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怎麽自覺
近來,一個概念愈來愈響亮,這個概念是“文化自覺”。此於知識界是令人高興的事,因為這個很早就發自知識界的聲音開始有了社會回應。
三十年來,中國社會在進入經濟全球化之後顯示出蓬勃與雄勁的活力。盡管“兩個文明一起抓”提得很早,頗具遠見,但對於貧困太久的中國來說,物質性的財富既是迫不及待的需求,又是擋不住的**,故而長期以來“兩個文明”一直處於“一手硬一手軟”。於是,物質殷富與精神匱乏荒唐搭伴帶來的種種問題日漸彰顯。這便是提出“文化自覺”的深切現實背景,也是其意義重大之所在。
請注意,當今,是由於人們在現實中痛感到了文明缺失後果之嚴重,才關注到了文化自覺的必要。關注總是好事,但不是說“文化自覺”,文化就自覺了。重要的是什麽叫文化自覺,誰先自覺,怎麽自覺。不弄清這些根本問題,“文化自覺”最終會變成一個空洞的口號,真成了喊文化自覺就文化自覺了,甚至會搞偏,紅紅火火鬧一鬧“文化”,好像文化就自覺、就繁榮了。
什麽叫文化自覺?
依我看,人類的文化(或稱“文明史”)分為三個階段:第一是自發的文化,第二是自覺的文化,第三是文化的自覺。以文字為例——在原始時代,人們為了傳達訊息與記事,刻畫各種符號於岩壁,卻並不知道這是一種文字,是文化,這便是自發的文化階段;後來人們知道這種符號功能的重要,開始自覺去創造與應用,這便進入自覺的文化階段;人類由自發文化邁入自覺文化是文明的一大進步,然而更重要的是對文化的自覺。具體到文字上說,就是如何科學地規範文字、保護瀕危文字,等等。
文化的自覺就是要清醒地認識到文化和文明於人類的意義必不可少。反過來講,如果人類一旦失去文化的自覺,便會陷入迷茫、雜亂無序、良莠不分、失去自我,甚至重返愚蠻。
文化自覺還有一個重要方麵,是建設當代文化高峰的自覺。
那麽文化應該誰先自覺呢?
首先是知識分子。我寫過這樣一句話:“當社會迷惘的時候,知識分子應當先清醒;當社會過於功利的時候,知識分子應給生活一些夢想。”知識分子天經地義地對社會文明和精神予以關切,並負有責任。沒有責任感就會渾然不知,有責任感必然深有覺察,這便說到了知識分子的本質之一——先覺性。先覺才會自覺,或者說自覺本身就是一種先覺。
我們說責任,當然不僅僅是說說而已,而是要去承擔。這道理無須多說,從雨果到晚年的托爾斯泰,從顧炎武到魯迅,他們的言行都在我們心裏。然而,我們當今有多少人像他們那樣勇於肩負這樣的時代使命?這不能不做深刻反省。
再有,國家的文化自覺同樣至關重要。
以我這些年從事文化遺產保護時的親身經曆,我以為國家的文化自覺是有的。比如知識界提出的對“非遺”保護的觀念與種種措施都得到國家的接受。在確立“文化遺產日”、傳統節日放假、製定與頒布“非遺”法、建立“非遺”名錄等方麵,國家都一步步去做了。可是,在我們口口聲聲說的“經濟社會”中,文化到底放在什麽位置?還有宏觀的國家文化方略到底是怎樣的?仍十分需要明確。
文化隻有順從其本質與規律去發展,才是科學的發展。
在現實中,問題最大的倒是在政府的執行層麵上。或由於長期以來重經濟輕文化,或由於與政績難以掛鉤,致使文化在經濟社會中處於弱勢。文化的缺失不會顯現在任何一級政府當年的統計表中,但日久天長便崢嶸於各種社會弊端上,並積重難返。因此說,政府的執行層麵的文化自覺成了關鍵。若要使這一層麵具有文化自覺必須有切實的辦法。否則,文化在這個層麵必然化為幾場大轟大嗡、明星雲集的文化節和一大片斥資數億的文化場館。因為,當前文化的遭遇,往往是要麽依附於政績,要麽與經濟開發掛鉤,化為GDP;文化失去了本身最神聖的功能——對文明的推進,還有自身的發展與繁榮。任何事物隻有順從其本質與規律去發展,才是科學的發展。違反其規律與本質就是反科學——在文化上就是反文化的。當然這就更說不到文化自覺了。
我們現在常把文化自覺與“文化自信”並提,這十分必要。這兩個概念密切相關,當然還有各自的內涵。文化自覺是真正認識到文化的重要性和自覺地承擔;文化自信的關鍵是確實懂得中華文化所具有的高度和在人類文明中的價值。否則自信由何而來?
我對文化自覺的理解是,首先是知識分子的自覺,即知識分子應當在任何時候都站守文化的前沿,保持先覺,主動承擔;還有國家的文化自覺,國家也要有文化的使命感,還要有清晰的時代性的文化方略,隻有國家在文化上自覺,社會文明才有保障。當然,關鍵的還要靠政府執行層麵的自覺,隻有政府執行層麵真正認識到文化的社會意義,文化是精神事業而非經濟手段,並按照文化的規律去做文化的事,國家的文化自覺才能真正得以實施與實現。上述各方麵的文化自覺最終所要達到的是整個社會與全民的文化自覺。隻有全民在文化上自覺,社會文明才能逐步提高、放出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