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塔蘭第一章02

“你們瞧,沒問題。”

“還有死人!”普拉巴克補充說,若有所思地搖了搖他的圓頭,“阿南德先生不喜歡有人死在這裏。”

“什麽?他說死人是什麽意思?”

“他媽的他是說真的還是假的?誰要死在這裏?天哪!”

“不會死人,baba(巴巴)。”普拉巴克安撫著,把他卷得非常勻稱的大麻煙遞給那兩個惴惴不安的加拿大人。那個高個子接下,用力吸了一口。“死在印度旅社的人不多,大部分是癮君子,你們也知道,就是那些瘦成皮包骨的人。你們不會有這問題,你們長得那麽壯、那麽胖、那麽健康。”

他把大麻煙遞給我時,臉上的笑容讓人戒心全消。還給他後,他也抽了一口,露出非常舒服的表情,然後又把大麻煙遞給那兩個加拿大人。

“品質不錯吧?”

“的確。”高個子說,還露出親切自然,甚至可以說是開懷盡情的笑。從此以後,多年以來,我每想起加拿大和加拿大人,就想到那笑容。

“買了。”我說。普拉巴克把那十幾克重的大麻塊遞給我,我分成兩半,一半給我的一個室友。“喏,明天搭火車到普納就不會無聊了。”

“謝了,老哥。”他回應,把那一半拿給他朋友看,“嘿,你是對的。瘋狂,但沒事。”

我從背包拿出一瓶威士忌,打開瓶蓋。這又是一個儀式,一個我向新西蘭友人許下的承諾。那是個女孩,她要求我如果持假護照成功入境印度,要喝杯酒遙祝她。這兩個儀式,抽大麻、喝威士忌,對我意義重大。我認為逃獄時,我就失去我認識的所有朋友,一如失去我的家人。不知為何,我覺得再也看不到他們了。我一個人孤零零地活在世上,不抱返鄉的希望,我的一生被困在回憶、護身符與愛的承諾裏。

我正想拿起酒瓶就著瓶口喝,突然想到該先請普拉巴克品嚐。

“太感謝了,林賽先生。”他非常感動,高興得兩眼睜得大大的。他頭往後仰,倒了一些酒進嘴裏,瓶口完全沒碰到嘴唇。“非常棒,最上等的尊尼獲加,太好了!”

“喜歡的話再喝點。”

“就再喝一點,謝謝。”他仰頭再喝,酒咕嚕咕嚕灌進喉嚨。他停下來,舔舔嘴唇,仰頭再喝。“抱歉,哎呀!真是抱歉,這威士忌實在太好喝,讓我失態了。”

“嘿,如果很喜歡,這瓶就給你,我還有一瓶。我在飛機上買了兩瓶免稅酒。”

“噢,謝了……”他回答,但臉上的笑容頓時垮掉,變成一副難過的表情。

“怎麽了?你不想要?”

“想要,想要,林賽先生,我非常想要。但如果早知道這是我的威士忌,而不是你的威士忌,我就不會那麽大口猛灌了。”

那兩名加拿大人聽了大笑。

“我告訴你,普拉巴克,我會送你一瓶新的,這瓶開過的,我們就一起喝掉,如何?這裏是買大麻的兩百盧比。”

他臉上再度綻出笑容,拿開過的那瓶換了沒開的,當寶貝似的揣在懷裏。

“但林賽先生,你搞錯了。我說那個上等的大麻是一百盧比,不是兩百。”

“啊?”

“千真萬確,隻要一百盧比。”他大聲說,很不屑地把一張紙鈔還給我。

“好吧。哦,對了,我餓了,普拉巴克。在飛機上沒吃。你能不能帶我們去一家幹淨好吃的餐廳?”

“當然行,林賽先生!我知道一些很棒的餐廳,菜好吃到保證讓你撐死。”

“被你說得我都要流口水了,”我站起來,收拾護照和錢,“你們兩位去不去?”

“什麽,出去外頭?你真愛說笑。”

“會出去的,可能晚點,大概會很晚。但我們會看好你的東西,等你回來。”

“好吧,隨便你們。我一兩個小時後回來。”

普拉巴克點頭哈腰,一副巴結人的模樣,很有禮貌地告辭。我走到他身邊,但就在我要掩上門時,高個子年輕人說話了:“嘿……上街保重,知道吧?我是說,你在這裏人生地不熟,什麽人都不能信。這兒不是鄉下。城裏的印度人……嗯,總之,小心為上,好嗎?”

