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議會
議會群體極度興奮時,和普通的異質性群體沒有什麽兩樣,他們的感情同樣愛走極端——或是做出最偉大的英雄主義舉動,或是犯下最惡劣的罪行。議員個人不再是自己,在他完全失去了自我後,會投票讚成最不符合他本人利益的提議。
在大多數情況下,組成議會的個人仍保持著自己的個性,這解釋了議會為何能夠製定出十分出色的法律。這些法律的作者都是專家,他們安靜地在書房裏擬訂草稿。因此,表決通過的法律,其實是個人而不是集體的產物,自然就是最好的法律。
議會是我們研究的有名稱的異質性群體之一。雖然議會成員的選舉方式因時而異,各國之間也各有不同,但是它們都有著十分相似的特征。在議會中,人們會感到民族的影響削弱了,或強化了群體的共同特征,但不會妨礙群體特征的表現。希臘、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法國和美國等這些完全不同的國家,其議會的辯論和投票卻驚人地相似,各國的政府麵對著同樣的困難:即使是最簡單的問題,這些貌似智商和學識都優於常人的參議員,都難以達成共識。
議會製度是一切現代文明民族的理想,這種製度反映了一種觀念:在某個問題上,一大群人要比一小撮人更會做出明智而獨立的決定。雖然從心理學上說,這種觀念是錯誤的,但這種觀念廣泛地得到了認可。
在議會中,我們仍然可以看到群體的一般特征:頭腦簡單、多變、易受暗示、感情誇張,以領袖人物為主導等。不過,由於其構成特殊,與一般群體相比,它有一些不同的特征,我們現在就來做一些簡單的說明。
他們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是意見的簡單化。在所有黨派中,尤其是在拉丁民族的黨派中,有一種根據適用於一切情況的簡單抽象原則和普遍規律來解決複雜社會問題的傾向,沒有一個政黨例外。雖然原則因黨派不同而不同,但僅僅因為個體是群體的一部分這個事實,他們便總是傾向於誇張自己原則的價值,並且非把這原則貫徹到底不可。而這導致的結果,是議會成了各種極端意見的典型代表。
議會的意見特別質樸簡單,法國大革命時期的雅各賓黨人的議會就是充分體現了這一點的最佳典型。這些議員頭腦僵化,裏麵充滿各種含混不清的普遍觀念。每當說到他們時,人們無不認為他們經曆了一場革命,理由是他們忙不迭地貫徹自己的死板原則,待人方式十分教條化,邏輯也含混不清,更不會關心事實如何。但誰也沒有看到這場革命中,他們被一些十分簡單的教條引導著。他們以為在這些教條的幫助下,自己能夠把社會從上到下重新改造一遍。結果,卻使一個高度精致的文明倒退了很多年,其文明程度僅相當於社會進化的早期階段。為了實現自己的夢想,他們采用的辦法與極端質樸的原始人有同樣的特點,不過是把改革路上的障礙統統毀掉。順我者昌,逆我者亡,黨同伐異,群體無視一切障礙,無論他們是法國大革命期間推翻波旁王朝後掌握實權的吉倫特派、國民公會中激進的山嶽派,還是法國南方的熱月派,全被同樣的民族精神激勵著。
議會中的群體很容易被暗示影響,正如所有群體一樣,暗示都來自享有聲望的領袖。不過,議會群體所受的暗示有著很明確的界限。在有關地方或地區的一切問題上,每個議會成員都固執己見,任何論證都無法說服他們。例如在貿易保護、釀酒業特權等與有勢力的選民的利益相關的問題上,即使有古希臘著名演說家德摩斯梯尼或中國古時候的蘇秦、張儀的天賦,也難以改變一位議員的投票。這些選民在投票期到來之前就發出了暗示,這些暗示足以壓倒來自其他方麵的一切阻力,任何取消該建議的意見都不會被采納,他們維護著自己意見的絕對穩定。
