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刀法
“因為死者床頭櫃的鬧鍾時間被定格在四點十分。”雷昀接過話茬解釋說道。
“鬧鍾?可能是早就停了吧?”李凱不解地追問。
雷昀擺擺手,笑道:“不,是凶手把鬧鍾停掉的,特意給出了死亡時間。”
“鬧鍾原本調的時間為六點三十分,電池已被反向放置,短路燒毀了電路板,而且,鬧鍾有擦拭的痕跡,並檢測出血跡殘留。”
“福壽小區到盛世名城......喔,步行再打車?然後時間需要......”魏源邊做筆記邊小聲嘀咕。
呂振華敲了下桌子,不滿地皺了下眉頭。
“魏隊,剛才雷昀已經提到過,跟福壽小區的案子大概率並不是同一凶手。”陳曦微微挑了下嘴角,而後看向雷昀聳聳肩。
“喔,沒事,多幾種假設總沒壞處吧?你繼續說屍檢情況。”魏源似有尷尬地笑了一下。
“好,”陳曦點點頭,扭頭與雷昀快速交換了下眼神,而後說道:“死者顱骨完整,未見致命擊打傷,腦組織無出血等損傷跡象,但因死者頭皮等組織已被剝離、破壞,不排除有輕微打擊傷的可能性。”
“身體未見骨折;髒器完整、無利器刺傷及擊打傷痕跡;喉骨無挫傷,也已排除機械性窒息死亡的可能性,這方麵李凱法醫可以說明。”
“對......”
李凱聽到陳曦點他的名,急忙應聲想做補充說明,可剛一開口又被陳曦打斷了。
“死因......應該為失血過多致死,”陳曦皺眉停頓了一下,搖搖頭說:“體表組織大麵積受創失血過多足以致死,但髒器被摘除可能會致使受害人猝死,現在還難以斷定凶手是在受害人已死還是在失血過多瀕臨死亡的時候摘除的內髒.......”
“髒器摘除也會造成失血過多,到底是哪種失血過多致死......對案子偵破沒啥影響吧?陳曦你沒必要把精力放到這上麵吧?”李凱忍不住插嘴。
陳曦麵色凝重地搖搖頭:“不,雖然對致死的結果沒本質影響,但這過程可以反映出凶手當時的犯罪心理,摘除內髒的時間點不同會對他想要的效果產生明顯的差異。”
“效果?凶手是想......”李凱撓了撓腦袋。
“分屍的步驟會直接關係到受害人的死亡時間,確切說是關係到他需要忍受多長時間的痛苦才能得到死亡的‘解脫’,很顯然,凶手對這個過程的長短非常在意。”陳曦沉聲說完,咬著嘴唇搖了搖頭。
“你繼續說。”呂振華稍微等了片刻,而後催促道。
“就致死的手法來看,這起案子比福壽小區那案件更為殘忍、嫻熟,凶手在割除受害者皮膚、肌肉組織的時候避開了主動脈、筋腱,這樣做可能有兩個目的,一是盡量讓受害人延緩死亡從而遭受更多的痛苦折磨,二是......可以較為完整地將主動脈、筋腱剔除出來,從而得到更為完美的‘烹飪食材’......”
陳曦又停頓下來,嘴角微微抽搐了幾下。
會議室陷入沉默,警員們臉上混雜著震驚、憤慨等一係列表情,呂振華咂著嘴唇也沒催促。
可以想象受害人當時要忍受多大的痛苦:全身的肌肉被一片片割除,而且是從外到裏分層剔除,而後是筋腱的剝離,然後內髒被摘除,最後一步才是主血管的分離......
活生生被抽筋扒皮分屍,那生不如死的滋味......或許受害人當時唯一的念頭就是希望能死地快一些。
現實版的淩遲!千刀萬剮分屍致死!
現在還不知道死者生前的所作所為,但哪怕他是罪大惡極、十惡不赦,也不該以如此殘忍的方式來致死吧?
沒人有權利剝奪一個人的生命,而且還是以這樣極端殘忍的方式;如果他有罪,也應該由法律來判決。
陳曦將一副照片投影局部放大,與雷昀對視一眼點點頭,而後繼續說道:“從‘刀法’來看,該案凶手更為專業,肌肉碎片的切割麵平滑、連貫、順暢,用一個不太合適的詞語來形容便是......遊刃有餘;而之前福壽小區案件中死者被切割掉的肌肉碎片顯得參差而不連貫,多處顯示出二次或多次切割的痕跡。”
“由此可以推斷出這兩起案件的凶手大概率並不是同一人。”
魏源擺擺手打斷了她的話,皺眉問道:“有沒有可能......是因為凶器的原因?同一凶手,但兩起案子使用的凶器不同,因為鋒利程度的差異所以造成切割麵痕跡差異很大?”
