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狗的小像

Snapshot of a Dog

前些天,我在整理舊物時,偶然翻到他的一張褪了色的照片。他死去已有二十五年了。他是一條牛頭?,叫雷克斯,這個名字是我們兄弟三人一起取的,當時我們都隻有十來歲。“美國牛頭?。”我們常常驕傲地說,可不是你們那種英國牛頭犬。他一邊兒的眼睛上有塊斑,令他有時看起來像個小醜,有時則會讓人想到戴著圓頂窄邊禮帽,叼著雪茄的政客。他背上也有一塊斑,像個馬鞍,以致我總擔心那塊斑會刺溜一下滑下去;還有他的一條後腿,像穿了隻黑襪子,除此之外,他便通身都是雪白的了。無論外表如何,都無礙於他有個高貴的靈魂。他高大、健壯,是造物主的傑作。就算我們兄弟幾個交給他某些離譜的任務,為了完成任務不管要如何竭盡全力,他都絕不會有任何失態。有一次我們給他的任務是把一段十英尺長的木頭欄杆從後門運到院子裏。我們先把木頭扶手丟到巷子裏,再告訴他去撿回來。雷克斯強壯得堪比摔跤選手,沒有多少東西是他叼不動的。他的下巴很有力,不管是叼起來也好,拖著走也好,他都可以把東西放到任何他選中的或我們給他選的地方。他找到木欄杆的平衡點,利落地從地上叼起,信心滿滿地朝後門跑過來。門隻有約四英尺寬,他橫咬著木欄杆,當然進不來。他被後門狠狠拒絕幾次之後,意識到了這個問題,可是他沒有放棄。他最終找到了解決的辦法,他咬住木欄杆的一端,喉嚨裏惡狠狠地呼嚕著,將其拖了進來。他對取得的成就感到非常滿意,起勁地搖著尾巴。我們時常找沒見識過雷克斯本領的孩子打賭,不管他們把棒球扔多高多遠,雷克斯都能接住。他幾乎從來沒有令我們失望的時候。雷克斯可以很輕鬆地銜住棒球,鼓著一邊的腮幫子,像在嚼煙草一樣。

他是位傑出的戰士,但從不主動挑起釁端。我覺得他其實並不喜歡打架,盡管他祖上代代都是戰場上的高手。他從不逮著其他狗的脖子咬,而是隻咬住一隻耳朵,給他們個教訓就算了。不過一旦咬住,他就會閉上眼睛,死也不鬆口,甚至一咬就是幾個小時。鏖戰最久的一次,就要說那個星期天了,天色從昏黃變作漆黑。那是在哥倫布市的東區幹道,對手是一條壞脾氣好叫喚的大型犬,說不清什麽品種,大狗的主人是位塊頭很大的黑人男性。雷克斯咬住大狗的耳朵後,對手那一聲接一聲的狂吠變成了尖叫,慘得令人目不忍視,耳不忍聞。那位黑人倒有膽量,居然把兩隻狗拎起來,舉高了用力甩出去,最終兩條狗像鎖在一起的兩隻錘子般飛出去,重重地摔在十英尺開外,然而雷克斯依然沒有鬆嘴。

兩條狗僵持著漸漸挪到了機動車道中央,不一會兒,就有兩三輛有軌電車因而被攔在半路。一名司機試圖用轉轍器連接杆把雷克斯的嘴撬開;有人用木棍做了把火炬,點著火,湊到雷克斯的尾巴跟前,他卻絲毫不為所動。後來,附近的住戶、店主都來了,你一句,我一句,連喊帶建議。戰鬥一旦開打,雷克斯就開始享受這過程了,幾乎稱得上歲月靜好。咬架時,他表情略帶愉悅,並不會讓人覺得邪惡,他合上眼睛,要不是扭打帶來的混亂局麵,你會以為他睡著了。我們最終不得不請橡樹街消防局出動——真不知道怎麽沒人早點想到。他們出動了一隊人馬,還有五六件裝備。軟管接上了,強力的水柱噴在兩條狗身上。雷克斯又多堅持了幾回合,但水柱的衝擊讓他像在洪水中**來**去的一段木頭。他最終鬆開嘴的時候,離他們咬起來的地方已經有一百碼遠了。