一涉及一般性問題——推翻一屆內閣、開征一種新稅等,這些人就不再有任何固定的意見了,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這時,領袖的建議就能夠發揮影響了。每個政黨都有自己的領袖,他們的勢力有時旗鼓相當。雖然方式與普通群體的有所不同,但結果沒有太大的不同。一個議員發現自己被夾在兩種對立的建議之間時,就難免優柔寡斷、遲疑不決。這就是為什麽經常看到一個議員在一刻鍾之內做出了完全相反的表決,或為某項法案增加一條使其失效的條款,如剝奪雇主選擇和解雇工人的權利,卻又來上一條幾乎廢除這一措施的修正案。
同樣的原因,每屆議會都有一些非常穩定的意見和一些十分易變的意見。總的來說,一般性問題數量更多,因此議而不決是議會中司空見慣的現象——之所以議而不決,是因為議員永遠擔心選民的意見,從選民那裏收集的建議總是姍姍來遲,這有可能製約他的決斷力和影響力。
不過,在涉及某個問題時,如果議員們沒有強烈的先入之見,那麽在無數的辯論中,處在主導地位的人依然是那些領袖。顯而易見,那些領袖是非常必要的。在每個國家的議會中,我們都能看到他們以團體首領的名義活動著,他們是議會的真正統治者。組成群體的人,如果群龍無首便一事無成。因此,我們也可以說,議會中的表決通常隻代表極少數領導者的意見。
領袖的影響力在很大程度上來自他們的聲望,他們提出的論據,一般不是形成影響力的主要原因。這一點最好的證明是,一旦他們威信掃地,影響力也會隨之消失。
這些政治領袖的聲望隻屬於他們個人,與頭銜或名聲無關。關於這個事實,國民議會議員之一西蒙先生在評論1848年國民議會的大人物時,為我們提供了一些非常具體的例子:
無所不能的拿破侖·波拿巴在威信掃地的兩個月後,變成一個完全無足輕重的平民百姓。
著名作家維克多·雨果是議會成員之一,他登上講台試圖說服議會接受他的某項建議,雖然他機智幽默、口才極佳,但他無功而返。雖然人們聽他說話,正如聽法國政論家費裏克斯·皮亞說話一樣快樂,但這並沒有為他博得多少掌聲。
“我不喜歡他那些想法,”說到費裏克斯·皮亞,沃拉貝勒對我說,“不過他是法國最了不起的作家之一,也是最偉大的演說家。”皮亞盡管聰明過人,智力超常,卻一點也不受人尊敬。在召開議會之前,他還有些名氣,但在議會裏,他沒什麽名氣。
政治集會對才華橫溢者無動於衷,它留心的隻是那些與時間地點相宜、有利於黨派的滔滔辯才,並不在乎那些雄辯是否對國家有利。若想享有1848年的法國浪漫派抒情詩人阿爾封斯·德·拉馬丁與1871年的法國政治家、曆史學家、法蘭西第三共和國總統阿道夫·梯也爾享有的崇敬,需要有急迫且不可動搖的利益刺激議會群體才成。一旦危險消失,議會立刻就忘記了它得到的恩惠和受到的驚嚇。
之所以舉上麵的例子,是因為它包含著的一些事實可以說明:群體一旦效忠於領袖,不管是黨的領袖還是國家的領袖,便立刻失去了自己的個性。服從領袖的群體是處在他的聲望的影響之下,並且這種服從不受利益或感激之情的支配。
由此可見,享有足夠聲望的領袖幾乎掌握著絕對權力。一位著名的眾議員因其聲望而擁有巨大的影響力,在很多年裏一直左右著群體意識。他隻做了一個手勢,便讓內閣倒台了。後來,他因某些金融問題在大選中被擊敗,此事廣為人知。有個記者曾報道過他的影響程度之深:
這位X先生的謬論,讓我們為他付出的代價超過普通戰爭的三倍。因為他的一個錯誤決定,法國在馬達加斯加的地位長期岌岌可危;因為他的輕信,在南尼日爾,我們被騙走了一個帝國;他的即興言論,讓我們失去了在埃及的話語權。X先生讓我們丟失的領土,比拿破侖一世帶來的災難有過之而無不及。
對這種領袖,我們不必過於苛責。不錯,他使我們損失慘重,但他的大部分影響力都來自順應民意,隻是這種民意在殖民地事務上還無法超越過去的水平。領袖很少超前於民意,他做的一切幾乎總是在順應民意,所以也會助長其中的所有錯誤。
