段電話線順手扔在攤位上。在另一個攤位。買了一瓶敵敵畏,隨後又到賓館附近的美廉美超市買了一把小水果刀和信紙。回到賓館後,他給妻子和未來的兒子寫了一封信。“……我傷害了你,也傷害了我們未出生的孩子,也許,我再也沒有機會見到我們的孩子了。他(或者她)一出生,我卻要走了。我向你們跪罪……”

寫好信,汪於兵洗了洗許玲瓏的屍體,給她穿好衣服,仰躺在**一動也不動地流淚。

當天晚上,汪於兵又給父母寫了遺書。“……我這人最大的缺點是當斷不斷,我也不敢相信,過去和我那樣恩愛的人,為什麽會突然變得這樣不近人情。也許是我毀了她,可是,也是她逼我這樣做的。她也毀了我,我們兩敗俱傷……”汪於兵的遺書這樣寫道。

隨後,汪於兵把自己的身份證用打火機給燒焦了,扔房間垃圾筒裏了。晚上10點多鍾,他先喝了一小瓶二鍋頭酒,之後又把那瓶買來的敵敵畏也喝了。之後,他躺在**用水果刀把左手腕的動脈割了,流了血,又用刀朝自己肚子紮了一刀。不知什麽時候,他感到了巨大的恐懼,就給前台服務員打電話求救……10 月10 日,北京市公安局豐台分局對汪於兵刑事拘留。

2007年3月12日,北京市檢察第二分院以故意殺人罪對其提起公訴。庭審現場,許玲瓏的母親一見到被告席的汪於兵就激動不已,突然站起來衝他吼道“你還我女兒……”

法警們將許玲瓏的母親扶著坐了下來。汪於兵一臉愧疚,滿臉淚水。而在另外一邊,汪於兵的父母卻帶來了當地父老鄉親的聯名書,證明汪於兵不僅表現良好,而且許玲瓏在此事中也有過錯,請求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從輕量刑。

本案沒有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