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恨穆博姆的男人

The Man Who Hated Moonbaum

穿過高高的鐵柵門之後,他們走了快要有四分之一英裏了吧,反正塔爾曼(1)感覺上是這樣。夜色漆黑,空氣裏帶著一絲絲甜味,葉片不時拂過他的額頭和臉頰。走在前頭的,是個敦敦實實的矮個兒男人,他已經有好一會兒沒說話了,不過他呼吸的聲音依然傳到塔爾曼的耳朵裏。他們又繼續走了有一分鍾。“咱們到哪兒了?”塔爾曼終於還是開口問道。“別問我問題!”那個男人厲聲喝道,“誰也不準問我問題!你學著點兒。”學個屁,塔爾曼心想,他撥開濃濃的夜色,還有泛著香氣、不知名的樹葉;學個屁呀學,乖乖;從今往後你怕是再也見不到我嘍。一想到還有不到二十四小時就要離開好萊塢了,他心中便油然升起一股熨帖的感覺。

腳下的路麵變得平整起來,他們踩到的不再是草窠子和碎石子,而像是地磚或石板路。矮個子走得更慢了,塔爾曼險些撞上他。“咱們就不能點個燈嗎?”塔爾曼說。“你又開始了是吧!”他的這位向導大聲嗬斥道,“可別逼我嚷嚷起來!你想要我怎麽樣?”“我根本沒想要你怎麽樣。”塔爾曼說,“我隻想知道我們這是要去哪兒。”

對方忽然停下腳步,好像在四處摸索著什麽。“首先,服裝就不對。”他說,“接著又搞來了紅火大理石——蘇格蘭出現了巴西產的紅火大理石,居然三百年前就出現了紅火大理石!真不知道我怎麽還沒發瘋!”塔爾曼隻能模模糊糊看出他的身影,比比畫畫的,黑黢黢的一團。“你表現還挺得體的。”塔爾曼說。我不好好在布朗·德貝(2)喝酒,幹嗎要跟這個家夥走?塔爾曼痛切自省。他說要帶我去他家,我怎麽就跟他走了——話說回來,他真的有個家嗎?他究竟以為自己是誰?

塔爾曼看看腕表,表盤在無盡的黑暗中發出幽暗的光。他喝得有點兒多了,但還看得懂現在是淩晨三點半。“根本沒想要我怎麽樣,聽聽他說的話!”矮個子尖聲尖氣地說,“不是他的錯!從來不是任何人的錯!他們給我弄了一萬來美金的19世紀末才發明的薩姆·布朗恩式武裝帶,要給蘇格蘭高地人紮上,居然還說誰都沒做錯!”酒勁兒上來了,塔爾曼覺得頭有點兒疼。“我想要盞燈!”他說,“我想來杯酒!我想知道我到底在哪兒!”“就是這樣!說出來!”對方說,“想什麽就直接說出來!我就喜歡那種明白自己處在什麽位置的人。我們能合得來。”“來擊個掌吧!”塔爾曼說,“攝影機!燈光!一切都已就緒!快把你之前說的那瓶百年白蘭地請出來吧。”

玫瑰色的溶溶光暈應聲流瀉下來,那個小個子男人在黑暗中摸到了電燈的開關,真不知他是怎麽做到的。天曉得那個開關藏在了哪裏,塔爾曼心想,說不定是在樹上呢。他們正身處一座庭院之中,腳下巨大的石板嚴絲合縫地鑲嵌成完美的紋樣。燈光令這棟黑黢黢的石造建築露出了真容,它看上去和克利翁酒店朝向協和廣場的那一麵非常像。(3)“來吧,大家都來!”小個子男人說。塔爾曼回頭看了一眼,心裏有幾分忐忑,他原以為會看到夜色中矗立著一群蘇格蘭高地人的身形,然而除了某些奇形怪狀的植物及樹木的影子將他們包圍外,院子裏別無他物。小個子男人用一把硬幣大小的鑰匙打開一扇十五英尺高、六英寸厚的木門。大理石階梯如同尼亞加拉大瀑布墜入大峽穀般伸向客廳。台階上,兩人的腳步聲尖銳且清晰,但遇到客廳那張又厚又軟的寬大地毯後便陷入了沉寂。天花板高高懸在頭頂。深色的木製圓形浮雕、鋥亮的盾牌、雪亮的各式武器均引人注目。其中一麵牆上懸掛著一幅四十英尺高的掛毯,從天花板直垂下來,下緣離地麵不過幾英尺。塔爾曼還在觀察那幅掛毯,就被同伴抓住了胳膊。“第二朵玫瑰!”他說,“從右邊數來的第二朵玫瑰!”塔爾曼抽出手來。“咱們倆裏邊總得有一個人是清醒的,乖乖,”他說,“那瓶白蘭地呢?”“不要打斷我!”主人家喝道,“無名小卒對大人物呢喃——我也不必諱言了,這是世界上最偉大的愛情故事——故事裏要有國王的妻子——騎士們手持長矛騎著駿馬東奔西走——那人用曲曲拐拐的小樹枝給她拚成了一封情書:‘我愛你。’——順著溪流漂過她的窗前——然後她被關了起來——這是電影史上最令人痛心疾首的一幕。我說到哪兒了?噢——‘從右邊數來的第二朵玫瑰。’她說。這是何道理呢?因為她看到花顫抖了一下,她瞧見花動了。大人物朝她彎下腰,或許在親吻她。他一個大轉身,朝玫瑰射出一箭——從右邊數來的第二朵,高高掛在牆上——重有一千一百磅的掛毯整幅掉了下來,那個細作滾倒在地,他被一箭射穿了心髒。他原本是大人物派去監視那對情人的。”小個子男人踩著厚實的地毯,走來走去。塔爾曼就著尚未熄滅的煙屁股續上一支煙,然後在一張超大的椅子裏坐下來。主人家走到這張椅子跟前停住腳步,朝坐在上麵的他搖了搖手指。

