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上文所提到的曆代宣命,要說明的是,《日本紀》中所記載的曆代天皇的詔書都以漢文寫成,而《續日本紀》以後的曆史書所記載的朝廷詔令,都用我國語言寫成。為了與前者相區分,稱為“宣命”。

《續日本紀》中的記載,因時代古遠,所以古詞很多,此後的曆史書古詞逐漸減少,漢語詞增多。要特別注意的是,不僅是在“宣命”中而且在所有文獻中,是如何擺脫中國影響的。這些書有助於我們對古代的理解。

上文提到的《釋日本紀》是後世人所撰寫,一些觀點顯得幼稚,但它引述了許多散佚不傳的古代文獻,所以非常珍貴、非常重要。

各地方的《風土記》大都散佚不傳,但其中有一部分材料在仙覺(44)的《萬葉集》的注釋中有所保留,這對古代曆史文化的研究十分有用。此外,古代的私記(45)大都散佚,但《釋日本紀》中對此多有引述。私記總體上幼稚,但因其古老,其中也有不少地方值得參考。

以“六國史”為主的曆史書籍,無論是木版本或是抄寫本,都有許多錯誤和脫漏,應該找到最古舊的版本加以校勘。但古本入手很難,可以從別人那裏借來校注本,在此基礎上對錯誤之處一一加以校訂。

順便說一下,現在好古的人越來越多,人們都喜歡珍貴的古籍,有一些埋沒世間的古籍陸續重見天日。但這些文獻是原典還是偽書,若不能加以辨別,則很容易上當。此時應予注意。所以在初學時,不必刻意去尋求那些珍稀的文獻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