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據說我是在光天化日的下午一點鍾,從兩座槍塔間翻過前圍牆逃出監獄的。事前的計劃相當周密,在某種程度上可說完全照計劃進行。但逃脫能成功,其實主要在於膽大和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決心。一旦著手逃獄,就得有心理準備,那就是隻許成功,不許失敗。因為一旦失手,懲戒隊的警衛很有可能會把我們活活踢死。

一起逃獄的有兩人。另一個是我二十五歲的獄友,他狂放不羈而慷慨,因殺人罪服無期徒刑。我們曾找上其他獄友,想說服他們一起逃獄。我們問了其中最凶狠的八個,這些人全因暴力犯罪被判至少十年徒刑。結果他們一個個都有借口,不肯參加。我不怪他們,我和我的夥伴都是年輕的初犯,沒有前科。雖然我們都是重刑犯,但在監獄裏,我們隻是無名小卒。我們擬訂的逃獄計劃,是那種成功了會被稱為英雄、失敗了會被稱為狗熊的計劃。最後,隻有我們兩人參加。

當時,內部警衛隊大樓正在大翻修,這給了我們逃脫的機會。那是棟兩層樓的房子,供獄警辦公和訊問犯人之用,位於前圍牆大門附近。我們擔任園圃維護員,在那裏換班的警衛,每天都可以看到我們。逃獄那一天,我們去那裏工作時,他們一如往常看了我們一會兒,隨即轉過頭去。警衛隊大樓空無一人,翻修工人正在吃午餐。因著警衛本身的百無聊賴和他們對我們的熟稔,製造出小小的空當。在這隻有幾秒鍾,但於我們宛如數小時的空當中,我們成了隱形人。於是我們動手。

翻修工地外圍用鋼絲網圍籬封住,我們割開圍籬鑽進去,破門進入那空****的房子,爬上樓梯。屋內因為翻修,清得空無一物。未抹灰泥的牆,露出柱子和承梁的骨架。樓梯光禿禿的木階上布滿灰塵,一片白色,磚頭和灰泥的碎塊散落其上。頂樓的天花板上有個維修孔,我站在我的夥伴粗壯的肩膀上,用力推開裏麵的木板活門爬出去。我事先已把延長線纏在連身工作服裏。爬上閣樓之後,我解下延長線,一端綁在屋頂的橫梁上,另一端傳給我的夥伴,他就利用延長線爬上來跟我會合。

屋頂呈“之”字形延伸,我們爬向屋頂與監獄前圍牆狹窄的夾縫。我選中某個凹槽的一點作為鑿孔,希望兩側的突起能遮住那個洞,不致讓槍塔上的守衛看到。閣樓上一片漆黑,但靠近牆麵狹窄的楔形夾縫卻比警棍更黑更暗。

我們與蓋住屋頂的馬口鐵皮之間,隔著一堵雙層的硬木板。在打火機的照明之下,我們開始在木板上鑽洞。一把長螺絲起子、一根鑿子、一把平頭剪,是我們僅有的工具。我們對著木板又劈、又刮、又戳,忙了十五分鍾,隻挖出大概人眼大小的小洞。我們來回移動打火機的火焰,看見小洞後方閃亮的金屬屋頂。但是木板太硬又太厚,用我們手頭上的工具,得花好幾個小時才能挖出人能鑽過去的洞。

我們沒有那麽多時間,估計隻有三十分鍾,或許再多一點,之後警衛就會來這裏例行巡查。我們得在那之前鑿穿木板,在馬口鐵皮上挖出洞,爬到屋頂上,用延長線當繩子,爬下屋頂,獲取自由。時間如此緊迫,我們卻困在警衛隊大樓的閣樓中。我們知道警衛隨時可能會發現圍籬上的破洞,看見被打壞的門和維修孔。他們隨時可能從維修孔上來,鑽進這個又黑又悶熱的洞穴,找到我們。

“我們得回去,”我的夥伴低聲說,“我們絕對沒辦法鑿穿這木板。我們得回去,假裝什麽事都沒發生。”