在接待櫃台,阿南德把我的護照、旅行支票、大筆現金鎖進他的保險箱,還給了我一份詳細的收據,我走下樓梯到街上,那兩名加拿大青年告誡的話語,像海鷗盤旋在魚群產卵的海潮上方,也在我腦海裏不斷盤旋。

普拉巴克帶我們到這旅店時,走的路是一條兩旁有綠樹、路麵寬闊而較冷清的大街,那大街從印度門那高大的石拱門開始,沿著海灣弧線延伸下去。但賓館大樓前麵那條街,則是人來人往,車水馬龍,人聲、汽車喇叭聲、買賣聲,猶如暴雨打在木頭或鐵皮屋頂上。

數百人在那裏走動,三五成群站著聊天。整條路上,店鋪、餐廳和飯店櫛比鱗次。每家商店或餐廳的前麵,都附設一間較小的店鋪。這些位於人行道上的違章小店鋪,每一間都有兩三個坐在折疊椅上的店員看管。街上有非洲人、阿拉伯人、歐洲人、印度人。每走一步,聽到的語言、音樂都不一樣,每家餐廳在沸騰的空氣中,飄出不同的香氣。

男人駕著四輪牛車,推著手推車,在車來人往的馬路上穿梭,急著想把西瓜和袋裝米、汽水和衣架、香煙和冰塊送到貨主手上。錢到處流動。普拉巴克告訴我,這裏是貨幣黑市買賣的重鎮,當街就有人拿著厚厚一遝紙鈔,正在算錢、兌換。街上有乞丐、玩手技雜耍的人、特技表演者,有弄蛇人、樂師、占星師、看手相的人、皮條客、毒販。這條街很髒,冷不防就有垃圾從上方的窗戶掉下來,人行道或路邊也棄置著一堆堆的垃圾,肥滋滋不怕人的老鼠在垃圾堆裏窸窸窣窣,大快朵頤。

在我看來,這條街上最惹人注目的,是許許多多不良於行、有病在身的乞丐。各種身陷病痛、殘障、苦難的人,四處遊走,有人站在餐廳、商店門口,有人操著熟練的哀求話語走近街上的行人。初見這條苦難的街道,一如隔著巴士車窗初見貧民窟,讓我為自己擁有紅潤的臉龐感到極度羞愧。但這次當普拉巴克帶我走在這喧鬧的人群中時,我注意到那些乞丐的另一麵,他們惹人同情的表演多了份真實人生的味道。有群乞丐坐在門口玩牌,一些瞎眼男子和他們的朋友正在享用有魚有飯的一餐,哈哈大笑的孩童輪流和一名缺腿男子騎他那輛小手推車。

一路上普拉巴克不斷偷瞄我的表情。

“喜歡我們孟買嗎?”

“喜歡。”我答,真心的回答。在我眼中,這城市很美,狂野而令人振奮。英國統治時期浪漫主義風格的建築,和現代玻璃帷幕的商業大樓比鄰而立。年久失修、死氣沉沉、分布雜亂的平價公寓崩塌後,變成賣蔬菜、絲織品等琳琅滿目商品的市場。路旁的每家商店,每輛經過的出租車,都流瀉出音樂。顏色繽紛多彩,香味著實令人陶醉。在這些擁擠的街道上,我在無數人眼裏看到笑意,我以前去過的地方,沒有一處洋溢著這麽多笑意。

特別的是,孟買很自由,一種令人雀躍的自由。我所看到的地方,處處散發著那種解放的、無拘無束的精神,而我不知不覺間敞開心胸回應那精神。我理解到,那些男男女女個個自由自在,因而就連初見貧民窟居民、街頭乞丐時所生出的羞愧之心,也隨之煙消雲散。沒有人把乞丐趕離街頭,也沒有人驅逐貧民窟居民。他們生活雖然困苦,卻和有錢有勢者一樣自在優遊於相同的花園和大街上。他們很自由,這城市很自由,我喜歡這點。

但這街上密集的意圖、充斥著的需求與貪婪、極度強烈的懇求與算計,讓我有點膽怯。聽到的語言,我一個字都不會講。這裏的人穿袍服、紗麗、纏頭巾,我對這裏的文化一竅不通。好像糊裏糊塗接演一場華麗而複雜的戲劇,手中卻沒有劇本。但我微笑,不由自主地笑著,不管街頭看上去多麽陌生,多麽讓人不知所措。我是個逃犯,被通緝,被追捕,是被懸賞捉拿的要犯。但我更勝他們一籌,我很自由。逃亡時,每一天都是人生的全部。每一分鍾的自由,都是以喜劇收場的一部短篇小說。

我很高興有普拉巴克作陪。我注意到他在這街上人脈很廣,一路上頻頻有各式各樣的人向他熱情打招呼。

“想必你一定餓了,林賽先生,”普拉巴克說,“你這人很快樂,不介意我說什麽,快樂的人,胃口總是很好。”

“嗯,的確是很餓。眼下我們到底要去哪裏?早知道要走這麽久才能到餐廳,我會買盒飯回去吃。”

“再走一點,不遠了。”他回答,滿臉笑容。

“好……”

