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好在事情不大

這話一出她立刻一拍腦袋:“噢!他按了門鈴,手機有訪客記錄的。”

說著,她就一叉腰,一伸手,衝向了我。

我還在愣,問道你不是去拿手機嗎?可誰知道她一把就把我手機搶了過去:“密碼!”

“1128”我毫不隱瞞的就告訴了她,她鼓搗了一會兒,直接就把手機遞給了我,同時屏幕上也多了一個app。

“呐,以後在上麵都能看到誰敲門,誰來過,等過會兒,把你指紋也錄門鎖上吧。”

她還在嘟囔,我沒管她,拿著手機就進了電梯。

我弟的確來過,記錄顯示是八點三十一分,也就是說他應該是剛走沒多久。

下了樓我就不斷給他打電話,但一直都是處於關機狀態。我用社交軟件繼續給他發起語音通話,通了,但沒人接。

也就是說明他現在手機開的是飛行模式,或者直接把卡給停掉了,但手機還有網。那就說明沒走遠唄,要麽是連的我家的網,要麽就是門口的幾個店鋪。

我直奔小區門口,終於在一家麵館看到了他。

他坐在最裏麵的角落裏,麵向門外,很緊張。麵前的麵吃了一半,但就給推到了一邊。說實話這可是我親弟弟,我看著他這般狼狽的模樣是十分心疼的。

站在門口猶豫了一會兒,還是點上了一根煙,繼續給打電話,沒有進去。

他接了,接電話後的第一句就是:“哥,我有點害怕。”我當時心整個都疼了一下。

如果說是有弟弟有妹妹的,你可能能理解,有孩子的理解更深。

我和我弟就屬於,相依為命那種了吧,幾乎是這種的意思。雖然他平時老混,小時候我也欺負他,把他當馬騎,但是······

“有什麽好怕的?啊?哪有什麽過不去的事兒,是吧?”我電話裏勸著他,因為我知道倆男人不管是父子還是兄弟,他當麵很多話是說不出口的,除了酒過三巡。

但是在電話裏或者文字聊天時,那就不一樣了。

“哥,我想去西藏,自駕西藏。”他繼續說著。

我很懂他,他有這樣的想法,就是怕了。

我也自認為很了解一些犯罪嫌疑人,當他們被抓獲的時候,他們會後悔,他們會告訴我想做好多事情,想吃好多東西,想去好多地方。可是他們,沒機會了啊。

“哥,如果我死了我...”他越說越不正經,但他沒有繼續說下去,而是抬頭看到了我站在門外。

他慢慢的放下電話,一看到我就直接哭了出來,盡管我倆隻是相差兩歲。如果按照生日來算的話,我倆就相差一歲半而已。

他生日是4月20嘛,我生日是11月28。

我看他哭的那麽樣子,遞了一根煙給他,沒講話,伸手指了指前麵,然後就走在前麵往小區裏走。

他跟在後麵也沒吭聲,也沒露出哭聲,隻能聽到擤鼻涕的聲音,還有最後的倔強,打著打火機點煙的聲音。

找了個沒人且僻靜的地方,路燈下,我佩戴上執法記錄儀,轉身看向他。看到這一幕的時候,他慌了,口中喊著哥。

我雖然難受,但也想先了解下事情的真相。

我知道我的取證可能不會有太大的作用,因為他的案子我是要避嫌的,所以審問和偵察都不應該我來做,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幫助專案組找到他,送他去警局,或者帶他自首。

但身為一個哥哥,我會了解一下事情的真相,哪怕我的問詢不能當成呈堂證供。

“啥情況我也不給你提醒了,你直接先給我說一遍吧。我在這裏你別怕,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我會義無反顧的幫你。”

我勸說了一句,其實這句話如今來看有藝術加工的痕跡。當時說的話記不太清,反正白話應該是:“你哭毛啊,多大點兒事兒?不就惹了個禍嘛,說清楚我給你分析一下。”

我弟對我也沒猶豫,直接就說清楚了事實。

“我就我那個農行的卡,好長時間沒用了,但我得換綁,我就取了趟銀行。結果他們說什麽詐騙,然後保安就攔著不讓我走,還報了警,我一看我就跑了。”

我又點上一根煙:“你跑什麽?”

“我覺得我。”二十多的小夥子,在哥哥麵前擦了一下眼淚:“我覺得我可能幫人洗錢了。”

“什麽叫你覺得?”我聲音加大。

“就是去年我小偉卡封了,用我卡收了一筆錢然後轉了出去。就是前幾天小偉跑了,說是因為洗錢,我才想到是可能就用我卡犯罪了。所以我也害怕我就試試我的卡封了沒,查了一下說是需要去銀行重新做身份驗證。”

“我雖然害怕但也想看看自己有沒有事,我就去了,去到他們就要抓我...我回來一查,幫信罪是要被判刑的,我就跑了。然後咱老頭給我發信息說,警察來咱家找我,我就哪也不敢去了。”

我一聽他好像這件事還和我想得不一樣,於是繼續問道:“哪個小偉?”

“李偉啊,李家莊那個,外號叫三眼。”我弟繼續說道。

我點了點頭,問起重要信息:“你老實給我說,你有沒有獲利?”