“不能回去,”我斷然地說,盡管那念頭也在我腦海裏翻滾,“他們會發現所有被破壞的東西,包括我們割開的圍籬,然後他們會知道那是我們做的,因為可以在這地區活動的就隻有我們。如果我們回去,會落在Slot手裏一年。”

Slot是獄中黑話,用來指稱懲戒隊。在那個年代,那個監獄裏的那個單位,是那國家最慘無人道的地方,是可以隨意毒打犯人的地方。從警衛隊大樓(他們的大樓,懲戒隊的總部所在)屋頂脫逃不成,挨打肯定更名正言順,更淒慘。

“好,那我們他媽的怎麽辦?”我的夥伴急切地問道,聲音壓低,但表情和動作都像是在大叫。汗水從他臉上滴落,他的雙手因害怕而濕透,握不住打火機。

“我想有兩個選擇。”我說。

“哪兩個?”

“第一個,用那把梯子,那個用鏈條拴在樓下牆壁的梯子。我們可以再下樓,打斷梯子的鎖鏈,把延長線綁在梯子頂端,再把梯子靠在牆上爬上去,接著把延長線甩到牆的另一頭,然後就可以滑下去到馬路上。”

“就這樣?”

“那是第一個計劃。”

“但……他們會看到我們。”我的夥伴反駁道。

“是,沒錯。”

“他們會向我們開槍。”

“說得沒錯。”

“他們會射中我們。”

“的確。”

“哇,耍我,”他極小聲地說,“我想你真的是在耍我。這不成了活靶,不是嗎?”

“我想我們之中或許會有一人過關,另一人會中槍。一半一半。”

我們思考成敗概率,靜默不語片刻。

“我不喜歡這計劃。”我的夥伴顫抖道。

“我也是。”

“第二個計劃呢?”

“上來這裏時,你有沒有注意到那個在一樓的電動圓鋸?”

“有……”

“如果我們把那圓鋸拿來這裏,可以用它鋸開木板,然後用平頭剪剪開馬口鐵皮,再來就照原計劃進行。”

“但他們會聽到聲音,”我的夥伴咬牙切齒地小聲說道,“我能聽到他們講他媽的電話的聲音。我們離他們那麽近,如果把鋸子拖到這裏來用,那聲音會像他媽的直升機那麽響。”

“我知道,但我想他們會認為那是工人在趕工。”

“但工人不在這裏。”

“是,沒錯,但大門警衛正在換班,新警衛上來站崗。風險的確很大,但我想我們如果做了,他們會像以前一樣隻聽聲音,認為那是工人在幹活。他們已經聽了幾星期的電鑽、錘子和圓鋸的聲音,不可能會想到那是我們幹的。他們絕對想不到犯人會有那麽大的膽子,竟敢用電鋸,而且就在大門旁用。我想這辦法勝算最大。”

“我很不想當那個他媽的潑冷水先生,”他反駁道,“但這房子沒電,他們把電源切斷,好進行翻修,唯一的電源在外麵。我想延長線是能拉到下麵,但電源在這房子外麵。”

“我知道,我知道。我們之中一人得下去,偷偷潛出我們撬開的門,把延長線插進外麵的插座,隻有這個辦法。”

“誰下去?”

“我去。”我說。我很想說得有把握、堅定,身體卻泄露了我的心虛,語氣急促而尖銳。

我爬到維修孔旁,雙腿因恐懼和緊張性**而不聽使喚。我抓著延長線滑下,躡手躡腳地來到一樓,一路施放延長線。來到門口時,延長線還剩下很長一段。圓鋸放在門附近。我把延長線係在圓鋸把手上,跑回樓上。我的夥伴把圓鋸拉上去,穿過維修孔,然後把延長線交給我。我再次躡手躡腳地來到門邊,身體緊貼著牆壁。我喘得厲害,努力鼓起開門的勇氣。最後,心一橫,我推開門走出去,把延長線插進插座。

