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事先聲明一點,這本書的作者與我一點關係也沒有。我不知道他姓甚名誰,不知道他的國籍、他的職業、他到底用哪種語言寫作,我隻知道他是名男性——到後來,你也會知道這一點。所以說,我和你的地位是平等的,我們處在同一條起跑線上,我們都不了解這本書的作者。這本書裏包含了一些精致的小故事,或是真人真事,抑或是作者迫於生計編造的,但這不重要。我覺得我多年來一直渴望閱讀的、一直渴望尋求到的書,大概就是這本原本沒有標題和沒有作者姓名的書,也正因為如此,我才敢放下心去仔細閱讀書中的段落和詞句。隨著閱讀的深入,閱讀這本書的樂趣也漸漸顯現出來,而且書中的情感也在我心中逐漸擴散。雖然書中沒有提到任何有用的關鍵地名,也沒有描述各個故事發生時的季節,甚至沒有告訴讀者這些故事大致所處的年代,但我仍舊頗感興趣地把它讀完了,我覺得這很奇怪。不過,經過一個夜晚的沉思,我依靠我的想象總結出了作者寫這本小說集的意圖:這本書是在引導我們進入一個沒有名字、沒有確切年代、沒有框架、沒有背景,隻有私人情感的世界。

到了我該上大學的時候,我沒有繼續留在巴黎,而是選擇回到美國並在某所不知名大學裏念中文。我總是喜歡一切古老、悠久的東西,所以當初我選擇了學習中文。但當我學有所成、基本掌握了中文要領後,我失望地發現我沒有真正熱愛中文,我在心裏一遍又一遍告訴自己:我不想當老師,我不想當翻譯。於是,我又去西北大學念了文學,期間在各個雜誌上發表一些文學評論,畢業後,我當了某雜誌社的編輯,繼續寫文學評論。我那時還頗為自豪地稱自己為“文學評論家”,並不知疲倦地研究文學,鑽研在歐·亨利、福樓拜、左拉等小說家的作品之中。

如此生活了一段時間,我再次失望了,我覺得文學研究依然不是我所熱愛的,我開始厭惡這種生活:整天圍著威廉·福克納、卡夫卡打轉,重複著枯燥的課題研究。很快我便辭了職,賦閑在家。幸運的是,在那段賦閑在家的悠閑日子裏,我終於找到了我的興趣所在。那是一個令人神清氣爽的清晨,我因為無聊打掃整個屋子的清潔,在雜物間裏發現了一本散發著難聞氣味的史威登堡的《靈界奇聞》。我如獲至寶似的把它抱在懷裏,顧不得灰塵把衣服弄髒。我沒有翻開書去讀它,隻是仔細打量它的封麵、背麵、紙張和裝幀,書的每頁紙上雖然都布滿了大小不一的黑塊,但是紙邊上像是雕刻上去的嵌著紅寶石的花邊仍然讓我傾心。它的模樣告訴我,它起碼有五六十歲的年紀了。當天,我第一次去了古董店,買了本九十多年前出版的歐·亨利的短篇小說集,花光了身上的所有錢。我開始收藏舊書了,每當看到那些在我書房裏日漸增多的舊書,我都會產生一種讓我很舒服的時空錯亂的感覺。我不一定要閱讀它們,我隻是單純地把它們擺在書架裏觀賞。母親對此很不理解,看著我整天沉醉在書架前,她還諷刺了我:“你怎麽不去看你的《聖經》呢?”於是,我聽取了她的建議,忍痛從書架裏挑選出了幾本舊書,順利把它們轉讓出去了,而且我還大賺了一筆。我漸漸發現了我的才能,我熱愛舊書,靠我的三寸不爛之舌,我還能以最低的價格從收藏家和古董店老板手中把中意的舊書買過來,再將我藏書的一小部分以高價轉手。我漸漸富裕了起來,母親也不再抱怨了,每一天我都感到很快樂。隻是,活了大半輩子,我還沒有結婚,也沒有一個中意的姑娘,可是我卻不感到孤獨。