“聽著,”小個子男人說,“我不知道你是誰,卻要告訴你這件事。我可能會毀在你手裏,不過我還是要告訴你。我把穆博姆請過來了——千真萬確的是我把穆博姆請到這兒了——你盡管去問曼尼或索爾——我這裏有世上最好的弓,專等那個大人物來射那支箭,他叫什麽來著——”

“特利斯坦(4)。”塔爾曼說。“不要提醒我!”小個子男人大吼一聲,“等特利斯坦去射箭。後來又發生了什麽事呢?難道我會知道他的箭是射熊才用的箭嗎?難道我會知道他的箭沒箭頭嗎?要是我早知道,要米特尼克又有什麽用呢?穆博姆就坐在那兒——掛毯掉下來,那個男人暴露了,他被一箭穿心——隻不過箭其實插在他的肚子上。接著發生了什麽事呢?接著穆博姆大笑起來!這讓穆博姆哈哈大笑!電影史上舉世無雙的愛情故事,穆博姆看了卻哈哈大笑!”小個子男人快步走到一個高大的櫃子跟前,打開門,取出一支雪茄,叼在嘴裏,又開始繼續踱步。“你喜歡這個故事嗎?”他高聲問。“是愛。”塔爾曼說,“這故事從頭到尾我都愛,一直都愛。”

小個子男人高舉雙手。“他愛它!他才聽了一幕——或兩幕戲,結果這個故事從頭到尾他都愛!就連穆博姆都不知道後續會如何,結果這個故事從頭到尾你都愛!”小個子男人又來到塔爾曼的椅子跟前,拿雪茄指著他搖一搖。“這故事都傳開了,”塔爾曼說,“泄密總是難免的。說不定是你喝了酒沒管住嘴巴。話說,那瓶白蘭地呢?”掛毯旁邊,有一條鈴繩順著牆麵垂下來,小個子男人走過去,握住鈴繩。“穆博姆笑得快斷氣了。”他說,“穆博姆笑得仿佛剛看到了卓別林。”他放開鈴繩。“希望你是真的有瓶百年陳釀的白蘭地。”塔爾曼說。“別跟我說你的那些希望!”小個子男人咆哮道,“要一直專心聽什麽是我希望的!”他野蠻地拉了下鈴繩。“總算要辦正事了。”塔爾曼說。小個子男人這才第一次溜達開,撿了張椅子坐下來,嚼著他那支沒點燃的雪茄。“你知道穆博姆想給她取個什麽名字嗎?”他半垂著眼睫問。“我來猜猜看,”塔爾曼說,“伊索爾德。”“俗不可耐!”主人家喊道,“老調重彈!伊索爾德!老天爺啊,老兄,你怎麽能給一個女人取名叫作伊索爾德呢!我要她叫個什麽名字好呢?”“你可難住我了。”塔爾曼說。“我要叫她拂曉。”小個子男人說著從椅子裏站起來,“這名字很短,是不是?很甜,是不是?你感受得到,是不是?”“說到那瓶白蘭地,”塔爾曼說,“你拉了鈴,鈴那頭兒的人怎麽還沒來?”“鈴那頭兒誰都沒有,”小個子男人說道,“根本就沒有鈴,那根繩就是件擺設,根本就拉不響任何鈴。我用它來提醒自己不要忘記,那個被穆博姆摧毀的創意。你聽聽看:這個人住在路易斯安那的豪宅——有七個女兒——南方陸軍老上校是他的隨從——找萊昂納爾·巴裏摩爾(5)來演——我們搭了個一眼看去價值百萬美金的內景——巴裏摩爾穿過房間,拉了拉鈴繩。你猜發生了什麽事?”“什麽都沒發生。”塔爾曼說。“你是傻嗎?!”小個子男人嚷嚷道,“牆塌了一塊兒!有隻烏鴉飛了出去——還有一頭山羊,大概是山羊吧,走了進來——那地方根本就是荒郊野外,明白嗎?房間的前身本來是艘破船,那就是塊兒淺灘!”他轉過身,走出房間,離開了好一會兒。