配備手槍的幾名警衛正在聊天,離這門不到二十米。他們之中若有一人朝我這邊看來,一切就完了。我抬頭往上瞧,看見他們朝四麵八方看,唯獨沒看向這邊。他們在監獄大門那一帶聊天、走來走去,因某人剛講的笑話而大笑。沒有人看到我。我悄悄溜回屋內,像狼一樣四肢著地,爬上樓梯,抓著延長線使勁地爬上維修孔。

在“之”字形閣樓中的那個黑暗角落,我的夥伴正拿著打火機。我看到他已把電鋸連上延長線,準備鋸木板。我接過打火機,替他拿著。沒有一秒遲疑,他提起重重的電鋸,啟動開關。電鋸尖銳的聲音,就像機場跑道上噴射客機引擎的運轉聲。我的夥伴望著我,嘴張得老大,露齒而笑,笑時緊咬著牙,雙眼閃映火光。然後,他把電鋸推進厚木板,上下左右鋸了四道口子,在震耳欲聾的聲音中,一下子就鋸出一個洞,露出閃閃發光的四方形馬口鐵皮。

接下來寂靜無聲,我們靜靜等待,耳裏響著愈來愈稀微的回聲,心髒怦怦直跳。不一會兒,我們聽到監獄大門附近傳來電話鈴聲,心想完了。有人接起電話,是某個大門警衛。我們聽到他大笑講話,口氣輕鬆閑散。沒事,我們安全了。他們當然聽到了電鋸聲,但正如我所預料的,他們把那當作是工人發出的聲音,不以為意。

我信心大增,拿起螺絲起子在馬口鐵皮上打出一個洞。陽光從自由的天空照射進來,照在我們身上。我把洞挖大,然後用平頭剪繞著馬口鐵皮的三個邊剪開。我們用四隻手合力把那塊馬口鐵皮往外推,我把頭伸出洞外,看見我們的確已打穿屋頂的某條凹槽,那個鑿孔躲在那道“V”字形凹槽的最底部,沒有人能看到。趴在那道窄縫裏,我們看不見槍塔的守衛,他們也看不見我們。

接下來隻剩下一件事要做。延長線還插在樓下屋外的插座上,我們需要那條延長線當繩索,用它垂掛到監獄圍牆外,攀降到馬路上。我們之中得有一人下樓,在監獄大門警衛的視線範圍內,推開門走出去,拔下延長線,再爬上屋頂。我看著我的夥伴,他滿是汗水的臉沐浴在從我們挖開的屋頂洞射進的明晃晃的陽光裏,非常清楚。我知道我得再跑一趟。

我走到一樓,背緊貼著門邊的牆壁,停下來,在心裏跟自己的雙手雙腳說要爭氣,要勇敢走到毫無遮掩的門外。我的呼吸非常急促,覺得頭暈想吐,心髒像是落入陷阱的鳥,猛撞我心坎的牢籠。經過似乎很漫長的幾個片刻,我認定自己辦不到。從審慎明智到盲目恐懼,我內心的每個角落都尖叫著要我別再出去。我沒辦法出去。

我得切斷延長線,沒別的辦法。我從連身工作服的側袋中拿出鑿子。我們用這鑿子鑿穿了屋頂的木隔板,盡管如此,它仍舊很銳利。當我將鑿尖對準門縫下方的延長線,舉起手要擊下時,突然間想到,我如果切斷延長線,導致電線短路,可能會引發警鈴,引來警衛入屋查看。但那不重要,我沒別的選擇,我知道自己無法再走到屋外。我使勁往鑿子上一敲,切斷延長線,嵌進木頭地板。我扯出被切斷的延長線,等警鈴響起或有人從大門區域快步跑過來的聲音。但沒有動靜,什麽都沒有,我平安無事。

我抓著斷頭的延長線迅速上樓,回到閣樓。在屋頂新挖的洞旁邊,我們把延長線綁在粗大的木頭橫梁上。接著,我的夥伴開始爬出去,身體剛出馬口鐵皮屋頂的一半時卡住了,好一段時間上不去也下不來。他劇烈地扭動身體,使出吃奶的力氣,卻還是動彈不得,卡得非常緊。