引用上文,為的是討論領袖進行說服的手段。除了他們的聲望,還包括一些我們多次提到的因素。領袖若想巧妙地利用這些手段,就必須做到對群體心理了然於心,即使理性認識不到,至少也要無意識地做到。他還必須知道如何對支持自己的人民說話。他尤其應當了解各種詞匯、套話和形象的神奇力量。他還應具備特殊的詭辯之才,用言之鑿鑿的誇張斷言代替煩瑣的證據,用生動的形象和十分籠統的論證代替推理。在所有集會中都能看到政客應用這種辯術,連最嚴肅的英國議會也不例外,英國哲學家亨利·詹姆斯·薩姆那·梅因說:
在下院的爭吵中,我們可以不斷看到,整個辯論不過是軟弱無力的大話和盛怒的個人意見的交鋒。這種一般公式對純粹民主的想象產生著巨大的影響。讓一群人接受用驚人之語表達出來的籠統的斷言,從來就不是什麽難事,即使它從未被證實過,且我們明知永遠不可能被證實。
上文中提到的“驚人之語”,不管說得多嚴重也不算過分。我們多次談到詞語和套話的特殊力量。我們必須選擇能夠喚起生動形象的措辭。一位議會領袖的演說就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極好的範例:
我們的監獄坐落在那片熱病肆虐的土地上,這艘船將駛向那裏,把名聲可疑的政客和目無法紀的殺人犯關進去。這兩種人如難兄難弟般臭味相投,於是勾結在一起狼狽為奸,結成兩個幫派相互利用。
這樣喚起的形象極為鮮活,它讓演說者的所有對手都覺得,自己正被社會渣滓威脅著。他們的腦海裏浮現出這樣兩幅畫麵:在一片貧病交加的土地上,一艘船正把社會渣滓送到那個地方。倘若讓上麵提到的議會領導的對手當選,他們就成為定義不明確的可怕政客,要被流放到那個熱病肆虐的地方。他們體驗到的恐懼,與當年羅伯斯庇爾的斷頭台威脅論給國民公會議員的感覺一樣。在恐懼的影響下,任何群體都會向演說者投降。
誇大其詞、喋喋不休地重複那些不可能兌現的幸福承諾,永遠都是利於領袖的,如上文引用過的演說家的斷言一樣,這類誇張的言論從來沒有被強烈地抗議過。為了打擊讚助競爭對手的金融家,演說者可以捏造謊言威脅大眾。沒有哪個國家的人不討厭恐怖分子,隻要演說者說該金融大腕和僧侶一起暗中資助恐怖分子的襲擊活動,那麽該金融大腕就會成為眾矢之的,他的日子恐怕比那些目無法紀的人好不了多少。這種斷言永遠有著神奇的力量,無論其內容多麽激烈,也無論聲明把威脅渲染得多麽可怕,於群體來說都不算過分。要想嚇唬住聽眾,沒有比這種辯術更有效的辦法。假如有在場的人想反駁這些言論,也擔心會被當作叛徒或對手的同夥而受到攻擊。
如前文所說,在所有集會中最有效的,就是這種特殊的辯論術。危難時刻,它的作用就更加明顯了。從這個角度看,法國大革命時期各種集會上的大演說家的講話,讀起來都十分合乎這條規律。他們無一例外地先譴責罪惡弘揚美德,破口大罵暴君或當權者的殘忍,打著“不自由毋寧死”的旗號鼓動眾人。而在場的聽眾,無一例外地被這些套話打動,每當聽到這些演說詞,都會給演說者以熱烈的掌聲,直到大家都冷靜下來後,才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偶爾也會出現智力優秀、受過高等教育的領袖,但這些素質通常對他不但無益,反而有害。倘若他想說明某件事情有多麽複雜,希望通過瑣碎的解釋來促進大眾對問題的理解,那麽,智力就會使他非常能寬容對手和大眾的無知,因此導致的結果是,理性會大大削弱他的強硬與粗暴,但這恰是建立信徒信念的必需。在任何時代尤其是在大革命時期,偉大人民領袖的頭腦之狹隘令人瞠目結舌;偏偏影響力最大的,也是這些頭腦褊狹的人。
一個最好的例子,便是羅伯斯庇爾。他的演說常常自相矛盾,根本令人無法理解,若隻看這些演說的發言稿,我們根本不明白,這個大權在握的獨裁者何以有如此大的影響力。
在這些演說者的攻擊和辯護中,采用的觀點不過是些小學生的歪理,沒有思想,在措辭上也沒有變得更讓人喜歡,甚至沒有切中要害的批判,有的隻是令我們生厭的瘋狂斷言,比如法國教科書上的常識和廢話,可以糊弄孩子頭腦的稀鬆平常的拉丁文化等。凡讀過他們那些枯燥無趣的演講稿的人,絕不會想看第二次。即使性格和藹可親的哲學家德穆蘭,也不免要扼腕長歎:“唉,怎麽會有人相信如此荒謬絕倫的言論?”