“是真的!我會帶你去最棒的餐廳,有最上等的馬哈拉施特拉料理,保證你說好吃。在孟買,像我這樣的導遊,全都在那裏用餐。這個地方很不錯,賄賂警察的錢,隻需要付平常行情的一半。真的很不錯。”

“好……”

“是真的!但首先,讓我先替你,還有我,弄點印度香煙。在這裏,停一下。”

他帶我走到一個路邊攤,那攤子隻是個可折疊的牌桌,一隻卡紙板箱裏整齊擺了數十種品牌的香煙。牌桌上有一隻大銅盤,銅盤裏放了幾隻小銀碟。銀碟裏擺了切碎的椰子肉、香料和多種不明的醬料。牌桌旁的桶子裏,有許多矛狀葉漂浮在水中。賣煙販子正在弄幹這些葉子,抹上幾種醬料,包上椰棗粉、椰子粉、檳榔粉、香料,卷成一小包一小包。許多顧客圍著他的攤子,他那雙手很利落,葉子一包好,立即有人買走。

普拉巴克擠到那販子身旁,伺機購買。我伸長脖子,透過顧客間擁擠的縫隙看著他時,腳步往人行道的邊緣移動。就在我一腳往下踩到馬路時,有人緊急大叫:“小心!”

兩隻手抓住我手肘,把我猛往後一拉。說時遲那時快,一輛雙層大巴士疾駛而過。若沒有那兩隻手拉住我,我大概已命喪巴士的車輪下。我轉過身,與救命恩人正麵相對。她是我所見過的最漂亮的女人,身材修長,黑發及肩,膚色白皙。她不高,但方正的肩膀和挺直的身形,加上兩腿叉開牢牢地站著,讓人覺得她默然無聲中自有種堅毅的氣勢。她穿絲質長褲,褲腳束在腳踝上,足穿黑色低跟鞋,上身是寬鬆的棉襯衫,披著一條大絲質長披肩。她把披肩朝後披,質地輕柔的雙層流蘇在她背後飄飛翻轉。她全身上下都是綠色,隻是深淺不一。

從一開始,我就感受到她那令男人既愛又怕的特質,那冷冷的笑容,讓她的豐唇更富魅力的笑容。那笑容裏有種自傲,透過勻稱的鼻子散發著自信。不用說,一定會有不少人不明就裏,把她的自傲錯看成傲慢,把她的自信錯看成冷漠。但我沒犯這錯誤。我的眼睛失魂落魄,悠然漂**在她那靜止凝視的水汪汪的潟湖裏。她眼睛很大,又特別綠。那是曆曆在目的夢境裏,樹木所呈現的綠,大海呈現的綠——如果大海完美無瑕的話。

她的一隻手仍擺在我的手肘附近。那種肌膚之觸,正是情人的手輕觸你身體時所會有的感覺:熟悉,但令人興奮,是輕訴的許諾。我差點忍不住拾起她的手,放在我胸膛。或許我當時真該這麽做。如今我知道,當時我如果真那麽做,她大概會笑出來,並因此喜歡上我。但當時我們素昧平生,隻是站著,直直凝視著對方,就這麽持續了漫長的五秒鍾。此時,所有平行的世界,所有可能已存在和永遠不再存在的平行活動,在我們周邊翻轉。然後她開口了。

“好險,你命大。”

“是啊,”我笑笑,“我是命大。”

她慢慢放開我的手臂。那動作很輕鬆、很從容,但我卻覺得與她疏遠了,就像是從深甜的美夢中給硬生生叫醒一樣突然。我靠近她,看看她身後的左邊,再看看右邊。

“你在找什麽?”她問。

“我在找你的翅膀。你是我的守護天使,不是嗎?”

“恐怕不是,”她答,雙頰露出俏皮的笑靨,“我心裏有太多邪惡的東西,恐怕稱不上天使。”

“那我們就來談談你有多邪惡?”

有些人成群站在攤子另一頭。其中一個年約二十五歲、英俊、健壯的男子,走到馬路上叫她:“卡拉!快,yaar(朋友)!”

她轉身向他揮手,然後伸手與我握手。她握得很有力,但透露的心情讓人無法捉摸。她的笑同樣曖昧。她或許已喜歡上我,或許她隻是很樂於跟我道別。

“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她抽出手時,我說。

“我有多邪惡?”她回答我,嘴唇上掛著要笑不笑的神情,“這問題很私密,我想這可能是我這輩子被問過的最私密的問題。但,喂,哪天你如果到利奧波德(Leopold),就會找到答案。”

她那群朋友已經從小攤子的另一端移到我們這邊,她隨即離開我和他們會合。他們全是印度年輕人,一身幹淨時髦的西式中產階級打扮。他們不時大笑,把身體靠向對方,狀甚親昵,但沒人和卡拉有身體接觸。她似乎散發出既迷人又不可侵犯的氣質。我貼近他們,假裝著迷於香煙販子卷煙葉、抹醬料的動作。我側耳傾聽她跟他們講話,但一句話都沒聽懂。

