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11:有哪些常見的研究方法

目前,世界上有不少科研機構在針對微表情或行為分析進行研究,“微表情”這個詞也正在成為一種時尚。他們的研究方法大體可以分為四種。

研究方法一:在實驗室裏做實驗

基本實驗過程是招募一些被試,讓被試觀看電腦中播放的圖像或視頻。在不會引起被試注意的地方,架設一個攝像頭,甚至是高清攝像機,記錄被試觀看刺激源素材時的表情變化。

電腦中播放的素材,是可能引起被試情緒反應的內容。例如,幼小的生命被殘忍殺害或無奈死亡,等等。

在實驗之前,組織實驗的人員要提前告知被試,無論看到什麽,都盡量不要流露任何表情。在被試表示知情並接受之後,實驗就開始了。被試觀看刺激源素材,攝像機記錄被試的表情變化。當實驗結束後,開始分析被試的錄像,或者直接對實驗過程中麵孔識別/表情識別軟件所記錄的數據——什麽時間出現了微表情,出現的頻率和次數,每次表情變化的持續時間,以及是何種情緒表情——進行統計處理,撰寫論文發表。

這一類實驗具有比較明顯的不足,那就是被試在實驗室裏怎麽才能出現真實的情緒,進而產生外顯性的情緒表情。

在人類的六種基礎情緒中,悲傷是有可能被實驗素材共情激發的;如果實驗素材非常突然且意外,驚訝也可以出現;特別惡心或者為人所不齒的刺激源素材,可能會引發被試產生厭惡情緒。但是,另外三種情緒,即憤怒、恐懼和愉悅,卻很難真的讓被試產生。

在高校和研究機構中,大多數都是招募誌願者(比如大學生)來參與實驗,並給予一定的酬勞或其他收益,作為參與實驗的報酬。那麽如何才能真的激怒被試呢?需不需要考慮實驗倫理的限製?如何才能讓被試感到真正恐懼呢?看恐怖片能行得通嗎?即使不討論這兩種負麵的情緒,那麽就連真的讓被試產生愉悅情緒所需要的收益感或優越感,在實驗室中都很難實現。

再者,即使被試招募到的都是特別容易情緒化的人,真的通過前述實驗方法產生了各種情緒,又會出現第二個問題:如何才能讓被試自行壓製住情緒和他們所激發的反應,產生微反應?例如,被試已經被成功地激怒了,是真的很憤怒,那麽要怎麽才能讓被試自願壓製住怒火來繼續配合實驗呢?

要知道,微表情產生的基本原理是,當事人已經產生了情緒和外顯反應,但限於種種規則,他自己做出了自我抑製或偽裝的行為進行掩飾,在這種情況下,微反應才能作為去偽存真的分析依據,才能實現其研究目的。

剛剛那些非常容易情緒化的被試已經被激怒了、被驚嚇了、被取悅了,他們是出於什麽動機而進行掩飾的呢?僅僅是為了符合實驗組織者的要求?如果是這樣,在上一個步驟中就不會真的讓自己產生情緒。

沒有充分的掩飾動機,就不會有好的抑製或偽裝行為,所流露出來的微小反應也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情緒的“蛛絲馬跡”,而很有可能是被試為了配合實驗所做的“表演”。要真是這樣,那麽其研究成果的生態效度就極其堪憂了。

研究方法二:研究媒體中的視頻或圖像

在電視台或互聯網裏找尋人們的公開演講、現場表現等“非戲劇”的紀實素材,是另外一種主流研究方法。

案例一:

美國阿肯色大學的學者和英國樸次茅斯大學的學者們2009年在期刊《動機與情感》(Motivation and Emotion)上聯合發表了一篇文章,研究美國總統小布什在演講時麵部微小表情帶來的影響。(10)當時,研究對象是小布什發表的一段12分鍾左右的電視公開演說,內容是關於美軍對於伊拉克入侵科威特的響應行動。研究人員把這段演說中的表情分析了一遍,去掉了7個長度小於1秒的主要表情。按照麵部行為編碼係統(FACS)的標準,這些表情都包括了笑容所必需的嘴角上揚(AU12)。然後,研究人員組織了206個在校的本科生作為被試,將他們分為兩組,一組人看完整版的錄像;另一組人看剪輯過的錄像。

實驗的結果是,看過完整版錄像的被試給出的反饋評價更好,因為他們感覺到的威脅和憤怒更少。而看過笑容被剪輯掉版本的那組被試反饋,自己感受到的威脅和憤怒比較明顯。由此,研究人員得出的結論是,微表情對於總統的演講感染力具有比較明顯的影響。

這個研究看似非常嚴謹和規範,但其實不然。

總統在全國甚至全球的關注下,在公眾媒體上出鏡,其一言一行是否能夠代表他本人的真實認知和感受?分析這些微表情是否能夠探知總統先生內心的真實想法?

