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群體的道德

如果把道德定義為持久地尊重一定的社會習俗,不斷抑製私欲,那麽群體顯然不具備任何道德。群體既多變,又衝動,他們不可能有道德。

如果我們把某些短期內表現出的品質,比如舍己為人、自我犧牲、不計名利、勇於獻身和對平等的渴望等也算作“道德”的內容,那麽群體的行為經常會有很高的道德境界。

研究群體的心理學家,隻著眼於群體的犯罪行為,他們見群體的犯罪行為頻繁發生,於是得出了群體的道德水平十分低劣的結論。然而他們隻看到了群體行為的一部分,群體犯罪之所以存在,是因為我們從原始時代就繼承了野蠻和破壞的本能,至今仍蟄伏在我們每個個體身上。

獨立的個體不可能在生活中滿足這些本能,風險成本太高了,有正常判斷的人都不可能蠢到去幹一件得不償失的事——一旦加入一個不負責任的群體,約束著個體的責任感和道德感就徹底消失了,我們常常說到“法不責眾”,這裏指的不是法律的管轄權,而是指群體的自我心理暗示。這是一種非常卑微的心理安全感,他們認為自己不可能會受到懲罰,而且人越多,這種信念就越堅強。他們會因為人多勢眾而產生一種強烈的力量感,這會使得他們徹底放縱這種本能。在生活中,我們不能向自己的同胞發泄這種本能,便發泄在動物身上。群體捕獵的熱情與凶殘和這種破壞性本能有著同樣的根源,他們慢慢殺死沒有反抗能力的犧牲者,正是十分懦弱的殘忍。

17世紀初,伍爾茲堡有個小男孩說,如果把靈魂賣給魔鬼,就能每天吃上飯,每天有小馬騎的話,那麽他十分願意這麽做。這個貪圖享受的小家夥立刻被抓了起來,被絞死後燒成了灰燼。100多名成年人圍觀了這一現場,卻沒有一個人阻止這種暴行。

17世紀末,北美洲殖民地一名叫高利的男子被指控為男巫,盡管他千方百計地否認,還是被判了刑。據說在被處決的時候,由於感到異常痛苦,高利把舌頭伸到了外麵,而負責監督行刑的是新英格蘭司法長官,他竟然命人抓起一根棍子,把高利的舌頭硬生生地塞回了嘴裏。

這樣的殘忍,與獵人聚集成群捕殺動物時表現出的殘忍沒有什麽實質上的分別。這再一次驗證了在群體無意識的作用之下,一個原本善良而正直的人,究竟會做出怎樣違背良知與道德的事情來。

群體會殺人放火、無惡不作,但在某些時候,群體也會做出極崇高的獻身、犧牲和不計名利的行為,那是獨立的個體根本做不到的極崇高的行為。當群體以名譽、光榮和愛國主義作為號召的時候,最有可能對群體中的個體產生影響,甚至於可以讓他慷慨赴死。

像教派信徒遠征和1793年的誌願者那種因愛國精神而視死如歸的大眾群體,曆史上比比皆是。1792年,普魯士、奧地利、英國、荷蘭、西班牙諸國集合聯軍,大舉進攻法國的時候,雅各賓黨人的振臂高呼,引來了無數民眾誌願參加軍隊,一再擊敗聯軍。

當我們回顧曆史,群體為了自己隻有一知半解的信仰、觀念和隻言片語,便英勇地麵對死亡。不斷舉行示威的人群,更有可能是為了服從一道命令,而不是為了增加一點養家糊口的薪水。

理性的個體有趨利避害的本能,自我利益幾乎是獨立個體行動的唯一動機,但自我利益幾乎不能與群體的強大行動力相比。

在公眾智力難以理解的多次戰爭中,支配著群體的肯定不是個體利益——在這些戰爭中,民眾寧願自己被屠殺,也不願意停止他們的行為,如同被獵人施了催眠術的小鳥。

群體能使一個正直善良的好人變成無惡不作的惡棍。反之,亦能使罪大惡極的渾蛋嚴格按崇高的道德紀律行事,僅僅因為他們是群體中的一員。法國19世紀傑出的文學批評家、曆史學家泰納讓人們注意“九月慘案”中的一個事實:

1792年9月,成千上萬的人死在了雅各賓派的手中,他們將熔化的黃金灌進貪官的嘴中。由於要殺的人太多,他們覺得斷頭台的速度太慢,於是便換了殺人方式,將那些“對革命不積極”的排成方陣,用大炮來轟炸他們。被殺的人血流成河,執行屠殺的暴民卻沒有一個人把受害者身上的財物據為己有,他們不約而同地將這些財物放在了會議桌上。

1848年的“七月革命”中,手執武器的民眾與奉命趕來彈壓的軍警站在了一起,攻占了查理十世居住的杜伊勒裏宮。這些呼嘯而過的民眾,沒有拿走王宮裏的任何一件東西,那些價值連城的藝術品和珍寶,占有任何一件都意味著可以讓自己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裏衣食無憂。

由此可見,群體對於個體有很強的道德淨化作用,盡管這種個體的道德淨化疊加起來,可能意味著全社會災難性的後果。群體對個體的道德淨化作用並非不變的常規,然而卻是一種經常可以看到的狀態。

即使在較為穩定的環境下,也可以看到群體的道德淨化作用。我前麵說過,觀眾要求劇作中的英雄具有現實中可能有的誇張美德,同樣群體中的成員也會彼此要求,督促對方將不道德的行為收斂起來。在一次集會中,即使該群體成員品質良莠不齊,大家也會表現出少有的一本正經來。那些平時**不羈的浪子、操賤業的皮條客或缺少教養的粗人,在某些危險的場合或交談中,也會變得彬彬有禮起來,雖然與他們習慣性的談話相比,這種場合並不會給他們帶來更多的傷害。

雖然群體經常放縱人類低劣的本能,踩天理和道德於腳下,幹出慘絕人寰的勾當,但也不時樹立起崇高的道德典範。如果不計名利、順從和絕對獻身於真正的或虛幻的理想都算作美德的話,那麽毋庸置疑,群體最具備這些美德,而且他們達到的水平,哪怕是德行最高尚的哲學家也望塵莫及。

當然,他們隻是在無意識地實踐著這些美德,但這無礙大局。我們總是求全責備,指責群體經常受無意識因素的左右,成為被本能願望支配的不動腦筋的機器。但是,如果連群體也受眼前利益的桎梏,那麽地球上根本就不會有燦爛的人類文明,更不會有自己的曆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