他的身體堵住了我們所挖的洞,閣樓再度陷入黑暗。我雙手在屋頂龍骨之間與灰塵裏四處摸,摸到打火機。點燃打火機之後,我立刻看出他為何會卡住。原來是香煙袋搞的鬼,那是他在獄中休閑社團自己做的一個厚皮袋。我要他別動,然後拿起鑿子,在他連身工作服後麵的口袋割出“冂”字形的口子,把口袋扯掉,香煙袋隨即落入我手中。我的夥伴順利爬出洞,來到屋頂。

我跟著爬上屋頂。我們兩人像毛毛蟲一樣在凹槽底部蠕動前進,來到監獄的城垛狀前牆。我們跪著往牆外瞧。在那幾秒鍾裏,我們的身軀暴露在外,但槍塔警衛沒往我們這邊瞧,那個地方是警衛的盲點。槍塔警衛認定不會有人離譜到光天化日之下翻越前圍牆脫逃,因此忽略了這裏。

我們大膽地往下方的馬路迅速一瞥,看見監獄外排了一列車子。他們是送貨員,等著進入監獄大門。每輛車都要仔細搜查,底盤也用鏡子檢查,因此車陣前進緩慢。我們兩人在凹槽裏蹲低身子,思量著該怎麽辦。

“下麵一團亂。”

“現在就下去。”他說。

“等等。”我反駁。

“媽的,把延長線丟過去,走人。”

“不行,”我低聲說,“下麵人太多。”

“那又怎樣?”

“他們會有人想當英雄,肯定會。”

“就讓那家夥當英雄,我們會撂倒他。”

“他們人太多。”

“撂翻他們所有人。我們會大搖大擺地從他們中間穿過,他們不會知道是什麽東西打的他們。豁出去了,老哥。”

“不行,”我態度堅決,“我們得等。等下麵都沒人了再翻牆下去,我們得等。”

我們最終還是等了,那是分秒難挨的二十分鍾,其間我一次又一次地匍匐前進,往牆的另一頭望去,每次都冒著暴露的危險。最後我往下方的馬路瞧,終於空無一人。我向我的夥伴打信號。他往前爬,翻過牆下去,不見人影。我小心翼翼地爬到前麵看看,心想會看到他抓著延長線往下降,沒想到他已站在馬路上。我看著他消失在監獄對麵與這馬路交會的小巷裏,而我仍在監獄裏的屋頂上。

我爬過藍砂岩的矮牆,抓住延長線,雙腳頂住牆壁,雙手抓著線,背對著馬路,我望向左邊的槍塔。警衛正在講電話,另一隻手在空中舞動,自動步槍側背在肩。我望向另一座槍塔。那裏的警衛也配著步槍,正往下叫喊監獄內大門區裏的同事。他一臉微笑,表情輕鬆。沒有人看到我,我正站在這國家安全防護最嚴密的監獄前圍牆上,沒有人看到我。

我移動雙腳,開始下降,延長線卻因雙手流汗、恐懼而滑脫。牆很高,我知道如果摔下去,必死無疑。在恐懼和絕望之中,我重新抓住延長線,緊抓不放。我靠著雙手刹車,減緩下墜速度,感覺到手掌、手指上的表皮被扯掉而微微灼痛。速度已變慢,但仍足以讓我落地受傷。我重重落地,再站起,跌跌撞撞地越過馬路。我自由了。

我回頭看了監獄一眼,延長線仍然吊在牆上,槍塔裏的警衛仍在講話。一輛汽車緩緩駛過,司機的手指配合歌聲,敲打著方向盤。我轉身走進小巷,走進被緝捕而失掉我一切所愛的人生。

持槍搶劫時,我把恐懼加諸他人,從那一刻起(甚至在我幹下諸多罪行時)到牢獄生涯,再到逃亡生涯之際,命運把恐懼加諸我。每個夜晚我都在恐懼中度過,有時覺得體內的血液和氣息仿佛因懼怕而凝結成塊。我加諸別人的恐懼,轉變成十倍、五十倍、上千倍的恐懼,讓我在每個無比孤單的夜晚時時刻刻都膽戰心驚。

