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這個時候,君樂傍上了一個小款,是私立學校的一個女孩。他們是在一個酒吧認識的,君樂自從開始彈吉他以後,認識了許多玩音樂的人,他的技術也在突飛猛進,已經可以彈一些流行歌曲了。君樂的長相也發生了變化,以前的寸頭變成了鄭伊健似的長發,皮膚也漸漸變成了古銅色,一切都讓君樂在向型男發展。因而他的身邊圍了一群姑娘,收到的情書可以出一本書了,而且保證質量。君樂的馬子叫夏微微,很好聽的名字,很不錯的一個女孩。每天君樂長途跋涉地送夏微微去上學,然後再長途跋涉回到自己的學校接著上上午的第二節課。愛情的力量是偉大的。

再次回到家之後,一切還是老樣子,沒有自由,沒有自己,什麽都沒有,我不知道自己像一個奴隸還是像什麽東西,反正不像一個完整的人。由於上次我的父母去過一次學校,那幫混蛋添油加醋把我狠狠地貶了一頓,致使我的母親對我非常失望,話語中也常常出現例如廢物、好吃懶做、沒用的東西……這樣一些詞匯。

我聽到不少的父母這樣說他們的孩子,他們無一例外地老拿別人的孩子和自己的孩子比,總是看到別人孩子的優點自己孩子的缺點,然後用盡所有的詞匯來諷刺他們,我不知道這是不是所謂的望子成龍。但我所能感到的是我討厭他們,他們讓我在今後的人生裏充滿了自卑。

沒有人知道我在想什麽,最好的朋友隻能在我打架的時候幫我,可我大部分時間是不會打架的,說孤獨可能有些牽強,但真的很空虛,這種空虛像是一種無形的氣體一樣罩在我的身旁,讓我感到異常難過。我看過一本書,書上說我這種情況是很危險的,弄不好就要犯大錯誤,我實在想不通我能犯什麽大錯誤。

星期天的時候我去書店買書,遇到了一個讓我今生都難以忘懷的女孩,她叫林小雪。

認識她的時候我正在找一本《諸子百家》的書,我很想知道古代那幫老頭都說過什麽話,可是找了半天也沒有找到,當我失望地準備離開書店的時候,我看到一位穿白色衣服的女孩手裏拿著那本《諸子百家》,說不上為什麽,我就偷偷地跟著她,她在書店轉悠了幾圈之後,拿了一本杜拉斯的《情人》和村上春樹的《挪威森林》,還有一本王小波的《青銅時代》,然後付款走出了書店。這段時間我一直在跟著她。

走出書店後,林小雪好像感覺出我一直在跟著她,因為她一直在不停地回頭看我,眼睛裏充滿了懷疑。她走到書店旁邊4路車站的地方停了下來,好像是要坐這路車,我也跟了過去,說實話我這麽一直跟著她大部分的因素是林小雪長得很漂亮。她果真坐上了4路車,然後在公主墳站下車,下來之後她向一個小區內走去。

我衝上去傻傻地問:“您的書在哪兒買的?”

誰知道她的回答卻讓我陷入了困境,她說:“你跟我這麽長的時間不會就問這個問題吧。”

頓時我的腦子一片空白,不知說什麽好,因而實話就冒了出來,“你長得很漂亮。”君樂說我隻有這件事幹得最有朋克精神。

林小雪說:“還有別的嗎?”

我說:“還有就是你買的書我都看過,其中有一本是我想看卻沒買到的,就是那本《諸子百家》,我……我能借你那本書嗎?”

“是嗎,那你說說這幾本書怎麽樣?說對了下次我把書借給你,當然我們的想法必須是一致的。”

“杜拉斯的《情人》是本很值得一看的書,我個人非常喜歡,書中的每一個詞用得都很美。王小波的《青銅時代》很有睿智,當然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感受。至於村上春樹的《挪威森林》,說實話我沒有看懂,不過我覺得沒有伍佰的歌好聽。就這些。”

“哦,好吧,我看完後再決定借不借你,好了再見。”說完她衝我擺擺手走進了小區。

“我怎麽才能見到你?”我大聲地對她說。

“那就看你想不想借我的書了。”

當我再想起這個情節的時候,我已經不知道這是真實的還是隻是我的幻想,因為我已經記不起來和林小雪初識的情景了,那些快樂的日子隨著林小雪的離去在我腦海中消失得無影無蹤,這讓我懷疑那是不是個夢境,一個沒有做完的夢。

我回去之後將此事告訴了君樂,君樂聽完我的事情說,這年頭你丫怎麽還用借書泡妞這古老的招啊,不過還行,敢跟著人家跑那麽長的路,也不怕被人當成臭流氓,有種!君樂說完又問我打算怎麽辦,我對他說我要是知道怎麽辦還來廢什麽話呀。君樂問我都知道那個女孩什麽資料,我搖了搖頭說什麽都不知道。

君樂說知道名字嗎?不知道。

知道學校嗎?不知道。

知道電話嗎?不知道。

“你丫一問三不知還泡什麽勁呢?”君樂無奈地說。

“我他媽不是告訴你了嗎,我什麽都不知道。我知道還用找你嗎,你傻B吧!”

