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倍增法則:讓別人幫自己掙錢

兄弟兩人的廚藝都非常精湛,各自打算開餐館。大哥將自己存下來的40多萬元在縣城裏租了個好店麵,然後裝修店麵開始營業,他和妻子兩個人掌勺,雇用了3個服務生。雖然店麵不大,夫妻倆也有點忙碌,但是生意還算不錯,每個月都有3萬元左右的純收益。經過10年時間的打拚,夫妻倆在縣城裏買了房子,還在市裏買了一套房子,名下還有一輛轎車,日子過得還算不錯。

弟弟也把存下來的錢拿來開店,但是他在隔壁縣城做起了快餐,而且還聘用了3個廚藝非常精湛的廚師,分別經營湘菜、川菜和魯菜。由於菜品豐富,快餐店的生意非常火爆,他很快就掙了100萬元。這個時候,他並沒有堅持繞著自己的小店轉,而是將掙到的錢在城裏擴展了兩個店麵,並且雇用了2個店長進行管理,招收了更多的廚師。10年之後,弟弟已經在本省的3個市區經營了20家快餐連鎖店,在其他省份也有10家快餐店,身家豐厚,而且僅僅是快餐店的品牌就價值幾個億。

這兩兄弟之所以會走上不同的人生道路,主要在於對資源的利用。大哥更加相信自己,因此依靠自己來掙錢,但本質上仍舊是為自己打工的狀態,收益不可能太高,畢竟個人的能力和時間、精力等資源都是有限的,有限的資源所能產生的效益自然也是有限的。而弟弟則沒有將創業局限在自己一個人身上,而是擴大人力資源,讓更多的人為自己掙錢,無論是聘用廚師,還是開連鎖店,都在最大限度地借助其他的優質人力資源來幫自己積累財富,因此他更有機會成長為成功的商人。

在商業運作和資本投資中,往往需要掌握一些財富倍增法則,而財富倍增法則最重要的一條就是盡可能調動更多的人力資源為自己創造財富,簡單來說就是讓其他人為自己掙錢。那些成功的商人,他們不僅擁有出色的管理團隊和精英團隊,還有一大批優秀的員工,在這麽多人的幫助下,成功自然會變得更加簡單。這是一道非常簡單的數學題,假設某人每年最多可以掙到50萬元,那麽他雇用3個人做自己手頭的工作,雖然工作量會增加,但收益可能會達到100萬元~120萬元(考慮到不可能每一個雇員都會像他一樣出色),扣除每個雇員的10萬元工資和成本消耗後,這個人所掙的依然要比自己單幹時更多。

雇用更多的人掙錢,並不是簡單的數字相加。1個人可以掙50萬元,2個人可以掙80萬元,3個人可能會掙到120萬元,但是當更多的人出現時,創造財富的速度會加快,而且往往會成倍增加。這裏涉及配合的問題,當更多的人集中在一起時,就會在勞動力、智力、技術、時間、性格上形成互補,這種互補會提高資源的利用率,從而確保效益的增加。

全球知名投資家羅伯特·清崎,與朋友萊希特一起寫了一本暢銷書《富爸爸財務自由之路》。在書中,他提到了不同收入群體的4個象限,分別是雇員、自由職業者、企業所有人、投資者。這4個象限代表了不同的收入群體,任何人都可以在這4個象限中找到屬於自己的位置。

在羅伯特·清崎看來,雇員和自由職業者的經濟收入往往是最低的,因為他們隻是單純地為他人或者為自己工作,沒有想過讓其他人為自己工作,這些人的思維局限在拿自己的時間和健康換財富的初級階段,還沒有形成更加高明的經濟學思維。而企業所有人和投資者則善於借助他人的力量為自己掙錢,他們可以花費更少的時間和精力掙到更多的錢,是一群可以真正實現財富自由的人。

自然而然,90%以上的人都屬於雇員和自由職業者,他們沒有屬於自己的人生目標,對生活和工作都缺乏強有力的支配,很多時候處於被支配的狀態,原因是個人的力量往往太過渺小,個人的資源局限太過明顯。一個擁有成熟經濟學思維的人,應該打破自身的局限,不要將“奮鬥者”的概念局限在“我要努力為自己工作”的層次上,而應該讓自己成為一個“雇用更多優質人才努力為自己工作”的奮鬥者。一個員工的月薪可能隻有6000元,但擁有幾百名員工的企業家,月收入可以達到千萬元級別,這樣的人才是高收入的奮鬥者。同樣,許多人會想辦法自主創業,但是有經濟頭腦的人會想到投資,相比自主創業,投資的選擇性更強,自己隻要有充足的資金,完全可以在不同領域、不同行業、不同企業、不同項目上進行投資,這種投資基本上是最大化地利用了其他公司的資源。股神巴菲特積累了幾百億美元的身家,靠的就是挖掘並投資了那些有潛力、有價值的公司,通過投資,他掙到了比大多數企業家都要多的錢。

不過,並不是所有依賴他人的行為都會產生大量財富,企業家如果無法打造一個高效團隊,那麽所有的人集合在一起就會產生負麵影響,大家會因為相互阻礙而無法產生預期的效果,甚至會出現虧損。所以在利用他人的能力和資源時,一定要選擇優質的人力資源和項目,這樣才能真正發揮出財富增值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