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談殘疾
(1612年作 1625年改寫)
殘疾人一般跟造化打成了平手。造化待他們不仁,他們也就對造化不義。因為他們中間的大多數(正如《聖經》所言)是“無親情”的,所以便向造化進行報複。肉體和精神之間無疑存在著一種契合,造化在一方有所失誤,在另一方就要冒險行事。然而,由於人精神上有選擇,肉體上有需求,所以天性的星宿有時也會被修養和才德的太陽遮暗。因此,最好不要把殘疾看成一種更能騙人的標記,而要把它看成一種很難不產生結果的原因。
身上有一種去不掉的東西就會招人輕蔑,因此這種人就會永遠激勵自己從輕蔑中解救出來,因而,所有的殘疾人都極其勇敢。這起初是為了在遭受輕蔑時進行自衛,但天長日久,就成了一種常有的習慣。它也能激發人的勤奮,尤其會激發這種人去注意觀察別人的弱點,從而有種彼此彼此的感覺。再說,身患殘疾,可以消除優越者對他們的嫉妒,把他們看成不屑一顧的人;也可以使競爭對手高枕無憂,因為他們絕不相信殘疾人有出頭之日,看到人家提升已定,他們才如夢初醒。所以總體來講,對聰明人來說,身有殘疾反而成了飛黃騰達的有利條件。
古代的帝王(也有某些國家當今的帝王)經常很寵信宦官,因為嫉妒大家的人更會臣服於一人,然而帝王信任宦官隻不過把他們當成可靠的密探,而不是看成稱職的官員。殘疾人的情況也很類似。事實上,如果殘疾人有誌氣,他們就會設法擺脫別人的輕蔑,不是借助德行,就是依賴劣跡。因此如果有時候殘疾人成為出類拔萃的人,絕不要大驚小怪。阿格西勞斯,蘇萊曼之子讚吉爾,伊索,秘魯總督加斯加都是殘疾人。蘇格拉底等也可以歸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