“什麽獲利?”我弟腦袋好像都不轉了,所以我提醒道:“就是有沒有收什麽好處費?”

“沒有,沒收!”我弟斬釘截鐵道:“他給我轉了兩千五,但是我想我們都一塊玩的幫個忙,就給點了退還了。”

我舒了一口氣,但並沒有完全放下心來:“那這筆錢是他拿你卡轉的,還是你來操作的?操作的時候有沒有需要掃臉?轉款的時候有沒有在銀行監控下?”

“沒有,他就用我卡,我把卡和密碼給了他。”我弟一五一十的回答著。

“就是說你不知道他轉這筆錢是用來跑分?他也沒給你提起這個情況?”我越發的緊張,比我弟還緊張,但看他點了點頭,我直接伸手把抽了一半的煙頭扔到了腳下踩滅。

“有證據嗎?未刪減、未修改的聊天記錄,或者電話錄音,當時的視頻?”

我弟弟愣了一下,當下就掏出手機查了半天,最後一拍腦袋就脫下書包掏出另一個手機查了起來。

查的期間還抬頭認真又激動的告訴我,我看到他手都緊張的在抖:“有,聊天記錄能找到。他先給我打電話說的,具體上是聊天給我說的。通話錄音應該也能找到,我手機都是來電自動錄音,當初為的就是錄那些給我夥計暴力催收,打到我這裏的電話。”

我結果他的手機,翻到那些聊天記錄。的確,聊天記錄裏完全沒提到李偉借卡到底是幹嘛用的。但李偉的借口也很普通,隻是自己的卡封了還沒來得及辦,但是家裏要打生活費得用一下我弟的卡。

從借卡,到說是還卡,其實聊天記錄的都有顯示。我弟還和他確定過是不是自己用,是不是生活費,李偉的回答都是:“是的。”

而這張卡並沒有短信提醒,所以我弟說,他也不知道出入賬是多少錢。

當我看到這些聊天記錄的時候,說實話我懸著的心就放下了很多。

“你跟我上樓,今晚上別睡了,把那天的那條通話錄音給我連夜找出來。”我嚴聲叮囑我弟,他也是連連點頭,不停的問我他自己到底有沒有事,事大不大。

我告訴他,你隻要配合公安機關,這件事就不會太大,如果不配合那難說。

我不是嚇唬他,幫信罪,這個其實說實話就在這幾年,出現了不止是一起兩起,或者十起八起。

說真的,你轉頭一問一聊,你身邊的朋友就算是沒有,他也可能遇到過那些專門······什麽,收各種卡,租各種卡的人,且通常都是出現在社交軟件,針對的都是一些剛成年或者在校的學生。

其實這種情況也是有必要囉嗦兩句的,因為作為警察,我們也不希望看到更多的人因為不懂出現這種情況吧。

也希望,更多的人能了解之後,及時的迷途知返吧。因為這種事說大不大,說小不小,但如果你不認真對待,那就不是小事了。

(以下不計入本章字數,可跳過。)

幫信罪,其實有個立案標準是二十萬。

這二十萬可不是單指流水啊,如果是詐騙的話,那麽被騙入的進賬數額超過一定的數,也就是詐騙資金達到數額,也會有可能被起訴。

但如果是自首,這種起訴下,情節不嚴重多數會被判的緩刑。

當然如果你單純的是獲利達到一定金額,你也是容易有事的。

其次就是知情與不知情,如果你知情,知道對方拿你的卡是做什麽的,也就是說明知對方在用你的卡實施網絡犯罪活動。所以盡管你沒獲利,那也會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機關起訴。

而這個條件往往是最難判斷的,因為“明知”這個概念很模糊,不管是檢察機關還是法院,都無法有一個很好的方法來調查和證明,尤其是時間一久。

所以針對於這個情況,你隻有去證明“不知”,而這個“不知”是很難證明的。也就是說,你得有足夠的證據去證明,你不知道對方拿你的卡去從事犯罪活動。因為幫信罪,是不需要管你到底有沒有從中獲利的。所以這個“不知”的證據,就是要證明你是在不知情或被人騙的情況下涉入案件。

這樣的情況下,加上流水少,沒獲利。才有可能被免於起訴,但違規操作是有的,但基本上不會被判刑。

再一個重點就是我問我弟那句話嘛,自己是否參與了取現、刷臉、是否操作了網銀轉賬,或者其他app轉賬等等。

總結一下就是,流水金額、獲利金額、是否知情。

但話說回來,一旦這種事情真的發生在了自己身上,一定要及時和公安機關聯係,配合我們的調查。

雖然這是經偵的事,但我也清楚一些,一下事情不大的可能當地公安局或者派出所會叫你去錄個口供,然後沒收個手機,會告訴你一些注意事項。

或者有的會有異地警方向你聯係,但這個時候你在確定了警方的真實身份以後,千萬別躲。該去的就去,可能會拘留,但你可以提前告訴家屬,一旦拘留就讓通知,然後這邊可以找律師進行辯護。

別想著躲,自己去了還有可能被判定為自首,等到證件失效。辦個手機卡坐個車什麽的用個身份證被查到了,那就嚴重很多了。

電梯裏,我踹了我弟弟一腳:“別想著那些亂七八糟的,勇敢麵對是最打緊的,別拖到有家有業有牽掛的時候再暴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