遇到這樣的研究素材,我們必須假設,總統先生的每一個細節都有可能經過培訓和修正,用來特意表達某些情緒與意圖,進而達到更加可靠的傳播效果。因此,這項關於“微表情”的研究,其實恰恰說明了“潛在表演”的誤導性。

這項研究違背了我們所強調的“單向表達不分析”的原則。

研究素材是美國總統在媒體中的公開講話,無論如何,總統先生也不會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臨時被拉來發言吧?也許,在這次發表講話之前,總統的幕僚們邀請了很多智囊專家,反複推敲觀點和詞句,讓總統背熟,再邀請多位行為專家培訓演講姿態、表情和動作,以防露出不必要的破綻,減弱演講的影響力。12分鍾隻是大家看到的最終結果,之前經過了多少具有針對性的訓練,是外人所不可能知道的。

案例二:

普林斯頓大學心理學係希勒爾·阿維澤爾(Hillel Aviezer)等人,在2012年11月30日把自己的研究成果發表在期刊《科學》(Science)上。此文的觀點是,如果缺乏相應的身體語言,人們其實無法單純通過“察言觀色”來準確地判別他人的心情。

此文一出,引起一番轟動。因為是發表在頂級科學刊物上的研究成果,被很多人認為“理所當然”是正確的。更有甚者,一些科研機構開始利用此文吹捧自己、打壓對手。一篇供學術同行進行評議的“一家之言”,成了權威和武器,很是熱鬧。

這項研究通過Google選取了專業網球運動員在賽場上**時刻的照片作為實驗素材,探究被試在辨識真實而強烈的人類表情時所能達到的準確程度,因為在頂級職業網球賽事中,運動員在關鍵賽點上的表情往往會由於強烈的情緒而扭曲。

介紹到這裏,我們可以發現此文和案例一中提到的論文一樣,其本質是一篇關於表情識別的研究,而非針對微反應的分析和推導研究。二者都占了“表情”的字樣,但其研究內核和研究方法卻千差萬別。

該文通過實驗發現,觀看一張張完整的運動員手抓球拍站在賽場上的照片,被試可以輕易辨別出他們的情緒,但若隱去運動員的身體,隻留一張張糾結的麵孔,參與實驗的被試卻無法確定他們的情緒究竟是高昂還是沮喪。若僅僅隱去運動員的臉部,保留其身體部分,人們還是能夠準確地判斷他們此時是得分還是丟球。更有趣的是,研究者移花接木,將照片中的勝利者進行頭身分離,與其他失敗者、勝利者及性**者等不同狀態的人互換麵孔,結果發現,同一張麵孔的表情被識別為積極還是消極,完全取決於它安在哪個身體上。

由此,文章得出結論,人們錯誤地認為關於情緒的信息來源於麵部,而事實上身體的表達才更容易讓人準確把握行為人的情緒。

這項研究其實和微表情沒有任何關係,即使是表情識別,也是針對最劇烈的表情的識別研究。但因為它的“殺傷力”略大,所以我們明確指出了這篇否定表情判斷情緒效力的文章存在如下謬誤:

1.單向表達不應作為研究素材。如何能保證賽場上的運動員所流露出的“強烈的表情”沒有表演成分?越是商業化的賽事,運動員們需要表現的東西就越多,因為牽扯到很多商業利益。無論表現得高傲還是謙卑,無論是艱難還是輕鬆,理論上都存在“表演給觀眾和讚助商看”的可能性,不應作為識別和分析真實情緒的研究素材。當然,用體育比賽中的畫麵來進行研究,比用公開演講更加靠譜一些,因為激烈比賽的時候,人的確會減少對社交行為的控製,但絕不意味著其都是真情實感的流露,你完全沒有辦法證明這種表情與情緒的對應關係。