以那種語言,在那場對話裏,她的嗓音出奇地低沉、洪亮,聽得我手臂上的寒毛微微發顫。我想那應該也是個警告。阿富汗媒人說,愛意滋生大半緣於聲音。但那時候我不懂,而且我的心一股腦兒栽進去,栽進就連媒人可能都不敢踩進的地方。

“瞧,林賽先生,我隻替我們買了兩根煙。”普拉巴克回到我身邊,得意地遞上一根煙,“印度是窮人的國度。在這裏,沒必要買一整包。隻要一根,隻買一根,而且還不必買火柴。”

他傾身向前,拾起一段悶燒的麻繩。麻繩吊在香煙攤旁邊電話線杆的鉤子上。普拉巴克吹掉麻繩末端的灰,露出一丁點橘色的餘燼,點燃他手中的煙。

“他們在做什麽?在嚼葉子裏的什麽東西?”

“那叫帕安(paan,印度檳榔)。味道很棒,嚼起來也很棒。在孟買,人人都嚼,然後吐,嚼,再吐,沒問題,白天、晚上都嚼。那對身體有好處,大量嚼,全部吐掉。要不要試試?我可以替你弄來一些。”

我點頭,請他去買,但我心裏盤算的,主要不是體驗帕安這新東西,而是借此可以站在那裏更久,欣賞卡拉。她很輕鬆、很自在,簡直就是這條街的一部分,這條街謎一樣氛圍的一部分。我覺得周遭所有迷惑不解的東西,在她而言,似乎是稀鬆平常的。這讓我想起那個從巴士車窗看到的貧民窟裏的外國人。她在孟買似乎平靜而滿足,就和那個外國人一樣。她從周遭的人那裏得到的溫馨、肯定與認同,叫我羨慕。

更重要的是,我的眼睛被她那無可挑剔的美麗迷住了。我望著她——素昧平生的一個人,胸中有一股氣,極力想盡情發泄。我的心像是被人捏著,像被人用手掌緊緊握住。血液裏有個聲音在說是,是,是……古老的梵語傳說中提到前世注定的愛,兩個靈魂因為業力的作用,注定會在相遇後為彼此神魂顛倒。傳說前世注定的愛人,往往一眼就會認出,因為對方的舉手投足、思緒、動作、聲音,眼中所傳達的每個心情,都叫你怦然心動。傳說我們會由她的翅膀認出她——那翅膀隻有我們能看到——因為想擁有她,我們滅絕了其他愛欲。

梵語傳說也告誡世人,這類前世注定的愛,有時可能會對命運交纏中的其中一個人,單單一個人,產生占有和癡迷。但從某個角度來說,理智與愛不能並存。愛之所以存在人世,正因為愛非理智。

“哦,你在看那個女的。”普拉巴克帶著帕安回來,往我凝視的方向看去,“你覺得她很美,na?她叫卡拉。”

“你認識她?”

“當然認識!這裏誰不認識卡拉?”他答,用那種大聲到旁人聽得見的低語,讓我很擔心她聽到。

“你想認識她?”

“認識她?”

“想的話,我去替你跟她說。你想跟她交朋友?”

“什麽?”

“別擔心!卡拉是我的朋友,也會是你的朋友,我想。說不定你會和卡拉做生意,賺上一大筆錢。說不定你們會成為很好、很親近的朋友,跟她上好多次床,爽到頂點。你一定會爽翻天的。”

他已開始摩拳擦掌。他微笑著,牙齒和嘴唇已被帕安的汁液染紅。我緊抓住他的手臂,不讓他去找她,她正和她那群朋友在一塊。

“不!不要去!天哪,小聲點,普拉巴克。我如果想跟她講話,我會自己來。”

“噢,我懂,”他說,顯得窘迫,“就是外國人所說的前戲,對不對?”

“不是!前戲是……別管什麽前戲了!”

“那好!我不管什麽前戲不前戲,林賽先生。我是印度人,我們印度人不時興前戲。我們提槍就上,真的!”