“那你是在什麽地方和她分手的?”君樂問我。

“我是在她家小區的門口分手的,在公主墳的一個小區。”我努力地回憶。

“我說飛哥,你是真的想泡那姑娘嗎?你可說實話。”

“真的,不過不是泡,而是喜歡。”我認真地回答君樂。

“你還記得那個小區嗎?你要是真喜歡上她了,咱們就去那個小區的門口等她不就完了。”

“行啊,咱們現在就去吧,時間長了我記不住那個地方了。”我決定去那個小區,“你去不去?”

“去啊,我倒是看看有他媽多漂亮,讓我的飛哥如此的眷戀。”

我們來到那個小區的門口等著林小雪的出現,事情並沒有像我們想像的那樣簡單,一直等到天黑,林小雪都沒有出現。看著沒有希望了,我和君樂就坐車回家了。

剛到家我就發現氣氛不對,父母都在客廳裏坐著,沒有人理我,好像還沒有做飯。我打開冰箱拿了一點麵包,然後回到自己屋裏吃起來,剛剛咬了一口,我就聽到我媽在客廳裏說,回來那麽晚還有臉吃飯,有本事在外麵吃啊,還回來幹嘛,整天不知道在幹什麽……

晚上我沒有睡著,我想我能不能像別的學生一樣,每天都呆在課堂上不說話不逃課不思考不厭倦不……我能不能做那些所謂的好學生,想來想去我覺得我還是做不到,有些人可以45分鍾坐在那兒一動不動,有些人可以把《出師表》一字不差地默寫下來,有些人可以做到對老師的話言聽計從。可我不行,就像有人天生對濕氣過敏,有人天生近視,而我的性格天生不愛循規蹈矩。所以我做不到他們所能做到的。

第二天來到學校,我找到君樂,問他下午還去不去,他卻告訴我下午放學後莢孟來找我們,有事要說,我說那就等他吧。

上體育課的時候我和君樂在籃球場上玩球時,不小心把球扔到了體育老師的頭上,這一下可把體育老師給惹惱了,他視我們這種行為是向他挑釁。上來就給了君樂一腳和我一嘴巴,打得我滿眼金星。我毫無心理準備,當時他就把我們打蒙了。他打完之後把我們叫到他的辦公室說:“我不信我還弄不了你們倆?別以為你們很牛B,跟我比你們還差遠了,在這個學校還沒有人敢像你們這樣跟我挑釁的!”

我說:“我們不是故意的,沒有別的意思,真的是不小心。”

“別跟我說這些,你殺了人也說不是故意的,誰相信?別說就你們幾個了,上幾屆比你們混蛋的有的是,你問問誰敢把球砸在我頭上。”體育老師指著我說。

“這怎麽能和殺人比呢,你講道理嗎?”君樂氣憤地說。

“怎麽,還是我錯了,該我向你們承認錯誤是嗎?”體育老師挑釁地說。

“我們錯了,但你也打我們了,這件事也就扯平了,你還想怎麽樣?”我問道。

“我想怎麽樣?看看你的態度,像是承認錯誤的嗎?我也不廢話了,你們要是還想上我的課,就在全班同學的麵前給我承認錯誤,不想的話就別來。”他最後這樣說道。

我們走出辦公室,異口同聲地說:“什麽東西!”

“他要不是老師,我要不是這兒的學生,我非抽丫的。”君樂說。

“可這兩個條件我們都不具備。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啊!”

“等我畢業了,我一定把剛才的那一腳找回來。”

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非常正確的話。如果一個人一日三醒吾身,那麽他還會有朋友嗎?絕對不會的。古人們看來也經常打嘴架。我和君樂身上都有不同的毛病,但這不影響我們的友誼,至少不影響我們這一段時間的友誼。

下午放學的時候,我們等到了莢孟,他找我們是想讓我們幫他揍他們學校的一個很有錢的家夥,據莢孟說那小子的一雙耐克鞋就一千多塊。這個社會有錢能使推鬼磨,君樂說鬼推磨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現在都可以磨推鬼了,由此可見錢的作用是多麽大。

有一個記者采訪幾個玩搖滾的青年人,問他們對錢的態度,他們說在他們的心目中父母排第一位、音樂第二、女朋友第三。那麽錢呢?記者好奇地問。錢比我們的父母都重要。他們異口同聲地說。

就是那個比較有錢的小子整天嘲笑我們的莢孟,說他沒有耐克鞋沒有CD隨聲聽沒有手機沒有……隻要莢孟沒有的他都會嘲笑,然而莢孟的父母並不會給他提供這些東西。至於他為什麽要嘲笑莢孟是因為他們同時看上了一個女孩,追女孩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莢孟就沒有錢所以他沒有追上,可追上的那小子還時不時地在那個女孩麵前同時也在莢孟麵前處處顯示自己的富有,不,應該是顯示他父母的富有。這就有些說不過去了。但跟這種人講道理更是說不過去,那隻有揍他了。那個女孩和大部分人一樣,不會去想那些錢是誰的,他們隻看到了所能看到的。