回來時,他拿著一瓶白蘭地,以及兩隻格外大的玻璃白蘭地酒杯。他往兩隻杯子裏都倒上不少酒,然後遞給塔爾曼一杯。“敬你和米特尼克!”他輕蔑地說,“拉倒了南方豪宅的牆。招來了烏鴉,還招來了山羊!這是帶的哪門子衰呀?”“我倒有個損主意。”塔爾曼說著,舉起了酒杯,“敬穆博姆。願他胡思亂想,徹夜不眠,卻永遠找不到任何頭緒。”“我才不要敬穆博姆,”小個子男人說,“我恨穆博姆。他們在哪兒抓到那個騙子的——就是有隻手少了一根手指,戴手套遮掩的那個家夥,你知道嗎?知道穆博姆要怎麽樣嗎?穆博姆要那個小手指就那麽空著晃來晃去!知道我要什麽嗎?我要給它塞上填充物。知道我要用什麽填充嗎?沙子。知道為什麽嗎?”“知道,”塔爾曼說,“這樣他握住手杖頭的時候,小指就會翹起來,他就暴露了。”小個子男人一下躥起半天高,杯中的白蘭地都濺了出來。“是手提箱!”他嘶聲叫道,“不是手杖!是手提箱!他抓住手提箱的提手!”塔爾曼什麽也沒說,他閉上眼睛,兀自啜飲著白蘭地——真是上好的白蘭地啊。突然,他想抬頭看一下,卻發現主人家正牢牢盯著他,目光中滿是無可奈何。“好吧,那就,手提箱吧。”小個子男人說,“手提箱就手提箱。我們犯不上為這些細枝末節爭來爭去。我是要給你講我的故事,可不是隨便什麽人我都肯講給他聽的。”“理查德·哈丁·戴維斯偷了你的手指梗——把它用在了《加拉格爾》裏。”塔爾曼說,“你可以告他。”小個子男人掉頭走向自己的椅子,撲通一聲坐下。“他不配,”他說,“他就像我腳底下的土,他不配。我才不稀罕搭理他。”

塔爾曼不慌不忙地喝完了杯中的白蘭地。這時主人家的下巴已經耷拉到胸口了,眼皮也直發沉,忍不住要合上。塔爾曼等了幾分鍾,隨後踮著腳朝大理石樓梯走去。他脫掉鞋子,小心翼翼地往樓上走。他才剛打開那扇沉重的大門,就聽到小個子男人喊他的聲音。“俗不可耐,你們全都是!”他喊道,“你去告訴穆博姆吧,就說這是我說的!所有躲在掛毯後麵的人都吃我一箭!”“我會轉告他的。”塔爾曼說,“晚安。白蘭地非常順口。”小個子男人根本沒在聽。他又開始走來走去,一手拿著空酒杯,一手夾著那支沒點燃的雪茄,比比畫畫。塔爾曼走到外麵,庭院裏空氣涼爽,他套上一隻鞋,係緊鞋帶。沉重的門扇在他背後砰地合上,他被這聲巨響嚇了一大跳。他當即拎起另一隻鞋,沒命地衝向樹叢以及那些奇形怪狀的植物。如今天亮了,他已經可以看清正在往哪裏跑。(6)

(1) Tallman音譯塔爾曼,即高個兒男人。

(2) 是一家位於洛杉磯的餐館,因形似男士的圓頂窄邊禮帽,即德比帽而得名,已成為好萊塢黃金時代的標誌性符號。

(3) 協和廣場位於香榭麗舍大道中段、塞納河北岸,是法國最負盛名的廣場。克利翁酒店為巴黎人心目中最“巴黎”最古老最具曆史文化底蘊的豪華酒店。二者均為路易十五宮廷的皇家建築師雅克·昂日·卡布裏耶設計建造。

(4) 特利斯坦是亞瑟王的圓桌騎士之一。他奉命去為舅舅康沃爾國王馬克向金發伊索爾德求婚,卻與她相愛。被國王馬克發現後,他逃到布列塔尼,後與玉手伊索爾德成婚,卻因妻子的嫉妒身亡。最終,金發伊索爾德為他殉情。

(5) 萊昂納爾·巴裏摩爾(Lionel Barrymore,1878—1954),美國電影演員。

(6) 瑟伯對好萊塢深惡痛絕,本篇即諷刺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