極端狹隘的頭腦一旦與強烈的信念結合在一起,它會給一個有聲望的人帶來至高無上的影響力,其影響之大足以讓任何人心驚肉跳。若有人想無視各種障礙,擁有堅定無比的意誌力,就必須滿足這些最起碼的條件。而群體,是意誌最薄弱的生物,他們會本能地在精力旺盛、信仰堅定的人中尋找主人,他們永遠需要領袖。
由此可見,演說的成功幾乎完全依靠演說者的聲望,根本不取決於他的證據或推理是否有力。無論某個演說者因為什麽失去了聲望,他同時會失去一切影響力,失去他用自己的意誌影響選民表決的能力。
若是一個沒什麽名望的演說者出場,如果他隻有論證,即使演講稿論證充分,充其量也隻能讓人聽聽而已。一位有心理學見識的眾議員德索布先生,最近用下麵這段話描述了一個缺乏聲望的眾議員:
他從公文包裏拿出一份演講稿,神情莊重地走上講台,煞有介事地擺在自己麵前開始發言,很是自信。
在演講前,他曾吹噓能夠讓聽眾相信他的理論,他的發言能使聽眾感到振奮。他對那些數字和證據信心十足,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調自己的論證。他堅信自己能夠說服聽眾。在他看來,他引用的證據,任何人都無法反對。他一廂情願地認為自己的同事們會很有眼力見,認為同事們理所當然地認同他的觀點,認同他發現的真理。
但他開口後才發現,大廳裏很不安靜,那些聽眾,有的竊竊私語,有的大聲喧嘩,這些噪聲令他十分惱怒,卻又發作不得。他不明白,這些人為何不能保持安靜呢,為何他們不留意他的發言呢?那些議員竟然無視他的發言,隻顧自己私下交流,他們在想些什麽?更令人氣憤的是,竟然有不少眾議員離開了自己的座位。
他皺著眉頭停了下來,臉上掠過一絲驚惶不安的神情,演講聲也小了下去。在議長的鼓勵下,他提高了嗓門,加重了語氣,還配合了各種手勢,但無濟於事,聽眾的噪聲越來越大,大得他連自己的話都聽不見了。喧鬧聲變得難以忍受,他隻好停了下來,由於擔心沉默會被聽眾嗬斥,還得硬著頭皮勉強把自己的發言稿讀完。
議會群體極度興奮時,和普通的異質性群體沒有什麽兩樣,他們的感情同樣愛走極端——或是做出最偉大的英雄主義舉動,或是犯下最惡劣的罪行。議員不再是自己,在他完全失去了自我後,會投票讚成最不符合他本人利益的提議。
法國大革命曆史,就說明了議會能多麽嚴重地喪失自我意識,被那些與個人利益截然對立的建議牽著鼻子走,比如貴族放棄自己的特權。
