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 判

陵陽朱爾旦〔1〕,字小明,性豪放,然素鈍,學雖篤,尚未知名。一日,文社眾飲〔2〕。或戲之雲:“君有豪名,能深夜赴十王殿〔3〕,負得左廊判官來,眾當醵作筵〔4〕。”蓋陵陽有十王殿,神鬼皆以木雕,妝飾如生。東廡有立判〔5〕,綠麵赤須,貌尤獰惡。或夜聞兩廊拷訊聲,入者毛皆森豎,故眾以此難朱。朱笑起,徑去。居無何〔6〕,門外大呼曰:“我請髯宗師至矣〔7〕!”眾皆起。俄負判入,置幾上,奉觴酹之三〔8〕。眾睹之,瑟縮不安於坐,仍請負去。朱又把酒灌地,祝曰:“門生狂率不文〔9〕,大宗師諒不為怪。荒舍匪遙,合乘興來覓飲〔10〕,幸勿為畛畦〔11〕。”乃負之去。

次日,眾果招飲,抵暮,半醉而歸,興未闌,挑燈獨酌。忽有人搴簾入,視之,則判官也。朱起曰:“意吾殆將死矣〔12〕!前夕冒瀆,今來加斧锧耶〔13〕?”判啟濃髯微笑曰:“非也。昨蒙高義相訂〔14〕,夜偶暇,敬踐達人之約〔15〕。”朱大悅,牽衣促坐,自起滌器爇火〔16〕。判曰:“天道溫和,可以冷飲。”朱如命,置瓶案上,奔告家人治肴果。妻聞,大駭,戒勿出。朱不聽,立俟治具以出〔17〕。易□交酬〔18〕,始詢姓氏。曰:“我陸姓,無名字。”與談古典,應答如響。問:“知製藝否〔19〕?”曰:“妍媸亦頗辨之〔20〕。陰司誦讀,與陽世略同。”陸豪飲,一舉十觥〔21〕。朱因竟日飲,遂不覺玉山傾頹〔22〕,伏幾醺睡。比醒,則殘燭昏黃,鬼客已去。自是三兩日輒一來,情益洽,時抵足臥。朱獻窗稿〔23〕,陸輒紅勒之〔24〕,都言不佳。一夜,朱醉,先寢,陸猶自酌。忽醉夢中,覺髒腑微痛。醒而視之,則陸危坐床前〔25〕,破腔出腸胃,條條整理。愕曰:“夙無仇怨,何以見殺?”陸笑雲:“勿懼!我為君易慧心耳。”從容納腸已,複合之,末以裹足布束朱腰。作用畢〔26〕,視榻上亦無血跡,腹間覺少麻木。見陸置肉塊幾上,問之。曰:“此君心也。作文不快,知君之毛竅塞耳。適在冥間,於千萬心中,揀得佳者一枚,為君易之,留此以補闕數。”乃起,掩扉去。天明解視,則創縫已合,有綖 而赤者存焉〔27〕。自是文思大進,過眼不忘。數日,又出文示陸,陸曰:“可矣。但君福薄,不能大顯貴,鄉、科而已〔28〕。”問:“何時?”曰:“今歲必魁〔29〕。”未幾,科試冠軍,秋闈果中經元〔30〕。同社生素揶揄之,及見闈墨〔31〕,相視而驚,細詢始知其異。共求朱先容〔32〕,願納交陸。陸諾之。眾大設以待之。更初,陸至,赤髯生動,目炯炯如電。眾茫乎無色,齒欲相擊,漸引去。

朱乃攜陸歸飲。既醺,朱曰:“湔腸伐胃〔33〕,受賜已多。尚有一事相煩,不知可否?”陸便請命。朱曰:“心腸可易,麵目想亦可更。山荊〔34〕,予結發人,下體頗亦不惡,但頭麵不甚佳麗。尚欲煩君刀斧,如何?”陸笑曰:“諾!容徐圖之。”過數日,半夜來叩關〔35〕。朱急起延入,燭之,見襟裹一物。詰之,曰:“君曩所囑,向艱物色。適得一美人首,敬報君命。”朱撥視,頸血猶濕。陸力促急入,勿驚禽犬。朱慮門戶夜扃,陸至,一手推扉,扉自辟。引至臥室,見夫人側身眠。陸以頭授朱抱之,自於靴中出白刃如匕首,按夫人項,著力如切腐狀,迎刃而解,首落枕畔。急於生懷取美人頭合項上,詳審端正,而後按捺。已而移枕塞肩際,命朱瘞首靜所〔36〕,乃去。朱妻醒,覺頸間微麻,麵頰甲錯〔37〕,搓之,得血片。甚駭,呼婢汲盥。婢見麵血狼藉,驚絕,濯之,盆水盡赤。舉首則麵目全非,又駭極。夫人引鏡自照,錯愕不能自解,朱入告之。因反複細視,則長眉掩鬢,笑靨承顴〔38〕,畫中人也。解領驗之,有紅線一周,上下肉色,判然而異。