今年四月,我去塞拉利昂的弗裏敦參加一個收藏家的聚會,我從沒去過那裏。我在弗裏敦待了一周,在那兒我總是單獨行動,獨自感受著非洲風情、嗅著自由氣息,這是有原因的。讓我感到憤怒和好笑的是,這次收藏者的聚會搞得就像是一次集體相親,一些漂亮的金發女郎(我不知道她們是從哪來的)握著酒杯在酒店裏像模特一樣走來走去,尋找自己中意的男士;那些收藏家們呢?他們兩眼放光,與金發女郎談笑風生,還時不時與女士們共舞一曲。看到我在酒店裏的不知所措,他們嘲笑了我:“喂,服務員!快給這位窮酸、迂腐的文人兼收藏家先生來一本書,再上大學給他找位女教授!”我通過碧綠的生著天然白色條紋的大理石地麵的反射看到了我的茫然,我沒有與他們爭吵起來,而是默默地離開了酒店,在大街上閑逛。這些愚蠢、奢侈的“收藏家”根本沒搞明白收藏的真正目的,我賭氣地捶打路邊白色的鐵欄杆,我後悔來到弗裏敦參加這個所謂的收藏家的聚會。這是我在弗裏敦待的最後一個夜晚,天空中星星的閃爍很是黯淡,或許是被藍墨水般的夜幕遮蓋住了。我還是一個人在大街上閑逛,“收藏家”們還是在富麗堂皇的酒店裏和金發女郎們嬉戲打鬧,除了對他們的鄙夷,我倒還希望這個相親聚會能讓十幾對男女成事。我跑了起來,汽車尾氣、燒焦了的橡膠味、車輪與瀝青摩擦發出的吱呀聲響和不遠的矮小山穀吹出的風,居然讓我感到了熱帶雨林般的悶熱和潮濕。盡管如此,我還是這樣認為,與其和那些“收藏家”們待在一起,還不如在跑動的悶熱中讓我的頭發在潮濕的空氣中亂舞。自從我認清這次聚會的真麵目後,我就不再住在酒店裏,這讓我稍稍覺得舒服點。我跑回了有著低矮屋簷的住處,身上滲出了汗,當我準備打開門並迫不及待地想躺到**時,一個年輕人用英語叫住了我。我知道塞拉利昂的官方語言也是英語,所以也沒感到奇怪。但是,當我回過頭看這個年輕人時,我卻吃了一驚。他一頭齊肩金發,有著幹淨的白皮膚、純淨的藍眼睛,留著一點胡須。他說自己是西班牙人,並從自己的行李箱裏拿出一本封麵什麽也沒有的、幾乎已經破損的書,他解釋說他身上沒錢了,這本書是他家族傳下來的,可能有七十多年的曆史,想把它賣給我。他對這本書一無所知,從書名、作者、年代到為什麽流入他的家族。我把書拿過來翻了翻,裏麵全是奇怪的文字,不是英文或拉丁或希臘字母,也不是漢字。封麵除了黑色什麽也沒有,已經破了一小塊,不過內容保存得還很完整,我也估計這本書差不多有七十多年的曆史。我又仔細地翻了翻,發現這本書連出版社的名字都沒標注上去,印刷數據也沒有,從頭到尾,隻有那些奇怪的文字和阿拉伯數字頁碼。

我立刻愛上了這本書。我二話沒說,就回屋拿出了我這次來弗裏敦帶的所有現金:三千美金。我緊握著書,把錢遞給了他,他說了聲謝謝,隨後便在黑暗中消失在了不遠處下坡的地平線處。於是,這次塞拉利昂的弗裏敦之旅,因為這本書的橫空出現而在我記憶中變得舉足輕重。

