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大半夜的都別睡了

宋琛覷她眼,扭頭就走:“自己穿,穿好跟上來。”

“就猜到你會這麽說。”

易書月對著他的背影做了個鬼臉,跳下來穿鞋。

她進廚房的時候,鍋裏已經煮上麵,宋琛正低頭切西紅柿。

聽到拖鞋踩在地上的聲響,他眼也沒抬:“去餐桌上坐好,馬上好了。”

“哇哦。”易書月從來不會吝惜誇獎,好聽的話一個一個往外蹦,“宋琛琛你真厲害,人也好,誰娶了你真是賺大了。”

宋琛沒理她,在易書月看不到的地方,唇角彎了個極淺的弧度。

易書月誇完他就沒再繼續看,正打算往餐桌走,手機忽然響了起來,她看也沒看就接通,邊往外走邊打電話:“喂?怎麽這個點還給我打電話。”

“問這種問題你是不是有病,我能接電話肯定就是還沒睡啊。”

“你和婉知姐吵架了?行,需要心理谘詢請按分鍾付費,一分鍾一千元,支持微信支付寶轉賬。”

“行吧。”不知對麵說了什麽,易書月勉為其難道,“那你說說你們為什麽吵架,我給你分析分析。”

她的身後,宋琛切菜的手一滑,留下道小口子,殷殷的血滲出來。

他垂著眼,盯著不斷滲血的傷口,短暫出神。

陸珩和季婉知吵架的理由很簡單,據陸珩所述,就是季婉知國外的朋友回國,到京城來玩,想讓季婉知充當向導,帶著他們玩。

一共有三個人,一男兩女,到這為止都很正常。

問題就出在,那個男的在美國追過季婉知,還是大肆宣揚的追求,直到和現在的女朋友在一起後才收斂,和季婉知以朋友的身份相處。

他的女朋友不是中國人,這次沒有跟著過來。

季婉知認為,她並沒有和那個男人獨處,還有其他人在場,這隻是場普通的朋友聚會,並沒有和陸珩報備的必要。

更何況,他追她的那幾個月,她並沒有表露出任何會同意他的苗頭,全憑他一廂情願,在美國也是普通朋友的身份。如果不是那兩個女孩子,她根本就不會答應當這個向導。

陸珩不相信她這個解釋,兩人大吵一架,季婉知摔門離開。

電話那頭陸珩還在生氣:“我也不是不允許她去,就提前和我說一下,這很難嗎?”

易書月:“……那你直說不就行了。”

陸珩:“啊?”

她還以為出了什麽大事,值得他刻意在這個點打電話過來。

易書月不耐煩道:“那你直說啊,你允許她去,提前說一下就行,這有什麽好吵的?”

“人家又不是你肚子裏的蛔蟲,怎麽會知道你在想什麽?我跟你說我看小說和電視劇最煩這種人,做了不說,還等著人家自己發現,神經大條一點的誰會發現那些細節啊?開口說一句我愛你,和別的男人出去我會吃醋,這樣的話很難嗎?”

宋琛端著碗出來的腳步頓了頓。

恰好易書月翻了個白眼:“以後這種事別來煩我,這次通話時長五分鍾,記得微信轉我五千,掛了。”

說完,也不等陸珩回複,她狠狠掐斷了電話。

一抬眼,宋琛不知何時來到餐桌前,把麵碗放在桌上,往她那兒推了推,狀作不經意地問:“誰這麽晚還給你打電話?”

“一個朋友。”

易書月還在氣頭上,剛好來了個能聽她宣泄情緒的,用筷子夾了口麵,邊吃邊含糊著說:“和女朋友吵架了,來問我怎麽解決。說實話就是芝麻大點小事兒,我已經罵過他了。”

“不提他了。”易書月眨眨眼,“你怎麽隻煮了我的?不餓嗎?”

宋琛垂著眼,故意將手擺在桌麵上:“不餓,你吃吧。”

“哦。”

易書月沒發覺他的異常,自顧自吃了幾口,忽然站起來,去廚房拿了個碗,把自己碗裏的麵和湯勻出來一半,遞給他。

“我一個人也吃不完,你幫我吃掉點吧。”

聞言,宋琛神色微怔,剛想說不用,驀地想到什麽,還是伸手,接過她遞來的碗。

易書月不喜歡亮白色的燈,覺得冷清清的沒有人氣,在上次買家具的時候,順便請人來換了燈泡。

現在餐廳燈光整體呈昏黃色,落日餘暉時的光線,襯得宋琛膚色更白,手指上殷紅的血就顯得非常惹眼,易書月小腦袋湊過去,才看到那個小傷口。

她捉住他的手腕,放在手心,認認真真看了圈兒,瞪大眼:“你什麽時候受傷的?怎麽不處理一下呀。”

“剛才切菜不小心切到手了。”宋琛輕描淡寫道,試著收回手,“沒事,等下就自己愈合了。”

“這怎麽行?”

宋琛這毫不在意的態度,令易書月越發愧疚。

這麽好看的手,留疤可惜,而且,他是為她做夜宵才受傷的。

易書月按著不準他動,緊接著,風風火火地跑向客廳,翻出電視櫃裏麵,她新買的醫療包,取了張創口貼出來。

“你自己貼一下,之前秦夢送了我個祛疤的藥膏,我覺得很好用。但我放在家沒帶過來,我明天過去拿。”

宋琛低著眼,想到她之前和陸珩打的電話,小聲提出請求:“你幫我貼,可以嗎?”

易書月沒聽清:“嗯?”

“算了。”他不願再重複,“給我吧。”

易書月哦了聲,乖乖把東西給他,邊吃麵邊觀察他的動作。

宋琛很快貼上創口貼,然後低頭開始吃麵。

他連吃麵的樣子都很好看,男人手指修長,骨節分明,手背青筋清晰可見,就連咀嚼都是慢條斯理的,像個運籌帷幄的君王,不會發出一點聲音。

相比之下,易書月就是個再普通不過的俗人。

她沉默兩秒,默默放下了手中的碗。

“不好吃嗎?”

宋琛忽然出聲。

“啊?挺好吃的啊。”

她這不都吃完了?

其實沒吃飽,但易書月不太好意思說。

高中時易書月就比同齡人要能吃得多,十七歲,正是小姑娘愛美的年紀,周遭又全是藝術生,美女一抓一大把,很多女同學就會靠飲食來控製身材。

易書月消化功能不太好,很容易感到餓,隻能一直吃,身體又沒法吸收,所謂的吃不胖體質。

因為太能吃,家裏親戚都戲稱她“月半半”,尤其是她堂哥,沒少拿這個調侃她。

追宋琛那會兒,聽說男生都不喜歡太能吃的小姑娘,尤其是宋琛這種天上月級別的,他喜歡的人也應該是不食人間煙火的小仙女。

這可太為難易書月了。

沒追到的時候還好,她吃多少宋琛也不知道。和他在一起以後,易書月為愛啃了兩個星期的草,連吃火鍋都隻吃蔬菜,餓得頭暈眼花,眼看就要原地升仙。

直到某次吃火鍋,宋琛給她點了三盤肉。