他雙手擺出正抱著女人,對著女人的小屁股猛頂的樣子,臉上一直帶著那鮮紅的微笑。

“行行好,別這樣!”我怒聲說,抬頭看卡拉和她朋友是否在看他。

“好,林賽先生!”他歎口氣,放慢他那有節奏的前頂動作,最後完全停下,“但我還是可以將你介紹給卡拉小姐認識,如果你要的話。”

“不!我是說,不,謝了。我不想向她搭訕。我……天哪,這哪有用啊,隻要告訴我……那個正在說話的男人說的是什麽語言。”

“他說的是印地語,林賽先生。你等一下,我馬上就告訴你他在說什麽。”

他走到攤子的另一頭,旁若無人地加入那群人,傾身細聽。沒有人理會他。他點頭,跟著其他人笑,幾分鍾後回來。

“他在說一件很好笑的、關於一名孟買巡官的事,那人在這一帶很有勢力。那巡官把一個鬼靈精的家夥關了起來,但那個鬼靈精說服那巡官放了他,因為他告訴那巡官他有黃金和珠寶。不隻如此,他被放出來後還真給了那巡官一些黃金和珠寶。但那些東西不是真黃金,不是真珠寶,是假的,很便宜的東西,根本不是真的。最好笑的是,那個鬼靈精賣假珠寶之前,還在巡官家住了一星期。傳說那個鬼靈精還跟那巡官的老婆上了床。現在那巡官氣得抓狂,每個人看到他都趕快閃人。”

“你知道她哪些事?她住這裏?”

“知道誰?林賽先生,你是說那個巡官的老婆?”

“不是,當然不是!我是說那女的,卡拉。”

“你也知道,”他若有所思地說,首次緊蹙眉頭,“孟買有許多女孩。我們從飯店出來才五分鍾。在這五分鍾裏,我們就見了幾百個女孩;再五分鍾,還會見到幾百個。每五分鍾就能見到幾百個女孩。走上一陣子,我們會見到幾百個、幾百個、幾百個、幾百個——”

“啊,幾百個,還真是不得了!”我語帶挖苦打斷他的話,聲調不知不覺高了許多。我瞧瞧四周,幾個人正盯著我,神情明顯不屑。我壓低聲音繼續說:“我不想認識幾百個女孩,普拉巴克。我隻想……了解……那個女的,好嗎?”

“行,林賽先生,我會把知道的全告訴你。卡拉是孟買很有名的生意人,她來這裏已經很久了,我想大概有五年了吧!她有棟小房子,距這裏不遠。每個人都知道這個卡拉。”

“她是哪裏人?”

“我想是德國人,大概是吧。”

“但她口音聽起來是美國人。”

“沒錯,聽起來是,但她來自德國,或者說可能來自德國。反正,她現在幾乎是地道的印度人。現在要不要去吃飯了?”

“好,等一下。”

那群年輕朋友向帕安攤子附近的其他人大聲道別,走進熙來攘往的人群。卡拉跟著他們走開,頭仰得高高的,以那種挺直背脊、近乎蔑視的古怪姿態。我看著她沒入人群。她一直沒回頭。

“你知道一個叫利奧波德的地方嗎?”他回到我身旁時,我問他。我們再度上路。

“當然知道!一個很棒、很舒服的地方,利奧波德酒吧。那裏都是些最棒、最可愛的人,非常好、非常可愛的人。在那裏可以碰見各種外國人,全都是事業很成功的人。賣**、販毒、借高利貸、黑市交易、出售色情圖片、走私、偽造護照,還有——”

“行了,普拉巴克,我明白了。”

“你想去那裏?”

“不想。或許晚點會去。”我停下腳步,普拉巴克在我身邊停下,“嘿,你朋友怎麽叫你?我是說,不用普拉巴克,你名字的簡稱。”

“有啊,我也有簡稱,叫普拉布。”

“普拉布……我喜歡。”

“那意思是光明之子之類的。好名字,對不對?”

“是的,好名字。”

“那你的好名字,林賽先生,實在不是很好,如果你不介意我當麵這麽說的話。我不喜歡這麽長、這麽拗口的名字,就印度人的講話方式來說。”

“哦,你不喜歡?”

“請別見怪。我不喜歡,一點都不喜歡,完全不喜歡。百分之百、千分之千地不——”

“嘿,”我笑笑,“這件事我恐怕無能為力。”

“我想,簡稱林好多了。”他提議,“如果你不反對,我以後就叫你林。”

這名字再好不過了,而且就和逃獄後所取的十幾個名字一樣假。事實上,最近幾個月,我發覺自己對於在不同地方不得不取的新名字,還有別人替我取的新名字,抱著某種說不上來的聽天由命之感。林這名字是我絕對想不出來的昵稱。但那聽起來不錯。也就是說,我聽到某種命中注定、像巫毒法術似的回音:這名字當下就打動我心,就和我出生時所取的名字一樣貼切。我那不為人知的出生名,早已不見天日,我就是在那名字底下被判入獄服刑二十年。

我低頭仔細打量普拉巴克的圓臉和又大又黑調皮的眼睛。我點頭,微笑,接受這名字。後來從科拉巴到坎大哈,從金沙薩到柏林,有數千人用這位孟買街頭的小導遊替我取的名字叫我。當然,當時我不知道會變成這樣。命運需要共犯,而命運之牆的石頭就是以這種無心的小同謀為砂漿砌上的。取名字的那一刻看來微不足道,好像隻要我隨意膚淺地答是或否就可以打發過去,但如今事後回顧,我知道,那一刻是我人生的轉折點。在這個名字之下我所扮演的角色,我即將成為的人物——林巴巴(Linbaba)——比起以前我所扮演的任何角色都要真實,更貼近我的本性。

“好,很好,就用林。”

“太好了!我很高興你喜歡這名字。我的名字在印地語裏的意思是光明之子,同樣,你的名字——林,也有一個非常好、非常吉祥的意思。”

“哦?‘林’在印地語裏表示什麽?”