在國民公會當權時期的某個著名的夜晚,貴族毫不猶豫地放棄了自己的特權。貴族放棄自己不可侵犯的特權,便會使自己淪為人皆可欺的平民百姓,且與平民不同的是,權貴一旦失去特權,便會遭遇死亡威脅。但貴族們卻這麽做了。他們在自己的階層中濫殺無辜,但他們很清楚,把同僚送上斷頭台的自己,明天可能遭遇同樣的下場。實際上,他們進入了一個完全不由自主的狀態,任何想法都無法阻止他們實施自己認同的建議,實施那些已經把他們衝昏了頭腦的建議。下麵這段話,摘自這些放棄特權的貴族之一比勞·凡爾納的回憶錄,它極典型地記下了這種情況:“一個我們一直極力反對的決定——放棄貴族的特權——這是一項缺乏支持者的決定,在前一天我們還不讚成,居然就通過了。導致這種情況的是提議者的危機論,再無其他原因。”再也沒有比這更正確的說法了。
在議會上,所有情緒激昂的決定都能看到同樣的無意識從眾行為。泰納說:
批準那些他們引以為榮的提案,執行那些愚蠢透頂甚至是犯罪的措施——殺害無辜,殺害自己的朋友和領袖。在右派分子的支持下,左派分子全體一致同意把他們的首領丹東——這場革命的偉大發動者和領袖,送上斷頭台。在左派分子的支持下,右派分子全部一致通過了革命政府最惡劣的法令。
在熱烈叫喊的讚揚聲中,議會不由自主地一再舉行改選領導者,德布瓦、庫車和羅伯斯庇爾等人在熱烈的讚揚聲中登上了權力巔峰,一個殺人成性的政府誕生了。平民派憎惡它,因為它殺人如麻;山嶽派憎惡它,也因為這個政府草菅人命。無論平民派還是山嶽派,多數派還是少數派,竟然一致讓使他們自相殘殺的人物入主政府。牧月(5月)22日,議會成員把自己交給了劊子手;熱月(8月)8日,羅伯斯庇爾登台發言,在最後的十五分鍾裏,這個議會再次通過了放棄特權,把自己交給劊子手的提案。
這個天昏地暗的場麵,十分準確地表現出了群體特征。議會若是興奮和頭腦發昏到一定程度,就會表現出同樣的特點。它會變成不穩定的流體,受製於一切刺激。
斯布勒爾先生有一段有關1848年議會的描述,這是一位執著地信仰民主主義的議員。他的著作很好地描述了群體的情感誇張這一特點。極端與多變使群體感情一刻不停地從一種感情轉向另一種截然相反的感情。我把這段十分有代表性的文字轉引如下:
因為內部分裂、成員之間相互嫉妒和猜疑;因為盲信、因為實施願望不擇手段,共和派墜入了地獄。
其信念有多質樸、天真,人們就有多懷疑它。這群人毫無法律意識,不知紀律為何物,其行為恐怖得令人發指,其幻想可笑得如天方夜譚。在這些方麵,鄉巴佬和孩子也比他們強。他們十分冷酷,也同樣十分缺乏耐心;他們非常殘暴,也同樣非常馴順。這是性格不成熟的狀態,缺乏教養的自然結果。似乎沒有什麽事情能讓他們吃驚,但任何事情都會讓他們慌亂,既會因為恐懼而膽小如鼠,也會因為大無畏的英雄氣概赴湯蹈火、視死如歸。
他們從不考慮原因和後果,更不在乎事物之間的關係。他們時而灰心喪氣,時而鬥誌昂揚,極易受驚慌情緒的影響,不是過於緊張就是過於沮喪,從來不會處在環境所要求的心境或狀態中。他們的情緒比流水還易變,頭腦混亂,行為無常。這樣一個團體能提供什麽樣的政府基礎?