2.能夠在性**的時候拍攝錄像或照片的人,在出現性**的時候是什麽心態?完全自然地投入和享受嗎?會不會誇張或者抑製?這樣的素材怎麽能夠用來作為替換比對的研究對象?針對這種比對的識別數據完全沒有說服力。

3.作者認為他們所比對的幾類表情——興奮、痛苦、性**等——使得被試很難準確識別和區分,進而推導認為,連如此飽滿的表情都難以識別,更何況是那些普通的表情呢?但其實作者僅僅是研究範式符合規則而已,而對自己所研究的對象卻沒有基礎了解。

人類的表情可以分為三類:社交表情、情緒表情和生理表情。

社交表情千差萬別,且都是行為人刻意為之,不能作為分析真實情緒的依據;

情緒表情中的每一種都有著獨特的器官形態組合特征,微表情也符合這些特征,隻是形態幅度和持續時間上存在差別而已;

生理表情則隻有三種:享受、痛苦和性**,性**是對前兩者的整合表現。由生理狀況所引發的表情,形態幅度一定是極其飽滿的。非常爽的享受、非常吃力的痛苦、非常疼痛的痛苦,以及非常糾結的性**,具有相同的表情形態——眼瞼閉合、眼輪匝肌收縮,勁闊肌收縮導致嘴角向兩側水平方向拉伸,降口角肌收縮導致嘴角向下拉伸,降下唇肌收縮導致下嘴唇下移。

所以,該文作者所用的看似差別很大的樣本,其實是具備相同形態特征的生理表情,被試識別度低也是很正常的結果。據此認為表情不能有效傳遞情緒,則是“無知者無謂”的表現了。

真正研究情緒和表情的機構,應該對這篇Science上的論文加以批評,因為它連最基本的表情類別都無法分清楚就貿然下結論。可惜,更多的機構和學者個人還是以引用和供奉為主,這一怪現象值得深思。

上述兩個案例都是選用媒體素材進行研究的典型個案,可惜其研究成果都經不起推敲。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以媒體素材進行研究,更適合於進行“識別性”研究,而無法涉及“推導真實認知和感受”這個邏輯範式。識別的數據是很容易取得的,識別的質量卻很難控製,因為基本不存在可靠的證據證明其識別結果是正確的。二是,媒體上的素材,其加工製作過程是不可知的,幹擾因素非常之多,即使是直播這種最“真實”的呈現,也有很多手法可以讓當事人作假。如果所研究的素材是假的,那後續的所有研究就都失去了意義。

研究方法三:用真人真事進行實驗研究

以美國學者保羅·埃克曼為代表的一些學者,在他們早期從事的微表情研究過程中,會邀請不同群體的被試,例如,學生、警察、家庭主婦、推銷人員等,參與實驗。在實驗過程中,這些被試被要求通過行為人的表情和動作來判斷他們是否在說謊。

這樣的實驗方法較之前述的研究方法,在實驗設計方麵有實質性的提升。至少,行為人是否在說謊,是有證據可以證明的。被試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用自己的方法來判斷,所得結果可以得到事實上的驗證,證明他們的判斷是否正確。

但是,此類研究存在硬傷。

它們旨在總結一些公式化的“辨謊”微表情,正如互聯網上流傳的很多所謂“微表情”準則一樣,大家都希望找到類似於“嘴角微微向下撇時,他就在說謊,因為撇嘴代表尷尬和不自信”這樣的規律。然而,使用這種簡單等式性的準則進行判斷,準確率會非常低。

很多已經發表的研究成果表明,人們通過觀察行為對謊言的識別準確率主要在45%~60%的範圍內,而平均準確率是56.6%。觀察者在識別實話方麵,準確率可以達到67%,但識別謊言方麵則隻有44%的正確率,還不如瞎猜的50%概率。(11)

那麽,這種研究方法的問題出在哪裏呢?