隔了幾天,我來到了巴黎,來到了這座我少年時代生活過的城市。按照原計劃,我本該參加一個收藏品展覽會,但是我卻沒有參加那個展覽會。我沒有感到遺憾,反而還覺得高興。總的來說,我到巴黎後的行程,是我抱在懷裏的這本書決定的。經過巴黎聖母院時,我見到了久違的在通透藍天下回旋的鳥群。我在巴黎大學找到了我少年時代最好的朋友,現在已經成為著名語言學家的弗雷德裏克·豪西·道裏夫。他見到我後,就立刻上前給了我一個熱情的擁抱,“我們還真有緣,”他打趣地說,“對南美洲畢業生來說,‘巴黎大學’意味著什麽呢?也許就跟華雷斯邊境出售的T恤上印著的‘美國大學’差不多吧。”我沒有像他一樣笑得不成人形,而是嚴肅地遞給他這本我花了三千美金買來的神秘的書。或許是他被我的嚴肅勁嚇到了,他嘟囔著嘴小聲說:“其實這句話是我在一本小說裏看到的。”可是他翻了翻幾頁這本書後,就變得嚴肅起來,“這是希伯來語,”他說,“當今世界範圍內語言的奇跡。”我問了問弗雷德裏克書裏寫的是什麽內容,他說這好像是一本小說集,而且筆調很平淡。

“你要幫我,”我說,“我想出版它。”

我不禁對我當時的衝動感到驚奇和害怕,在這麽不了解一本書的情況下,還不考慮市場和社會評論,就貿然決定出版這本書,實在是一件在常人看來無比愚蠢的事。我從沒看到一本舊書後就突然迸發出要重新出版它的想法,這是第一次,我覺得一定有什麽重要的原因讓我迸發出這樣的想法、做出這樣的決定,但是我不知道。弗雷德裏克聽到我的請求和想法後,也沒有作推辭,他認真地說,他在希伯來語方麵也算是個專家,他需要三個月的時間以及一個團隊對這本書進行翻譯。

我欣然答應了他。我花了大筆資金來滿足弗雷德裏克的要求。我給巴黎大學付了一筆錢,以此來彌補一所知名大學失去一名重量級教授三個月的時間的損失。另外,我還奔走在以色列和法國之間:在法國,我找到了三名希伯來語專家;在以色列,我找到了兩名懂法語和英語的希伯來語專家。我還為弗雷德裏克準備了一筆錢,但是他拒絕接受那筆錢,他對我說:“有你這個我最好的朋友在我身邊陪伴三個月,我已經覺得很滿足了。”離開他的住所後,在回酒店的路上,帶著旅途的勞頓,我掉了幾滴眼淚。

弗雷德裏克和他的臨時團隊最終花了三個月零二十一天完成了整本書的翻譯,依照我的要求,它被譯成了英文。拿到樣本後,我和弗雷德裏克匆匆告了別,帶著原稿,坐上了回美國的飛機。我還向弗雷德裏克承諾不久後我會去看他。回到家後,我每天都沉浸這本書的世界裏,我到底讀了它多少遍,我自己都不清楚。然而我覺得這一切還遠遠不夠,於是又將它譯成了中文。

我首先拿起了被我精雕細琢了無數遍的英文譯稿,稿紙上麵的字跡清晰、耐心,經驗豐富的編輯看到這些文稿,就能立馬明白我不是個作家,沒有哪個作家的字跡會這麽清楚。事實上,我虔誠地翻譯這本書,再一筆一劃地認真謄抄它,為的不是別的,而是出於對作者的尊重。因為我自覺慚愧,我不知道我這樣做是否得體。

起初,我去碰了碰運氣,而且,我還自認為我的運氣不錯。我逛遍了大半個美國,最終隻看上三家出版商——他們曾經出版過無名小卒寫的一些優秀作品,這給了我信心。然而,前兩位出版商都沒對我手上的手稿表現出太大的興趣,最開始,他們聽說我是個收藏家,對我收藏的古董書倒是充滿了興趣,但我抓住了一個機會,把話題扯到了我的手稿上來。之前我們已經談了差不多兩個小時,這下可好,他們的臉全都陰沉了下來;玻璃桌上那個喝掉了一半的水後必然會被再次倒滿的杯子裏的水,這次也被我徹底喝光。那兩位出版商才翻了三頁多一點,他們反差極大的表現,似乎是故意想讓我遭受打擊,好讓我打消出版這本書的念頭。