幸運的是,上述這些在議會中看到的特點,並非經常出現。議會隻是在某些時刻才會成為一個群體,在大多數情況下,組成議會的個人仍保持著自己的個性,這解釋了議會為何能夠製定出十分出色的法律。這些法律的作者都是專家,他們安靜地在書房裏擬訂草稿,因此,表決通過的法律,其實是個體而不是集體的產物,自然就是最好的法律。隻有當一係列修正案把法律變成集體努力的產物時,才有可能產生災難性的後果。群體的產品不管性質如何,與孤立的個體的產品相比,總是品質低劣的。專家阻止議會通過一些考慮不周全或行不通的政策,在這種情況下,專家是群體暫時的領袖。議會無法影響他,他卻可以影響議會。
議會的運作雖然麵對所有困難,但它仍然是人類迄今為止已經發現的最佳統治方式,尤其是人類擺脫個人專製的最佳方式。不管是對於哲學家、思想家、作家、藝術家,還是有教養的人,一句話,對於所有構成文明主流的人,議會無疑是理想的統治者。
不過,議會製度也會造成兩種嚴重的危險:一是不可避免的財政浪費;二是對個人自由不斷增加的限製。
第一種危險是各種緊迫問題和當選群體缺少遠見的必然產物。如果有個議員提出一項顯然符合民主理念的政策,譬如,他在議案中建議保證使所有的工人能得到養老津貼,或建議為所有國家雇員加薪,其他議員因為害怕被選民憎惡,就會淪為這些提議的犧牲品,他們不敢無視後者的利益而反對這些提議中的政策。雖然他們很清楚這會增加新的財政負擔,必然導致新稅種的設立,卻不敢在投票時遲疑不決,更別說反對了。增加開支的後果由遙遠的未來承擔,對自己來說,沒有什麽不利的結果。如果投了反對票,那麽他們參與競選的後果就會清楚地展現在他們麵前。
除了擴大開支,還有一個強製性的因素,即必須投票讚成一切為了地方目的的補助金。任何議員都沒辦法反對這種補助,因為它同樣反映著選民的迫切需要,因為每個議員隻有同意同僚的類似要求,才有條件為自己的選民爭取到這種補助金。
上麵提到的第二種危險,是議會對個人自由的限製會不斷增加,雖然看起來不那麽明顯,卻是十分真實的。這是法律中大量的這種真正的限製性條款導致的結果。議會認為自己有義務表決通過,但是由於群體眼光短淺,因此,他們在很大程度上對結果完全不能預知。
這種危險不可避免,即使在英國這個提供了最通行的議會體製,議員給了其選民最大獨立性的國家,也無法避免這種危險。赫伯特·斯賓塞在一本著作中曾指出,表麵自由的增加必然伴隨著真正自由的減少。他在《人與國家》一書中又談到了這個問題。在討論英國議會時,他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自從這個時期以來,立法機構一直遵循著我指出的路線。迅速膨脹的獨裁政策不斷地限製個人自由,這表現在兩方麵:每年都製定了大量法律,對一些過去公民行為完全自由的事務進行限製,強迫公民做一些過去他可做可不做的事情。同時,日益沉重的公共負擔,尤其是地方公共負擔,通過減少公民可以自由支配的收益份額(取決於公民的收入),來增加公共權利,意味著公民根據自己喜好花銷的份額減少,進一步限製了公民的自由。
這種對個人自由日益增加的限製在每個國家都有。斯賓塞沒有明確指出各種限製具體的表現形式。正是這些大量的立法措施、這些限製性法令的通過,大大增加了負責法令實施的公務員的數量、權力和影響力。長此以往,這些公務員有可能成為文明國家的真正主人。他們擁有更大的權力,因為在政府不斷更迭的過程中,隻有他們不會受這種不斷變化的觸動,隻有他們不承擔責任、不需要個性,而永久地存在。實行壓迫性的專製,莫過於具備這三種特點的人。
這些不斷增加限製性的法規,用最瑣碎的條條框框把生活的細枝末節規範起來,無可避免地限製了公民自由活動的空間,使他們的空間範圍越來越小。各國都認為保障自由與平等的最好辦法,就是製定完備的法律。這種謬見蒙蔽了所有國家,因此,每天都在批準一些越來越令人難以忍受的束縛性法律。政府已經習慣給人上套,很快便會達到需要奴才的地步,讓國家公民失去一切自發的精神與活力。那時,我們的公民不過是些虛幻的人影,以及消極、順從、有氣無力的行屍走肉。
若是到了這個地步,個人注定要去尋求那種他自己身上已經找不到的外在力量。政府各部門必然與公民的麻木和無望同步增長。因此他們必須表現出個人沒有的主動性、首創性和指導精神。這迫使他們要承擔一切,領導一切,把一切都納入自己的保護之下。於是國家變成了全能的上帝。而經驗告訴我們,這種上帝既難以持久,也不十分強大。
在某些民族中,自由受到的限製越來越多,盡管表麵上的許可使他們產生一種幻覺,以為自己還擁有這些自由。他們的衰老在造成這種情況上起的作用,和任何具體的製度一樣大。這是直到今天任何文明都無法逃脫的衰落期的不祥先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