先是,吳侍禦有女甚美〔39〕,未嫁而喪二夫,故十九猶未醮也〔40〕。上元遊十王殿時,遊人甚雜,內有無賴賊窺而豔之,遂陰訪居裏,乘夜梯入,穴寢門,殺一婢於床下,逼女與**,女力拒聲喊,賊怒,亦殺之。吳夫人微聞鬧聲,呼婢往視,見屍駭絕。舉家盡起,停屍堂上,置首項側,一門啼號,紛騰終夜。詰旦〔41〕,啟衾,則身在而失其首。遍撻侍女,謂所守不恪〔42〕,致葬犬腹。侍禦告郡,郡嚴限捕賊,三月而罪人弗得。漸有以朱家換頭之異聞吳公者。吳疑之,遣媼探諸其家。入見夫人,駭走以告吳公。公視女屍故存,驚疑無以自決。猜朱以左道殺女,往詰朱。朱曰:“室人夢易其首,實不解其何故?謂仆殺之,則冤也。”吳不信,訟之。收家人鞫之〔43〕,一如主言,郡守不能決。朱歸,求計於陸。陸曰:“不難,當使伊女自言之。”吳夜夢女曰:“兒為蘇溪楊大年所賊〔44〕,無與朱孝廉。彼不豔於其妻,陸判官取兒頭與之易之,是兒身死而頭生也。願勿相仇。”醒告夫人,所夢同。乃言於官。問之,果有楊大年。執而械之,遂伏其罪。吳乃詣朱,請見夫人,由此為翁婿。乃以朱妻首合女屍而葬焉。

朱三入禮闈〔45〕,皆以場規被放〔46〕,於是灰心仕進。積三十年,一夕,陸告曰:“君壽不永矣。”問其期,對以五日。“能相救否?”曰:“惟天所命,人何能私?且自達人觀之,生死一耳〔47〕,何必生之為樂,死之為悲?”朱以為然,即治衣衾棺槨。既竟,盛服而沒。

翌日,夫人方扶柩哭,朱忽冉冉自外至〔48〕。夫人懼,朱曰:“我誠鬼,不異生時。慮爾寡母孤兒,殊戀戀耳。”夫人大慟,涕垂膺,朱依依慰解之。夫人曰:“古有還魂之說,君既有靈,何不再生?”朱曰:“天數不可違也。”問:“在陰司作何務?”曰:“陸判薦我督案務〔49〕,授有官爵,亦無所苦。”夫人欲再語,朱曰:“陸判與我同來,可設酒饌。”趨而出。夫人依言營備。但聞室中笑飲,亮氣高聲,宛若生前。半夜窺之,窅然已逝〔50〕。自是三數日輒一來,時而留宿繾綣,家中事就便經紀〔51〕。子瑋方五歲,來輒捉抱,至七八歲,則燈下教讀。子亦惠,九歲能文,十五入邑庠,竟不知無父也。從此來漸疏,日月至焉而已〔52〕。又一夕,來謂夫人曰:“今與卿永訣矣。”問:“何往?”曰:“承帝命為太華卿〔53〕,行將遠赴,事煩途隔,故不能來。”母子持之哭,曰:“勿爾!兒已成立,家計尚可存活,豈有百歲不拆之鸞鳳耶〔54〕!”顧子曰:“好為人,勿墮父業。十年後一相見耳。”徑出門去,於是遂絕。

後瑋二十五,舉進士,官行人〔55〕。奉命祭西嶽,道經華陰〔56〕,忽有輿從羽葆〔57〕,馳衝鹵簿〔58〕。訝之。審視車中人,其父也。下馬哭伏道左。父停輿曰:“官聲好,我目瞑矣。”瑋伏不起。朱促輿行,火馳不顧〔59〕。去數步,回望,解佩刀遣人持贈。遙語曰:“佩之當貴。”瑋欲追從,見輿馬人從,飄忽若風,瞬息不見,痛恨良久。抽刀視之,製極精工,鐫字一行,曰:“膽欲大而心欲小,智欲圓而行欲方〔60〕。”瑋後官至司馬〔61〕。生五子,曰沉,曰潛,曰沕,曰渾,曰深。一夕,夢父曰:“佩刀宜贈渾也。”從之。渾仕為總憲〔62〕,有政聲。

異史氏曰:“斷鶴續鳧,矯作者妄〔63〕;移花接木,創始者奇〔64〕。而況加鑿削於肝腸,施刀錐於頸項者哉!陸公者,可謂媸皮裹妍骨矣〔65〕。明季至今〔65〕,為歲不遠〔67〕,陵陽陸公猶存乎?尚有靈焉否也?為之執鞭,所欣慕焉〔68〕。”