接下來我約的出版商還算盡職盡責,他是個優雅的紳士,濃眉大眼,鼻子上掛了副金色的無框眼鏡。他看了五十來頁的手稿,這讓我很是感動。隨後他還提了些意見,但都無關痛癢,讓我困惑的是,他沒有直接評價這本書,甚至連最基本的感情都沒有流露出來。他撇了撇嘴,好像在對我說他對這本書不太感興趣,不過很快他就再度微笑起來,似乎在跟我說暗語:相比之下,也許他更喜歡這本書的來曆。我們的談話也是在之前賣給我這本書的那位西班牙人身上結束的。正當我垂頭喪氣地準備走出他辦公室的白色大門時,他跑過來滿臉堆笑地遞給我一張紙條,然後就友好地把我輕輕推了出去,關上了門。那紙條上隻寫了一行字,上麵寫著:我更希望看到一個神秘的無名男人的風流史。我知道,這無疑是阻斷了靠出版商出版這本書的路子。

沒錯,我明智地選擇了自己。在這方麵,我是不吝惜錢財的,我自己當起了出版商,全權運作這本書的出版和經銷工作。因此,在這本書上,我有了很大的自主權,不用考慮名字,不用考慮內容,甚至也不考慮讀者——我隻希望把它順利地出版出來,不帶有任何目的。原稿隻有內容,甚至還有些殘缺不全,不過這個最終版本的內容都有據可尋。其他的一切都是由我決定的——封麵、題目、題詞和主旨,但我都是盡量遵循作者本人的意思,盡管那些看起來都有些費解。

我出生在被密西西比河滋養的一個小鎮,名字就不必說了,因為它太微不足道,在本國地圖上也見不到它的名字。我在那裏度過了我的童年——準確點應該是八歲之前,隨後我就被送到了巴黎,在這座古老而典雅的城市求學。許多人覺得我的童年是五彩斑斕的,連那些熟悉我的親戚也不例外,我在美國和法國兩個不同的國家生活,而且年齡還那麽小,沒有理由抱怨這種文化碰撞而產生的美妙生活。

不過我還是固執地認為,我到了巴黎後就丟掉了童年,離開密西西比後我突然就沒了那種雖然落後,但閑適、快樂的生活。我的童年就是小鎮上那條在夕陽下總彌漫著濃厚的塵土大道。我常常在福克納那兒讀到這樣的景色,毫無疑問,他也是個密西西比人,他的約克納帕道法(Yoknapatawpha)至今仍讓我感到無比親切。

家鄉的小鎮上有個獨特的活動——我不知道其他地方是否有這樣的活動,不過在我眼裏,它真的很獨特,而且極具吸引力。在晚上,有時候人們會自發前往塵土飛揚的鎮廣場,因為是夜晚,所以灰塵並沒有那麽明顯。那兒也是個散步的好地方。廣場中央有個小帳篷,據說是初任鎮長宣誓就職的地方,裏麵會準時點上燈。我每次到廣場時,那裏就已經點亮燈了,是一個**的燈泡,把帳篷周圍一圈都照成了暗黃。有時候人們玩到盡興時,有人會坐到帳篷裏麵,把手撐在凹凸不平的木製桌子上用誇張的語調講一些小故事。他們大多是年長的人,腦袋裏麵有許多流傳已久的故事。

那些老人似乎就是小鎮發展的縮影,他們講的那些從不會令人厭煩的故事就是被人們所銘記的曆史。他們雖然貧窮和渺小,但他們樂觀、幽默,並且永遠為別人而驕傲,不管別人是否跟他們有關係。他們興高采烈地告訴我,福克納原來也是個無賴呢,他的那個鎮離這兒不遠。這些話讓我覺得十分親切,就好像說的是我的一個親戚似的。

這本書也許就像小鎮廣場的帳篷裏傳出來的故事一樣,令人感到親切,而且像那些老人一樣平凡。我相信這本書平凡到甚至存在於每戶人家的碗櫥裏,人們可以隨手把它撕掉當作燃料,也可以像發現了一件寶貝似的閱讀它。如果是這樣,作者肯定會十分高興,因為他的書對每戶人家來說,都象征著不同的東西。

威廉·A·亞伯拉罕

於威德沃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