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近於義,恭近於禮:無原則守信是愚,過分恭敬是失禮

有子曰:“信近於義,言可複也。恭近於禮,遠恥辱也。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

這段話的爭論也有很多。如果隨便看一段釋義,你甚至都不知道這段話說的是什麽。

比如:“有子說,講信用要符合於義,話才能實行。恭敬要符合於禮才能遠離恥辱。所依靠的都是可靠的人,也就值得尊敬了。”

你能理解嗎?

這段話聽起來,我們根本不知道在說什麽。所以,這段話從曆史上就有很多不同的爭論。我覺得解釋得最好的是李零先生,李零說,“信近於義”“恭近於禮”“因不失其親”這三句話都是條件句。

條件句就是假設某種情況。

什麽叫“信近於義”呢?一個人講信用好不好?很好。中國古代有一個“尾生抱柱”的故事。一個叫尾生的人,約了人在橋下見麵,可他等了很久,人都沒來。當時沒有電話,沒有微信,後來河水漲潮了,他還在橋下等,最後抱著柱子被淹死了。他有信用嗎?很有信用。

孔夫子逃難的時候,在宋國遇到了一群強盜。強盜要殺孔子,孔子說:“我是孔子,我帶著學生,周遊列國,請放一條生路。”強盜想了想說:“既然你這麽有名,我放你走,但是你不許跟別人說我們在這裏,你發誓。”孔子說:“可以,我發誓不說。”

剛走沒多遠,遇到宋兵,孔子舉報了強盜,強盜就被抓了。學生就跟孔子說:“老師,咱這樣不地道吧,咱答應人家不說的。”

孔子說:“跟強盜不用講信用。”

和強盜講信用,那不就是傻嗎?孟子說過一句特別有力度的話,叫“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言必信,行必果”,是小人的行徑,小人中也有“守信用”的。但是“惟義所在”,就是你做事符不符合大義,才是評價一個人最重要的標準。

《潛伏》裏,餘則成說的都是真話嗎?他打入敵人內部,如果天天說真話,那早就把黨出賣了。餘則成天天說假話,為什麽還是正麵形象呢?因為行在於義,看他做這件事的目的是什麽,是在為這個社會做貢獻,還是在開倒車。

所以,“信近於義”的意思是一個人講信用是好的,但必須符合大義。

我個人理解,信、恭、因這三者都是普通人的行為。作為普通人,我們經常會覺得,要講信用,要恭敬,要分遠近,這都是普通人的狀態和境界。但是義、禮、宗,卻是儒家修煉的方法。

儒家與其他人的區別,就是“信近於義”。一個人講信用很重要,但不能傻傻地講信用,而要用大義來規範信用。符合大義,才能去實現你的承諾。

一個人不要亂講信用,不要無原則地守承諾。你的信用一定是跟義有關的。

再說“恭近於禮”。你有沒有見過那種過分恭敬,甚至恭敬到已經失禮的人?

有一次,我在一家出版社樓下等人,聽到兩位男士站在那裏聊天,他們的對話令我終生難忘。

其中一個人滿臉堆笑地問對方:“您吃了嗎?”

對方可能是領導,回答:“吃了。”

他還是帶著特別殷勤的笑容問:“吃的什麽?”

對方回答:“吃的米飯、炒菜。”

他居然又笑著,認真地問:“炒什麽菜?”

我當時坐在車裏,聽到兩人對話,渾身起雞皮疙瘩。我覺得對話沒法進行下去了。被問的人顯然已經很尷尬了,提問的人如果繼續不停地問下去,是不是就是:“炒熟了嗎?好吃嗎?付錢了嗎?”

他恭敬不恭敬?恭敬,但屬於初級的恭敬。這種初級的恭敬,不小心就會變成諂媚,變成喪失原則。

郭冬臨演過一個小品叫《有事您說話》,別人遇到任何問題,買火車票也好,搬家也好,買菜也好,他都是“有事您說話”,這就是恭不近於禮。你為什麽非得幫所有人買火車票呢?這不是你分內之事。因為他有求必應的行事風格,他過度地恭敬、過分殷勤,反而導致大家瞧不起他,並讓他天天糾纏於各種雞毛蒜皮之中,甚至影響到家庭的和睦。

恭近於禮才能夠遠離恥辱,我們的恭敬要有尺度,要以禮法為底線。兩國元首見麵,也是要依照國際通則的,不能夠把通則扔在一邊。

“恭近於禮,遠恥辱也”,給了我們一把尺子,告訴我們凡事都要有尺度,告訴我們學習禮法的重要性。

在人際關係中,你總覺得要為對方好,要講信用,要畢恭畢敬,如果沒有禮和義的約束,反而會帶來很多麻煩,讓自己背負恥辱。

“因不失其親”的“因”,李零先生的解釋是“姻親”的“姻”。

“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這句話為什麽也是條件句?姻親如果能夠維持親密關係,頻繁地走動,就算是你家的門庭、你的宗族。我們中國古代講認祖歸宗,過去宗族很重要,有的宗族大,有的宗族小,有的宗族無法延續也就沒了。

“因不失其親”也是關於禮法的,所涉及的內容離我們今天的生活有點遠。但如果我們能夠通過這句話理解到尺度的重要性,就會發現,它離我們當下並不遠。說到底,它其實與社會認同有關。人際關係中,我們與距離稍微遠一點的親戚朋友,能不能夠建立好的關係,如果可以,那麽我們可以把他們當作宗親一樣對待。

“信近於義”“恭近於禮”“因不失其親”這三條實際上是並列的,這樣就很容易理解了。有子說的是,有很多事情,哪怕是你認為好的事情,也不是你想怎樣就怎樣的,要能夠掌握尺度,而尺度是通過學習得來的。

比如關於“恭近於禮”,我們想要對他人表達親近之意,有時就會缺乏界限感。例如,我們不能隨便邀請別人家的孩子到自己家住,因為這是要承擔很大風險的。但有的家長意識不到這一點,經常隨意地邀約:“來我家裏住,不要緊。”

還有,很多父母教育孩子不要吃別人的東西,但有的大人卻對別人的孩子說:“快吃,多吃點。”對方拒絕說:“我們家孩子不能吃這個。”“沒關係,在我家可以吃。”這就到了失禮的地步。當禮被拋在一邊時,熱心腸反而會給別人帶來麻煩,這就是因為沒有做到“恭近於禮”。

所以,通過學習,來規範自己行為的尺度,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