“表示陰莖!”他解釋道,臉上露出他覺得我應會有同感的喜悅。

“噢,真好,真是太……好了。”

“沒錯,很好,很吉祥。準確來講,沒這意思,但念起來類似‘ling’或‘lingam’,而‘ling’或‘lingam’就是陰莖。”

“別胡扯了,老兄,”我抗議,再度上路,“我怎麽能拿‘陰莖先生’這名字四處走,你是在糊弄我?我現在就看出來了——嗨,你好,很高興認識你,我叫陰莖。門都沒有,免談。我想還是照舊叫林賽。”

“不,不!林,我跟你說真的,這是個好名字,非常有力的名字,非常吉祥,再吉祥不過了!別人聽到這名字,都會喜歡。來,我證明給你看。你送給我的這瓶威士忌,我要留給我朋友桑傑先生。喏,就在這家店,你仔細瞧瞧他有多喜歡你的名字。”

沿著這條鬧街再走幾步,我們來到一家小店,敞開的店門上有如下的手寫招牌:

收音機診所

主營電器修理,電子器材買賣、修理

店主桑傑·德什潘德

桑傑·德什潘德體格粗壯,五十來歲,頭頂中禿,頭發灰白,眉白而濃。他坐在堅實的木頭櫃台後麵,周邊擺著正在大力放送的收音機、已大卸八塊的卡匣式放音機、裝有零件的箱子等。普拉巴克跟他打招呼,連珠炮式地講了一堆印地語,把那瓶威士忌遞過櫃台。德什潘德伸出一隻肉鼓鼓的手一把抓住,看都沒看,迅速收進櫃台下麵,接著從襯衫口袋裏拿出一遝盧比,抽出一部分,掌心翻轉向下,遞給櫃台另一頭的普拉巴克。普拉巴克收下後,迅速收進口袋,動作之快之利落,好似烏賊觸手抓到獵物放進口中一樣。最後他終於聊完,示意我上前。

“這位是我很要好的朋友,”他輕拍我的手臂,告訴德什潘德先生,“新西蘭人。”

德什潘德先生嘟噥著說了些話。

“他今天剛來孟買,住在印度旅社。”

德什潘德先生又嘟噥著說了些話,以隱隱帶著敵意的好奇上下打量我。

“他姓林,林巴巴先生。”普拉巴克說。

“他姓什麽來著?”德什潘德先生問。

“林,”普拉巴克咧嘴而笑,“他叫林巴巴。”

德什潘德先生揚起他粗濃的眉毛,一臉驚訝的笑容。

“林巴巴?”

“正是!”普拉巴克意氣昂揚,“就姓林。他也是非常好的人。”

德什潘德先生伸出手,我伸手握了握。我們彼此問候,然後普拉巴克開始扯我的袖子,拉我往門口走。

“林巴巴!”我們要跨出店門時,德什潘德先生大喊,“歡迎來到孟買。有隨身聽或相機或任何手提收錄音機要賣,來收音機診所,找我桑傑·德什潘德,我會給你最好的價錢。”

我點頭,跟著普拉巴克出了這家店。他拉著我沿街走了好幾步,然後停住。

“看到了吧,林先生,看到他多喜歡你的名字了吧?”

“我想是吧!”我低聲說,既不了解他和德什潘德先生那段短短的交易內容,也不了解他為何那麽意氣風發。後來對他夠了解、開始珍惜與他的友誼後,我才發現普拉巴克徹頭徹尾深信,他的笑能影響別人的心情,能影響世界。事實的確如他所想,但我花了很長時間才了解這道理,接受這道理。

“那名字後麵的‘巴巴’代表什麽意思?林,我懂。但‘林巴巴’代表什麽意思?”

“‘巴巴’隻是個尊稱,”普拉巴克咧嘴而笑,“把‘巴巴’放在你名字後麵,或任何特殊人物的名字後麵,表示我們對老師、聖徒或非常非常老的人的尊敬——”

“我明白了,我明白,但普拉布,我得告訴你,那並沒有讓我更能接受這名字。陰莖,這整個玩意兒……我搞不懂。”

“但你也看到了,桑傑·德什潘德先生,你看到他是多麽喜歡你的名字!嘿,看看大家會如何喜歡你的名字。你看好了,我會把這名字告訴每個人!林巴巴!林巴巴!林巴巴!”