在孟買的頭幾個月,白天時,周遭的世界緩慢而吃力地運轉著,我把自己投入由職責、需求與小小歡樂構築的繁忙踏實生活中。但到了夜晚,沉睡的貧民窟墜入夢鄉,恐懼悄悄爬遍我的全身,我的心退入漆黑的回憶洞穴。當這個城市沉睡時,大部分的夜晚,我卻在走動。我走著走著,強忍著不回頭看那槍塔,以及吊在高牆上但其實已不存在的延長線。

至少,夜是沉靜的。那些年,每到午夜時,警察即對孟買實施宵禁。晚上十一點半,警察的吉普車聚集在這大城的各主要街道,開始強迫餐廳、酒吧、商店,乃至人行道上販賣香煙、帕安的小店打烊。尚未回家或躲藏的乞丐、癮君子和妓女,全被驅離人行道。商店拉下鐵門,蓋住櫥窗,市場裏的商攤都蓋上白棉布。安靜和冷清降臨。白天的孟買街頭,人群熙來攘往、車水馬龍,無法想象到了夜裏竟如此冷清寂靜。但每個夜晚都是如此:無聲、美麗、令人不安。孟買成了鬼城。

午夜過後,數個小隊的便衣警察執行名為搜捕的行動,為時兩到三小時。他們在空****的街道上巡邏,搜尋罪犯、癮君子、嫌疑犯、無家可歸的失業男子。當然,這城市有一半以上的人無家可歸,其中許多人吃、睡、住都在街頭。到處都有席地而睡的人,他們躺在人行道上,隻靠一條薄毯和棉質被單驅趕夜裏的露水。因旱災、水災或饑荒逃難到城裏的人,或單身一人,或一家大小,或一整村人,睡在石板人行道和民宅的大門口前,擠在一起,以防落單。

在孟買,依法不準睡在街頭。然而警察執行取締時,就像取締萬妓街上的妓女一樣“務實”。他們的確在某種程度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是“不會”被他們以深夜不歸罪逮捕的對象還是一大堆。例如,苦行僧和其他各種宗教修行者在豁免之列;老人家、截肢者、病患或傷者,得不到多少同情,有時還得被迫轉移到別的街道,但不會被捕;精神病患、行為古怪的人,還有樂師、雜技演員、手技雜耍人、演員、弄蛇人等跑江湖賣藝者,偶爾會遭粗暴對待,但絕不在搜捕之列;碰上一家子人,特別是帶著年幼小孩的家庭,警察通常隻是嚴厲警告,勿在某地區逗留超過幾晚,隨即放過他們。但男子凡能證明自己有工作,例如拿出名片或手寫的雇主地址作為證明,不管那工作多卑下,都會得到放行。一身幹淨、體麵而能顯露某種教育水平的獨行男子,通常借由口頭說明就能免遭逮捕,即使待業中亦然。當然,凡是能拿錢打點的,也都會沒事。

最後隻剩下非常窮、無家可歸、失業、教育程度低、隻身一人的年輕男子,成為最容易在午夜被逮捕的族群。每天晚上都有數十名年輕男子,因為沒錢賄賂警察,又沒有能力靠說說話就讓自己脫身,而在市內各地被捕。其中有些人因為符合警方所描述的通緝犯相貌、特征而被捕,有些人被查獲攜毒或攜贓而被捕,有些人惡名昭彰,警察基於犯罪嫌疑,決定將他們逮捕。但有許多人隻是因為肮髒、貧窮、一臉絕望無助而被捕。