【注釋】

〔1〕陵陽,戰國楚邑名,現屬安徽省池州市青陽縣陵陽鎮。

〔2〕文社,這裏是指從事科舉的讀書人所組織的切磋八股製義的團體。

〔3〕十王殿,即寺廟裏供奉十王的殿堂。十王,即“十殿閻王”的省稱,漢傳佛教認為有十個主管地獄的閻王。

〔4〕醵(jù),湊錢聚飲。

〔5〕東廡(wǔ),東麵的廊屋。廡,堂下周圍的走廊、廊屋。立判,即站立的判官塑像。

〔6〕無何,不多時。

〔7〕宗師,即“學政”,亦稱督學,俗稱大宗師,清初沿用明製,各省設立督學道,並規定凡由翰林科道出身任用者為學院,由部署等官任用者為學道,掌一省之學校、教習及教育行政、考試諸事,三年任滿更代。宗師是管理諸生的頂頭上司,這裏以“髯宗師”相稱,即留大胡子的宗師,調侃中帶有震懾文社眾人的意思。

〔8〕奉觴,舉杯敬酒。

〔9〕門生,科舉考試中應試者對取中自己的考官自稱“門生”。這裏即以判官為大宗師,視其為學政(主持院試、歲考與科考),以“門生”自稱,帶有調侃意味。狂率不文,即狂放直率沒有文采。

〔10〕合,應當。覓飲,尋求飲酒之樂。

〔11〕勿為畛畦(zhěn qí),不要因人鬼相異而生隔閡。畛畦,田間小路,這裏引申為界限,隔閡。《青梅》一篇中的“不為畛畦”是胸懷坦**,心無芥蒂的意思。

〔12〕意,猜測。殆,大概。

〔13〕斧锧(zhì),古代刑具斧子與鐵錨,行刑時把人放在鐵錨上,用斧子砍頭。

〔14〕高義,深情厚誼。相訂,相約。

〔15〕達人,豁達豪放的人。

〔16〕爇(ruò)火,燒火。

〔17〕立俟,站著等待。治具,備辦酒食。

〔18〕易□(zhǎn)交酬,整治酒杯,相互敬酒酬應。易,整治。□,特指酒杯。

〔19〕製藝,即八股文。《明史》中雲:“其文略仿宋經義,然代古人語氣為之,體用排偶,謂之八股,通謂之製義。”

〔20〕妍媸(yán chī),美好和醜惡。

〔21〕觥(gōng),古代飲酒器,用獸角製成,後也用木或青銅製作。這裏即指酒杯。

〔22〕玉山傾頹(tuí),即指醉酒。玉山,比喻俊美的儀容。傾頹,即醉倒。

〔23〕窗稿,即文社中平時習作的文稿。窗,是指私塾或文社的窗下,同學或稱“同窗”或“窗友”。

〔24〕紅勒,拿朱筆勾塗、批改文字。

〔25〕危坐,即正身而跪坐。古人以兩膝著地,聳起上身為“危坐”,表示嚴肅恭敬。這裏是正身而坐的意思。

〔26〕作用,即在說換心這件事情。

〔27〕綖 (xiàn),通“線”。

〔28〕鄉科,即鄉試與科試。鄉試,明清兩代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舉行的考試,一般在農曆八月舉行,考中者稱舉人。科試,即“科考”,明清於每屆鄉試前,由各省學官巡回所屬舉行的考試,科考合格的生員(俗稱秀才)方能參加本省鄉試。

〔29〕魁,即榜首。指下文所說“科試冠軍”與“秋闈果中經元”。

〔30〕秋闈(wéi),即指鄉試,因多在農曆子、午、卯、酉年的八月舉行而得名。經元,即“經魁”,明清鄉、會試考試八股文,《四書》而外,《五經》也是出題內容,應試者一般隻選習一經,每科鄉試及會試的前五名即分別於《五經》中各取其第一名,稱為經魁。