他大喊著說,向這街上每個經過我們的陌生人說。

“行了,普拉布,行了。我相信你就是了,安靜。”這下換我扯他的袖子,催他走,“你不是想喝那瓶威士忌?”

“噢,是啊!”他歎氣道,“是想喝,而且在心裏喝過了。但現在,林巴巴,把你送給我的好東西賣給桑傑先生,賣得的錢可以買兩瓶非常低劣但很便宜的印度威士忌,喝個痛快,然後還會剩下許多錢,可以買件上好的新襯衫,紅色的,還有一拖拉的上等大麻、幾張有冷氣吹的印地語電影票、兩天的食物。對了,林巴巴,你還沒吃你的帕安。你現在該把它放進嘴裏嚼,以免走味變得難吃。”

“好,怎麽吃,像這樣?”

我把包裹在葉子裏、差不多有火柴盒那麽大的帕安,按照我所看到的吃法,放進嘴裏側麵,臉頰與牙齒之間。才幾秒鍾,我嘴裏就滿是香甜的味道。味道強烈而甘美多汁,既像蜜般甜,又微微帶著辣味。包葉開始融化,我小口小口咬著去皮紮實的檳榔、椰棗、椰子肉,咬得嘎吱嘎吱作響,嘴裏滿是甜汁。

“現在你得吐掉一些帕安,”普拉巴克說,神情專注地盯著我嚼動的嘴,“看,你嚼出像這樣的東西,像這樣把它吐掉。”

他吐出一口紅汁,落在一米外的馬路上,一團紅紅如手掌般大的東西。他吐得精準又利落,嘴唇沒殘留一滴紅汁。他使勁在旁鼓動,我試著照做,但滿口鮮紅的汁液汩汩流出嘴巴,一路淌過下巴,有幾滴落到襯衫前胸上,有幾滴啪嗒落在右靴上。

“沒關係,這襯衫。”普拉巴克皺起眉頭,從口袋裏抽出手帕,使勁擦拭滲入我襯衫前胸的血紅汁液,但擦不掉了,“你的靴子也沒關係,我會像這樣擦掉,你瞧。我得問你,你喜歡遊泳嗎?”

“遊泳?”我問,把嘴裏殘餘的少量帕安混合物吞下肚。

“對啊,遊泳。我要帶你去昭帕提海灘,非常漂亮的海灘,在那裏你可以練習嚼、吐、嚼、吐帕安,而不會弄髒衣服,讓你省下不少洗衣服的錢。”

“嘿,說到四處逛這城市,你是個導遊,對吧?”

“對啊,非常優秀的孟買導遊,也帶人遊覽全印度。”

“你一天收費多少?”

他看了我一眼,頑童似的咧嘴而笑,雙頰鼓得像蘋果。看他那表情,我漸漸明了他毫無心機的微笑背後不為人知的精明的一麵。

“我一整天收費一百盧比。”他說。

“行……”

“遊客三餐自理。”

“當然。”

“還有出租車費,也是遊客付。”

“當然。”

“還有孟買搭巴士費用,全是遊客付。”

“嗯。”

“還有茶,如果在炎熱的午後喝個茶提振精神。”

“嗯……”

“還有性感女孩,如果在涼爽的夜晚很想發泄一下……”

“嗯,行,行。聽著,我會付你一整個星期的錢。我要你帶我參觀孟買,告訴我這城市的事。如果我滿意的話,一星期結束時我會另給獎賞,你看這樣如何?”

他眼裏綻放笑意,但回應時語調出奇地嚴肅。

“林巴巴,你這決定不錯,非常不錯。”

“哦,”我笑道,“那我們就等著瞧了。我還要你教我一些印地語,可以嗎?”

“當然可以!我可以全部教你!ha表示是,nahin表示不是,pani表示水,khanna表示食物……”

“行了,行了,不需要立刻教。這家是餐廳?很好,我餓死了。”

我正要進這家陰暗而不起眼的餐廳,他突然拉住我,表情變得很嚴肅。他皺起眉頭,用力吞口水,仿佛不確定該如何開口。

“享用這美食之前,”他終於開口,“在我們……還有我們做任何交易之前,有件事我得告訴你。”

“行……”

他這麽垂頭喪氣,我不由得擔心會發生什麽不好的事。

“嗯,我要說……那一拖拉的大麻,我在飯店賣給你的那塊大麻……”

“怎麽啦?”

