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一篇·獵手
一、東成疑案
周末。
難得的休息日。
李土芝躺在宿舍**啃薯片,薯片渣渣掉了一床,他屁股下墊著一件沒洗的T恤,後腦勺靠著打球的背包。
電視正在播放一檔文化類節目,主持人扯淡扯到了《蘭亭序》,正在將那王羲之約哥們兒喝酒的帖子吹得天上少有地下無雙。以**集屌絲、死宅、廢柴氣質大成的男子來看,無論如何他也不該看這種節目,但他卻瞪著眼睛好像看得很認真。
前幾天一大隊剛剛接手了一個奇怪的案子。
在東成山山頂有一片墓葬群,是明朝時期的小墓葬,裏麵並沒有葬過什麽大人物。文化局已經考察過,拿走了有價值的東西,留下幾個大坑。
但那幾個大坑上星期又被人盜了一遍,盜墓賊將所有的墓穴搜索了一遍,挖掘得一塌糊塗。
警方在村民報案後半小時就到達了現場,剛經曆過一次正規發掘,東成山墓葬周邊的村民對墓葬群都很有保護意識,把案發現場保護得很好。他們在空墓穴裏找到了一盞戶外感應燈,一件遺落的背心,一些繩索和兩副登山杖。
以這些不知道是無意落下還是故意遺棄的東西來說,價值不菲,單單是那些負重繩索就價值上千,登山杖的材質很輕,還是個名牌。東成山墓葬經曆的這次盜墓和以往不同,盜墓賊花費了巨資,工具都很先進,從遺留的痕跡來看人數還不少,但技術很粗糙,他們把墓穴挖得亂七八糟,最後在主墓室的東南角下麵挖出一個大坑,將裏麵的不知道什麽東西搬走了。
墓室已經見底,棺槨都出土了,當年文化局的專家就沒有再往下挖掘。而這夥人居然盜走了主墓室底下的一件不知道是什麽的東西,那還得了?東成縣的警方和文物方麵的專家聯手追查了一個多星期,將盜墓賊一網打盡,那夥人還沒走出F省就被抓獲。但問題來了——這夥人完完全全是新手,他們的工具、作案車輛、作案地點都是別人提供的。
他們甚至不知道自己從主墓室底下挖出來的是個什麽東西。
而那樣東西被挖出來以後,他們並沒有帶走,而是按照“雇主”的要求放在了東成山的一個小懸崖下麵。可想而知,當警方去搜索那個小懸崖的時候,東西早就不見了。
這個案件不好處理,這些人是對一個空墓穴的主墓室底下進行挖掘,這種行為不知道算不算“盜墓”?他們不知道遺失物具體是什麽,甚至不知道它是不是文物,東成縣警方把案件的詳情上報到省廳,案件就落到了李土芝手上。
東成縣的警方沒能從盜墓賊身上追查到幕後雇傭他們的人,那些工具是當麵交易的,“雇主”並沒有隱蔽麵貌,但被抓獲的人也隻能描述出那是一個長相非常普通的中年男人,雇傭的費用使用現金支付,彼此聯係的手機號碼是一個新號。
李土芝卻從案件材料上看出這個案子非常可疑。
第一點——墓穴裏的遺失物非常奇怪——這是一個空墓,墓道早就被打開,暴露在外,並沒有洞穴可以鑽,這些人帶著繩索幹什麽?第二點——你說晚上盜墓,黑咕隆咚地遺失一件背心也就算了,怎麽會連燈都遺失了?第三點——盜墓帶登山杖幹什麽?東成山並不是高聳入雲的大山,上山頂還有柏油馬路,這兩副登山杖是做什麽用的?
這些東西看著不像盜墓的裝備,倒像是驢友的裝備。
並且從筆錄中可以看出,被抓獲的四個人沒有人明確承認自己丟了東西,隻有類似“你有沒有在墓室裏丟了東西?不知道,可能有吧”這樣的回答。
他們從主墓室的底下挖出來的是一個黑色的陶罐子,罐子是密封的,有一定的分量。除此之外,盜墓的人不能再提供更多線索。
究竟什麽人願意花費大價錢雇傭這四個沒有任何經驗的年輕人到一處空墓裏去挖東西?並且這位雇主還提供了具體地點,可東成山墓葬周圍並沒有保護措施——如果隻是為了拿走一個罐子,這位雇主完全可以自己偷偷地來,悄悄地走,一個人做事肯定要比四個人隱秘。
李土芝盯著電視裏談書法的節目,腦子裏列出關於這件事的幾種可能。
第一,這位雇主基於某種原因不能來,而他必須拿到黃土下的罐子,不得已鋌而走險雇傭了四個或者更多的菜鳥。
第二,這位雇主的目的不是罐子,罐子隻是一個噱頭,所以他根本不在乎菜鳥們做事是不是穩妥。
第三,這位雇主不存在,所有的細節都是別有用心的盜墓賊們共同編造好的。
第四,其他不明情況。
李土芝想來想去,無法排除任何一種可能,隻能在案卷裏用鉛筆打了一個巨大的問號。
這個案件,也許會有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