“或者是同一件凶器,但凶手在福壽小區作案後又將凶器打磨得更鋒利?”他又補了一句。
陳曦搖搖頭:“從傷口痕跡來看,兩起案件的凶器應該都是匕首,但難以看出鋒利程度的差異,換句話說,在福壽小區案件中凶手使用的匕首也是足夠鋒利的,而肌肉碎片切割麵的參差不平......我認為那是因為凶手手法的原因,跟凶器並沒多大關係。”
“手法......”呂振華咂了下牙花根,而後看向陳曦問道:“凶手的職業可能是?”
“有可能是外科醫生,或者具有相關技能的凶殺案慣犯,比如......一名手藝嫻熟的屠夫,在有過殺人經曆、對人體構造深入了解之後,也是有可能完成這種程度的分屍殺人,總之,凶手應該是具有較為嫻熟的肌肉切割、剔骨的職業水準。”陳曦皺眉沉吟說道。
“醫生......”
呂振華吸了口煙,手指敲打著桌麵,眼睛頻繁眨著。
“陳曦,福壽小區的案子......凶手也極有可能是醫生對吧?”魏源插話問道。
“對,是有這種分析假設,”陳曦點點頭,而後微微搖頭:“不過還是有些不同。”
“在福壽小區案子中,我跟雷昀推測凶手可能是一名中醫,或者至少具有一定中醫知識,比如......懂些中醫知識的麻醉行業醫務人員?但從手法來看,應該不是外科醫生,除非他是一名基本沒動過手術刀的外科醫生。”
“而現在這起案子,就目前的屍檢情況來看,並未發現與中醫相關的痕跡,手法更像是醫術精湛的外科醫生所為,當然,我前麵也已說過,凶手也可能是其它肉類分割行業人員。”
雷昀點點頭,接過話茬說道:“簡要來說,兩起案子的凶手所展現出的職業特點存在較為明顯的差異,所以我跟陳曦推測並不是同一凶手所為。”
“還有一種可能......”他猛然皺起眉頭。
“對。”呂振華點了下頭。
“什麽意思?”魏源有些摸不著頭腦。
雷昀呼了口氣,沉聲說道:“也有可能凶手確實是同一人,但他刻意製造出了分屍手法的差別,可是目的呢?有些說不通......”
他皺眉搖搖頭,沒把話說完。
兩起案件中,存在多處“雷同”的點--比如受害人被束縛、手機丟失、被分屍(雖然程度方麵差異很大)、現場痕跡被破壞等等,這些都會讓警方將兩起案件聯係起來,而凶手再去製造“差異”顯得毫無必要。
不去除明顯相似的線索、跡象,反而在相對來說不那麽明顯的分屍手法方麵“故弄玄虛”?
這顯然是有些不合邏輯。
或者凶手就是想以虛虛實實、半遮半掩的手法來誤導警方的判斷?賣弄、挑釁?
雷昀一時間也難以考慮明白。
“怎麽就說不通?”魏源追問道。
“這個疑問先一放,”呂振華擺擺手,目光越過雷昀投向陳曦,問:“其它方麵?”
“死者指甲內未見他人皮膚組織殘留,而就已還原位置的肌肉碎片來看,並未發現劇烈掙紮反抗的挫傷痕跡,說明受害人在被製服、分屍的過程中毫無反抗、還手的餘地。”陳曦說道。
“但是死者右手中指指甲內留有白色粉末狀物質。”
她停頓下來看向雷昀。
“膩子,客廳走廊的牆壁有一處抓撓痕跡,痕跡為自下而上傾斜方向,可能是死者當時想掙紮反抗,但並未做完動作。”雷昀點點頭。
而後他又微微搖頭,補充說:“這處位置距離入戶門較近,但也不能就此推斷出凶手是經受害人開門入戶,也有可能是持有鑰匙,受害人聽到動靜後來到客廳查看,而後被凶手入戶以暴力手段限製其行為。”
“但比較來看,受害人為凶手開門的可能性更大,因為淩晨時分正是熟睡的時候,鑰匙開門的聲響很難被察覺,如果受害人當時服用了艾司唑侖等藥物的話,就更沒有可能聽到開門聲響。”
“是否服用了鎮靜、抗抑鬱類藥物,還要等化驗結果,如果確認服用該類藥物,那麽持有鑰匙的可能性就基本可以排除。”陳曦點點頭插了一句。
“也不能排除吧?或者受害人確實沒聽到開門聲,但是被別的聲響驚醒?比如凶手在客廳弄出了大動靜,比如凶手手機響了?”董開平反問道。
“對,確實也存在可能,但綜合來看,還是受害人給凶手開門的可能性更大一些。”雷昀笑道。
呂振華擺擺手:“先不要爭論,陳曦你繼續,還有沒有其它方麵?”
“有,關於情殺嫌疑方麵......”
陳曦點點頭,正要把話說下去,李凱咋呼了一聲將她打斷。
“那啥,陳曦啊,還是我來說吧,有表達不到位的地方你再補充?”
他一個勁地朝陳曦眨巴眼使眼色,一副“你懂的”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