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著手於518案
“且!”他朝我一擺手,扭頭就繼續跨上自己的摩托車,準備離開。
我翹著腦袋問了一句:“沒寫完呢,你不等了?”
他擺了擺手:“明天早上路過這裏給我吧,明天早上我如果收不到,我肯定給你開罰單。”
他說著,伸手拍了拍摩托車上的記錄儀,大概意思是我載人的證據都被拍下來了。
而我們臨城針對電瓶車違法的處罰,其實是相對來說比較好的。
他有好幾種處罰方法,雖然我不是交警,所以具體的不了解。但是我違法多呀,被處理的也多呀,所以久病成良醫唄。
總體來說發生在我身上的有三種可能,情節較輕且對方時間充足的,那就對我批評教育、口頭警告加我當麵的保證。
其次就是蹲那抄寫交規,或者舉小紅旗一直逮到下一個違法者,再者就是發朋友圈集讚(也算是一種普法宣傳)。
最後,如果你真的是有大事和要緊的事情要忙,這些處罰可以全免,可以改成罰單處罰。
所以相對來說,這個城市的針對行人和非機動車的交通執法還是很人性的。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不是以罰款為目的,也不是非得要你把交規抄到什麽樣才算合格。
而是所有的一切都是批評教育為主,讓當事人意識到自己行為過錯為主。所以他這時候放我走,並不是什麽徇私枉法,也不是什麽不合規,因為批評教育的目的是已經達到了。
至於為什麽讓我明天早上路過給他,那我隻能說...是他“深井冰”了,哈哈哈哈。
回到了市局,把我地送進了詢問室,然後我就坐在了工位上,也沒急著去師姐那邊。
省裏那邊的調查組收到消息以後,也第一時間來到了我們刑警隊,聯合經偵那邊的人當即就給我弟提走了,估計是帶到了經偵那邊。
雖然一個大院,但是我們大院大,不同的部門還是有獨立的審訊室的。
大概到中午的功夫吧,我弟出來的,他是來的我辦公室,因為手機被作為證據扣下了。
我看著他一臉輕鬆的模樣,其實心裏也很是欣慰的。
“怎麽樣?”我開口問了一句。
我弟也完全放鬆了,嬉皮笑臉道:“吉人自有天相啊,爺們沒事兒。”
我白了他一眼,帶他去單位食堂,點了兩份午飯,把其中一盤加了把子肉的推到他麵前。
“哥,那幾個警察說先不讓我出臨城市,然後有事的話打電話要來?”我點了點頭,然後我弟繼續說:“我問了我關於那個跑分團夥的情況。”
我擺了擺手,示意不用給我說細節。我想的不是嫌煩,而是避嫌吧,也是人家的案子也不方便了解太多。所以轉個話題後問道:“所以你和那些人到底是什麽關係?”
我弟認真的看著我:“就李偉你知道,我小時候在咱姑那莊上學,小時候一塊玩到現在的,其他的我都不認識。然後他們就光問了我李偉的情況,我知道的都給說了。”
我緩緩舒了一口氣,端起自己的盤子,把裏麵的紅燒肉全部用筷子推到了我弟的飯盤裏:“行啊,那以後你應該知道了,那些不正經的人別再一起混了。多和那些已經結婚成家,有正經工作的人接觸,好好找個工作,陪陪女朋友。”
我弟答應著,一直拿筷子擋著,嘴上也說著不用給他吃。
我沒管他,就從我兜裏掏出自己的銀行卡,扔到了他麵前:“我下午還得出去,沒空給你找現金了。你待會兒拿我卡出去取個五千塊錢,然後自己買台新手機,剩下的錢你打個車什麽的。”
倒不是我摳,而是他有了手機以後,他就可以用自己的錢了嘛,哈哈哈。
我弟看了一眼我的卡,好像有點敏感:“哥,不是說不能隨便借銀行卡了嗎?我走的時候,那幾個警察一直叮囑我。”
我白了他一眼:“怎麽不著道兒呢?這是一個概念嗎?”
拍了拍手,最後一塊饅頭塞進了嘴巴裏:“你這幾天先住我那兒也行,去咱爸或者咱媽那邊都行,走的時候我卡你給我放這門衛這邊,或者扔我家裏都行,到時候給我說聲。”
說完,我就站起了身:“那我先走了,你慢慢吃,要不夠你再去前麵拿,我給賣飯的大姐說了,都記我卡裏。”
我看我弟點頭,我還想叮囑一些什麽,但也不知道還有什麽要說了,就吸了一口氣走向門外。
給師姐發了一條信息,約好在臨大見麵,然後就打了個車過去了。
當日23號,下午一點十分,臨城大學學院實驗室。
實驗室有個王主任,在我的記錄儀下,他找出所有的實驗用品的名單,以及購買發票包括廢料的登記,包括廢料處理的各種記錄,包括上麵的負責人簽字。
我針對氰化物這一項化學物品進行了仔細的核對與調查,幾個領取、實驗、和處理化學廢物的一些名字,我也進行了談話。
總的來說,有瑕疵但是問題不大。學校對於這種危險品來說還是很嚴格的,不光對外嚴格,對內也嚴格。對內也不是所有人都有資格隨便用這東西的,需要各種報備和審批。
我也在王主任的協助下,看著他清點了庫存,反正一切都對的上,基本上可以排除這裏是作案藥物來源了。
三點多的時候,這邊的事情剛忙活完,師姐也從另一家實驗室趕了過來,一見到我她搖下車窗就衝我搖了搖頭。
我也攤了攤手,表示並無收獲。
“劉峰那邊有情況了嗎?”我坐在副駕駛,隨口問了一句。
師姐搖上車窗,將車子又往路邊靠了靠:“廣州那邊的同事傳來消息,已經監視起來了。但是咱手裏的證據不夠,一旦證據夠了那邊就可以被列為嫌疑人先給控製起來。”
我點了點頭,嫌疑人這個稱呼,別看著我張口閉口的就追著喊,其實是我不行,我這個習慣真的是壞習慣,說不定以後會吃虧。
因為在嫌疑人認定方麵,其實還是很嚴謹的。
很多事情很多流程,可不是覺得誰有嫌疑,想抓就抓,想審就審,想限製對方自由就能限製的,想不讓誰走就可以不讓誰走的。
這條條框框的其實很多,所以我天天喊著被綁住了手腳嘛。沒辦法,真沒辦法,有時候覺得太頭疼。
你說查個案子,抓個壞人吧,無非就是黑和白嘛,對吧?可是不行的,他奶奶的。
“那就麻煩他們盯好了,等他一回來就抓...帶回來先審了再說。”我拍了拍腦袋,總感覺耳朵裏有個耳屎,一晃腦袋它跟著晃:“不是有那個王惠的轉賬記錄嘛,我看看再整理整理證據,能不能想辦法先申請給拘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