孟買市沒有錢購置數千副金屬手銬,即使有這筆經費,警察大概也不願把手銬這個累贅帶在身上。因此,他們攜帶以大麻纖維、椰子纖維撚製的粗糙長繩,用來將被捕者的右手一一綁在一塊。這繩子雖細,卻能綁住這些人,因為夜間搜捕的落網者大部分非常虛弱、營養不良、精神消沉,因而無力逃跑。他們乖乖地、安靜地受捕。逮捕到十幾二十名男子,並集體拴成一列後,即由搜捕隊六或八名警察將他們押回拘留所。

就警察來說,印度警察的行事比我預想的還正派,而且不容否認地勇敢。他們配備的武器,隻有名叫拉提(lathi)的細竹棍,沒有警棍、瓦斯槍和槍,也沒有對講機。因此巡邏時一旦遇上麻煩,也沒有辦法求援。他們沒有多餘的車輛可供執行搜捕,因此,警察每出一趟任務都得走好幾公裏的路。他們常以細竹棍打人,但很少狠狠毆打,甚至毒打成重傷。比起澳大利亞的那個現代西方城市裏的警察,他們更不常打人。

但遭到搜捕的年輕男子得在牢獄裏蹲上數天、數周乃至數月,而牢獄生活的悲慘,和亞洲很多地方的牢獄一樣。午夜後,綁成一列的男子拖著腳走在市區,那景象比大部分送葬行列還更讓人難過、憐憫。

夜間搜捕結束後,我在孟買市區四處逛,而且總是一個人。我那些有錢朋友怕窮人,而我那些窮人朋友怕警察,而大部分外國人什麽人都怕,待在飯店不敢出門。每當我走在街道上,搜尋夜街的涼爽寂靜時,街道是屬於我的。

那場大火過後約三個月,我有次出來夜遊,不知不覺走上臨海大道旁的海堤。海堤與大道間的寬闊人行道,冷清而幹淨。六車道臨海大道的另一邊,則是往內陸彎成半月形,而且放眼望去盡是富裕繁華的地區:俯瞰黑色大海的高級住宅、昂貴的公寓大樓、領事館、高級餐廳與飯店。

那天晚上,臨海大道上的車子很少,每隔十五或二十分鍾才有一輛車緩緩駛過。在我身後,大馬路的另一邊,所有房間隻亮著寥寥幾盞燈。猛然刮起的陣陣海風,帶來清淨、飄著鹹味的空氣。四周一片寂靜,海比城市更喧嘩。

有些貧民窟友人對我獨自在街上行走表示擔心。別在夜裏走,他們說,孟買夜裏不安全。但我怕的不是這座城市。我在街頭覺得很安全,我走過的人生乖戾又困頓,但這城市把我的人生包覆在其他數百萬人的人生裏,仿佛……仿佛我的人生天生就該歸屬這裏,隻歸屬這裏。

而我做的工作,讓這份歸屬感更為強烈。我兢兢業業地扮演貧民窟醫生的角色。我找來診斷醫療方麵的書,在小屋裏就著燈光研讀。我囤積了不少藥物、藥膏與繃帶,是用我替遊客做黑市買賣所賺的錢從本地藥店買來的。即使已攢夠離開的錢,我仍留在那裏,留在那個汙穢的地方。我已經有能力搬到舒適的公寓,但仍然待在那狹促的小屋裏。我跟著那裏的兩萬五千人,投入他們翻騰激**的生存搏鬥之中。我舍不得普拉巴克、強尼·雪茄、卡西姆·阿裏·胡賽因。我努力不去想卡拉,但愛意引我向虛空猛抓。當我孤單一人,我親吻風,呼喚她的名字。

海堤上,涼爽的海風吹過我的臉龐和胸膛的肌膚,感覺就像有人拿起水罐,把水倒在我身上。四周寂靜無聲,隻有我自己在風中的呼吸聲,還有海堤下方三米處海水拍打岩石的浪濤聲。水花四濺的海浪拉著我。放手,放手,讓它結束,倒下來死掉就是。就這麽簡單。那不是我內心最響亮的聲音,卻是來自內心極深處,來自讓我抬不起頭的羞愧。羞愧之人懂得這樣的聲音:你讓每個人失望,你沒有資格活著,世界沒有你會更好……我努力去獲得歸屬,努力以醫療工作救治自己,努力以愛上卡拉這個愚蠢的念頭拯救自己,但在羞愧之中,我終歸是孤單一人,我感到迷惘。