〔31〕闈墨,明代以來,鄉試、會試後,主考挑選試卷中文字符合程式的,編刻成書,公開印行,供士子學習參考,同時也便於社會監督。明稱“小錄”,清稱“闈墨”。

〔32〕先容,指事先為人介紹、推薦或遊說。

〔33〕湔(jiān)腸伐胃,盥洗腸胃加以治療,形容人醫術高明。

〔34〕山荊,古人對自己的妻子謙稱。

〔35〕叩關,即敲門。

〔36〕瘞(yì),埋葬。靜所,僻靜隱蔽之所。

〔37〕甲錯,甲殼交錯混雜,借指表皮幹枯皺縮或粗糙不平。

〔38〕笑靨(yè)承顴,指女子微笑時顴骨下有兩個酒窩浮現,是美女的顯著標誌。靨,麵頰上的微窩,俗稱酒窩。

〔39〕侍禦,清代或稱禦史為侍禦,屬監察官,都察院左都禦史、左副都禦史及其以下諸禦史,皆可稱侍禦。

〔40〕醮(jiào),古代冠禮、婚禮中的一種簡單儀節,常用來指女子嫁人,宋朝以後又常用來指女子再嫁。

〔41〕詰(jié)旦,清晨。

〔42〕不恪(kè),不敬。

〔43〕鞫(jū),審訊。

〔44〕蘇溪,明清池州府地名,許為作者虛構。賊,殺害。

〔45〕禮闈,會試,因為禮部主辦而得名。闈,這裏是說古代科舉的試場。《阿寶》一篇的“入闈”指的是參加鄉試。

〔46〕場規,即科舉考試的考場規則。放,是指被驅逐出考場或被取消錄取資格。

〔47〕生死一耳,指生與死並無不同。

〔48〕冉冉,慢慢前進的樣子。

〔49〕督案務,管理文書一類的事務。

〔50〕窅(yǎo)然,岑寂的樣子。

〔51〕經紀,管理照料。

〔52〕日月至焉,偶爾來一次。

〔53〕太華卿,華山山神。卿,古代高級官員的名稱。

〔54〕鸞鳳,鸞鳥與鳳凰,古人常用以比喻夫婦。

〔55〕行人,明代官名,專職捧節、奉使之事的官吏,秩正八品,多以進士充任。

〔56〕華陰,明清縣名,明屬西安府,清屬同州府,現屬陝西省華陰市。

〔57〕輿從,車馬隨從。羽葆,原指帝王儀仗中以鳥羽聯綴為飾的華蓋,這裏形容華山山神出行之威儀。

〔58〕鹵簿,古代對帝王的儀仗隊的稱呼,漢代以後漸成為官員出行的儀仗,這裏指朱瑋的儀仗。

〔59〕火馳,形容急速奔馳。

〔60〕“膽欲大”二句,指敢於任事但思慮要周全,智謀圓通但行為要規矩端方。

〔61〕司馬,官名,周時為六卿之一,曰夏官大司馬,掌軍旅之事。後世用作兵部尚書的別稱,侍郎則稱少司馬,這裏是指兵部尚書或兵部侍郎。

〔62〕總憲,明清都察院左都禦史的別稱。禦史台古稱為憲台。

〔63〕“斷鶴”二句,指因鶴腿長而將其截短,因野鴨腿短而將其續長,違背自然的做法屬於胡作非為。

〔64〕“移花”二句,指嫁接花草樹木以改良品種,首創者的奇思妙想應當肯定。

〔65〕媸(chī)皮裹妍骨,外表醜陋而內心聰明。媸,醜陋。妍,聰慧。

〔66〕明季,明代末年。

〔67〕為歲,即“為時”,猶如在說從時間上看。

〔68〕“為之執鞭”二句,指因崇敬欽佩陸判,即使為之從事持鞭駕車的卑賤差役,也是高興仰慕的。

【簡評】

《舊五代史》卷一二八《王仁裕傳》中雲:“王仁裕,字德輦,天水人。少孤,不從師訓,年二十五,方有意就學。一夕夢剖其腸胃,引西江水以浣之,又睹水中砂石,皆有篆文,因取而吞之。及寤,心意豁然,自是資性絕高。”夢中以江水洗滌腸胃可令人聰慧,與此篇之換心術可謂異曲同工。古人認為“心”是人的意識所在,所以換心就能改變人的智慧。在古代,這不過是大膽的想象。而在現代醫學的臨床實踐中,換心已成為可能,受體雖不能因此改變其聰明程度,但卻能受到捐贈者生前人格因素的某些影響,發生性格偏移。至於換頭術,現代醫學臨床尚無法做到。而且從倫理上講,吳小姐的頭換到朱夫人身上,朱夫人事實上是否存在已是未知之數。顯然,蒲鬆齡天馬行空般的幻想隻可存在於小說之中。馮偉民《〈聊齋誌異〉本事瑣證》中,認為唐範攄《雲溪友議》卷九所記胡釘鉸夢中被剖腹納書事以及清張潮《虞初新誌》卷四所錄徐芳《換心記》為《陸判》之本事,又以南朝宋劉義慶《幽明錄》中賈弼之事、宋洪邁《夷堅誌》丙誌卷四《孫鬼腦》等為“換頭”情節之本事,可參閱。若追溯開去,換頭的故事,六朝誌怪小說《幽明錄》中便有。《陸判》開首敘述陸判與朱生交友之緣由,乃襲用唐皇甫氏《原化記》裏的《劉氏子妻》的模式,兩者在表現豪放者的膽氣意趣上是一致的,可供讀者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