“唉……那是商場價。真正的價錢,也就是友情價,是一拖拉阿富汗大麻隻要五十盧比。”他舉起雙手,然後猛地放下,拍打大腿,“我多要了你五十盧比。”

“這樣啊!”我低聲回答。從我的觀點來看,這根本是不足掛齒的小事,小到我很想放聲大笑。但對他而言,顯然是件大事,而我猜他很少感動到如此坦白。事實上,誠如他許久以後告訴我的,他那時剛決定要喜歡我,對他而言,那表示他得遵照良心,毫無隱瞞交代他所說過或做過的任何事。他始終將事實全盤托出,這是他最討人喜歡,也是最讓人惱火的特質。

“那麽……你打算怎麽辦?”

“我建議,”他一臉嚴肅,“我們盡快把那塊商場價的大麻抽完,然後我會買塊新的。在那之後,一切都按友情價算,對你、對我都是。這辦法沒問題吧?”

我笑,他跟著我笑。我伸手鉤住他的肩,帶他進去那人聲鼎沸的餐廳,餐廳裏蒸汽彌漫,香味四溢。

“林,我是你非常要好的朋友,”普拉巴克咧嘴而笑,堅定地說道,“我們是幸運兒,對不對?”

幾小時後,我回到那舒適而陰暗的房間躺著,天花板上的吊扇不停轉動,哼哼直響。我累了,但睡不著。在我床邊的窗戶下,白天飽受折磨、辛苦幹活的街道,這時臣服於夜間的悶熱,一片靜寂,空氣潮濕,繁星點點。城裏令人驚訝、費解的影像,如風中的樹葉般,在我腦海裏翻滾,而我的血液裏湧動著希望和可能,叫躺在暗室中的我不由得笑了起來。我拋下的人,沒有一個知道我的行蹤。在孟買這個新天地,沒人知道我是誰。在那一刻,在那陰影裏,我幾乎是安全無虞的。

我想起普拉巴克,想起他說一早要來帶我去參觀這城市。他會來?我懷疑。或者更晚些我會看到他和另一個剛來的遊客在一塊?我打定主意,如果他信守承諾,早上出現,我要開始喜歡他。在下這決定那一刻起,我隱隱懷著孤單之人的冷酷。

我想起那個女人卡拉,一再想起,驚訝於她泰然自若、不苟言笑的麵容一再浮現腦海。“哪天你如果到利奧波德,就會找到答案。”那是她對我說的最後一句話。我不知道那是邀約,還是挑戰,還是警告。不管是什麽,我決定奉陪。我要去那裏找她。但不是眼下。等我更了解這個她顯然已經非常了解的城市之後再說。就花一星期,我心想,在這城市待一星期……

我在這個孤寂冷清的個人天地裏,想起很多事,一如以往,我還想起家人和朋友。不斷想起,卻見不到、摸不著。每天晚上,我在無可壓抑的渴望中掙紮度過,渴望取回我為獲得自由而失去的東西,所有失去的東西。我每天晚上被羞愧的釘子刺穿,那些我確信永遠無緣再見麵的心愛的人,因為我得到了自由,而他們卻持續在受苦。

“我們可以殺他價,是吧!”那個高個兒加拿大人,從房裏另一頭黑暗的角落說話,突然冒出的聲音在靜寂裏回**,像是石頭砸在金屬屋頂發出的聲音,“我們可以跟那經理殺低房價。一天要我們六美元,我們可以殺到四美元。那雖然不貴,但這裏人的作風就是這樣。你得跟這些人殺價,每樣東西都要。我們明天就要去德裏,但你要住這裏。先前你不在時我們談過,我們有點擔心你。你得跟他們殺價,老哥。不懂這個,不這樣想,他們會把你吃得死死的,這些人。印度的城裏人都是不折不扣唯利是圖的人,老哥。別誤解我的意思,印度是個了不起的國家,因此我們才會再來。但他們與我們不一樣。他們……唉,他們認為就該這樣。總而言之,你該殺他們價。”

房價的事,他說的的確沒錯。我們本可以一天省個一兩美元。為了節省開支,本來就該討價還價。在印度,大部分時候,就該這樣做事,這樣才精明,才討人喜歡。

在與印度人打交道時,有個簡單而令人吃驚的道理,那就是按照感覺行事,比按照理智更為明智。在這世上,沒有哪個地方這麽切合這個道理。

那時候,在孟買的第一個晚上,閉眼躺在黑暗而寂靜的房間裏時,我還不懂這道理。我憑直覺行事,心想幸運之神一定會再度眷顧我。我不知道自己已經愛上那女人、那城市。在笑意從我嘴唇消失前,我迷迷糊糊地進入無夢的酣睡。

(1) 作者在此使用孟買當地的主要方言馬拉地語,是印度的二十二種規定語言之一,在印度南部的馬哈拉施特拉邦(Maharashtra)使用。馬拉地語以梵語為主做變化。

(2) 拉傑尼希教派(Rajneeshis),印度人奧修(原名拉傑尼希)創立的邪教組織。

(3) 哥譚市(Gotham City),《蝙蝠俠》漫畫中虛構的城市,犯罪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