那個時候我們就知道錢的作用了,它可以讓一坨大便變成一坨人人尊敬的大便,隻是大便躲在一片金色的外表下而已。

莢孟的意思是讓我們去揍那小子一頓,順便告訴他不要那麽臭顯擺。我們義不容辭,決定明天就去教育那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

這次戰役後,我想我是不應該參與的,我不應該去揍一堆大便,這是對我的一種侮辱。不過如果時光倒回到那個放學的傍晚,我想我還是會毫不猶豫地出手的,因為莢孟是我的朋友。

第二天下午,我們逃掉了最後一節課,因為我們要在莢孟他們學校放學之前趕到那兒。我們坐車來到那所重點監獄,此監獄不愧是重點,大門修得氣勢磅礴金碧輝煌,還有一個醒目的牌子,看來沒少侵吞了像莢孟父母這樣的人的錢。從他們的校門口能看到校園。裏麵有一輛帕薩特和四個圈的奧迪,都是他們不應該擁有的車,學校的操場很小,隻有三組籃球架,看來他們把用來建操場的錢都用來買車了。每個辦公室窗戶的外麵都有一個空調,可沒有看到教室外麵有空調。現在流行這麽一句話:再窮不能窮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很有意思吧?

我們在學校等了一會,莢孟出來了,他出來跟我們說了一下那個有錢的小子的特征後,就躲到一邊去了。我們就等著那小子出現,不一會兒他就出來了,等他走到離學校遠一點的地方後,我和君樂走上去截住那小子說,我們找你有點事,聽說你很有錢啊。聽完我們的話,他還以為碰上劫錢的了,他說,“我今天沒帶多少錢,你們要錢的話我明天給你們送過去。”

我說:“你有多少錢?”

他說:“有兩百。”

我說:“你覺得我們像是劫錢的嗎?”

他不解地問:“那你們找我有什麽事?”

君樂說:“不是為錢的事,你一定要記住,我們來的目的是為了告訴你,有錢可以,但不要到處臭牛B。”

說完君樂上去就是一腳,然後又是一拳,還沒等我出手,那小子就趴在地上喊:“哥,我錯了,以後不敢了。”我還是沒有放過他,照著他的臉踢了一腳,讓他記住今後不要那麽不要臉。他又大聲地咋呼了幾聲,這時圍上來一些看熱鬧的市民和一些放學回家的學生,我們必須要走了,最後我對躺在地上的小子說:“記住,不要再顯擺你有錢,這樣你會很麻煩!”在我們轉身要走的時候,我看到了那個穿白衣的女孩,她就是林小雪。她也看到了我,可沒有任何表情。我想這下完了,第二次竟然是以這樣的方式見麵,我本想過去跟她解釋一下,可君樂拉住我說不要給她添麻煩。

我們跑到那個畫滿朋克主義畫的大橋下麵,等著莢孟來找我們。一會兒莢孟就到了。莢孟來了之後,我馬上問他他們學校有沒有一個常穿白色衣服的女孩,莢孟說穿白色衣服有很多,但經常穿的好像隻有一個,叫林小雪,不和莢孟在一班。我問了一下他說的那個女孩的特征,基本上可以認定就是我喜歡的女孩。這下我不知道該怎麽辦了,莢孟知道我喜歡林小雪後說,她不怎麽好看啊,你怎麽看上她呢?我賣弄地說了一句《莊子·齊物論》裏的一句話:“婦嬙、西施,人之所美也。魚見之深入,鳥見之高飛,麋鹿見之決驟。”君樂馬上說,不就是看了幾本破書嘛,臭顯擺什麽,這句話什麽意思啊?我告訴他們這句話的意思是世上的萬物都有自己的是非評斷標準,不能強求一律。“我操,你他媽直說不就完了嗎,真他媽累。”君樂不屑地說。“這樣不就顯示出我比你有文化了嗎?”我開玩笑地說。“哎,你說那個叫林小雪的會不會把你當成流氓了?”君樂問我。“我也不知道,隨緣吧!”

隨後我們應君樂的邀請一起去接君樂的女朋友夏微微,小款夏微微果然大方,請我們吃了一頓麥當勞。在吃東西的過程中夏微微問我:“有沒有女朋友,需要不需要我給介紹一個?”君樂代替我回答了,他說我正在抗戰時期,但可以找一個替補的。我笑著說,還是給莢孟介紹一個吧,他正寂寞呢!說完我們都笑了起來。莢孟說還是等我有錢了再說吧。吃完飯後君樂送夏微微回家,我和莢孟各回各的家,在將要分開的時候莢孟跟我們說謝謝,我和君樂都有些不高興了,教育他說再說這樣的話以後就別來找我們,誰知莢孟馬上轉口一變說:“我隨便說說的,你們還當真了……”

在我認識到金錢的作用的時候,我忽然對這個世界充滿恐懼,我弄不明白這個世界上還有真的感情嗎?我曾經想努力地弄明白這個問題,可是沒有人比我清楚,但他們依然活得很好,我還不想過早地離開這個世界,因為這個世界還有一些東西可以讓我留戀,於是我像他們一樣活著,隻是並不開心。我想這也是他們為什麽還在這個世界生存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