這場荷馬史詩式的戰鬥傳遍全城,我家的有些親戚,把這件事視為令家族蒙羞的汙點。他們堅持要我們處理掉雷克斯,但是我們都非常喜歡有他陪在身邊,誰也不能讓我們拋棄他。他走,我們也不會多留,不管到哪兒去都要在一起。假如他曾挑起事端,或惹是生非,那自然會另當別論。但他其實性情十分溫和。在他活得淋漓盡致的十年生命曆程中,他從未咬過任何人,除了那些鬼鬼祟祟的人,也從不朝著任何人亂吠。他弄死過貓,這是實事,但是動作幹淨利落,並不是虐殺取樂,人類對待某些動物也不過如此吧。這個問題我們也沒辦法改善,但這是唯一一點。他從來沒有弄死過鬆鼠,連追都不追。我也不懂為什麽。他對這類事情,似乎有自己的一套哲學。他從來不會追在拖車或汽車後頭吠叫。他似乎並不認同追趕那些根本追不上,或就算追上也隻能幹瞪眼的東西。他自己也清楚,他的下頜就算有力,但一節拖車他都沒有足夠的力氣咬住拖走,何況幾節拖車,那完全是另一個世界的事了。

遊泳是他最愛的消遣。他第一次見到開闊的大水麵是在阿盧姆溪,他沿著陡峭的溪岸緊張地小跑了一段,狂叫起來,最後從離溪麵八英尺甚至更高的地方一頭跳了下去。我將永遠記得他那令人炫目的第一跳。之後,他一會兒順流而下,一會兒逆流而上,像人一樣,單純是在玩。看他逆著湍急的溪流力爭上遊實在有趣,每前進一英尺,都搭上一番艱辛,一串咆哮。他享受玩水的樂趣,和我們這些人沒什麽兩樣。不必先扔根棍子才能誘導他下水。當然,如果真扔根木棍進去,他肯定會幫你找回來。就算扔下去的是架鋼琴,他也有本事弄回來。

我不由得想起那一夜,時間早已過了午夜,他披著朦朧的月色歸來,還拖著不知從哪裏找到的小櫃子——究竟有多遠恐怕永遠是個謎了,鑒於雷克斯的實力,說是半英裏外也算得上保守。他回到家時,櫃子上的抽屜已經沒影兒了,這櫃子肯定不是他從別人家裏偷出來的,它顯然已經不能用了,是件破舊的便宜貨,看樣子是被人扔到了垃圾堆。不過,他喜歡,也許因為他把這當成對自己運輸能力的一項刺激的挑戰,是他魄力的證明。他想方設法把櫃子拖到門廊上,夜深人靜,他弄出好似兩三個人在拆房的動靜,我們聽到後才發現他的成就。我們來到樓下,把門廊的燈打開。雷克斯站在最上麵一級台階向上拖,但櫃子偏偏被卡住了,他就是不鬆口。我估計,如果我們不出手,他到天亮都不會放棄。第二天,我們把櫃子運到幾英裏外丟掉。如果我們隻是隨便丟在附近的某條巷子裏,他肯定又會把它弄回來,作為他在這項事業上不屈不撓的小小信物。畢竟,我們一直教他運沉重的木質物品,他值得為自己的英勇感到自豪。

我很慶幸,雷克斯從沒見過訓練有素的警犬是如何跳躍的。他的跳躍本領很是稀鬆平常,但他是我見過最勇敢、最不服輸的一位。不管我們指給他哪道籬笆,他都敢上。六英尺,他可以輕鬆越過;到了八英尺,除了有力的起跳,最終還需借助爪子,他喉嚨裏悶聲呼嚕著,奮力扒拉才能翻過去;然而,直到死,他都不接受這個現實——十二英尺、十六英尺的牆已經非他力所能及了。我們偶爾會給他個機會試試身手,但往往不得不把他拖回家去。他永遠不會放棄努力。

他的世界裏沒有不可能。就連死亡也不能讓他倒下。他死了,是的,但正如他的一位崇拜者所說,那是在“與死亡天使搏鬥”一個多小時之後。有天傍晚,他走回家,蹣跚、遲緩的步態,和十年來總是歡快地沿街小跑回家的雷克斯大相徑庭。他走進門來的那一刻,我想大家已經都清楚,他快要死了。顯然有人將他狠狠打了一頓,可能是挑他打架的某條狗的主人。他渾身傷痕累累。他沉重的項圈上滿是一次次戰鬥留下的牙印,現在快要斷了,皮帶上麵大顆大顆的黃銅鉚釘脫落下來。他舔舔我們的手,搖搖晃晃,跌倒,又站起來。我們知道他在找一個人。他的三位主人,其中一位不在家。等了一個小時,那位主人還是沒有回來。在這一個小時裏,牛頭?像與冰冷、湍急的阿盧姆溪搏鬥那樣,像奮力爬上十二英尺的高牆那樣,與死亡搏鬥。當他等待的那個人吹著口哨走進門時,口哨聲戛然而止,雷克斯朝他蹣跚地走了幾步,用鼻子蹭蹭他的手,再次倒了下去。這一次,他沒有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