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心理學角度看群體的構成
一般來說,眾多人員聚集在一起,就可稱之為“群體”。無論他們是男是女,也不管他們的職業是什麽,也不管什麽事情讓他們走到了一起。但這樣一個“群體”,如果從心理學的角度看的話,他們仍然是獨立的個體——沒有一致的目標,沒有共同遵守的紀律,雖然這些人暫時組成了人群,但這些人隻是很偶然地站在一起,每個個體仍然是獨立的,與他一個人的時候沒什麽區別,因此也沒有組織化群體的特點可言。
群體是相對於個體而言的,但不是任何幾個個體就能構成群體。群體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為了達到共同的目標,以一定的方式聯係在一起進行活動的人群。從心理學上說,一千個偶然聚集在公共場所的人,沒有任何明確的共同目標,因此隻能看成一群聚在一起的人,這一群人並不因為聚集就變成群體,比如傳統節日的聚會、交易商品的集市、協作勞動的集體。
在特定條件下(且隻有在這些條件下),聚集成群的人會表現出某些新的特點。此時,成員的個體性格消失了,他們的思想感情聚焦於同一事物上。即使他們不在同一個地方,如果符合上述條件的話,也算是同一個群體。隻要大家同時考慮同一個問題,這些原本獨立的個體就形成了一個群體。較為典型的是激烈感情的觸動,比如大家都關心的國家大事。盡管任何一個民族或國家的人都不可能全部出現在同一個地方——他們的人數太多了——但不管他們在哪裏、彼此之間的距離有多遠,隻要他們關注同一件事,他們的思想感情便沒有任何區別。
如果有一個偶然的契機把四麵八方的人聚集在同一個地方,此時,這群人就有了同一種心理特征,我們姑且稱之為“心理群體”。心理群體形成之後,就會表現為一種共同的、暫時的,然而又是十分鮮明的普遍特性。除此之外,群體還會表現出一些附帶的特性。所有群體都有一些共同的特點,不管這個群體是由什麽人組成的。構成群體的人員不同,群體的附帶特性不同,精神結構也大不相同。
我們很難對群體心理做出精確的描述,在群體中,構成群體的某個民族的人所占的群體比例不同或組織結構差異,群體的心理也迥然不同。刺激群體心理的因素不同,群體心理也會有所不同。即使是同類型的刺激,如果刺激的強度不同,群體的心理表現仍然不同。上述諸多因素的變化使得關於群體心理的研究困難重重,個體心理學的研究也同樣麵臨著這些問題。
由於任何一種精神結構都包含著各種性格的可能性,環境突變會讓這種可能性表現得更為突出。隻有小說中才有性格數十年始終如一的人。隻有環境完全一致,才能使族群性格明顯地單一,這就解釋了為何法國國民公會中那些最殘暴的成員竟然都是些平常表現得和藹可親的人。在環境正常的時候,他們是安守本分的良民,是體貼民眾的官員;但當環境發生劇烈變化的時候,他們表現出了前所未有的邪惡與殘暴,其殘暴程度就連他們自己都無法相信。當暴虐平靜過後,暴民們又恢複了此前的和藹可親與平易近人,成為老實而溫順的國民,拿破侖就在這些暴民之中找到了非常恭順的臣民。
我們無法對強弱程度不同的組織群體做全麵的研究,重點隻能放在研究那些成熟的群體上——已經進入完全組織化階段的群體,或換個也許更為可取的說法——心理群體。也隻有這樣,我們才能夠看清楚群體可以演化成什麽模樣——不管它最終變成什麽模樣,肯定不會是一成不變的。隻有在這種已經出現組織傾向的群體中,那些看起來似乎永遠也不會發生的特征才會表現出來。
心理群體是一種獨特的存在,受群體精神統一支配。有時,五六個個體就能構成一個心理群體,幾千人偶然聚在一起卻不一定能構成群體。另一方麵,雖然不可能看到同一個民族的人全聚在一起,但在某些影響的作用下——比如一個偶然事件發生,他們就會聞風而動,隨之變成一個心理群體。群體的全部感情和思想表現出明確的指向性,我們甚至可以看到所有的變化細節。同樣,隻有“群體精神統一性”的心理特征才會體現出它的規律性變化。
在群體的心理特征中,有的與孤立的個體沒有什麽不同,有的則完全為群體特有,因此隻能在群體中看到。我們研究的就是這些特征,以便揭示它們的重要性。
一個心理群體表現出來的最驚人的特點如下:構成這個群體的人,不管他是誰,不管他們的生活方式有多大區別,不管他的職業是什麽,不管他是男還是女,也不管他的智商是高還是低,隻要他們在同一個群體,他們就擁有同一種情感取向——我們稱之為“集體心理”。
如果不是因為在群體中,有些閃念或感情,獨立的個體根本就不會產生,即使產生,也不可能變成行動。在群體的心理特征中,有一些與獨立的個體沒有任何不同,另外一些特性卻完全是群體特有的,這些特性從來沒有在一個個體身上具體表現出來,但當個體成為群體中的一員的時候,他的舉止表現也就不可思議地體現出了這一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