問題在於,他們試圖尋找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公式。

死板的公式沒有邏輯,而謊言的辨識必須找到內在的邏輯才可行。說謊行為是“認知與表達不同”的簡稱。要想確定一個表達是謊言,必須找到和證明行為人的主觀認知與其表達內容不同,這就是辨謊的內在邏輯,“認知”和“表達”兩個要素缺一不可,並且必須存在矛盾。

公式化的辨識,沒有邏輯,把一項標準運用到所有人的身上,忽略了大樣本人類個體的多樣化和差異性,所以才會出現這麽難看的結論數據。即使到今天,剛剛接觸微表情的很多人,還是會提出一個根本性的質疑:每個人的行為特征都一樣嗎?是否能用同一套標準對不同的人進行分析?

研究方法四:刑事案件偵查研究

綜合整理上述三類研究方法的利和弊可知,微反應的研究必須解決一個最基本的問題,那就是研究對象的情緒行為和社交行為都必須出現,而且社交行為一定要對情緒行為有抑製或掩飾作用。

那麽,什麽人會呈現出這樣的狀態,還能夠被研究呢?

其實,日常生活中幾乎每個人都會在特定情境下呈現出上述“自相矛盾”的狀態。但是很可惜,這些肉眼可見的鮮活狀態卻無法成為研究素材。一是因為沒有辦法記錄,二是因為沒有辦法證明。

沒有辦法記錄,是指他們的複雜表現可以被看到,卻沒有條件拍攝照片或者錄製視頻,一旦架設了機器,絕大多數行為人都會受機器的影響,調整自己的行為。俗話說,“鏡頭麵前,人人都會演三分戲”。隻有一種情況可能盡量保證行為的原汁原味,那就是偷拍。

沒有辦法證明,是包括偷拍在內的所有原生態素材的共同短板。我們做出理想化的假設,所有拍攝都沒有影響行為人的反應,他的生理行為、情緒行為和社交行為,我們都拍得非常理想,也能夠根據每一處細微的表情和動作反應,來推導出行為人的“真實”認知和感受,邏輯完整而自洽。但是,怎麽證明這樣的素材中,那些推導出來的結論真的與行為人的主觀認知和感受吻合呢?推導的結論可能100%吻合,但用什麽證據來證明呢?總不能靠行為人的自述或者實驗人員的解釋吧?

研究具有應用級意義的微反應規律,要求被研究的行為人要產生真情緒,要自我抑製和掩飾,而且無法完全控製住,最後還要有證據證明,通過微反應分析推導出來的結論與行為人主觀認知和感受一致。

那麽,什麽樣的人具備上述所有特征呢?

答案是,刑事犯罪偵查對象——嫌疑人。

嫌疑人在接受調查的過程中,一定會產生真實的情緒。不論是事實上無辜的嫌疑人,還是實施了犯罪的嫌疑人,都會在調查過程中產生驚訝、厭惡、憤怒、恐懼、悲傷或者愉悅類的情緒。

嫌疑人一定會采取自我壓抑和掩飾的社交行為,對自己的情緒行為進行控製。無辜的人怕被冤枉但又必須表現得堂堂正正,明明不耐煩也要按捺住性子配合調查,明明尊嚴受到了挑釁但又得禮貌有加,等等;犯罪的人更是要努力偽裝,才不會讓自己的真實情緒在偵查員的壓力之下有所流露,害怕了要顯得不在乎,生氣了要顯得很客氣,驚訝了要顯得無所謂,高興了必須深深藏好,等等。一旦這些真實的情緒被偵查人員輕易發覺和解讀,會瞬間改變兩邊心理狀態的強弱對比。

但是他們能完全控製住自己的行為嗎?不能,因為嫌疑人麵對的不是街頭上發生口角的普通人,而是一支專業分工、密切配合的團隊。在這支團隊的手裏,有科學鑒定、有法律法規、有正當權利、有專門的時間和空間,他們會手握一部分證據,采用嚴謹而周全的邏輯鏈條,彼此配合著從各個角度對嫌疑人進行調查。所以,刺激源的多樣性和持續性可以保證,沒有任何嫌疑人可以完全控製自己的行為。

最關鍵的是,不論是判斷嫌疑人說謊與否,還是判斷各種涉案的細節信息,偵查團隊最終都會以完備的物證鏈作為判斷依據,判斷嫌疑人是清白無辜的還是涉嫌犯罪的。最終法庭的審判,也是依照證據鏈的齊全與否來進行判定的,這是現代法治社會的基礎規則。相對而言,盡管司法體係鏈還存在些許不足,但這已經是最為公允和具有說服力的判斷體係了。