海水奔騰,拍打下方的岩石。縱身一跳,就一了百了。我感覺到那墜落,感覺到身體撞上岩石的破裂聲,感覺到溺死的冰冷下滑。就這麽簡單。

有隻手搭上我的肩膀,出手很輕,但足以將我攔住。我迅速轉身,一臉震驚。有個高大的年輕男子站在我身後。他的手仍然放在我肩上,仿佛在撐著我,仿佛他已看出我不久前的心思。

“我想,你是林先生。”他輕聲說,“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我,我是阿布杜拉。我們在站立巴巴的大麻窩見過。”

“記得,記得,”我結結巴巴地說,“你救了我們,救了我,我記得很清楚。我還沒好好謝謝你,你就離開,消失不見了。”

他輕鬆微笑,抽回他的手,梳理他濃密的黑發。

“用不著謝,如果我在你的國家碰上這種事,你也會這麽做,不是嗎?來,有人想見你。”

他以手勢示意我停在十米外、人行道旁的一輛車。那車早停在我身後,引擎仍在發動,我不知為什麽一直沒聽見。那是“大使”,印度的平價高級車款。車裏有兩名男子:一名是司機;一名是乘客,坐在後座。

阿布杜拉打開後車門,我彎下腰往裏麵瞧。有位至少五十五歲的男人坐在裏麵,街燈照亮他的半邊臉。那是清瘦、堅毅而聰明的臉,有著細長鼻子和高高的顴骨。我立即就被那雙眼睛給震懾住,炯炯有神的琥珀色,帶著驚喜、同情,還有別的特質——可能是冷酷,也或者是愛。他的胡子和頭發都刮理得很短,但都已經花白。

“你是林先生?”他說,聲音低沉、洪亮而有自信,“很高興認識你,真的,非常高興。我聽說過一些你的好事。聽到好事,總是叫人高興,而在孟買這裏,聽到與外國人有關的好事,更讓人開心。或許你也聽說過我,我是阿布德爾·哈德汗。”

我當然聽說過他。在孟買,他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大人物。每隔幾星期,報紙上就會出現他的名字。市集、夜總會、貧民窟都有人在談他,富人敬佩他且害怕他;窮人尊敬他,奉他如神明。他在董裏的納比拉清真寺中庭講述神學和倫理學,聞名全市,各宗教的許多學者和學生都慕名前往聆聽。他與藝術家、企業家、政治人物交好之事,同樣家喻戶曉。他也是孟買黑社會的老大、聯合會製度的創辦人之一。這套製度將孟買劃分成數個地盤,歸不同的聯合會治理,每個聯合會由數個堂口老大組成。據說這套製度很好,很受歡迎,因為經過十年腥風血雨的地盤爭奪,這個製度安定了孟買黑社會,少了許多打打殺殺。他有權勢,危險且聰明。

“Yes, Sir.”我答,震驚於自己不知不覺用了“Sir”這個字。我痛恨這個字。在懲戒隊時,隻要未以“Sir”稱呼警衛,就會招來毒打。“我當然知道你的名字,大家都叫你哈德拜。”

他名字末尾的“拜”,意為大哥,是親切尊敬的字眼。我說出哈德拜時,他微笑,緩緩點頭。

司機調整後視鏡對準我,麵無表情盯著鏡中的我。後視鏡上掛著新鮮的茉莉花環,花香令人陶醉,在吹過清爽海風之後,那香氣幾乎令我暈眩。俯身探入車內時,我凜然意識到自己和自己的處境:我彎腰的姿勢;我抬起頭看見他眼睛時皺起的眉頭;我指尖下車頂邊緣的溝槽邊;貼在儀表板上,寫著“神與我同行”的貼紙。街上沒有其他人,沒有車子經過,四周非常安靜,隻有車子引擎的怠轉聲與車窗外悶悶的海浪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