恰好,這些判斷依據可以為我們的研究所用。我們在研究嫌疑人的異常反應時,會做出各種各樣的判斷,從說沒說謊到涉案信息描述,再到嫌疑人的動機和主觀態度,這些推導結論都能被證明是對是錯。

隻有在如此嚴格的條件下,才可能采集到有效的微反應研究素材,也正因為如此,關於微反應的研究成果才具備強大的生命力和生態效力。

接下來,我們會把人在受到有效刺激之後,軀幹姿態和肢體動作所產生的常見反應介紹給讀者。這些反應都具備明顯的意義指向,可以用來參考解讀行為人的主觀認知和感受。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下文中所有的反應都是指應激反應,而非行為人所保持的穩定姿態。雖然很多時候穩定姿態也能說明問題,但我們僅僅把討論的焦點放在應激反應上,後文中不再贅述。

(1) 最著名的代表學者當屬美國心理學家保羅·埃克曼教授,該詞始見於其著作,如《情緒的解析》《說謊》等。

(2) 邏輯思維意誌是指人類有目的的行為決策和指令,如“因為我熱了,所以要脫掉外衣”。

(3) 橫膈膜(Thoracic diaphragm)是一層骨骼肌薄膜,延展及肋骨底部。橫膈膜將胸腔與腹腔相分隔,並對呼吸執行重要功能。

(4) 當血液中的二氧化碳含量升高時,頸動脈和主動脈的外周化學感受器以及骨髓的中樞化學感受器會感受到升高的信號,進而提升呼吸頻率。運動也會隨著肌肉運動知覺的動作、體溫的升高、腎上腺素的釋放和來自大腦的運動衝動使得呼吸頻率得到提高。——Respiration. Harvey Project.[27 July 2012].

(5) Fox, Elaine. Emotion Science: An Integration of Cognitive and Neuroscientific Approaches[M].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8: 16–17.

(6) Steven J. C. Gaulin, Donald H. McBurney. Evolutionary Psychology[M]. Prentice Hall, 2003, Chapter 6: 121-142.

(7) 邊緣係統的構成結構包括:杏仁體:涉及指令刺激性的重要皮質刺激,例如關於報仇及恐懼,另外還有社交功能,例如**。海馬體:形成長期記憶的必要部分。旁海馬回:以形成空間記憶為主,並為海馬體的一部分。扣帶回:調整心跳、血壓,以及處理認知及注意力的自律功能。穹隆:把信號由海馬體傳至**狀體及中隔內核。下視丘:經由激素的產生及釋放,使自律神經係統變得規律。影響及調整心跳、血壓、饑餓、口渴、性刺激以及睡眠節律。丘腦:大腦皮質的“中轉站”。此外,這些結構也在部分文獻中被視為邊緣係統的一部分。**狀體:對於記憶的形成甚為重要。腦下垂體:分泌荷爾蒙並調整體內平衡。齒狀回:被認為是建設新記憶及調整快樂的因素。內鼻皮質及梨狀皮質:在嗅覺係統中接收氣味投入。Fornicate gyrus:包圍著扣帶回、海馬體及海馬旁回的範圍。嗅球:負責嗅覺感覺的輸入。伏隔核:負責報酬、快樂及上癮的功能。前額腦區底部:對決策甚為必要。

(8) 這10對腦神經包括:動眼神經、滑車神經、三叉神經、外旋(外展)神經、麵神經、聽(前庭蝸)神經、舌咽神經、迷走神經、副神經及舌下神經。

(9) 這兩條程序語言完全是編造的,不一定符合任何一種程序語法,隻是為了表達刻板的判斷準則。

(10) 是指美國阿肯色大學的帕特裏克·斯圖爾特和英國樸次茅斯大學的布麗奇特·沃勒合著的《總統演講風格:麵部微表情的情緒反應》,該文發表在《動機與情感》2009年6月刊第33卷第2期第125—135頁。

(11) [英]阿爾德特·弗瑞.說謊心理學[M].鄭紅麗譯.北京:中國輕工業出版社,2005年.P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